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的巡骑布置在周围五十里的范围,再加上马璘回来的时间,这么一算,吐蕃人的前锋离此已经不足三十里,他们没有时间再讨论,马上按照顺序依次撤入了逻些城中,就在断后的游奕从外面马不停蹄地一路奔入城门,大门最后关上的那一刻,远处出现了大片的烟尘。
临近正午时分,太阳堪堪升至当空,阳光撒在草绿色的大地上,将草叶上的水汽蒸发到空气中,形成一股股的氤氲,当光线穿过时,会反射出一道道的彩虹,煞是美丽。
然而这等美景,被不断接近的敌军大部人马,破坏殆尽。
首先让他们感觉到的,是大地的震动,隆隆的蹄声如同一阵阵闷雷,连绵不断,紧接着,是一面面黑色的旗帜,从无边无际的尘烟中现出来,每一面旗帜下,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黑衣黑甲,蹄声整齐划一,远远地看去,就像一片乌云,从天边压过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那是上游的一条支流,水深很浅,人马皆可涉过,无数的马蹄径直从河中踏过,溅起无数水花,这些骑兵的排列极为紧密,看似稍稍不慎就会擦在一起,然而,一直到接近城下,他们都没有露出一点散漫和混乱,当第一支队伍到达指定的位置,马上排列成一个三列的纵队,紧接而至的第二队,则在他们的边上整齐地排出同样的队伍,如此再三,就在城上守军的眼皮子底下,先期到达的吐蕃人骑军,形成了一个足以覆盖整个城下的巨大方阵,将之前唐人的军营痕迹,抹了个干干净净。
难怪,马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数目,光是这部人马,就已经超过了唐军的全部人数!
他们只不过是前部。
“不下三万人。”田珍说出了他的判断。
“不只,少说也有五万。”段秀实摇摇头,他的话,引起了众将的附合,做惯了刺探,他的判断自然更接近事实一些。
无论是三万还是五万,都足以让所有人脸色发白,因为从视觉效果来看,都是一样的,那种漫无边际的黑色,深深地震慑着人的心灵。
就连刘稷也不例外,这可不是后世在电脑上做出来的特效,而是真实的战阵,这些骑兵,无一例外,全都是身覆重甲,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的精锐,因为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在敌人的面前从容布阵,整齐得如同一人。
一个立国数百年,始终让大唐这个庞然大物无可奈何的强邻,终于亮出了它的獠牙!
这片军阵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排列完毕,就在烟尘渐渐消去,众将以为到此为止的时候,从同一个方向,传来了更大的动静,那是一种奇怪的调子,从若有若无,到慢慢清晰,竟然是歌詠。
“是什么阻断了我们的脚步,是高高的山峦。”
“是什么养育了我们的子民,是连绵的水流。”
“是谁带领了吐蕃人。”
“是天神的儿子。”
“他带领我们越过高山,他带领我们渡过河流,他是高原的雄鹰,他是吐蕃的勇者,他就是我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
“赤德祖赞!”
刘稷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数十万人一齐高唱一个人的名字,就像后世的超级大球场,球迷们高呼一个球员时,所爆发出来的那种巨大能量。
就在黑色骑兵军阵的后头,无数人影从地平线上现出来,他们没有穿着统一的服装,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唱着那些奇怪的调子,歌词直白简单,翻来覆去就那几句,到了结尾,就连先期到达的骑兵,也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汇成了阵阵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这一下,城上的众将哪里还不清楚,吐蕃人的王来了。
如果说,开始的军阵还能看出个大概数目,接触而来的大队人马,就真的是难以计数,逻些城本就建在高处,他们又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从这么高望下去,依然看不到边,前面已经跟在了骑兵的后头,后面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没有任何侥幸了,这才是吐蕃人的倾国之兵,哪怕后面还有许多人没有披甲,所有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攻守之势已经变了,现在吐蕃人成为了包围者,而他们变成了中之鳖。
插翅难逃!
唯一略显得轻松的只有刘稷一人,他的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吐蕃人倾国来攻,正说明他们已无退路,咱们一共有多少人?半个安西镇,不到三成的北庭援兵,就算都死光了,于我大唐有何损失?”
他的声音渐渐变大,盖过了城外的喧嚣,将封常清、程千里、安西与北庭诸将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坚城在手,城中还有十八万可用之人,他们,打算堆多少人头,来拼下这座城?”
“吐蕃人,已经濒临绝境,而咱们尚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河陇大军,哥舒翰,若是抓不住这么好的机会,天子岂能饶他?”
只披了一件长袍的刘稷,没有感到丝毫冷意,只觉得热血一阵阵地涌上头顶,他一把拔出横刀,高高举过头顶,仰天一声长啸。
“汉人何惧!”
“不惧!”
那些跟着他拼命攻城的汉人纷纷响应,这股潮流渐渐蔓延到了全城,震天价的呼喊声次第响起来,生生盖过了城外的巨响。
“我们是汉人,我们毫不畏惧!”
十多万人的呼声,震得人耳膜发疼,等到汉人的声音渐歇,又响起了一阵异族的欢呼,近六万象雄人,在小四小五的带领下,毫不示弱地给予了响应,同样声震四野。
“象雄人有怕死的吗?。”
“不怕!”
这等情形,让城上的诸将不禁面面相觑,封常清冷冷地哼了一声。
“百姓尚且不怕,咱们本就是刀头舔血的军汉,死便死了罢,安西镇的男儿,都站到前头去,莫要让人笑话,说咱们只敢躲在百姓的身后,老子......”
