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不得什么复杂的案件,简单的很。

  公安局问过话,连救护车都不用叫,三个男人,已经报废了。

  报警的那个,那个……不知跑哪里去了。

  依的我说,那个也该抓起来,不过,我也懒得干涉警察叔叔办案。

  是非曲直,总有明白的一天。

  “你,就是凶手?”

  一个男人问我。

  我睁开眼睛,唇角扬起,好笑的看着,从下往上,对上警察叔叔的眼睛,缓缓的,眼睛眯起来,我笑,道:

  “凶手?他们强迫我们,我们是该配合并且快活的享受,还是……”

  “哄……”

  门口一阵哄堂大笑,围观的人,全直直’炸锅了。

  警察叔叔太幽默,群众很喜爱。

  警察叔叔气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抬脚,貌似准备踢我。

  我脚一闪,说:

  “这是,刑讯逼供?”

  “哗……”

  强大的群众力量,再一次爆发出来。

  有许多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很是壮观。

  一位年龄稍微大点儿的警察走过来,蹲下来,对着我,拿过我手中的刻刀,口气比较温和:

  “是用的这个吗?作为自卫,并非必须将人杀死;你这样绝对是防卫过当,甚至是蓄意……”

  我没有阻止,证物被他们拿走,我挑挑眉头,脸色露出淡淡的笑容,安静的道:

  “警察叔叔,如果有人日夜追着你,非要逼你下地狱,那,该怎么办?别告诉我报案的话……”

  我的声音不大,在屋里纷乱搬运尸体搜查的时候,传的不远。

  警察叔叔低下头,随意将证物交给别的公安,盯着地上,或者是我的脚。

  我相信,他明白我话里的意思,我们都明白。

  而且,家父就一直潜逃,报案顶个屁用。

  看着他深思的样子,我,倒是有了点儿别的想法,不想说话了。

  也许,他还有别的考虑,不想那个警察那么混蛋。

  过了好一会儿,外面说收拾好了,警察叔叔才抬起头,看着我……

  警察叔叔咬了下嘴,长叹一声,说:

  “和我去趟所里,录口供。”

  刚才那个警察拿着手铐就过来,我抬头,冷冷的看着他,说:

  “歹徒来了四个,还有一个……”

  “对对对,四个人,你们不去抓那个人,怎么可以抓我们?”

  张捷愤怒了。

  因为,刚才有个警察让她衣服往下再往下,看她身上的证据。

  我斜眼看到了,但没说。

  “就是啊,三个女孩对四个男人,不自卫都说不过去。抓歹徒要紧碍…”

  群众的呼声,如果不用他出头而只是站在别人背后,那是一个比一个喊得响亮。

  但是,很好听不是?

  舆论,民意,还是有积极效果的,我们不能怨恨,而只能引导。

  民意如洪水,要因势利导,才不会成为毁坏家园的洪水,而是灌溉良田的好水。

  小警察又吃个瘪,恨得直磨牙,像是要吃了我。

  和,哈哈,哈哈哈……我眼角带笑,瞄他。

  不是手铐不能戴,而是要看能不能戴。

  我没犯罪,为什么要戴?这个论调要定好,否则后面就难办了。

  低头,对上年龄大些的警察叔叔,我也不排斥去派出所,那是必须的。

  我,还等着警察叔叔抓第四个歹徒呢,呵……

  老警察被我看的有些心虚,赶紧摆摆手,道:

  “别戴了,事情弄清楚再说。”

  张敏张捷,心里舒了一口气,一左一右护着我(这时候还护我,很无语啊,惭愧,惭愧的很!)出了院子,外面好几辆警车。

  我二话不说,挑了一辆桑塔纳,才不要坐那种囚车,带着铁栏杆,一看就是犯罪分子。

  我,怎么会犯罪呢?

  很奇怪,没有人对我的行为表示怀疑,没有人阻拦,一句话都没有,很诡异。

  我一身血迹斑斑,不坐囚车,而是坐上了队长(?)的轿车,走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李煜实在不喜欢,不过他的词,还是蛮有感觉的,尤其适合悲悲切切凄凄凉凉的顾影自怜。

  派出所内,我安静了。

  不再和谁对上,也不说话。

  这里,我来过那么多次。

  唯有这一次是自己出了事,也可能没难么容易出去了。

  感觉还是蛮怪的,好像我们一家人和派出所公安局干上了,逃了二个还有第三个,一不留神就进来了。

  一身脏衣服,有些疲惫,我趴在桌子上就开始打盹。

  案子非常简单,简单到,一方三个人已死,死无对证;我方三个人,二个一身伤痕,女警察一看就确认了。

  我……呵,无伤,已经不要紧了。

  我是个名人,稍微一提,不知道绝对是他的错。

  我不开口,就没人问我。

  剩下的问题,对方逃走了一个,报完案就不见了。

  很有趣的一件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

  下午晚一点,那个年龄的一点的警察来找我。

  我抬头,说:

  “又饥又渴,有这么对待证人的吗?我们,是受害者。”

  将我单独关在一间小屋子里,其实,我可以喊,也可以一刀将门划烂,但是没必要对吗?我就在这等着,该来的,这不就来了?

