林二上次离家出走时,因为家庭原因,对生活充满了愤怒的绝望。
骨子里的傲气跟倔强,支持她‘喜欢’去过那种流浪生活,仿佛在外面受到伤害越多,活的越窝囊,就越能打击林东海(几乎所有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这个想法的)。
所以她才故意不学好,成了个小扒手,也‘如愿以偿’的吃了很多苦。
这次再次离家出走后,仍然是因为林东海--他凭什么打她呀?
就因为他是她老子?
好吧,看我是怎么死在外面,你们是怎么后悔的!
抱着这个想法,林二果断的再次浪迹天涯。
只是这次她唯有愤怒,却没有绝望,因为还有一个地方,能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实际上也被她当成了家看待。
家,从来都被视为避风港。
所以有家可以牵挂的林二,并没有在外流浪太久,再加上毛驴就陪在身边--为了自己兄弟不吃苦,她也得在玩够了后,回家不是?
于是乎,本打算死在外面让林东海后悔的林二,看在不忍心让毛驴跟着自己吃苦的份上,今天下午赶回了唐王市。
回来后,她去找了老陈。
本来林二干着快递员好好的,忽然消失一个多月,这种工作态度是很不负责任的,害的老陈只好自己出马,接替她那块业务。
接近年底了,要想再找新的快递员很难。
老陈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干,要说对林二没意见那是假的。
所以林二今天找到他,说要重新回来干快递员时,老陈还是说了几句‘用不起’此类的屁话。
不过等林二晚上请他们去酒店撮了一局,又给老陈买了两条好烟后,他就收回那些话,装作语重心长的教导了她几句,答应她明天可以去上班了。
林二搞定这一切回家时,宋楚词恰好上车要去月朦胧。
当然了,俩人并没有碰面。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家里变的破败了很多,尤其是她离家时,忘记了管房门,期间还下过两场大雪,搞得屋子里脏兮兮,潮乎乎的。
林二是个爱干净的人。
既然把陆家当做自己家了,怎么着也得收拾干净才行。
收拾完自己的房间,想了想,她又去了陆宁的卧室:那个家伙还在明珠没回来,这让她很失望,干活时也没多大劲头,就在心里嘟囔某人是不是死外面了。
好不容易忙活到十一点,林二才总算把家里收拾干净,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准备考虑着是不是做点吃的时,趴在沙发上的毛驴忽然一跃而起,锥锥的叫着蹿了出去。
陆宁回来了!
林二的眼眸,攸地亮了起来。
毛驴忽然跑出去,很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比方尿急,院子里进来一只大老鼠啥的--林二都没有去考虑这些,本能的就想到是陆宁回来了。
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林二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门开了,那个她最想看到的熟悉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林二笑了,看到了春天。
心中更是浮上一句话:心有灵犀一点通。
确实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要不然俩人也不会在同一天,都回家。
十余天没看到陆宁,毛驴就跟如隔三秋那样,围着他疯跑,锥锥叫着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扑。
“行了,别矫情了,知道你想问问哥们有没有给你带好吃的回家。喏,怎么可能会忘了你呢?”
陆宁抬手晃了下手里的食品袋,毛驴马上调头冲进了厨房,去拿它的餐具去了。
“回来了。”
林二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看着陆宁,语气很平淡,就像陆宁今早才出去那样。
“嗯,回来了。”
陆宁笑着看着林二,眼睛也亮晶晶的,足有半分钟都没有再说话。
林二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下意识的抬手在脸上擦了下,纳闷的问道:“怎么,我脸上长出花儿来了?”
“你的人,可比花儿还要漂亮。”
陆宁由衷的说了句实话。
林二脸色登时一沉,冷冷的说:“咋说话呢?我可是你兄弟!”
世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个美女很严肃的跟你称兄道弟了。
“是,兄弟,我错了,我该死,我道歉,我检讨,我请你吃夜宵。”
陆先生马上就放低态度,把手里的食品袋,双手递了过去。
“哼,还算你懂事儿,这次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
林二马上就接过了食品袋,眼睛弯了起来,还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口水。
唉,可怜的二哥啊,她其实不知道陆宁给她食品袋,是支使她去干活呢,还很得意的样子,却不知道某人正在暗中奸笑。
先给叼过餐具来的毛驴乘上一些后,林二才把俩人吃的饭菜端到了案几上。
等她看到陆宁大爷般翘着二郎腿的样子后,才意识这家伙把自己当丫鬟使用了。
狠狠瞪了这家伙一眼,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二哥没有跟他计较。
月朦胧的饭菜很香,尤其是肚子饿的时候。
第一次,林二在吃饭时,跟陆宁争抢,毫不客气:比方,俩人都要去夹某块瘦肉,林二手一哆嗦,就把陆宁的筷子给敲开了。
抢来的食物,总是格外香甜的,尤其是看到某人一脸郁闷神色时,尽管知道这家伙是装出来的,就是为了哄自己高兴,林二也很开心。
女孩子,不就是被男人哄的吗?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在吃完后林二又主动收拾干净,泡了两杯茶。
“大爷,您请喝茶,还要不要小的替你擦擦嘴巴上的油腻?”
