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飞扬走路带风,回到帐篷里,拿起水袋仰起脖子喝水,想浇灭心头升起的火苗。
“云小将军,马呢?”一位肤色黝黑的老将似笑非笑的揶揄云飞扬,“不是说要带回来给游风作伴。”
老将名叫老严,大约四十多岁,下巴留着一小撮胡子,五官平平,埋在人堆里都看不出来,只一双眼特别锐利,精光微闪显示出他内里的精明城府,此时他双眼一眯坏笑打趣云飞扬。
而他口中的游风就是云飞扬骑得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
身旁的娃娃脸叶同是哪有热闹往哪凑,这下得了机会更是来了劲头:“老严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我们云小将军摆明是吃了颗硬钉子,这脸色,我上次看到还是他娘把京中所有待嫁女郎的名册硬塞给他,非要他选一个娶了的时候呢。”
叶同是从小就跟着云飞扬的亲随,一张娃娃脸讨喜可亲,他靠着一张无害的脸从小就成天东打听,西八卦,如今跟着云飞扬一起入军,更成为一等一的刺探好手。
云飞扬瞪了这幸灾乐祸的两人一眼,避重就轻:“叫将军就叫将军,何必加个小字。”
叶同嘿嘿一笑,道:“云大将军才是一军大帅,您与大将军同姓,当然得加个字区分下啦。”
云飞扬没出声,坐了下来。
说得好像他这将军之位是靠他父亲得来似得,这次他跟随太子殿下征战北伐赶走了燕国的军队,夺回云州,等到了京城,加官进爵,以后战功累累,未必会比他爹差!
早晚他会让世人知道,云将军指的是他云飞扬!
云飞扬励志成为赵帅那般风云人物,但更知道首要就是摘了他父亲的名头,每个居高位重的年轻人头上都压着父权,想要出头其艰难也不比平常人容易多少,云飞扬不希望自己的名号是挂在父亲手下,可现在他的实力还未能超过父亲,因此只能沉默不语。
叶同没放过刚才的话题,凑过来笑嘻嘻的问:“云小将军,那家姑娘到底怎么说的呀,我看她们也就是普通人家,你是不是给的银子太少了?”
太少了?他还没来得及说给钱直接就碰了一鼻子灰。
想起林琅振振有词的模样,云飞扬就一肚子气,可脑子里浮现出林琅回头时脸上一道道红条子的古怪模样,心觉好笑,唇角忍不住弯了下。
哎,他家云小将军吃错药了?
按照往常早就恼羞成怒了,现在咋还双臂环抱的傻笑呢,蹊跷,大有蹊跷。
叶同心中大呼奇怪,旁边的老严若有所思,倒是从中看出几分意思。
老严实际上是云老将军派到云飞扬身边“照顾”他的,当初云飞扬为了不被自家母亲逼婚,带着叶同偷偷参军,老将军自然知晓,虽是不放心,但儿子心有志向他是高兴的,便吩咐他在军中偷偷照顾。
云飞扬如云老将军预料的很快在军中站稳脚跟,一路荣升,可以说云飞扬从出生到至今都十分顺遂得意,性格豁达洒脱,否则也不会任他们打趣调笑,但他还太过年轻,从某种角度来说,心地也还纯善,可太过接近太子殿下的话,其实老严很是担忧,这位太子殿下在战场上杀人的疯狂模样,连他这种久经沙场的老将都忍不住心惊胆战。
回京之后有必要禀告老将军一下。
见叶同还在不着调的揶揄自家小将军,老严咳了下嗓子故意打断道:“将军,商队的头领请求和我们一同去下个镇子。”
云飞扬思索少间,明白这群人是被恶狼吓坏了,反正也是同路,时间也不赶,点头答应:“可以,但明日一早就要启程。”
“他们也是这个意思,及早抵达镇子,伤员也能尽快得到治疗。”
云飞扬点头,脑子里还想着怎么让小哨子松口把马卖给他,这马的品种存数不多,哪怕是用来配种,总比那些一辈子拉车卸货的平庸马匹要强。
眼前浮现出女子的水亮双眸,他手指放在棱角分明的下巴搓了搓,母亲说对付女子要投其所好,要不明日向那个小丫鬟打听下她喜欢什么?
