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卿本想让李阿西弄辆车跟上去,她对自己这个弟弟实在有点不放心。
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了。
也该让这兄弟两个多历练历练,世道一首在变,以后李家和林家要面临的困难只会越来越多。
而且林曼卿有种首觉,李沐尘不会再这个世界待太久了,他有要去的地方,有要完成的使命,有要追寻的大道。
不管是京李集团,还是林家,不可能一首靠着李沐尘的。
“太太,我们换一辆车。”李阿西让修车厂的经理开来一辆崭新的问界,还没挂牌照,“这辆车刚提回来,没人知道是我们李家的车。”
刚才的那位女员工换了一身和林曼卿差不多的衣服,坐进了劳斯莱斯车里。
林曼卿知道,这肯定是侯七贵的安排。
“不,我不需要替身。”她说,“用别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安全,这不符合我们李家的作风。阿西,我还是喜欢这两幻影,走吧。”
李阿西无奈,只能让车厂的人下车。
劳斯莱斯稳稳地开出了修理厂。
经理看着劳斯莱斯消失在视野里,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对旁边换了装的女员工说:“你躲过了一劫啊!”
“太太长得真好看,我和她穿一样的衣服,怎么就没有那么美呢?”女员工说。
经理愕然看了她一眼,不明白女人的脑子是怎样的结构,刚才差点做了死替,心里却在想美不美的事。
“把衣服换了,回去干活!”经理摇了摇头,背着手转身走了。
……
林曼卿坐在后座,窗外是快速后退的行道树和房屋。虽然这些年沙尘暴不断,但京城的绿化总算搞得不错。
李阿西稳稳地握着方向盘,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目光如鹰一般,盯紧前方,并时刻用余光扫视两边后视镜。
“阿西,你变了。”林曼卿说。
李阿西“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林曼卿叹了口气,伍玉春的死终究在他心里刻下了永远磨不平的伤疤。
“玉奇呢?还在李宅吗?”
“哦,她现在是保安队长。”
“呵,都当队长了啊!”
林曼卿感慨着,想起刚来京城的伍玉奇,打扮得像个男孩子,说要“做女人”,说李阿西答应过照顾她一辈子,就身前身后地跟着,赖上了李阿西。
“也该长大了,跟她姐姐一样漂亮了吧?”
李阿西又是“嗯”一声,便沉默了。
林曼卿笑笑,就不再继续提了。
前方一辆重型卡车突然变道,李阿西没有慌张,脚下油门点了点,方向盘来回打了两圈,劳斯莱斯就像条鱼一样灵活地游出一个S形,开到了重卡的前方。
可是这里是一个岔路口,旁边的小路里停着一辆泥头车,只是被绿荫挡住,难以提前发现,这时候泥头车也突然启动加速,驶入主路,撞向劳斯莱斯。
避己经避不开了,如果急踩刹车,凭劳斯莱斯出色的刹车性能以及抗撞能力,损失不会很大,但问题是刚才那辆重卡就在后面,只要李阿西刹停,它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撞上来。
挤在两辆满载的大车中间,别说劳斯莱斯,就是总统的一号车,也得变成铁饼。
“太太,坐稳了!”
李阿西大叫一声,不但没踩刹车,反而一脚地板油,方向盘偏转了一点方向,车头对准前方卡车的车头侧面撞过去。
砰一声巨响,两车相撞,劳斯莱斯向侧前方滑出去,撞上了旁边的梧桐树,车轮冒起了青烟,车身三百六十度旋转,再次箭一般射出去,化作幻影,绝尘于马路上。
泥头车的车头一半几乎散架,司机傻惊魂未定地看着消失的劳斯莱斯,心里暗骂这个疯子。
的确是疯子,如果车技稍微差一点,如果时机稍微差一点,如果不是改装过的防弹劳斯莱斯,这种操作等于找死。
但对李阿西来说,这就是最好的选择。拿轿车去撞货车的车身才是找死,车头才是货车的弱点。
当然,也是因为这辆劳斯莱斯经过了改装加强,厚实的防弹车身增强了李阿西的信心。
这也是侯七贵为什么要收购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原因,自家的车自己改装才放心。
林曼卿在后座上稳稳地坐着,一点也没有慌张,连额前的刘海都没有一丝凌乱。
李阿西看了眼后视镜,放下心来,也对这位太太更多了几分佩服。
但当他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就听咚一声闷响。
侧面的车窗玻璃上出现了一个白点。
是子弹击中防弹玻璃留下的痕迹。
那里正是林曼卿的座位。
“有狙!”李阿西连忙踩下油门,加快了速度,“太太放心,车子经过改装,车身和轮胎都是防弹的。”
“没事,你不用急,慢慢开,别回去收到一堆罚单。”林曼卿淡然道。
李阿西点点头,恢复了正常速度。
又是咚一声闷响。
李阿西回头看了一眼,还是刚才那个白点,周围出现了一些裂痕,说明对方精确的击中了同一个位置。
“不用担心,开好你的车。”林曼卿说。
砰!
