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大象的种类中,亚洲象的个头只比非洲象稍小一些,四米的肩高,近五吨的体重,如同一个移动的城堡,再加上驮在背上的笼座,尽管走动的速度不算太快,每一步都像巨锤擂地,轰然四震。
之所以被称为战象,是因为,每一头的身上,都披挂着金光闪闪的铠甲,头部更是插着五彩斑斓的羽毛,更是让它们显得无比雄壮,犹如天神的坐骑,来到了凡间。
用后世的标准来说,身长两米有余的李嗣业,在人群中算得上高个儿了,可是与这些庞然大物相比,又显得那样的渺小。
为数不过三千人的唐军位于军阵的中央位置,他的大旗,扛在一个与之相差无几的大汉肩头,红底方面牙边,由贡绸织成,象征着军职的两条锦貉被风刮得如银蛇般舞动着,大旗的前方,是荔非元礼所部五百骑,后方是他亲领的二千五百步卒,当然,每人至少也有两匹备马。
超过七千匹的军马,却在数量不过十二头的战象前,发出了不安的刨哮,因为这些来自于西域、草原上的物种们,都是头一次,目睹陆地上最大的猛兽,就连兽中之王都不敢轻易挑战的异类。
这些战象依次散布在军阵中,左翼由来自于乌长、健驮罗、箇失蜜、谢飙等十余国共八千多兵马,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帜,步骑皆有,服饰各异,披甲率也是千差万别。
右翼同样是十余国,由来自于中天竺以及原吐蕃属国的毗底兰达、葛失马、帕罗、迦没路等国人马组成,总数一万左右,他们沿着高高的山脉冲下来,又是居高临下之势,一时间气势倒也是颇为唬人。
这是一支由近三十个国家组成的杂牌队伍,号令不一,语言各异,他们能聚集在一起,全都是冲着中军那面鲜红的大旗来的,百年以来,唐人的号召力逐步深入,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印象,终于,当这种印象变成具体的行动时,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便纷纷发出了响应。
因为,相对于隔着很远的大唐来说,吐蕃才是这个地区,影响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现在有老大出头,他们只需要跟在后头,摇旗呐喊就成了,这样的买卖谁都算得来。
特别是,当三千唐军经过时,那种闪瞎眼的军容,将这种印象具体化了,天朝上国的军队,每个都是身高体壮的关中汉子,在这些天然就矮上一头的南亚人种当中,自然会有一种不可战胜的感觉。
只有李嗣业知道,这将近两万的所谓客军,比之怛逻斯那会子,葛逻禄和拔汗那的兵马还远远不如,人家至少在倒戈之前,表现出了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能指望的,只有自己这三千子弟兵,可他要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人海,布满了整个高原,如果不是有咄骨利这个引路者,他根本就不会相信,自家的军队,已经夺取了吐蕃人的都城!
当然,他能看得出,那些大部分都是牧民,穿着吐蕃人样式的长袍,没有任何甲胄及身,在他的大军面前惊惶失措,就连牲畜也顾不得,便一路往回跑,其中固然有已方出其不意的缘故,数月以来的战绩才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
三千兵马横行吐蕃人的腹地,他也夷然不惧!