***
第二天一早,林琅就醒了,经过昨晚那样可怕的袭击,没人能睡得安稳。
她一动,杏儿也起来了,眼底青黑,怕是一宿没睡,林琅体恤她昨天受了惊吓,想让她在休息休息,杏儿却连连说自己无事,主动去给林琅打水洗脸。
林琅早就习惯杏儿“恪守规矩”的性格,没再出言相劝,刚掀开马车的前帘想照照太阳,就看到远处的平叔急匆匆地跑过来,他脑袋上围了一圈蓝色布条,黑瘦的脸色十分难看,到了林琅面前上下打量,急问:“小姐你咋样了,有没有受伤?哎呀我咋还能昏过去呢,要是你出事了我怎么和夫人少爷交代呀。”
林琅朝他笑笑:“我没事,杏儿也安好。”
平叔已经从商队那里知道事情始末了,真是给他吓了一跳,一觉醒来,身边多了一群呻`吟哭叫的病患,一看还都是熟人,又听说是来了狼群,吓得他魂都要没了,还好看到他家的马车稳稳立在不远处,心才踏实一半,见林琅神色如常,这心终于放回去了。
林琅伸手指了指前面的黑马,对平叔道:“我们能够得救,多亏了这黑马。”这黑马救了他们三人两次,林琅对它有了感情,思忖着:“我想给它起个名字。”
平叔如今唯林琅是从:“行行行,小姐说起什么?”
林琅记得这黑马喜欢豆子,又瞥到它被风吹起的鬃毛,双手击掌:“就叫毛豆吧。”贱名好养活,她可是想一直养着它的。
骑着游风过来正听到这段对话的云飞扬顿时脸都绿了。
什么?
这女人竟然把这样稀有品种的珍贵良马起名叫毛豆!
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决定了,他一定要从这女人手里拯救它!
黑马,不,还不知道被赐予了这么个名字的毛豆打了个响鼻,晃着脑袋无精打采的看着天空,怀念着昨夜豆子的味道,等待着今日早饭的到来。
***
山野林道间,一长串马车咯吱咯吱响,前方由十几位魁梧强壮的士兵骑马开路,商队跟随在后,两侧骑兵有序前进,一行人加起来也有近百人了。
商队中的伤患被安置在马车里,受伤的士兵仅仅包扎好伤口依旧骑在马上前进,各个面无异色,显然已习惯身体的伤痛,这一队士兵该是精锐部队,现在用于保护他们这支小小商队倒显得大材小用了。
队伍全程弥漫着沉肃的气氛,这其中也有人不时向后望去,倒不是担心野狼再来,而是去看林家的马车。
昨夜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不是野狼突袭,而是整支队伍中最薄弱末端的一环竟然毫发无损。
林家马车位于商队末端,瘦马,老仆,女眷,怎么想都该是最先沦陷的,可最后支撑到士兵援救的竟然是他们,除了老仆的头上被划开了个小口子,一行人完完整整,这结果多少令商队里的人心怀异样,甚至有丧失亲友的人忍不住阴暗臆测,是不是林家提前知道了什么却隐瞒不说,不然怎么会事先跑了。
这种阴暗的想法很快被打破,兵老爷告诉他们,这山头多狼,倒也没成灾,往日见到这么多人的商队是不会攻击人的。
可今年情势有变,多日大旱令田中无产,没有粮食过冬,村民只能靠山吃山,猎户们纷纷到山中猎杀动物,时日一长,导致山中走兽减少,寒冬在即,这些食肉的野狼便聚集在一起,饿得狠了,别说是人,便是队伍也敢集体捕杀,它们生来怕火,这才趁快入夜的时机下手,因此如今秋末行走必要小心狼群,这消息是上个镇子的人告知他们的,所以真没有什么密而不告的阴谋,不过是大势所趋,熙攘世界中被影响的小小微尘罢了。
商队中的人都以为林琅一行人该是暗自欣喜,可林家上下除了最开始的庆幸,气氛也变得低沉起来。
平叔因为昏迷没能经历昨夜的惊险,可也被商队的悲伤感染,他驾着马车,唉声叹气道:“我听说昨天问我话的一个小伙子也死了,好好的人,咋能说没就没呢。”
当然没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平叔闲不住嘴,唠唠叨叨的换了个话头:“小姐,你说渝镇会不会也这样啊?”
