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市警方这几天在收到中情局提供的、
“超人”团队录制的几家毒贩的相关音频文件后,就开始分别部署起对相关毒贩的调查、取证和抓捕现行的工作;中情局对于其提供给警方的音频文件,只是告知其来源于
“超人”团队的帮助,但音频中的参与人员为了保密需要,不会去上法庭作证,所以警方对于其中的信息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听说是来源于
“超人”团队的帮助,警方对这些音频资料的真实性是一点也不怀疑了,警方相信中情局也不会在此方面开玩笑的,毕竟是没有必要啊;即使中情局不强调这些是来源于
“超人”的,警方同样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不过有了
“超人”这个背书,警方办起案来心里就更有谱了,毕竟有之前和
“超人”团队合作过的经历,对于如何很好的利用
“超人”团队提供的资料那是得心应手。而中情局特意向警方指出有
“超人”团队参与其中,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想让警方理解为
“超人”团队已经在和中情局合作了,打消警方再和中情局争夺
“超人”这个资源的可能念头。不过纽市警局的局长对中情局的小九九也能猜出几分,他可是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机会和
“超人”团队的人进行密切接触的。从目前获得的音频资料中,他已经猜测出除了汤姆之外还有一个女性也是
“超人”团队的成员。纽市警方在9月5日晚上采取的行动中,也是卡在这伙毒贩在和国外的供货商进行交易时开始行动的,连同供货商的代表以及进行交易的毒品和赌资一并人赃并获;整个行动进行的很圆满。
对于已经获得相关音频资料的另外两家毒贩,警方也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就等着他们在交接毒品时、一举擒获了。
骚扰汤姆的毒贩虽然是被抓捕了,而且是不得被保释;但他委托的干掉汤姆的任务单子,可是还在正常的运作中,因为那个毒贩已经支付过全款了,剩下来的就是接单的
“傻手”去完成后续的工作了。
“X”做‘傻手’这一行当已经5年了,虽然没有做过工作难度超大、收益超高的大单子;但胜在够稳当,这几年经他手处理过的8个任务单子,还从没有失过手,而且首尾都很干净,没有留下隐患;这也是让他的经纪人放心的地方。
这一次这个做掉汤姆的单子,要价并不很高;毕竟从资料看汤姆只是个普通人,而且还经常在公众场合出现,利于
“傻手”的作业;只是从时间上来说,那个毒贩要求的时间界限相对的有点紧,毕竟一个
“傻手”想要安全的做掉自己的任务目标,是需要精心调查、精心策划的,即要让目标人物被做掉,又要能让
“傻手”自己安全的离开现场,并且不会让人怀疑到这件案子与自己有关系,所以说这本身是一个相当专业性的工作。
好在
“X”就居住在纽约,让他对目标人物做起相关的调查来,自然是有独到的优势和便利,这也是经纪人直接想去选择他的原因。
经过几天的跟踪调查以及那个毒贩提供的汤姆的相关资料,
“X”也摸清了汤姆的生活规律:‘每天上午8点至9半点是在戒毒所工作,上午10点钟赶回他的诊所工作到12点;然后回到自己家中停留一下午,晚上19点至21点是在他的诊所工作;再然后回到家中休息。
’在这些时段的间歇,一般就是开车在路上,或者是晚上18点左右出门去超市买些生活日用品;如果不是迫不得已,
“傻手”们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时间段对目标人物动手的,毕竟这期间外界的不可测因素太多,
“傻手”也容易暴露痕迹;而且
“X”也知道了汤姆是个格斗高手,(这一点是毒贩特意指出的,毒贩可不想
“傻手”因不知道此事而出现失误,而且
“傻手”经纪人也要求毒贩提供真实的目标人物信息。)所以
“X”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近身去对付汤姆的,以免出现不测。
至于当汤姆回到家中后,
“X”也对汤姆的住处做过观察,找不到合适的远距离狙击位置,又不想去近身对付汤姆,所以也放弃了在那里进行行动。
戒毒所是一个人多、乱糟糟的地方,