林二把茶杯,重重蹲放在陆宁面前时,飞了个千娇百媚的白眼。
以前林二装男人时,可没这些臭毛病。
看来,这个女人啊,一旦知道自己在男人心目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后,撒娇的本能,就会情不自禁流露出来了。
“昂,不用了,大爷我有专门的清理工具。”
趾高气扬的陆宁,伸出舌头,做出非常暧昧的动作,在嘴上慢慢舔一圈。
“呕!”
做出个干呕的动作后,林二开始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个啥,你在明珠这些天,都是做什么了?”
“嗨,别提了,一提到这事,我就两眼泪汪汪。我以为会受到明珠人民的热情招待,谁知道在那边总共呆了十余天,倒是有九天在孤儿院干义工,陪着那些小屁孩做游戏,还得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你看看我这双手,原先保养的就跟大家闺秀那样,现在啥样了啊?”
陆宁满脸委屈的模样,把双手伸在林二面前。
林二抬手一把打开,脸色一沉:“说正事!”
“正事就是自从你家出来后,我就没有再跟林家任何人接触过。”
陆宁一句话,就说出了林二最想知道的那些。
她很奇怪,身子微微后仰,上下左右的打量着陆宁。
陆宁低头看了看,问:“咋,我裤子拉链没拉上?”
林二才不理睬陆宁这些屁话,只是说:“我离开明珠那晚,某人在宁耀酒店可是被人陷害召、妓,还打伤了马军,被抓进局子里去的--据我所知,某人应该不是个宽宏大量的主,怎么可能会没有报复林、马两家?”
陆宁轻蔑的笑了笑:“哼哼,那是因为某人大人大量,才不跟那些小心眼一般见识。”
林二一瞪眼:“你说谁小心眼呢?”
“说我自己好了吧?”
陆宁吧嗒了下嘴巴,不高兴的说:“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关心你老子,才不会理睬我这哥们受啥委屈。”
“狗屁!你要是少了一根毫毛,我就敢把林家、马家都一把火烧了!”
林二脱口叫出这句话时,才猛地意识到什么,顿时就觉得双颊发烫,赶紧低下了头。
心里话,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同样,也再次证明了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女生外向。
“哟,原来我在你心里,比你老子、未婚夫还重要啊,嚯嚯!”
陆宁得意的怪笑几声,又嘴贱的说:“林二,你完了,看来你真爱上我了。”
“滚!”
林二猛地抬头,尖叫一声,满脸通红,双眸含泪的。
这是羞恼成怒的反应。
有些话大家都知道就行了,干嘛要说出来,这不是故意让人难堪?
陆先生呆了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了。
讪笑一声刚要说什么,林二就噌地站起身,转身要走。
她实在没脸呆在这混蛋面前了,大家是兄弟好不好,怎么就扯上情啊爱啊的了,以为舞儿跟他脸皮一样厚啊?
陆宁伸手,抓住了她手腕。
林二愤愤的,猛地挣扎。
当然挣不开。
“你到底要干嘛?是,我是爱上你了,那又怎么样?这下你高兴了吧?”
林二更加愤怒,尖叫着抬脚,咣的一声,把毛驴的餐具给踢了出去。
吓得毛驴夹着尾巴,噌地就钻到了沙发后面,小心肝噗噗的跳个不停:大家是兄弟,有啥话不能好好说吗?就算不能好好说,可也别拿着我撒气啊。
陆宁也不知道该说啥好,只能看出林二现在很羞怒,如果松开她的话,她铁定会跑出家,没脸再回来了。
外面那么冷,陆宁可不想大半夜的去找人。
稍稍用力,把林二拽的坐在了自己身边。
跑又跑不掉,骂人又不管用,林二也急了,伸手就去掐陆宁腰间的软肉。
无比的用力。
我不疼,不疼--
陆先生自我催眠着,右手一翻,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了林二面前。
珠宝,尤其是像水粉美人这样的珠宝,对所有女孩子都具备相当强悍的杀伤力,哪怕她装模作样的装大爷。
水粉美人就像一块磁铁那样,一下子吸引了林二的目光。
情不自禁的松开掐着软肉的手,拿起了那串项链,眼眸中带着震撼的亮色。
林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会把水粉美人看成玻璃制品。
“这是钻链!”