林琅昨夜没有睡好,强打起精神开口回:“渝镇也不算小,就算山里有狼群,也不会下山扑人的。”
这时杏儿难得主动开口:“平叔,我们都走了,没什么可顾念的。”
平叔嘟囔着:“我就是惦记咱家的地,虽说没几颗稻子,多少也是我自个儿种的,还有家里,也不知道那王氏会不会带人去祸祸。”
林琅刚要开口,杏儿却比她更快:“屋子和地都交给牛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最值钱的就是少爷的书,也都搬过去了,现在就是个空屋子,而且平叔,我们差不多不会再回去了,你也就别再想了。”
她继续说,这回是对着林琅,“小姐要是累了就去躺会吧,有事我会叫你的。”
林琅看出杏儿是想让她休息,心下狐疑,杏儿虽是做事麻利,但这种体贴关心从前几乎是没有的。
一直以来,杏儿都是不言不语,如果人群如水,她犹如想变成透明水滴,无色无香融入水中,最好谁都不要注意,尽管她容貌甜美,举止有度,也极少打扮,一路至今,越加寡言少语,所以当她说完这番话后,不仅仅是林琅感到诧异,平叔都哎了一声,不过他心大,笑哈哈道:“小姐你休息去吧,换杏儿陪我唠嗑也成。”
林琅应了一声,移到后面的软榻躺下,刚闭上眼睛,困倦如潮水袭来,耳边还有平叔感叹的声音:“……我早上醒的时候看到狼尸,那个大,这还是死的,要是活的得多吓人啊,我以前老说王氏是白眼狼,这和真的狼一比,那王氏也就是条奸诈的狗啊!”
杏儿并没有向平叔讲诉昨夜的恐怖遭遇,和往日一样低声附和:“是挺吓人的呢。”
之后,就是细细碎碎的模糊对话,听不清什么了。
林琅再次入梦,只是这次梦境不再是女子站在悬崖边,而是换了幅陌生场景。
“云小将军,马呢?”一位肤色黝黑的老将似笑非笑的揶揄云飞扬,“不是说要带回来给游风作伴。”
老将名叫老严,大约四十多岁,下巴留着一小撮胡子,五官平平,埋在人堆里都看不出来,只一双眼特别锐利,精光微闪显示出他内里的精明城府,此时他双眼一眯坏笑打趣云飞扬。
而他口中的游风就是云飞扬骑得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
身旁的娃娃脸叶同是哪有热闹往哪凑,这下得了机会更是来了劲头:“老严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我们云小将军摆明是吃了颗硬钉子,这脸色,我上次看到还是他娘把京中所有待嫁女郎的名册硬塞给他,非要他选一个娶了的时候呢。”
叶同是从小就跟着云飞扬的亲随,一张娃娃脸讨喜可亲,他靠着一张无害的脸从小就成天东打听,西八卦,如今跟着云飞扬一起入军,更成为一等一的刺探好手。
云飞扬瞪了这幸灾乐祸的两人一眼,避重就轻:“叫将军就叫将军,何必加个小字。”
叶同嘿嘿一笑,道:“云大将军才是一军大帅,您与大将军同姓,当然得加个字区分下啦。”
云飞扬没出声,坐了下来。
说得好像他这将军之位是靠他父亲得来似得,这次他跟随太子殿下征战北伐赶走了燕国的军队,夺回云州,等到了京城,加官进爵,以后战功累累,未必会比他爹差!
早晚他会让世人知道,云将军指的是他云飞扬!
云飞扬励志成为赵帅那般风云人物,但更知道首要就是摘了他父亲的名头,每个居高位重的年轻人头上都压着父权,想要出头其艰难也不比平常人容易多少,云飞扬不希望自己的名号是挂在父亲手下,可现在他的实力还未能超过父亲,因此只能沉默不语。
叶同没放过刚才的话题,凑过来笑嘻嘻的问:“云小将军,那家姑娘到底怎么说的呀,我看她们也就是普通人家,你是不是给的银子太少了?”
