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这种病,绝对是一种很神奇的病。

  就拿陆宁来说吧,他记不起自己是谁,也记不起他以前认识的那些人,发生过的那些事,却能清晰记住上小学时,就学过的《登鹳雀楼》,并很不要脸的跟人家格林德显摆。

  其实陆宁也知道,格林德这种眼里只有金钱美女的土鳖,又怎么可能会理解我大中华流传千年的千古绝句?

  问他,也就是陆宁除了他之外,实在不认识别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种蛮夷之地,竟然还有识货之人。

  而且从那娇嗲嗲的声音来判断,这识货之人应该是个美女--要不然,对不起她这么好听的声音啊。

  陆宁闻言转身看了过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内衬乳白色小套裙,脚踩棕色细高跟小马靴的美女,跃然闯进了他的视线中。

  尽管是穿着黑色风衣,也无法掩盖她高挑身材的完美曲线,更是长发披肩,肩上扛着一把小花伞,嘴角含笑的站在那儿,哪怕是个泥塑的,也能让男人对她生出强烈的非礼冲动。

  这足可以证明女人有多么美,或者干脆说那风骚气质有多么迷人了,就这脸上还戴着个茶色大墨镜呢,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她要是把大墨镜给摘了,再妩媚的一笑,陆宁估计格林德这没出息的,铁定会跪倒在人家面前,亲吻美女脚尖,万般哀求的求包养。

  地上很脏的,可不能跪--陆宁舔了舔嘴唇时,下意识看了眼地上:其实,也不是太脏,貌似跪一下也没啥的。

  “这位先生,你刚才那首做得那首诗,确实精彩到了极点,犹如天籁绕江三日而不绝啊,小妹我甚是佩服,佩服。”

  就在陆宁只看了女人一眼,就为她浑身散发出的成熟魅力,给撩拨的心儿砰砰跳时,女人款款走了过来,很大方的伸出小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岳婉晨,来自华夏东省。”

  “岳婉晨?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陆宁点头称赞着,伸手握住了那只嫩白的小手:“陆宁,也是来自华夏东省。呵呵,这算不算是人生四大喜中的他乡遇故知?”

  可能今天刮北风的缘故,又是在黄昏时的河边,岳婉晨穿的又少,所以小手有些凉,不过皮肤细滑的让人吃惊,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一匹缎子那样,稍稍松了下就滑走了,却偏偏留下了看不见的凝脂香气。

  “陆宁?咯,咯咯,你也叫陆宁?”

  岳婉晨缩回手后,抬手掩嘴咯咯轻笑后,向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起了他。

  “看来岳小姐也很关注国内罗布泊的某些奇闻,所以才会对我感兴趣。”

  陆宁也趁机打量着人家,笑道:“我劝你别看了,因为在看到那些消息后,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了,我就是罗布泊那个可能是不明生物的陆宁了。”

  “哦?”

  岳婉晨轻轻哦了声,才说:“不过陆先生你跟传说中的那个陆宁,确实有着六七分的相似。只是,你比他(影像资料)更年轻,秀气了些。要不然,单凭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就是他呢。”

  陆宁眼中有亮光闪过,看似随意的问道:“怎么,岳小姐听过那个陆宁的声音?我倒是也想听听,只是在视频上搜不到。”

  “我可不是在视频上听过的,而是在现实中。”

  岳婉晨轻笑了声,说:“他呀,此前在东省唐王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过,前年我曾经去那边联系过业务,偶尔碰到过他。唉,如果那时候我知道他会这样出名,我肯定得跟他来张合影,再要个签名的--说不定呀,还会追求他呢。”

  “原来是这样啊,他能够被岳小姐这样的美女所青睐,实在是他的福气。”

  陆宁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开玩笑道:“岳小姐,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入的了你法眼?”

  “陆先生,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办正事了?”

  就在陆先生跟岳婉晨相谈甚欢,本能的想泡人家时,站在他旁边的格林德,却偷偷揪了揪他的衣袖,提醒他:咱们来这儿是为了救小姐的,可不是为了泡妞的。

  “哟,你同伴有些不耐烦了。咯咯,陆宁啊,那就这样吧,我不打搅了,以后有缘再见吧,拜拜。”

  岳婉晨再次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不等陆宁说啥(最起码得留下个联系方式吧),就转身打着小花伞,扭着纤细的小蛮腰,袅袅婷婷的去了。

  “靠,我还不知道是来办正事的?你以为我跟她搭讪是想泡她啊,我只是想在行动之前,放松一下有些紧绷的神经罢了。”

  陆宁被格林德说的很没面子,老脸有些发烫的狡辩了几句后,接着忽然呆住,望着带子般的河面。

  尽管他已经失忆了,再也记不起失忆前那些没发生的事,还有人。

  可他在被格林德抱怨后,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我以前,才不是这个样子的,看到漂亮女人后,就本能的想要跟她上炕,随时随地都行。

  夕阳洒在河面上,随着涟漪不断的闪烁,就像一条条想要腾空而起的金龙那样,带领陆宁去寻找他失落的记忆。

  “陆先生--”

  格林德看到陆宁忽然盯着河面发呆后,着急的刚要再催促他时,就听他说:“我不是这样的人。”

  “什么?您不是哪样的人?”

