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塘靠近喜马拉雅山的北麓,地势又高,哪怕到了八月,气候都不高,昼夜温差极大,对此早有准备的刘稷一声令下,远道而来的唐人全都住进了城里,那些原来大户的屋子。
其中最大的一间,自然留给了他,屋子里还有两个年轻的吐蕃女子,出自于城中某个大户之家,做为服侍以及暖床之用。
刘稷在慢慢地适应这种生活,这样的经历时刻在提醒他,一旦败亡,那些女子,就会成为胜者的玩物,一个强者恒强、弱者失去一世的时代,他只能变得更强才能生存下去。
贡塘是一座边塞重镇,大量的人口以部落的形式散居在臧河流域,能住在城里的,都是各部落的上层人物,因此全城几乎被一网打尽,数千颗人头挂满了整面城墙。
这种差事,自然是交给了山民们来做,刘稷等人要考虑的,是一些重大的原则性问题,比如,某个被误杀的阉人。
情况应该是这样子的,大唐的友好属国尼婆罗,为了策应对共同的敌人吐蕃的攻势,派出奇兵,自偏路越过臧河,出其不意地抵达贡塘城下,趁夜发起攻击,在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之后,终于攻破了吐蕃人的防守。
城中守将恼羞成怒,妄图以我大唐天使为质,逼令其国退兵,天使凛然不从,由于双方语言不通,在随后的拯救过程中,使者不幸为吐蕃人所伤,多番救治无效,最终壮烈殉国,临终前留下遗言。
“封侯非吾意,但愿吐蕃平。”
听者无不动容,我大唐将士闻此噩耗,自主帅封常清以下,群情振奋、声泪俱下,皆泣血盟誓,新仇旧恨,就在今朝,杀使辱国,不平此贼,誓不还师......
屋子里点着地火龙,几个人围坐一圈,一边烤着羊肉,一边喝酒议事,除了两个服侍的吐蕃女子,没有其他下人。
在座的几个人,张无价、许光景自不必说,杨预虽然不是他的属下,也算得上知心好友,康老四坐在最下首,听着自家戍主一本正经地在那里胡说八道,脸上露出些许古怪。
事情的始末,只有他一人知道,细节上,连张、许都不清楚,但是结果却必须要同他们告知,因为当时看到的人不少,与其胡乱猜测,不如直言相告。
张无价眼都不眨地看着地龙里的火苗,仿佛那上头有一朵花,他们两人是第一批攻入城中的,拿下城防之后,就没有再进去,将追杀的活全都交与了康老四指挥的山民,后来发生了什么,哪会知道,可是听到刘稷的话,就算是许光景这样的老粗,也明白内里的情形不那么简单。
因为所谓重伤不治云云,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连他们都觉出了异常,杨预哪里想不到,这里头全都是乾坑戍的人,就自己例外,这番话,多半就是说与自己听的,以便将来做个见证。
毕竟,那是一名天使,有唐以来,监军自军中被杀,还是闻所未闻之事,朝廷说不得就会派员下来查问,到时候他们这些亲历者,自然都要被征询,现在就是统一口径的时候了。
“李中使,缘何会在贡塘城中?”杨预一开口就问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刘谡不得不佩服他的默契:“他自请与吐蕃人议和,营中诸将多翻劝说,皆无所动,偏偏此事又不为尼婆罗友邦所知,故此才造成了令人遗憾的结果。”
“原来如此,那就难怪了,吐蕃人肯定会以为议和之事乃是诡计,才会下手害了中使,可惜啊。”
“可惜了。”
见他都干脆地认下,张、许等人赶紧附和,几个人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协议,就按照刘稷的说辞报上去,左右这城中的吐蕃人都杀得差不多了,想找到反例难于登天,就算真有人来查,又怕什么。
有了杨预的佐证,这件事情就算是凿实了,毕竟当初私自议和,是军中许多人都看到的,很容易找到指证的人。
“那好,此事就算了了,一会儿我写成文书,你们都署个名,让咄骨利连夜送回去,顺利将战事告知军中,咱们这点子人,能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再往前,是吐蕃人的腹心之地,还不够人家喝一壶的。”
刘稷的分析与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拿下贡塘城的伤亡不算大,乾坑戍少了不到二十人,杨预的骑兵多一些,只剩了不到二十人,两者加一块儿正好百来人。
以这么点人数,加上数千象雄人和不到五千的山民,只怕连逻些城的影子都看不到,就会消灭殆尽,他虽然狂妄,还不至蠢得没有自知之明。
只有安西的大军跟上来,再加上李嗣业的偏师,算算日子,他应该回到了康提普尔,带着天竺诸国的联军向东,扫荡后世的锡、不等国,从另一个侧面,朝着吐蕃人的腹地逼近。
如果配合得当,两路大军会在逻些城下会师,那将是有史以来,首支打到这么远的汉人军队,不折不扣地创造了历史。
当然,这其中肯定不会一帆风顺,吐蕃人面临生死关头,会爆发出可怕的战斗力,问题是,他们只是整个大唐军队中的一小部分,吐蕃人又能应付得了多少?