太少了?他还没来得及说给钱直接就碰了一鼻子灰。
想起林琅振振有词的模样,云飞扬就一肚子气,可脑子里浮现出林琅回头时脸上一道道红条子的古怪模样,心觉好笑,唇角忍不住弯了下。
哎,他家云小将军吃错药了?
按照往常早就恼羞成怒了,现在咋还双臂环抱的傻笑呢,蹊跷,大有蹊跷。
叶同心中大呼奇怪,旁边的老严若有所思,倒是从中看出几分意思。
老严实际上是云老将军派到云飞扬身边“照顾”他的,当初云飞扬为了不被自家母亲逼婚,带着叶同偷偷参军,老将军自然知晓,虽是不放心,但儿子心有志向他是高兴的,便吩咐他在军中偷偷照顾。
云飞扬如云老将军预料的很快在军中站稳脚跟,一路荣升,可以说云飞扬从出生到至今都十分顺遂得意,性格豁达洒脱,否则也不会任他们打趣调笑,但他还太过年轻,从某种角度来说,心地也还纯善,可太过接近太子殿下的话,其实老严很是担忧,这位太子殿下在战场上杀人的疯狂模样,连他这种久经沙场的老将都忍不住心惊胆战。
回京之后有必要禀告老将军一下。
见叶同还在不着调的揶揄自家小将军,老严咳了下嗓子故意打断道:“将军,商队的头领请求和我们一同去下个镇子。”
云飞扬思索少间,明白这群人是被恶狼吓坏了,反正也是同路,时间也不赶,点头答应:“可以,但明日一早就要启程。”
“他们也是这个意思,及早抵达镇子,伤员也能尽快得到治疗。”
云飞扬点头,脑子里还想着怎么让小哨子松口把马卖给他,这马的品种存数不多,哪怕是用来配种,总比那些一辈子拉车卸货的平庸马匹要强。
眼前浮现出女子的水亮双眸,他手指放在棱角分明的下巴搓了搓,母亲说对付女子要投其所好,要不明日向那个小丫鬟打听下她喜欢什么?
***
第二天一早,林琅就醒了,经过昨晚那样可怕的袭击,没人能睡得安稳。
她一动,杏儿也起来了,眼底青黑,怕是一宿没睡,林琅体恤她昨天受了惊吓,想让她在休息休息,杏儿却连连说自己无事,主动去给林琅打水洗脸。
林琅早就习惯杏儿“恪守规矩”的性格,没再出言相劝,刚掀开马车的前帘想照照太阳,就看到远处的平叔急匆匆地跑过来,他脑袋上围了一圈蓝色布条,黑瘦的脸色十分难看,到了林琅面前上下打量,急问:“小姐你咋样了,有没有受伤?哎呀我咋还能昏过去呢,要是你出事了我怎么和夫人少爷交代呀。”
林琅朝他笑笑:“我没事,杏儿也安好。”
平叔已经从商队那里知道事情始末了,真是给他吓了一跳,一觉醒来,身边多了一群呻`吟哭叫的病患,一看还都是熟人,又听说是来了狼群,吓得他魂都要没了,还好看到他家的马车稳稳立在不远处,心才踏实一半,见林琅神色如常,这心终于放回去了。
林琅伸手指了指前面的黑马,对平叔道:“我们能够得救,多亏了这黑马。”这黑马救了他们三人两次,林琅对它有了感情,思忖着:“我想给它起个名字。”
平叔如今唯林琅是从:“行行行,小姐说起什么?”
林琅记得这黑马喜欢豆子,又瞥到它被风吹起的鬃毛,双手击掌:“就叫毛豆吧。”贱名好养活,她可是想一直养着它的。
骑着游风过来正听到这段对话的云飞扬顿时脸都绿了。
什么?
这女人竟然把这样稀有品种的珍贵良马起名叫毛豆!
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决定了,他一定要从这女人手里拯救它!
