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很大,比城里的生活要简朴一些,但是地方要比城里的蜗居大上很多,一共要有两三百个平方那么大小,足足能让马小跳等人睡个舒服的觉。
傍晚的时候,依稀能听到饿狼啸月的声音,他们和狗一样,一旦有一匹狼叫,其他的狼也会在这时狂叫起来,相应狼王的叫声,传言这是藏西高原上面的狼,一般都会跑到这里来杀生,吞噬家畜。
因为藏西有神犬藏獒,成年獒和小牛犊一样大小,全身毛发长,腿短精悍,据说九犬一獒,獒的可怕性要在小时候就会培养,九个獒之中互相残杀,最后只有一个能存活下来,现在藏西人民都爱獒,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的高价位的獒都是天价,纯种的雪獒更是有价无市,这獒可以咬杀三匹狼,单挑一头豹子,三只獒可以猎杀一只雄狮,这种獒的力量可见有多么凶猛。
马小跳喜欢血纹龙胯下的神驹,喜欢杨天琼口中神秘的獒,并且杨天琼等人是藏西人,血液里面流淌着的是最原始的藏西人民血,她也爱獒,只可惜一直没有养到一只好品种。
和杨天琼聊完天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杨梦露洗完澡来到了马小跳的房间,脸色有些担心。
“梦露姐,你在担心血纹龙的报复吧?”马小跳看出了杨梦露的担心,轻声说道。
“不错,这次我们惹怒了血纹龙,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何况你还带着一个霸王花。”杨梦露道:“霸王花和血纹龙是铁哥们,情谊很深,就算没有今天我们今天救你,就算你拿着霸王花的性命,他也会放你们离开的。”
“你们这里的情谊我是见到过了,很团结。”马小跳由衷的点了点头,说道。
“我们在这里苟延残喘,靠的就是团结,要是没有人来组织,我们这村子已经被灭龙帮给覆灭了。”杨梦露苦涩道。
“杨家寨有杨梦露,再多的血纹龙也不可怕。”马小跳很佩服杨梦露的凶猛,更是佩服她的领导能力,如果放在古代,她的官衔比次与花木兰,也不次于杨家将的那些英雄豪杰。
“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之中的那本事。”杨梦露苦笑道:“之所以之前和血纹龙达成了协议,不仅仅是我们战场上面赢了先机,还有就是在警方围剿的时候,我们救过血纹龙兄弟的命,我们在这里也是互相生长,这里不仅仅有我们,还有其他帮派,比如唐门,剑门,等等。”
“剑门。”马小跳抿嘴道:“你可知道剑门在这里的势力?”
“不知道,不管是剑门还是其他门派,在这里都是隐匿了行踪,这里靠近藏西容易贩卖藏羚羊,靠着南云能倒卖一些翡翠珠宝,还有川四的人倒卖大熊猫,这里鱼龙混杂,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军火生意,白面生意,大部分的军火会运送到藏西,因为那里有需要。”杨梦露轻声道。
“这东西不管在哪里,都有需要的人,只是多少的问题。”马小跳道,当时在天京的时候,四大家族的王子家族就倒腾军火,然后卖给岛国,岛国有的在卖给华夏,就这样恶行循环,哪里价格便宜,就进哪里的。
“就是如此,有名望的名门正派,是不会给自己涂抹污点的。”杨梦露轻声道。
“那你有没有听说过陈二狗的名字?”马小跳问道。
“盗墓贼陈二狗?”杨梦露惊呼道。
“看来你是知道了?”马小跳嘴角一挑,轻笑道。
“略有耳闻。”杨梦露道。
“能不能详细告知?”马小跳说道。
“我们能不能达成一条协议?”杨梦露轻声问道。
“说说看。”马小跳道。
“在你和血纹龙对抗的时候,我就发现你是这么多来往杨家寨的人中唯一一个有实力和血纹龙对抗的人,所以我想请你帮我对付血纹龙,还杨家寨一个安宁。”杨梦露说道。
“这个嘛。”马小跳笑道:“你们村里的村民很淳朴,我很喜欢,就算你不说,我也不会看到这么善良的村民消失,何况,我来此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干掉血纹龙,然后建立自己的帮派的。”
“你会成为第二个血纹龙吗?”杨梦露问道。
“你猜呢?”马小跳笑道。
“不会,我感觉你很正值。”杨梦露道。
“对,我不会成为第二个血纹龙,我就是我,马小跳,我会带着这里的人慢慢的走上小康生活,远离尘世间的恩仇杂念。”马小跳道。
“我们联合起来,一起干掉血纹龙,相信这几天不会远。”杨梦露道。
“当然,因为我还想知道陈二狗的消息。”马小跳微笑道:“对了,你知道藏西反叛者幕后黑手是谁吗?”