  问题我提,答案你给,你情我愿,多好?

  警察叔叔看似有些尴尬,赶紧打电话让人送饭,又蹭蹭蹭跑出去给我要了二瓶矿泉水,有些意思。

  我都差点儿忘了,这是夏天;也忘记了,我最近很少喝矿泉水,一般都是自来水。

  看来派出所条件不错啊,或者说,对我这嫌疑犯态度不错埃

  慢慢的吃着一份盒饭,旁边还有一份麦当娜,我挑挑眉,并未多言。

  警察叔叔打了下自己的脸,说:

  “中午,加晚饭,你慢点儿吃。有几件事想问你一下。”

  我挑挑眉,这人态度不错.

  点头,继续吃……

  竖起耳朵,听。

  警察叔叔也不麻烦,替我插好可乐,推到我跟前,说:

  “你和玉氏什么关系?还有,验尸报告表明,伤口和凶……那二把刀子不符。有一个伤口,那个一刀毙命的,那道伤口又薄又利又深,绝非普通的刀子能做到。这个问题,还希望你能解释一下。或者说,那不是刀子?”

  我低着头继续吃饭,眼角微不可查的瞟到戒指上,当然清楚。

  吃了块红烧肉,味道不错,好久没吃到这么香的肉了,很解馋。

  抬起头,我说:

  “那你觉得是什么?”

  警察叔叔摇头,淡淡的说:

  “就我见过的东西,都做不到,再薄的刀片都不行。所以我不等审讯就来问你,想一窥究竟。”

  他还蛮老实的,但我保命的东西又岂能随便泄露?摇摇头,继续吃饭,吃饱休息,是正理。

  这间小屋子,大概十来个平方,一桌二椅,别无其他。

  吃过饭我就趴桌子上打盹。

  在派出所怎么都比在外头安全,就算警察叔叔“教训人”,手段和程度也和外头不能比。

  所以,放心。

  我大致知道,治安方面,留置盘问时限是24个小时,有领导批准的可延长至48个小时。

  就算说没事拉你去公安局问个话,就可以留这么久,我实在没有着急的必要。

  刑事拘留是1至3天,可以延长至7天,这个不知道和我有没有关系。

  有重大嫌疑就可以刑拘,不用太多证据。

  在刑拘期间内收集相关证据(不用全部)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然后,什么审查预审什么向法院起诉什么公诉一个月两个月,就不太懂了。

  反正,我现在肯定有嫌疑,所以,呆几天就没数了。

  那,就很该照顾好自己,吃饱饱睡好好。

  对付警察叔叔,也需要充沛的精力,和足够的冷静,我,不得不佩服我“优良”的家教。

  半夜,不知几点,我敲敲门,竟然真有人来给我开门。

  我耸耸肩,问:

  “我想上个厕所,另外,要点儿取暖的,我想休息。还有,能否给我本书,随便什么书都成,免得无事可做。”

  门口一张椅子,一个年轻的女公安站在我面前,好奇的看下我手腕,二话不说,安排去了。

  我,又一次的,看看自己手腕,二只银镯子,竟然在这地方也好使?我,笑了。

  这真是个奇妙的世界!玉氏公主,就算杀了人,也待遇不同,不错不错,我喜欢。

  看样子,这位警察阿姨大概没见过,可能是听那个年龄大点儿的警察叔叔说的,哦,那位警察叔叔,好有爱。

  裹着毯子坐在墙角,屋里有灯,光线开可以。

  警察阿姨给了我一报夹报纸,都是很革命的类型,不过,总比无事可做好不是?我,初来这个社会,什么都是陌生的,那就,拼命的吸收吧。

  了解了解,不算坏事。

  今夜,我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同样安宁,心也自由。

  是啊,人很多时候的不自由不是来自于身,而是心。

  当心被套上无数的枷锁,不论登上高山还是面对大海,都无法自由。

  如果心是自由的,那,身陷囹圄又如何?我既来之则安之。

  无比诡异的,我在这里一呆就是两天,有吃有喝,就是睡觉不大方便。

  没报纸了就看书,二个警察阿姨,给我随便拿了些派出所有的报纸.杂志,甚至一些条例守则之类的。

  偶尔那个警察叔叔来看我一下。

  除此之外,我,竟然,舒服的不行。

  盘问也没问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拘留似乎也算不太上,反正,一晃两日,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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