“虽然要等待消息,咱们也不能闲着,象雄人在四处抢掠,山民也可以有目地出击,战果不重要,只要放出一个信号,让吐蕃人认为,尼婆罗和象雄全都倒向了大唐,就成了。”
他转头看着杨预说道:“鹄子,你手下没多少人了,可还得用起来,用不着太突前,只要保证周边三十里的消息畅通,让这里有个预警的时机,可能做到?”
杨预毫不在乎地一点头:“有马就成,只是有一点不爽利。”
“什么?”刘稷问道。
“这城里的婆娘少也就罢了,连个看得过眼的都没有,哪像迦毘耶罗城中,尽是可口的小娘子,若是能从那边送几个过来,儿郎们就算辛苦些,也值了。”
刘稷有些无语,这家伙倒是直白,不过话虽然糙了些,说得倒没有错,送到他这里的两个吐蕃女子,已经是城中最好看的了,可他连下手的欲望都没有,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是个母的都会心动。
当然了,两地隔着重重山岭,往来一趟就是大半个月,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去专门派人,事情议定,几个人各自回去,走在最后头的康老四却留了下来,将一个小布包递给他。
“这是?”
刘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印鉴,还有一封书信。
“从那个人身上搜到的,有了此物,就能证实其人的身份。”
刘稷点点头,用不着这个印鉴,他一眼也能认出,因为对方的那张脸,长得太有特点了,拿起下头的书信一看,却是自己写给康老四的命令。
两样东西加一块儿,事情就很明显了,对方在向自己表明态度,坚决彻底地绑在他的船上,这就算是投名状了吧。
刘稷将东西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对于忠诚,他不吝夸奖,这样才能充份地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其中最大的一间,自然留给了他,屋子里还有两个年轻的吐蕃女子,出自于城中某个大户之家,做为服侍以及暖床之用。
刘稷在慢慢地适应这种生活,这样的经历时刻在提醒他,一旦败亡,那些女子,就会成为胜者的玩物,一个强者恒强、弱者失去一世的时代,他只能变得更强才能生存下去。
贡塘是一座边塞重镇,大量的人口以部落的形式散居在臧河流域,能住在城里的,都是各部落的上层人物,因此全城几乎被一网打尽,数千颗人头挂满了整面城墙。
这种差事,自然是交给了山民们来做,刘稷等人要考虑的,是一些重大的原则性问题,比如,某个被误杀的阉人。
情况应该是这样子的,大唐的友好属国尼婆罗,为了策应对共同的敌人吐蕃的攻势,派出奇兵,自偏路越过臧河,出其不意地抵达贡塘城下,趁夜发起攻击,在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之后,终于攻破了吐蕃人的防守。
城中守将恼羞成怒,妄图以我大唐天使为质,逼令其国退兵,天使凛然不从,由于双方语言不通,在随后的拯救过程中,使者不幸为吐蕃人所伤,多番救治无效,最终壮烈殉国,临终前留下遗言。
“封侯非吾意,但愿吐蕃平。”
听者无不动容,我大唐将士闻此噩耗,自主帅封常清以下,群情振奋、声泪俱下,皆泣血盟誓,新仇旧恨,就在今朝,杀使辱国,不平此贼,誓不还师......