“你是警方的人?”杨梦露蹙眉道。
“难道你很反感警方?”马小跳说道。
“这到没有,我只是好奇。”杨梦露道。
“我就是我,不会和土匪一样抢家劫舍,不会和警方那般为了阻止暴动不择手段,不会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不会和鱼肉百姓一样甘心受骗,我马小跳只做自己。”马小跳再三说道。
“恩,我相信你。”杨梦露没有理由不相信,因为马小跳的实力要比他强悍很多。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马小跳问道。
“不知道,我今天刚刚看了新闻,前几天反叛者已经击毙了,其中还有一员大将格桑花,阿朵等人。”杨梦露回想着新闻道:“虽然我不知道什么人是最后的主使者,但是我知道这里面的大将都很强,其中一位还喜欢獒,把华夏军方的人被獒活活吃掉。”
“活活吃掉么?”马小跳喃喃自语,这反叛者还真是变态到了一种程度,丧心病狂!
这样的人想要夺得政权,统治华夏?孩子,该醒醒了。没有同情心和包容心,只有杀戮的人,怎么能管理百姓和国家?官逼民反这道理都会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道理也不是妄谈。
“我也是在这里听的传闻,我知道上次反叛战争之中,一些重要的人都逃脱了,没有地位的人代替有名望的人死了,我虽然在偏远地区,可是还是比较了解社会的。”杨梦露说道:“只是我讨厌战争,要是能一直安安稳稳的放羊放牧,这种生活倒也舒适。”
“可是,我不犯敌,敌欺我,有些事情,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样不是法律制裁,而是道德沦陷,反正我是看不惯这种事情的。”马小跳摇头道。
“我们不能改变这社会,但是能改变自己,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将护杨家寨人的安全。”杨梦露道。
“放心吧,我们同仇敌忾,一起将血纹龙打趴下。”马小跳认真的说道:“对了,川西这边有没有一种格桑花?”
“你问格桑花做什么?”杨梦露好奇道。
“有一些小事。”马小跳摸了摸怀里的骨灰盒,抿嘴道。
“这是川四,很难见到那种坚韧的野花的,除非是在高原上面,只要你越过那高山,在顶端,或许就能发现格桑花的存在。”杨梦露走到门前,指了指一座高山,轻声道:“那是一种生命力特别顽强的花朵。”
它是一种生长在高原上的普通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
它就是寄托了藏族期盼幸福吉祥等美好情感的格桑花。
在藏族眼里,格桑花也是高原上生命力最顽强、最普通的一种野花。其实,并没有说它是单独的指什么花朵,就是一群长在一起,成片成片的生长在一起,顽强的野花。
藏族人都喜欢叫它格桑梅朵,寓意着幸福的意思。
马小跳不由的想起了一脸仇恨的格桑花,一脸幽怨和爱恋的阿朵,好像这名字的由来就是格桑梅朵拆开的,阿朵的全名就是梅朵,俩个人在一起是幸福,不在一起就是折磨。
马小跳好像忽然懂得阿朵为什么会杀掉格桑花了,因为她不想离开格桑花,因为那样她会感觉到孤独,感觉到寂寞,感觉不到幸福。
不管是生还是死,只要在一起的话,就是幸福,至少他们死也在一起,死了都要爱。这种悲烈的爱情故事,看上去很拙劣,但是外人根本没有评价的资本和资格。
马小跳没有,只是欣赏,只是一个男人可以放弃仇恨,可是为了阿朵重新建立仇恨,并且为了阿朵不惜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一个期待着爱人改邪归正,从此不问世事,做一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快活夫妻,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
俩个人都存在爱,只是爱的比较极端,极端到了可怕的境界,为了和爱人在一起,一个选择继续报仇,因为身为一个男人,不想看到自己的女人受一点伤害,一个想放弃报仇生活在一起,不惜杀掉了最爱的男人,因为她不想失去,死在自己手里,远远比死在政府手里要好的多。
当时阿朵告诉马小跳,如果有来世的话,她绝对不爱了,因为那种感觉太揪心了,太让人无法自拔了,为了她格桑花从一个比较善良的人蜕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坏蛋,为了阿朵,格桑花做出了很多。