只看了几眼,林二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陆宁点头:“算你有眼光。”
骨子里的傲气跟倔强,支持她‘喜欢’去过那种流浪生活,仿佛在外面受到伤害越多,活的越窝囊,就越能打击林东海(几乎所有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这个想法的)。
所以她才故意不学好,成了个小扒手,也‘如愿以偿’的吃了很多苦。
这次再次离家出走后,仍然是因为林东海--他凭什么打她呀?
就因为他是她老子?
好吧,看我是怎么死在外面,你们是怎么后悔的!
抱着这个想法,林二果断的再次浪迹天涯。
只是这次她唯有愤怒,却没有绝望,因为还有一个地方,能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实际上也被她当成了家看待。
家,从来都被视为避风港。
所以有家可以牵挂的林二,并没有在外流浪太久,再加上毛驴就陪在身边--为了自己兄弟不吃苦,她也得在玩够了后,回家不是?
于是乎,本打算死在外面让林东海后悔的林二,看在不忍心让毛驴跟着自己吃苦的份上,今天下午赶回了唐王市。
回来后,她去找了老陈。
本来林二干着快递员好好的,忽然消失一个多月,这种工作态度是很不负责任的,害的老陈只好自己出马,接替她那块业务。
接近年底了,要想再找新的快递员很难。
老陈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干,要说对林二没意见那是假的。
所以林二今天找到他,说要重新回来干快递员时,老陈还是说了几句‘用不起’此类的屁话。
不过等林二晚上请他们去酒店撮了一局,又给老陈买了两条好烟后,他就收回那些话,装作语重心长的教导了她几句,答应她明天可以去上班了。
林二搞定这一切回家时,宋楚词恰好上车要去月朦胧。
当然了,俩人并没有碰面。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家里变的破败了很多,尤其是她离家时,忘记了管房门,期间还下过两场大雪,搞得屋子里脏兮兮,潮乎乎的。
林二是个爱干净的人。
既然把陆家当做自己家了,怎么着也得收拾干净才行。
收拾完自己的房间,想了想,她又去了陆宁的卧室:那个家伙还在明珠没回来,这让她很失望,干活时也没多大劲头,就在心里嘟囔某人是不是死外面了。
好不容易忙活到十一点,林二才总算把家里收拾干净,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准备考虑着是不是做点吃的时,趴在沙发上的毛驴忽然一跃而起,锥锥的叫着蹿了出去。
陆宁回来了!
林二的眼眸,攸地亮了起来。
毛驴忽然跑出去,很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比方尿急,院子里进来一只大老鼠啥的--林二都没有去考虑这些,本能的就想到是陆宁回来了。
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林二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门开了,那个她最想看到的熟悉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林二笑了,看到了春天。
心中更是浮上一句话:心有灵犀一点通。
确实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要不然俩人也不会在同一天,都回家。
十余天没看到陆宁,毛驴就跟如隔三秋那样,围着他疯跑,锥锥叫着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扑。
“行了,别矫情了,知道你想问问哥们有没有给你带好吃的回家。喏,怎么可能会忘了你呢?”
陆宁抬手晃了下手里的食品袋,毛驴马上调头冲进了厨房,去拿它的餐具去了。
“回来了。”
林二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看着陆宁,语气很平淡,就像陆宁今早才出去那样。
“嗯,回来了。”
陆宁笑着看着林二,眼睛也亮晶晶的,足有半分钟都没有再说话。
林二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下意识的抬手在脸上擦了下,纳闷的问道:“怎么,我脸上长出花儿来了?”
“你的人,可比花儿还要漂亮。”
陆宁由衷的说了句实话。
林二脸色登时一沉,冷冷的说:“咋说话呢?我可是你兄弟!”
世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个美女很严肃的跟你称兄道弟了。
“是,兄弟,我错了,我该死,我道歉,我检讨,我请你吃夜宵。”
陆先生马上就放低态度,把手里的食品袋,双手递了过去。
“哼,还算你懂事儿,这次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
林二马上就接过了食品袋,眼睛弯了起来,还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口水。
唉,可怜的二哥啊,她其实不知道陆宁给她食品袋,是支使她去干活呢,还很得意的样子,却不知道某人正在暗中奸笑。
先给叼过餐具来的毛驴乘上一些后,林二才把俩人吃的饭菜端到了案几上。
等她看到陆宁大爷般翘着二郎腿的样子后,才意识这家伙把自己当丫鬟使用了。
狠狠瞪了这家伙一眼,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二哥没有跟他计较。
月朦胧的饭菜很香,尤其是肚子饿的时候。
第一次,林二在吃饭时,跟陆宁争抢,毫不客气:比方,俩人都要去夹某块瘦肉,林二手一哆嗦,就把陆宁的筷子给敲开了。
抢来的食物,总是格外香甜的,尤其是看到某人一脸郁闷神色时,尽管知道这家伙是装出来的,就是为了哄自己高兴,林二也很开心。
女孩子,不就是被男人哄的吗?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在吃完后林二又主动收拾干净,泡了两杯茶。
“大爷,您请喝茶,还要不要小的替你擦擦嘴巴上的油腻?”