屋子里点着地火龙,几个人围坐一圈,一边烤着羊肉,一边喝酒议事,除了两个服侍的吐蕃女子,没有其他下人。
在座的几个人,张无价、许光景自不必说,杨预虽然不是他的属下,也算得上知心好友,康老四坐在最下首,听着自家戍主一本正经地在那里胡说八道,脸上露出些许古怪。
事情的始末,只有他一人知道,细节上,连张、许都不清楚,但是结果却必须要同他们告知,因为当时看到的人不少,与其胡乱猜测,不如直言相告。
张无价眼都不眨地看着地龙里的火苗,仿佛那上头有一朵花,他们两人是第一批攻入城中的,拿下城防之后,就没有再进去,将追杀的活全都交与了康老四指挥的山民,后来发生了什么,哪会知道,可是听到刘稷的话,就算是许光景这样的老粗,也明白内里的情形不那么简单。
因为所谓重伤不治云云,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连他们都觉出了异常,杨预哪里想不到,这里头全都是乾坑戍的人,就自己例外,这番话,多半就是说与自己听的,以便将来做个见证。
毕竟,那是一名天使,有唐以来,监军自军中被杀,还是闻所未闻之事,朝廷说不得就会派员下来查问,到时候他们这些亲历者,自然都要被征询,现在就是统一口径的时候了。
“李中使,缘何会在贡塘城中?”杨预一开口就问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刘谡不得不佩服他的默契:“他自请与吐蕃人议和,营中诸将多翻劝说,皆无所动,偏偏此事又不为尼婆罗友邦所知,故此才造成了令人遗憾的结果。”
“原来如此,那就难怪了,吐蕃人肯定会以为议和之事乃是诡计,才会下手害了中使,可惜啊。”
“可惜了。”
见他都干脆地认下,张、许等人赶紧附和,几个人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协议,就按照刘稷的说辞报上去,左右这城中的吐蕃人都杀得差不多了,想找到反例难于登天,就算真有人来查,又怕什么。
有了杨预的佐证,这件事情就算是凿实了,毕竟当初私自议和,是军中许多人都看到的,很容易找到指证的人。
“那好,此事就算了了,一会儿我写成文书,你们都署个名,让咄骨利连夜送回去,顺利将战事告知军中,咱们这点子人,能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再往前,是吐蕃人的腹心之地,还不够人家喝一壶的。”
刘稷的分析与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拿下贡塘城的伤亡不算大,乾坑戍少了不到二十人,杨预的骑兵多一些,只剩了不到二十人,两者加一块儿正好百来人。
以这么点人数,加上数千象雄人和不到五千的山民,只怕连逻些城的影子都看不到,就会消灭殆尽,他虽然狂妄,还不至蠢得没有自知之明。
只有安西的大军跟上来,再加上李嗣业的偏师,算算日子,他应该回到了康提普尔,带着天竺诸国的联军向东,扫荡后世的锡、不等国,从另一个侧面,朝着吐蕃人的腹地逼近。
如果配合得当,两路大军会在逻些城下会师,那将是有史以来,首支打到这么远的汉人军队,不折不扣地创造了历史。
当然,这其中肯定不会一帆风顺,吐蕃人面临生死关头,会爆发出可怕的战斗力,问题是,他们只是整个大唐军队中的一小部分,吐蕃人又能应付得了多少?
“虽然要等待消息,咱们也不能闲着,象雄人在四处抢掠,山民也可以有目地出击,战果不重要,只要放出一个信号,让吐蕃人认为,尼婆罗和象雄全都倒向了大唐,就成了。”
他转头看着杨预说道:“鹄子,你手下没多少人了,可还得用起来,用不着太突前,只要保证周边三十里的消息畅通,让这里有个预警的时机,可能做到?”
杨预毫不在乎地一点头:“有马就成,只是有一点不爽利。”
“什么?”刘稷问道。
“这城里的婆娘少也就罢了,连个看得过眼的都没有,哪像迦毘耶罗城中,尽是可口的小娘子,若是能从那边送几个过来,儿郎们就算辛苦些,也值了。”
刘稷有些无语,这家伙倒是直白,不过话虽然糙了些,说得倒没有错,送到他这里的两个吐蕃女子,已经是城中最好看的了,可他连下手的欲望都没有,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是个母的都会心动。
当然了,两地隔着重重山岭,往来一趟就是大半个月,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去专门派人,事情议定,几个人各自回去,走在最后头的康老四却留了下来,将一个小布包递给他。
“这是?”
刘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印鉴,还有一封书信。
“从那个人身上搜到的,有了此物,就能证实其人的身份。”
刘稷点点头,用不着这个印鉴,他一眼也能认出,因为对方的那张脸,长得太有特点了,拿起下头的书信一看,却是自己写给康老四的命令。
两样东西加一块儿,事情就很明显了,对方在向自己表明态度,坚决彻底地绑在他的船上,这就算是投名状了吧。
刘稷将东西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对于忠诚,他不吝夸奖,这样才能充份地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