傍晚的时候,依稀能听到饿狼啸月的声音,他们和狗一样,一旦有一匹狼叫,其他的狼也会在这时狂叫起来,相应狼王的叫声,传言这是藏西高原上面的狼,一般都会跑到这里来杀生,吞噬家畜。
因为藏西有神犬藏獒,成年獒和小牛犊一样大小,全身毛发长,腿短精悍,据说九犬一獒,獒的可怕性要在小时候就会培养,九个獒之中互相残杀,最后只有一个能存活下来,现在藏西人民都爱獒,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的高价位的獒都是天价,纯种的雪獒更是有价无市,这獒可以咬杀三匹狼,单挑一头豹子,三只獒可以猎杀一只雄狮,这种獒的力量可见有多么凶猛。
马小跳喜欢血纹龙胯下的神驹,喜欢杨天琼口中神秘的獒,并且杨天琼等人是藏西人,血液里面流淌着的是最原始的藏西人民血,她也爱獒,只可惜一直没有养到一只好品种。
和杨天琼聊完天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杨梦露洗完澡来到了马小跳的房间,脸色有些担心。
“梦露姐,你在担心血纹龙的报复吧?”马小跳看出了杨梦露的担心,轻声说道。
“不错,这次我们惹怒了血纹龙,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何况你还带着一个霸王花。”杨梦露道:“霸王花和血纹龙是铁哥们,情谊很深,就算没有今天我们今天救你,就算你拿着霸王花的性命,他也会放你们离开的。”
“你们这里的情谊我是见到过了,很团结。”马小跳由衷的点了点头,说道。
“我们在这里苟延残喘,靠的就是团结,要是没有人来组织,我们这村子已经被灭龙帮给覆灭了。”杨梦露苦涩道。
“杨家寨有杨梦露,再多的血纹龙也不可怕。”马小跳很佩服杨梦露的凶猛,更是佩服她的领导能力,如果放在古代,她的官衔比次与花木兰,也不次于杨家将的那些英雄豪杰。
“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之中的那本事。”杨梦露苦笑道:“之所以之前和血纹龙达成了协议,不仅仅是我们战场上面赢了先机,还有就是在警方围剿的时候,我们救过血纹龙兄弟的命,我们在这里也是互相生长,这里不仅仅有我们,还有其他帮派,比如唐门,剑门,等等。”
“剑门。”马小跳抿嘴道:“你可知道剑门在这里的势力?”
“不知道,不管是剑门还是其他门派,在这里都是隐匿了行踪,这里靠近藏西容易贩卖藏羚羊,靠着南云能倒卖一些翡翠珠宝,还有川四的人倒卖大熊猫,这里鱼龙混杂,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军火生意,白面生意,大部分的军火会运送到藏西,因为那里有需要。”杨梦露轻声道。
“这东西不管在哪里,都有需要的人,只是多少的问题。”马小跳道,当时在天京的时候,四大家族的王子家族就倒腾军火,然后卖给岛国,岛国有的在卖给华夏,就这样恶行循环,哪里价格便宜,就进哪里的。
“就是如此,有名望的名门正派,是不会给自己涂抹污点的。”杨梦露轻声道。
“那你有没有听说过陈二狗的名字?”马小跳问道。
“盗墓贼陈二狗?”杨梦露惊呼道。
“看来你是知道了?”马小跳嘴角一挑,轻笑道。
“略有耳闻。”杨梦露道。
“能不能详细告知?”马小跳说道。
“我们能不能达成一条协议?”杨梦露轻声问道。
“说说看。”马小跳道。
“在你和血纹龙对抗的时候,我就发现你是这么多来往杨家寨的人中唯一一个有实力和血纹龙对抗的人,所以我想请你帮我对付血纹龙,还杨家寨一个安宁。”杨梦露说道。
“这个嘛。”马小跳笑道:“你们村里的村民很淳朴,我很喜欢,就算你不说,我也不会看到这么善良的村民消失,何况,我来此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干掉血纹龙,然后建立自己的帮派的。”
“你会成为第二个血纹龙吗?”杨梦露问道。
“你猜呢?”马小跳笑道。
“不会,我感觉你很正值。”杨梦露道。
“对,我不会成为第二个血纹龙,我就是我,马小跳,我会带着这里的人慢慢的走上小康生活,远离尘世间的恩仇杂念。”马小跳道。
“我们联合起来,一起干掉血纹龙,相信这几天不会远。”杨梦露道。
“当然,因为我还想知道陈二狗的消息。”马小跳微笑道:“对了,你知道藏西反叛者幕后黑手是谁吗?”