林二把茶杯,重重蹲放在陆宁面前时,飞了个千娇百媚的白眼。
以前林二装男人时,可没这些臭毛病。
看来,这个女人啊,一旦知道自己在男人心目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后,撒娇的本能,就会情不自禁流露出来了。
“昂,不用了,大爷我有专门的清理工具。”
趾高气扬的陆宁,伸出舌头,做出非常暧昧的动作,在嘴上慢慢舔一圈。
“呕!”
做出个干呕的动作后,林二开始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个啥,你在明珠这些天,都是做什么了?”
“嗨,别提了,一提到这事,我就两眼泪汪汪。我以为会受到明珠人民的热情招待,谁知道在那边总共呆了十余天,倒是有九天在孤儿院干义工,陪着那些小屁孩做游戏,还得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你看看我这双手,原先保养的就跟大家闺秀那样,现在啥样了啊?”
陆宁满脸委屈的模样,把双手伸在林二面前。
林二抬手一把打开,脸色一沉:“说正事!”
“正事就是自从你家出来后,我就没有再跟林家任何人接触过。”
陆宁一句话,就说出了林二最想知道的那些。
她很奇怪,身子微微后仰,上下左右的打量着陆宁。
陆宁低头看了看,问:“咋,我裤子拉链没拉上?”
林二才不理睬陆宁这些屁话,只是说:“我离开明珠那晚,某人在宁耀酒店可是被人陷害召、妓,还打伤了马军,被抓进局子里去的--据我所知,某人应该不是个宽宏大量的主,怎么可能会没有报复林、马两家?”
陆宁轻蔑的笑了笑:“哼哼,那是因为某人大人大量,才不跟那些小心眼一般见识。”
林二一瞪眼:“你说谁小心眼呢?”
“说我自己好了吧?”
陆宁吧嗒了下嘴巴,不高兴的说:“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关心你老子,才不会理睬我这哥们受啥委屈。”
“狗屁!你要是少了一根毫毛,我就敢把林家、马家都一把火烧了!”
林二脱口叫出这句话时,才猛地意识到什么,顿时就觉得双颊发烫,赶紧低下了头。
心里话,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同样,也再次证明了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女生外向。
“哟,原来我在你心里,比你老子、未婚夫还重要啊,嚯嚯!”
陆宁得意的怪笑几声,又嘴贱的说:“林二,你完了,看来你真爱上我了。”
“滚!”
林二猛地抬头,尖叫一声,满脸通红,双眸含泪的。
这是羞恼成怒的反应。
有些话大家都知道就行了,干嘛要说出来,这不是故意让人难堪?
陆先生呆了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了。
讪笑一声刚要说什么,林二就噌地站起身,转身要走。
她实在没脸呆在这混蛋面前了,大家是兄弟好不好,怎么就扯上情啊爱啊的了,以为舞儿跟他脸皮一样厚啊?
陆宁伸手,抓住了她手腕。
林二愤愤的,猛地挣扎。
当然挣不开。
“你到底要干嘛?是,我是爱上你了,那又怎么样?这下你高兴了吧?”
林二更加愤怒,尖叫着抬脚,咣的一声,把毛驴的餐具给踢了出去。
吓得毛驴夹着尾巴,噌地就钻到了沙发后面,小心肝噗噗的跳个不停:大家是兄弟,有啥话不能好好说吗?就算不能好好说,可也别拿着我撒气啊。
陆宁也不知道该说啥好,只能看出林二现在很羞怒,如果松开她的话,她铁定会跑出家,没脸再回来了。
外面那么冷,陆宁可不想大半夜的去找人。
稍稍用力,把林二拽的坐在了自己身边。
跑又跑不掉,骂人又不管用,林二也急了,伸手就去掐陆宁腰间的软肉。
无比的用力。
我不疼,不疼--
陆先生自我催眠着,右手一翻,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了林二面前。
珠宝,尤其是像水粉美人这样的珠宝,对所有女孩子都具备相当强悍的杀伤力,哪怕她装模作样的装大爷。
水粉美人就像一块磁铁那样,一下子吸引了林二的目光。
情不自禁的松开掐着软肉的手,拿起了那串项链,眼眸中带着震撼的亮色。
林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会把水粉美人看成玻璃制品。
“这是钻链!”
只看了几眼,林二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陆宁点头:“算你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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