“X”去看了一次后直接就不考虑在那里做活了。
“X”最后选择的狙击地点是汤姆的诊所,汤姆的诊所是在一栋写字楼的12楼,在汤姆办公室窗户对面的正好有一栋12层公寓楼,
“X”曾经有一天下午专门上到这栋公寓楼的屋顶观察过,屋顶的女儿墙也就是1米高,正好方便在那里进行对汤姆的狙击行动,而且那个理想的狙击位置正好在楼梯间上屋面门口的背面,即使在执行狙击工作时有人走上屋面,他自己也能先一步的听到,而不会被对方直接看到。
对于汤姆在诊所的夜间工作习惯,
“X”也观察了几天,每天汤姆都是在晚上21点时
“收起遮光的塑料百叶窗,再站在窗口把打开的窗户关上。”这个时间就是
“X”选定的最佳作业时间。
“X”接的这个单子的时限是9月7日,为了安全稳妥的做好这个任务,他是9月6日晚上20点50登上那个12层公寓的楼顶,到达了自己的预定狙击位置;他上楼期间并没有碰到什么住户,一般这个时段大家是都在各自的屋里忙活了;上到屋顶后,他也观察了一圈,屋面上没有人。
“X”从自己携带的专用手提箱中,取出狙击步枪的配件,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把狙击步枪的散件组装完毕,然后对着汤姆那正被百叶窗遮挡着的窗户做了几个瞄准动作,找了找感觉,接下来就把枪放在一边,放松心态,静等着一会汤姆开窗户了。
在晚上准9点的时候,汤姆把自己的女病人送出房门,然后就回身来到办公室的窗户前、像通常一样用拉绳把塑料百叶窗卷起,然后准备把打开的窗户关上;在这个季节的这个时间段,由于天气不是很热,开着窗户通风自然比用空调舒服,所以汤姆这段时间每天都是开着窗户的,只有在下班时间才再把窗户关上。
而
“X”选择这个时段动手,也是考虑到这个时候汤姆的病人已经离开,屋内就他一个人,可以让自己的专业行动做的悄无声息、一时半会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方便自己的安全撤离。
就在汤姆准备伸手关窗户时,他也说不清是第六感增强了、还是自己的精神力值够高的缘故,反正是感觉到有外物从正对面对着自己的头部直奔过来,让他有一种头部被某样事物盯上的不舒服感觉,汤姆现在的思维、神经反应速度、肢体反应速度都已大大的超过了普通人,他就没有犹豫,顺势一个摆头,先是看到了对面屋顶有一点亮光一闪,同时感觉和听到了有高速物体从耳边经过的动静和声音。
这时候,汤姆立刻就判断出自己这是被人狙击了,他急忙闪身离开窗户。
“X”在对面等到21点时,看到汤姆开始拉窗帘了,他这边也开始瞄准,当汤姆把窗帘全部收起来后,透过瞄准镜盯着对方的
“X”已经确认站在窗前的就是汤姆了,就在汤姆收起窗帘后准备伸手去关窗户的一瞬间,已经锁定目标的
“X”扣动了扳机;双方的楼间距只有50米,哪怕再增加10倍的距离,
“X”也有信心一枪做掉汤姆,所以对于这一枪他是志在必得了。之所以要卡在汤姆伸手去关窗户之前开枪,是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当汤姆被击毙时尸体会正好趴伏在窗户上,那样容易引起外人的过早注意。
让
“X”对自己最感自得的就是自己办事的谨慎、周全,尽管他对自己击发的第一枪是志在必得,他仍然按照自己的既定狙击程序把枪口移向对方的心脏部位,这是为了防止万一出现天灾时(第一枪没有击中),他可以补射第二枪;在他曾经的8次狙击工作中,就曾经有一次第一枪只是伤敌,他的第二枪才及时的保证了圆满完成任务。
这一次他的周全考虑又是做对了,从瞄准镜中能看到对方正好偏头躲开了自己的第一枪,而且对方就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接下来就是整个身体向着窗边闪去,
“X”也毫不犹豫的急忙击发第二枪;所幸这一枪有成效了,尽管由于对方的快速横向移动,
“X”看不清这一枪的具体击中位置,但他可以确认这一枪是击中了对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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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团队录制的几家毒贩的相关音频文件后,就开始分别部署起对相关毒贩的调查、取证和抓捕现行的工作;中情局对于其提供给警方的音频文件,只是告知其来源于