很快,吐蕃人就做出了反应,尖利的号角声一阵接一阵地响起,黑衣黑甲黑旗的吐蕃骑兵从远处现身,李嗣业立刻发出指令,针锋相对地做出了布署。
“荔非元礼所部轻骑为侧翼,全军下马,陌刀都随我,余者并力向前,准备冲阵,诸国跟随大唐旗帜,且看我等一试吐蕃人的锋芒。”
说完,他从坐骑上跳下来,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起挂在备马上的陌刀,解开上面的蒙布,倒提着走向阵前,身后的军士如出一辙,他们跟随自家主将,迈过轻骑组成的前阵,突出于整个大军的最前方。
荔非元礼听命而行,五百轻骑分别向左右两翼靠拢,将中间的位置让了出来,唐人步卒大队依次上前,按照长枪、刀盾、弓弩的次序,排列在后。
李嗣业的左右与他一样,全都是身高臂长的大汉,就连手中陌刀的尺寸都相去不远,精良的明光铠紧紧缚着他们的身体,铁盔上一丛斗大的红缨被风吹起,宛如大片绚烂的血花,开放在秋意盎然的青羌高原之上。
这支为数五百人的队伍,就是被他称为“陌刀都”的军中精锐,冲锋在前,避退在后,如臂使指,锐不可当。
站在整个队伍最前方的李嗣业,望着潮水涌来的吐蕃重骑,一俟队伍集结完毕,便拔脚向前,丝毫不让地迎着敌人冲上去。
两股人流飞快地接近着,李嗣业怒眼环视,虬髯根根竖起,须发皆张,像一只下山地猛虎般,就在撞上的那一刻,陌刀已经被他高高地举过了头顶,五百双大手同他一样,形成一片整齐如林的。
刀墙!
“破!”
铁骑飞至,巨大的刀身如闪电般地劈下,刀锋延着马头破体而开,将奔驰中的战马连马上的重甲骑士一并剖成了两片,鲜血飞溅如雨,李嗣业与他的儿郎,已经踏着吐蕃人的血肉,一头撞入了骑军当中。
曾经被刘稷用尽全力施展过的裂马式,在他的手中举重若轻,不过飘飘一招而已。
在近两万诸国兵马的眼前,这只小小的唐军队伍,给了他们堪比战象的震撼,如同一抹鲜红,浸入了墨池当中,被掩盖消逝的,并不是红色,而是整池的墨水。
“杀贼!”
身后的二千五百名唐人军士,呐喊着冲过去,踏着主将开辟出来的血肉通道,一点一点地扩大着战果。
“杀贼!”
荔非元礼举起长槊,狠狠地催动胯下的坐骑,被战象威胁了一路的骏马们,无不是发出一声长嘶,奋不顾身地撒开四蹄,奔向远处不断涌来的黑色战云。
它们此刻只想离着那种怪兽,越远越好。
之所以被称为战象,是因为,每一头的身上,都披挂着金光闪闪的铠甲,头部更是插着五彩斑斓的羽毛,更是让它们显得无比雄壮,犹如天神的坐骑,来到了凡间。
用后世的标准来说,身长两米有余的李嗣业,在人群中算得上高个儿了,可是与这些庞然大物相比,又显得那样的渺小。
为数不过三千人的唐军位于军阵的中央位置,他的大旗,扛在一个与之相差无几的大汉肩头,红底方面牙边,由贡绸织成,象征着军职的两条锦貉被风刮得如银蛇般舞动着,大旗的前方,是荔非元礼所部五百骑,后方是他亲领的二千五百步卒,当然,每人至少也有两匹备马。
超过七千匹的军马,却在数量不过十二头的战象前,发出了不安的刨哮,因为这些来自于西域、草原上的物种们,都是头一次,目睹陆地上最大的猛兽,就连兽中之王都不敢轻易挑战的异类。
这些战象依次散布在军阵中,左翼由来自于乌长、健驮罗、箇失蜜、谢飙等十余国共八千多兵马,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帜,步骑皆有,服饰各异,披甲率也是千差万别。
右翼同样是十余国,由来自于中天竺以及原吐蕃属国的毗底兰达、葛失马、帕罗、迦没路等国人马组成,总数一万左右,他们沿着高高的山脉冲下来,又是居高临下之势,一时间气势倒也是颇为唬人。
这是一支由近三十个国家组成的杂牌队伍,号令不一,语言各异,他们能聚集在一起,全都是冲着中军那面鲜红的大旗来的,百年以来,唐人的号召力逐步深入,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印象,终于,当这种印象变成具体的行动时,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便纷纷发出了响应。
因为,相对于隔着很远的大唐来说,吐蕃才是这个地区,影响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现在有老大出头,他们只需要跟在后头,摇旗呐喊就成了,这样的买卖谁都算得来。
特别是,当三千唐军经过时,那种闪瞎眼的军容,将这种印象具体化了,天朝上国的军队,每个都是身高体壮的关中汉子,在这些天然就矮上一头的南亚人种当中,自然会有一种不可战胜的感觉。
只有李嗣业知道,这将近两万的所谓客军,比之怛逻斯那会子,葛逻禄和拔汗那的兵马还远远不如,人家至少在倒戈之前,表现出了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能指望的,只有自己这三千子弟兵,可他要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人海,布满了整个高原,如果不是有咄骨利这个引路者,他根本就不会相信,自家的军队,已经夺取了吐蕃人的都城!