“你是警方的人?”杨梦露蹙眉道。
“难道你很反感警方?”马小跳说道。
“这到没有,我只是好奇。”杨梦露道。
“我就是我,不会和土匪一样抢家劫舍,不会和警方那般为了阻止暴动不择手段,不会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不会和鱼肉百姓一样甘心受骗,我马小跳只做自己。”马小跳再三说道。
“恩,我相信你。”杨梦露没有理由不相信,因为马小跳的实力要比他强悍很多。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马小跳问道。
“不知道,我今天刚刚看了新闻,前几天反叛者已经击毙了,其中还有一员大将格桑花,阿朵等人。”杨梦露回想着新闻道:“虽然我不知道什么人是最后的主使者,但是我知道这里面的大将都很强,其中一位还喜欢獒,把华夏军方的人被獒活活吃掉。”
“活活吃掉么?”马小跳喃喃自语,这反叛者还真是变态到了一种程度,丧心病狂!
这样的人想要夺得政权,统治华夏?孩子,该醒醒了。没有同情心和包容心,只有杀戮的人,怎么能管理百姓和国家?官逼民反这道理都会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道理也不是妄谈。
“我也是在这里听的传闻,我知道上次反叛战争之中,一些重要的人都逃脱了,没有地位的人代替有名望的人死了,我虽然在偏远地区,可是还是比较了解社会的。”杨梦露说道:“只是我讨厌战争,要是能一直安安稳稳的放羊放牧,这种生活倒也舒适。”
“可是,我不犯敌,敌欺我,有些事情,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样不是法律制裁,而是道德沦陷,反正我是看不惯这种事情的。”马小跳摇头道。
“我们不能改变这社会,但是能改变自己,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将护杨家寨人的安全。”杨梦露道。
“放心吧,我们同仇敌忾,一起将血纹龙打趴下。”马小跳认真的说道:“对了,川西这边有没有一种格桑花?”
“你问格桑花做什么?”杨梦露好奇道。
“有一些小事。”马小跳摸了摸怀里的骨灰盒,抿嘴道。
“这是川四,很难见到那种坚韧的野花的,除非是在高原上面,只要你越过那高山,在顶端,或许就能发现格桑花的存在。”杨梦露走到门前,指了指一座高山,轻声道:“那是一种生命力特别顽强的花朵。”
它是一种生长在高原上的普通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
它就是寄托了藏族期盼幸福吉祥等美好情感的格桑花。
在藏族眼里,格桑花也是高原上生命力最顽强、最普通的一种野花。其实,并没有说它是单独的指什么花朵,就是一群长在一起,成片成片的生长在一起,顽强的野花。
藏族人都喜欢叫它格桑梅朵,寓意着幸福的意思。
马小跳不由的想起了一脸仇恨的格桑花,一脸幽怨和爱恋的阿朵,好像这名字的由来就是格桑梅朵拆开的,阿朵的全名就是梅朵,俩个人在一起是幸福,不在一起就是折磨。
马小跳好像忽然懂得阿朵为什么会杀掉格桑花了,因为她不想离开格桑花,因为那样她会感觉到孤独,感觉到寂寞,感觉不到幸福。
不管是生还是死,只要在一起的话,就是幸福,至少他们死也在一起,死了都要爱。这种悲烈的爱情故事,看上去很拙劣,但是外人根本没有评价的资本和资格。
马小跳没有,只是欣赏,只是一个男人可以放弃仇恨,可是为了阿朵重新建立仇恨,并且为了阿朵不惜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一个期待着爱人改邪归正,从此不问世事,做一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快活夫妻,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
俩个人都存在爱,只是爱的比较极端,极端到了可怕的境界,为了和爱人在一起,一个选择继续报仇,因为身为一个男人,不想看到自己的女人受一点伤害,一个想放弃报仇生活在一起,不惜杀掉了最爱的男人,因为她不想失去,死在自己手里,远远比死在政府手里要好的多。
当时阿朵告诉马小跳,如果有来世的话,她绝对不爱了,因为那种感觉太揪心了,太让人无法自拔了,为了她格桑花从一个比较善良的人蜕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坏蛋,为了阿朵,格桑花做出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