“超人”团队的帮助,但音频中的参与人员为了保密需要,不会去上法庭作证,所以警方对于其中的信息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听说是来源于
“超人”团队的帮助,警方对这些音频资料的真实性是一点也不怀疑了,警方相信中情局也不会在此方面开玩笑的,毕竟是没有必要啊;即使中情局不强调这些是来源于
“超人”的,警方同样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不过有了
“超人”这个背书,警方办起案来心里就更有谱了,毕竟有之前和
“超人”团队合作过的经历,对于如何很好的利用
“超人”团队提供的资料那是得心应手。而中情局特意向警方指出有
“超人”团队参与其中,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想让警方理解为
“超人”团队已经在和中情局合作了,打消警方再和中情局争夺
“超人”这个资源的可能念头。不过纽市警局的局长对中情局的小九九也能猜出几分,他可是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机会和
“超人”团队的人进行密切接触的。从目前获得的音频资料中,他已经猜测出除了汤姆之外还有一个女性也是
“超人”团队的成员。纽市警方在9月5日晚上采取的行动中,也是卡在这伙毒贩在和国外的供货商进行交易时开始行动的,连同供货商的代表以及进行交易的毒品和赌资一并人赃并获;整个行动进行的很圆满。
对于已经获得相关音频资料的另外两家毒贩,警方也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就等着他们在交接毒品时、一举擒获了。
骚扰汤姆的毒贩虽然是被抓捕了,而且是不得被保释;但他委托的干掉汤姆的任务单子,可是还在正常的运作中,因为那个毒贩已经支付过全款了,剩下来的就是接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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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做‘傻手’这一行当已经5年了,虽然没有做过工作难度超大、收益超高的大单子;但胜在够稳当,这几年经他手处理过的8个任务单子,还从没有失过手,而且首尾都很干净,没有留下隐患;这也是让他的经纪人放心的地方。
这一次这个做掉汤姆的单子,要价并不很高;毕竟从资料看汤姆只是个普通人,而且还经常在公众场合出现,利于
“傻手”的作业;只是从时间上来说,那个毒贩要求的时间界限相对的有点紧,毕竟一个
“傻手”想要安全的做掉自己的任务目标,是需要精心调查、精心策划的,即要让目标人物被做掉,又要能让
“傻手”自己安全的离开现场,并且不会让人怀疑到这件案子与自己有关系,所以说这本身是一个相当专业性的工作。
好在
“X”就居住在纽约,让他对目标人物做起相关的调查来,自然是有独到的优势和便利,这也是经纪人直接想去选择他的原因。
经过几天的跟踪调查以及那个毒贩提供的汤姆的相关资料,
“X”也摸清了汤姆的生活规律:‘每天上午8点至9半点是在戒毒所工作,上午10点钟赶回他的诊所工作到12点;然后回到自己家中停留一下午,晚上19点至21点是在他的诊所工作;再然后回到家中休息。
’在这些时段的间歇,一般就是开车在路上,或者是晚上18点左右出门去超市买些生活日用品;如果不是迫不得已,
“傻手”们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时间段对目标人物动手的,毕竟这期间外界的不可测因素太多,
“傻手”也容易暴露痕迹;而且
“X”也知道了汤姆是个格斗高手,(这一点是毒贩特意指出的,毒贩可不想
“傻手”因不知道此事而出现失误,而且
“傻手”经纪人也要求毒贩提供真实的目标人物信息。)所以
“X”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近身去对付汤姆的,以免出现不测。
至于当汤姆回到家中后,
“X”也对汤姆的住处做过观察,找不到合适的远距离狙击位置,又不想去近身对付汤姆,所以也放弃了在那里进行行动。
戒毒所是一个人多、乱糟糟的地方,
“X”去看了一次后直接就不考虑在那里做活了。