当然,他能看得出,那些大部分都是牧民,穿着吐蕃人样式的长袍,没有任何甲胄及身,在他的大军面前惊惶失措,就连牲畜也顾不得,便一路往回跑,其中固然有已方出其不意的缘故,数月以来的战绩才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
三千兵马横行吐蕃人的腹地,他也夷然不惧!
很快,吐蕃人就做出了反应,尖利的号角声一阵接一阵地响起,黑衣黑甲黑旗的吐蕃骑兵从远处现身,李嗣业立刻发出指令,针锋相对地做出了布署。
“荔非元礼所部轻骑为侧翼,全军下马,陌刀都随我,余者并力向前,准备冲阵,诸国跟随大唐旗帜,且看我等一试吐蕃人的锋芒。”
说完,他从坐骑上跳下来,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起挂在备马上的陌刀,解开上面的蒙布,倒提着走向阵前,身后的军士如出一辙,他们跟随自家主将,迈过轻骑组成的前阵,突出于整个大军的最前方。
荔非元礼听命而行,五百轻骑分别向左右两翼靠拢,将中间的位置让了出来,唐人步卒大队依次上前,按照长枪、刀盾、弓弩的次序,排列在后。
李嗣业的左右与他一样,全都是身高臂长的大汉,就连手中陌刀的尺寸都相去不远,精良的明光铠紧紧缚着他们的身体,铁盔上一丛斗大的红缨被风吹起,宛如大片绚烂的血花,开放在秋意盎然的青羌高原之上。
这支为数五百人的队伍,就是被他称为“陌刀都”的军中精锐,冲锋在前,避退在后,如臂使指,锐不可当。
站在整个队伍最前方的李嗣业,望着潮水涌来的吐蕃重骑,一俟队伍集结完毕,便拔脚向前,丝毫不让地迎着敌人冲上去。
两股人流飞快地接近着,李嗣业怒眼环视,虬髯根根竖起,须发皆张,像一只下山地猛虎般,就在撞上的那一刻,陌刀已经被他高高地举过了头顶,五百双大手同他一样,形成一片整齐如林的。
刀墙!
“破!”
铁骑飞至,巨大的刀身如闪电般地劈下,刀锋延着马头破体而开,将奔驰中的战马连马上的重甲骑士一并剖成了两片,鲜血飞溅如雨,李嗣业与他的儿郎,已经踏着吐蕃人的血肉,一头撞入了骑军当中。
曾经被刘稷用尽全力施展过的裂马式,在他的手中举重若轻,不过飘飘一招而已。
在近两万诸国兵马的眼前,这只小小的唐军队伍,给了他们堪比战象的震撼,如同一抹鲜红,浸入了墨池当中,被掩盖消逝的,并不是红色,而是整池的墨水。
“杀贼!”
身后的二千五百名唐人军士,呐喊着冲过去,踏着主将开辟出来的血肉通道,一点一点地扩大着战果。
“杀贼!”
荔非元礼举起长槊,狠狠地催动胯下的坐骑,被战象威胁了一路的骏马们,无不是发出一声长嘶,奋不顾身地撒开四蹄,奔向远处不断涌来的黑色战云。
它们此刻只想离着那种怪兽,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