黑马,不,还不知道被赐予了这么个名字的毛豆打了个响鼻,晃着脑袋无精打采的看着天空,怀念着昨夜豆子的味道,等待着今日早饭的到来。
***
山野林道间,一长串马车咯吱咯吱响,前方由十几位魁梧强壮的士兵骑马开路,商队跟随在后,两侧骑兵有序前进,一行人加起来也有近百人了。
商队中的伤患被安置在马车里,受伤的士兵仅仅包扎好伤口依旧骑在马上前进,各个面无异色,显然已习惯身体的伤痛,这一队士兵该是精锐部队,现在用于保护他们这支小小商队倒显得大材小用了。
队伍全程弥漫着沉肃的气氛,这其中也有人不时向后望去,倒不是担心野狼再来,而是去看林家的马车。
昨夜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不是野狼突袭,而是整支队伍中最薄弱末端的一环竟然毫发无损。
林家马车位于商队末端,瘦马,老仆,女眷,怎么想都该是最先沦陷的,可最后支撑到士兵援救的竟然是他们,除了老仆的头上被划开了个小口子,一行人完完整整,这结果多少令商队里的人心怀异样,甚至有丧失亲友的人忍不住阴暗臆测,是不是林家提前知道了什么却隐瞒不说,不然怎么会事先跑了。
这种阴暗的想法很快被打破,兵老爷告诉他们,这山头多狼,倒也没成灾,往日见到这么多人的商队是不会攻击人的。
可今年情势有变,多日大旱令田中无产,没有粮食过冬,村民只能靠山吃山,猎户们纷纷到山中猎杀动物,时日一长,导致山中走兽减少,寒冬在即,这些食肉的野狼便聚集在一起,饿得狠了,别说是人,便是队伍也敢集体捕杀,它们生来怕火,这才趁快入夜的时机下手,因此如今秋末行走必要小心狼群,这消息是上个镇子的人告知他们的,所以真没有什么密而不告的阴谋,不过是大势所趋,熙攘世界中被影响的小小微尘罢了。
商队中的人都以为林琅一行人该是暗自欣喜,可林家上下除了最开始的庆幸,气氛也变得低沉起来。
平叔因为昏迷没能经历昨夜的惊险,可也被商队的悲伤感染,他驾着马车,唉声叹气道:“我听说昨天问我话的一个小伙子也死了,好好的人,咋能说没就没呢。”
当然没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平叔闲不住嘴,唠唠叨叨的换了个话头:“小姐,你说渝镇会不会也这样啊?”
林琅昨夜没有睡好,强打起精神开口回:“渝镇也不算小,就算山里有狼群,也不会下山扑人的。”
这时杏儿难得主动开口:“平叔,我们都走了,没什么可顾念的。”
平叔嘟囔着:“我就是惦记咱家的地,虽说没几颗稻子,多少也是我自个儿种的,还有家里,也不知道那王氏会不会带人去祸祸。”
林琅刚要开口,杏儿却比她更快:“屋子和地都交给牛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最值钱的就是少爷的书,也都搬过去了,现在就是个空屋子,而且平叔,我们差不多不会再回去了,你也就别再想了。”
她继续说,这回是对着林琅,“小姐要是累了就去躺会吧,有事我会叫你的。”
林琅看出杏儿是想让她休息,心下狐疑,杏儿虽是做事麻利,但这种体贴关心从前几乎是没有的。
一直以来,杏儿都是不言不语,如果人群如水,她犹如想变成透明水滴,无色无香融入水中,最好谁都不要注意,尽管她容貌甜美,举止有度,也极少打扮,一路至今,越加寡言少语,所以当她说完这番话后,不仅仅是林琅感到诧异,平叔都哎了一声,不过他心大,笑哈哈道:“小姐你休息去吧,换杏儿陪我唠嗑也成。”
林琅应了一声,移到后面的软榻躺下,刚闭上眼睛,困倦如潮水袭来,耳边还有平叔感叹的声音:“……我早上醒的时候看到狼尸,那个大,这还是死的,要是活的得多吓人啊,我以前老说王氏是白眼狼,这和真的狼一比,那王氏也就是条奸诈的狗啊!”
杏儿并没有向平叔讲诉昨夜的恐怖遭遇,和往日一样低声附和:“是挺吓人的呢。”
之后,就是细细碎碎的模糊对话,听不清什么了。
林琅再次入梦,只是这次梦境不再是女子站在悬崖边,而是换了幅陌生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