“丢不起那人!”
临近正午时分,太阳堪堪升至当空,阳光撒在草绿色的大地上,将草叶上的水汽蒸发到空气中,形成一股股的氤氲,当光线穿过时,会反射出一道道的彩虹,煞是美丽。
然而这等美景,被不断接近的敌军大部人马,破坏殆尽。
首先让他们感觉到的,是大地的震动,隆隆的蹄声如同一阵阵闷雷,连绵不断,紧接着,是一面面黑色的旗帜,从无边无际的尘烟中现出来,每一面旗帜下,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黑衣黑甲,蹄声整齐划一,远远地看去,就像一片乌云,从天边压过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那是上游的一条支流,水深很浅,人马皆可涉过,无数的马蹄径直从河中踏过,溅起无数水花,这些骑兵的排列极为紧密,看似稍稍不慎就会擦在一起,然而,一直到接近城下,他们都没有露出一点散漫和混乱,当第一支队伍到达指定的位置,马上排列成一个三列的纵队,紧接而至的第二队,则在他们的边上整齐地排出同样的队伍,如此再三,就在城上守军的眼皮子底下,先期到达的吐蕃人骑军,形成了一个足以覆盖整个城下的巨大方阵,将之前唐人的军营痕迹,抹了个干干净净。
难怪,马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数目,光是这部人马,就已经超过了唐军的全部人数!
他们只不过是前部。
“不下三万人。”田珍说出了他的判断。
“不只,少说也有五万。”段秀实摇摇头,他的话,引起了众将的附合,做惯了刺探,他的判断自然更接近事实一些。
无论是三万还是五万,都足以让所有人脸色发白,因为从视觉效果来看,都是一样的,那种漫无边际的黑色,深深地震慑着人的心灵。
就连刘稷也不例外,这可不是后世在电脑上做出来的特效,而是真实的战阵,这些骑兵,无一例外,全都是身覆重甲,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的精锐,因为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在敌人的面前从容布阵,整齐得如同一人。
一个立国数百年,始终让大唐这个庞然大物无可奈何的强邻,终于亮出了它的獠牙!
这片军阵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排列完毕,就在烟尘渐渐消去,众将以为到此为止的时候,从同一个方向,传来了更大的动静,那是一种奇怪的调子,从若有若无,到慢慢清晰,竟然是歌詠。
“是什么阻断了我们的脚步,是高高的山峦。”
“是什么养育了我们的子民,是连绵的水流。”
“是谁带领了吐蕃人。”
“是天神的儿子。”
“他带领我们越过高山,他带领我们渡过河流,他是高原的雄鹰,他是吐蕃的勇者,他就是我们的赞普。”
“赤德祖赞!”
“赤德祖赞!”
刘稷还是第一次,亲耳听到数十万人一齐高唱一个人的名字,就像后世的超级大球场,球迷们高呼一个球员时,所爆发出来的那种巨大能量。
就在黑色骑兵军阵的后头,无数人影从地平线上现出来,他们没有穿着统一的服装,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唱着那些奇怪的调子,歌词直白简单,翻来覆去就那几句,到了结尾,就连先期到达的骑兵,也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汇成了阵阵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这一下,城上的众将哪里还不清楚,吐蕃人的王来了。
如果说,开始的军阵还能看出个大概数目,接触而来的大队人马,就真的是难以计数,逻些城本就建在高处,他们又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从这么高望下去,依然看不到边,前面已经跟在了骑兵的后头,后面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没有任何侥幸了,这才是吐蕃人的倾国之兵,哪怕后面还有许多人没有披甲,所有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攻守之势已经变了,现在吐蕃人成为了包围者,而他们变成了中之鳖。
插翅难逃!
唯一略显得轻松的只有刘稷一人,他的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吐蕃人倾国来攻,正说明他们已无退路,咱们一共有多少人?半个安西镇,不到三成的北庭援兵,就算都死光了,于我大唐有何损失?”
他的声音渐渐变大,盖过了城外的喧嚣,将封常清、程千里、安西与北庭诸将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坚城在手,城中还有十八万可用之人,他们,打算堆多少人头,来拼下这座城?”
“吐蕃人,已经濒临绝境,而咱们尚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河陇大军,哥舒翰,若是抓不住这么好的机会,天子岂能饶他?”
只披了一件长袍的刘稷,没有感到丝毫冷意,只觉得热血一阵阵地涌上头顶,他一把拔出横刀,高高举过头顶,仰天一声长啸。
“汉人何惧!”
“不惧!”
那些跟着他拼命攻城的汉人纷纷响应,这股潮流渐渐蔓延到了全城,震天价的呼喊声次第响起来,生生盖过了城外的巨响。
“我们是汉人,我们毫不畏惧!”
十多万人的呼声,震得人耳膜发疼,等到汉人的声音渐歇,又响起了一阵异族的欢呼,近六万象雄人,在小四小五的带领下,毫不示弱地给予了响应,同样声震四野。
“象雄人有怕死的吗?。”
“不怕!”
这等情形,让城上的诸将不禁面面相觑,封常清冷冷地哼了一声。
“百姓尚且不怕,咱们本就是刀头舔血的军汉,死便死了罢,安西镇的男儿,都站到前头去,莫要让人笑话,说咱们只敢躲在百姓的身后,老子......”
“丢不起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