  格林德一楞,刚要再问什么时,才发现陆宁原来是一脸茫然之色,缓缓蹲在了河边,双手抱在胸前放在膝盖上,眼神有些空洞的样子,看起来很不正常,就再也不敢打搅他了。

  “我以前,绝不是看到美女,就把持不住自己的人。”

  就在夕阳完全被黑暗所融化,河边再也没有几个游客,腿子都站疼了格林德,才听陆宁缓缓的说:“现在我才确信,我想跟那个叫岳婉晨的女人上床,其实并不是我真正的想法。就好像--我身体里,有股子很陌生的力量,促使我想跟她那样做。”

  陆宁说着,抬头看着格林德,双眼在黑暗中闪着荧光,很邪魅的笑道:“最重要的是,我能感觉到她想跟我恩爱。我能感觉到她的灵魂在呐喊,召唤我身体里那股子陌生的力量。”

  “她、她的灵魂在呐喊什么?”

  忽地打了个冷颤,格林德结结巴巴的问时,心中也很茫然:我怎么就没看出,那个女人有想跟你上床的意思?

  人家还在我不耐烦时,很知趣的走了。

  如果她真想的话,好像就算我拿鞭子抽她,她也不会走的,毕竟你老人家刚才看人家的眼神,就像色狼那样。

  唉,陆先生现在的神经很不正常,小姐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对不对--格林德想到这儿时,就听陆宁古怪的笑了声,缓缓说道:“她在呐喊我扑上去,用最粗暴的方式占有她,才能填补她内空虚的灵魂。”

  “是、是吗?”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强笑道:“我没有看出来,更没有看出她有多空虚,只看到她就像尘世间最高傲的贵妇那样,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风度。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空虚?”

  “你感觉不到的。”

  陆宁轻轻的笑着,声音被越来越大的夜风刮走:“我能感觉出她原本疯狂的爱着一个男人,可那个男人却不在了,只留下她孤独的呆在尘世间。无论,她的外表有多么的高贵优雅,却极其渴望找个男人来替代她爱的那一个。那样,她才不会遭受空虚的折磨,才不会在一个人时,歇斯底里。”

  女人,尤其外形气质越高傲的女人,在歇斯底里时就越吓人。

  就像岳婉晨,走进酒店客房内抬脚除掉鞋子、脱下风衣尽显她傲人的身躯时,还是贵妇十足的样子。

  但当她从卧室内裹着浴巾走进浴室内后,门都没关,就像忽然犯了羊癫疯那样,猛地把浴巾扯下来,狠狠扔在了地上。

  接着就低低的尖叫一声,打开冷水淋浴,洒在了自己头上,身上。

  她希望,能用冰冷的水,来浇灭心中那团邪恶的火焰。

  那团邪恶的火焰,已经在她身体里燃烧了太久。

  没有谁能看得出,在她典雅高贵的皮囊下面,隐藏着一个多么丑陋的灵魂--她希望,能有至少八百个男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把她致死。

  唯有那样,她才不会遭受大地龟裂般干渴的痛苦煎熬。

  她戴着墨镜,可不是装酷,而是希望籍此能让自己看不清男人的样子。

  尤其是跟那个男人有几分相似的任何一个男人,她都想母兽般的把他扑倒在地上,拼命的榨取。

  甚至,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曾有好几次,她午夜梦回时,都差点上街去找那些肮脏的乞丐。

  无论是不是乞丐,只要是个男人,有男人的正常功能,让她得到渴望已久的满足就行!

  她还知道,她本人不想这样做的。

  她才不是那种淫贱的女人,就算曾经跟丈夫之外的某个男人有过一段荒唐生活,她也希望那只是一场再也回忆不起来的恶梦。

  恶梦醒来后,她依旧像以前那样纯洁。

  恶梦却迟迟不肯散去,还在让她身体越发迷人时,有个邪恶的东西,自灵魂最深处疯长:狞笑着,鼓动她去每天都要去找强壮的男人!

  哪怕是在恶梦中,她也知道自己灵魂的改变,都是因为这副越来越年轻、迷人的躯体,已经被一种叫做‘艳阴使’的邪恶之物占领了,驱使她无比渴望年轻男人的浇灌。

  尤其在泰晤士河旁边看到那个陆宁时,岳婉晨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借着他同伴的不满,决然转身离开。

  现在她只希望,冰冷的水,能把那股子火焰浇灭,把那个艳阴使的恶魔淹死!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水有多么的凉,哪怕她已经把大腿掐成青紫、甚至都渗出血来,也无法打败灵魂深处的恶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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