“X”最后选择的狙击地点是汤姆的诊所,汤姆的诊所是在一栋写字楼的12楼,在汤姆办公室窗户对面的正好有一栋12层公寓楼,
“X”曾经有一天下午专门上到这栋公寓楼的屋顶观察过,屋顶的女儿墙也就是1米高,正好方便在那里进行对汤姆的狙击行动,而且那个理想的狙击位置正好在楼梯间上屋面门口的背面,即使在执行狙击工作时有人走上屋面,他自己也能先一步的听到,而不会被对方直接看到。
对于汤姆在诊所的夜间工作习惯,
“X”也观察了几天,每天汤姆都是在晚上21点时
“收起遮光的塑料百叶窗,再站在窗口把打开的窗户关上。”这个时间就是
“X”选定的最佳作业时间。
“X”接的这个单子的时限是9月7日,为了安全稳妥的做好这个任务,他是9月6日晚上20点50登上那个12层公寓的楼顶,到达了自己的预定狙击位置;他上楼期间并没有碰到什么住户,一般这个时段大家是都在各自的屋里忙活了;上到屋顶后,他也观察了一圈,屋面上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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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上准9点的时候,汤姆把自己的女病人送出房门,然后就回身来到办公室的窗户前、像通常一样用拉绳把塑料百叶窗卷起,然后准备把打开的窗户关上;在这个季节的这个时间段,由于天气不是很热,开着窗户通风自然比用空调舒服,所以汤姆这段时间每天都是开着窗户的,只有在下班时间才再把窗户关上。
而
“X”选择这个时段动手,也是考虑到这个时候汤姆的病人已经离开,屋内就他一个人,可以让自己的专业行动做的悄无声息、一时半会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方便自己的安全撤离。
就在汤姆准备伸手关窗户时,他也说不清是第六感增强了、还是自己的精神力值够高的缘故,反正是感觉到有外物从正对面对着自己的头部直奔过来,让他有一种头部被某样事物盯上的不舒服感觉,汤姆现在的思维、神经反应速度、肢体反应速度都已大大的超过了普通人,他就没有犹豫,顺势一个摆头,先是看到了对面屋顶有一点亮光一闪,同时感觉和听到了有高速物体从耳边经过的动静和声音。
这时候,汤姆立刻就判断出自己这是被人狙击了,他急忙闪身离开窗户。
“X”在对面等到21点时,看到汤姆开始拉窗帘了,他这边也开始瞄准,当汤姆把窗帘全部收起来后,透过瞄准镜盯着对方的
“X”已经确认站在窗前的就是汤姆了,就在汤姆收起窗帘后准备伸手去关窗户的一瞬间,已经锁定目标的
“X”扣动了扳机;双方的楼间距只有50米,哪怕再增加10倍的距离,
“X”也有信心一枪做掉汤姆,所以对于这一枪他是志在必得了。之所以要卡在汤姆伸手去关窗户之前开枪,是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当汤姆被击毙时尸体会正好趴伏在窗户上,那样容易引起外人的过早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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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对自己最感自得的就是自己办事的谨慎、周全,尽管他对自己击发的第一枪是志在必得,他仍然按照自己的既定狙击程序把枪口移向对方的心脏部位,这是为了防止万一出现天灾时(第一枪没有击中),他可以补射第二枪;在他曾经的8次狙击工作中,就曾经有一次第一枪只是伤敌,他的第二枪才及时的保证了圆满完成任务。
这一次他的周全考虑又是做对了,从瞄准镜中能看到对方正好偏头躲开了自己的第一枪,而且对方就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接下来就是整个身体向着窗边闪去,
“X”也毫不犹豫的急忙击发第二枪;所幸这一枪有成效了,尽管由于对方的快速横向移动,
“X”看不清这一枪的具体击中位置,但他可以确认这一枪是击中了对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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