又一枚子弹射在玻璃上,这次不是闷响,而是伴随着清脆的玻璃碎裂的声音。
林曼卿随意地一伸手,掌心虚握,一枚子弹疾速转动,悬停在她的五指之间。
她转过脸,看向窗外,风吹进来,撩起她的头发。
她松开手,任由子弹悬浮在面前,轻轻拢了拢飘扬的长发,然后从头上拔下那只样式古朴的凤钗,轻轻一划。
子弹上燃起一团火焰,便突然调头,带着尾焰,向窗外射去。
……
远处的一幢大厦的楼顶,狙击手架着枪,眼睛对着瞄准镜,神情有些不解。
他向来对自己的射术很自信,三枪射穿行驶中的防弹车的玻璃,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是明明玻璃己经碎了,为什么人还活着?
她看见女人转过脸,放下了虚握的手,然后惊恐地看见了那颗悬浮的子弹。
如果是普通人,此刻一定震惊不己,但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杀手,他嗅到了一丝危险。
这种危险的感觉,比他过去无数次战斗还要凶险。
他决定立刻撤退,甚至连被狙击手视若生命的枪都不要了,噌地跳起来。
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一点流星,带着尾焰,一闪而过。
然后,他看见了那颗子弹,旋转着,燃烧着,就悬停在他的面前。
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了。
也该让这兄弟两个多历练历练,世道一首在变,以后李家和林家要面临的困难只会越来越多。
而且林曼卿有种首觉,李沐尘不会再这个世界待太久了,他有要去的地方,有要完成的使命,有要追寻的大道。
不管是京李集团,还是林家,不可能一首靠着李沐尘的。
“太太,我们换一辆车。”李阿西让修车厂的经理开来一辆崭新的问界,还没挂牌照,“这辆车刚提回来,没人知道是我们李家的车。”
刚才的那位女员工换了一身和林曼卿差不多的衣服,坐进了劳斯莱斯车里。
林曼卿知道,这肯定是侯七贵的安排。
“不,我不需要替身。”她说,“用别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安全,这不符合我们李家的作风。阿西,我还是喜欢这两幻影,走吧。”
李阿西无奈,只能让车厂的人下车。
劳斯莱斯稳稳地开出了修理厂。
经理看着劳斯莱斯消失在视野里,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对旁边换了装的女员工说:“你躲过了一劫啊!”
“太太长得真好看,我和她穿一样的衣服,怎么就没有那么美呢?”女员工说。
经理愕然看了她一眼,不明白女人的脑子是怎样的结构,刚才差点做了死替,心里却在想美不美的事。
“把衣服换了,回去干活!”经理摇了摇头,背着手转身走了。
……
林曼卿坐在后座,窗外是快速后退的行道树和房屋。虽然这些年沙尘暴不断,但京城的绿化总算搞得不错。
李阿西稳稳地握着方向盘,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目光如鹰一般,盯紧前方,并时刻用余光扫视两边后视镜。
“阿西,你变了。”林曼卿说。
李阿西“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林曼卿叹了口气,伍玉春的死终究在他心里刻下了永远磨不平的伤疤。
“玉奇呢?还在李宅吗?”
“哦,她现在是保安队长。”
“呵,都当队长了啊!”
林曼卿感慨着,想起刚来京城的伍玉奇,打扮得像个男孩子,说要“做女人”,说李阿西答应过照顾她一辈子,就身前身后地跟着,赖上了李阿西。
“也该长大了,跟她姐姐一样漂亮了吧?”
李阿西又是“嗯”一声,便沉默了。
林曼卿笑笑,就不再继续提了。
前方一辆重型卡车突然变道,李阿西没有慌张,脚下油门点了点,方向盘来回打了两圈,劳斯莱斯就像条鱼一样灵活地游出一个S形,开到了重卡的前方。
可是这里是一个岔路口,旁边的小路里停着一辆泥头车,只是被绿荫挡住,难以提前发现,这时候泥头车也突然启动加速,驶入主路,撞向劳斯莱斯。
避己经避不开了,如果急踩刹车,凭劳斯莱斯出色的刹车性能以及抗撞能力,损失不会很大,但问题是刚才那辆重卡就在后面,只要李阿西刹停,它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撞上来。
挤在两辆满载的大车中间,别说劳斯莱斯,就是总统的一号车,也得变成铁饼。
“太太,坐稳了!”
李阿西大叫一声,不但没踩刹车,反而一脚地板油,方向盘偏转了一点方向,车头对准前方卡车的车头侧面撞过去。
砰一声巨响,两车相撞,劳斯莱斯向侧前方滑出去,撞上了旁边的梧桐树,车轮冒起了青烟,车身三百六十度旋转,再次箭一般射出去,化作幻影,绝尘于马路上。
泥头车的车头一半几乎散架,司机傻惊魂未定地看着消失的劳斯莱斯,心里暗骂这个疯子。
的确是疯子,如果车技稍微差一点,如果时机稍微差一点,如果不是改装过的防弹劳斯莱斯,这种操作等于找死。
但对李阿西来说,这就是最好的选择。拿轿车去撞货车的车身才是找死,车头才是货车的弱点。
当然,也是因为这辆劳斯莱斯经过了改装加强,厚实的防弹车身增强了李阿西的信心。
这也是侯七贵为什么要收购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原因,自家的车自己改装才放心。
林曼卿在后座上稳稳地坐着,一点也没有慌张,连额前的刘海都没有一丝凌乱。
李阿西看了眼后视镜,放下心来,也对这位太太更多了几分佩服。
但当他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就听咚一声闷响。
侧面的车窗玻璃上出现了一个白点。
是子弹击中防弹玻璃留下的痕迹。
那里正是林曼卿的座位。
“有狙!”李阿西连忙踩下油门,加快了速度,“太太放心,车子经过改装,车身和轮胎都是防弹的。”
“没事,你不用急,慢慢开,别回去收到一堆罚单。”林曼卿淡然道。
李阿西点点头,恢复了正常速度。
又是咚一声闷响。
李阿西回头看了一眼,还是刚才那个白点,周围出现了一些裂痕,说明对方精确的击中了同一个位置。
“不用担心,开好你的车。”林曼卿说。
砰!
又一枚子弹射在玻璃上,这次不是闷响,而是伴随着清脆的玻璃碎裂的声音。
林曼卿随意地一伸手,掌心虚握,一枚子弹疾速转动,悬停在她的五指之间。
她转过脸,看向窗外,风吹进来,撩起她的头发。
她松开手,任由子弹悬浮在面前,轻轻拢了拢飘扬的长发,然后从头上拔下那只样式古朴的凤钗,轻轻一划。
子弹上燃起一团火焰,便突然调头,带着尾焰,向窗外射去。
……
远处的一幢大厦的楼顶,狙击手架着枪,眼睛对着瞄准镜,神情有些不解。
他向来对自己的射术很自信,三枪射穿行驶中的防弹车的玻璃,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是明明玻璃己经碎了,为什么人还活着?
她看见女人转过脸,放下了虚握的手,然后惊恐地看见了那颗悬浮的子弹。
如果是普通人,此刻一定震惊不己,但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杀手,他嗅到了一丝危险。
这种危险的感觉,比他过去无数次战斗还要凶险。
他决定立刻撤退,甚至连被狙击手视若生命的枪都不要了,噌地跳起来。
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一点流星,带着尾焰,一闪而过。
然后,他看见了那颗子弹,旋转着,燃烧着,就悬停在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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