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3日---
清晨,美国洛杉矶。
轰隆隆,在动车行驶的桥洞内,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流浪汉被噪吵的声音惊醒。
他睁开眼看了看四周,几个同伴还盖着报纸蜷缩着身子睡懒觉。
他摸摸肚子,有些饿了。
打了一个哈欠,浓烈的口臭连他自己都抽眉头。
他从枕头底下小心翼翼地摸出一瓶捡来威士忌酒---酒瓶是他捡来的,酒水是从垃圾桶的酒瓶中兑出来的,什么酒都有,威士忌最多,所以他就拿它当威士忌喝。
咕咕!黑人流浪汉灌了一大口酒,只觉得满嘴酒气,把那口臭掩盖许多。
他咂咂嘴,小心翼翼地把瓶盖重新拧好,再次塞进枕头底下,可是想了想,警惕地看了一眼四周,又拿出来直接带在了身上。
自从做了流浪汉以后,他很少起来这么早,穿了鞋子,也不用叠被子---他根本无被子可叠,而他的床铺也只是一张简单的纸板。
收拾好纸板,黑人流浪汉活动着身子骨,眯着眼享受着桥洞外面照射进来的灿烂阳光。
晒太阳是他最舒服也奢侈的享受。
不,准确地说,对于像他这样的流浪汉,晒太阳才是真正的幸福。
不远处,依靠着桥洞,五六个其它流浪汉也都在眯着眼晒太阳。反正阳光充足的狠,也不争不用抢。
黑人流浪汉一边靠在墙上晒着太阳,一边用手去挠胸口的死灰---几个月没洗澡了,浑身痒的狠。
他使劲儿地抓,没使劲儿地挠,很快就搓出几团脏灰来,就在他舒服地把指甲缝里粘着的脏灰弹掉时,突然,什么东西遮挡住了温暖的阳光。
“怎么回事儿?阳光呢!”
“天阴了吗?不可能吧!”
“我们的阳光呢?”
所有人看去,然后就见从桥洞上面打下下一卷什么东西,宽宽长长的,直接把桥洞一大半的阳光都给遮挡住了。
大怒!
不仅黑人流浪汉大怒,其它人也大怒,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唯一幸福的源泉就是这免费的,温馨的,大家都能享受到的阳光,可是现在---他们的阳光竟然被人抢走了!
“狗屎!这是什么东西!”
“上帝呀,扯烂这个鬼东西!”
“让我们看看这是什么该死的玩意!”
这些平时十分懒惰的流浪汉们难得一心地行动起来,他们站起来,跑到桥洞外面,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情分。
黑人流浪汉也跟在众人后面,搓着灰,放在鼻子尖嗅了嗅,走出桥洞。
此时那些提前走出桥洞的流浪汉已经站在了外面,一个个表情怪异地抬头盯着桥洞上面。
“嗯,发生了什么事情?”黑人流浪汉有些狐疑。
他凑过去,然后也抬头上看,看清楚了,他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只见在他头顶是一幅足足有电影屏幕大的巨型海报,海报上面出现的人物赫然就是世界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
没办法,迈克实在是太有名了,不要说一般人了,连他们这些流浪汉都是他的歌迷和粉丝。
黑人流浪汉也是其一。他很崇拜迈克,觉得迈克为黑人争了光,当然,他喜欢迈克更因为他的歌实在好听。
不过让他惊奇的是,这次迈克没有在海报上宣传他的歌曲,而是一只手捧着一个古怪的玩意。另一只手指着这玩意,嘴里吐出一串字:“万科VCD,带你进入新科技!”
“啊哦,这是什么鬼?”黑人流浪汉怔住了。
其他人也都发呆。
……
美国纽约,时代广场---
作为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在高科技方面一向都是很先进的。比如说这时代广场,就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室外荧幕,一般播放大型的商业广告,或者给政客做选举宣传。
也就是说,这个大银幕并不是什么人都能登上去的,也不是什么内容都可以播放的。
此时荧幕上正在播放的是日本大企业索尼的商业广告---日本巨星酒井法子在逛美国家电商场,忽然发现了“索尼”牌子的录像机,然后就兴高采烈地唱着英文歌曲买回家去了,最后还不忘谄媚一下美国,“我爱美国,我爱索尼!”
对于日本这种“舔屁股”式的广告美国人已经习以为常,而对于索尼这个录像机牌子,美国人也是很认可的---没办法,索尼在这方面的确很强势,不管是技术还是其它方面,都是全世界最强的。
如今,日本索尼公司在美国录像机的销售量远远超过其他品牌,例如松下,日立,JVC,以及飞利浦等等,成为当今音像市场的霸主。
既然是霸主,那么索尼的电器广告就会满天飞,不,满世界飞才对---几乎在他所有的大市场内,亚洲,欧美,甚至非洲(主要是发达的南非),都会拍摄不同的广告来宣传自己的品牌。
其中,美国是索尼最大的市场,当然更要抓牢点,因此才会在纽约时代广场投入这么大,搞广告宣传。
美国时代广场大银幕的播放是按照秒来计费的,单单几秒钟的广告,其费用就高达几百万美金,因此很多广告都是超短的,像索尼这样一下子搞个二十三秒的广告已经算是很牛叉了。
时代广场上,就在美国人民习惯性地欣赏完这个日本索尼的录像机广告之后,突然,大屏幕上面一闪,一个新广告出来了。
“迈克,天啊,是迈克!”突然有人大叫着。
众人一惊,看去。
只见此时已经有很多人指着那大屏幕,更多人在大叫“哦上帝呀,真的是他!”
“是他,迈克,没错的!”
一些歌迷更是惊讶地捂着嘴巴,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因为这个年代迈克杰克逊实在是太红了,再加上他喜欢保持神秘,因此平时很多媒体都拍摄不到他的举动,可是现在,迈克却出现在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大屏幕上。
屏幕上:细雨纷飞,迈克漫步在雨中,没有像以前那样劲歌热舞,而是在轻声吟唱宋志超为他创作的新歌《吻别》。
英文版的《吻别》荡漾在时代广场上,这一刻,所有人都捂着嘴,惊讶地驻足聆听。
匆匆上班的行人夹着公文包,抬头盯着大屏幕。
踩着滑板的少年,抬着头盯着大屏幕。
和朋友谈笑风生的女子,和朋友一起,抬着头盯着大屏幕。
扫地的黑人大妈也停止了扫地,抬头,盯着大屏幕。
迈克悠扬动听的歌声荡漾在广场周围。
优美的旋律,打动人的歌词,抚慰着所有人的心扉。
如梦如幻。
太美了。
太温馨,太感动了。
这歌声,简直就是神的杰作。
天王不亏是天王,竟然能够唱出这样动人的歌曲来。
所有人都被天王迈克的这首新歌感动的一塌糊涂。
就在这时---
正在唱歌的迈克忽然伸手一指,出现一个古怪的东西,“万科VCD,音质一流,视听享受---听歌就选万科!”
“……”
“……”
所有人,愕然。
迈克在做广告?
该死的,这个万科又是什么鬼?
突变的画风,让所有人风中凌乱……
清晨,美国洛杉矶。
轰隆隆,在动车行驶的桥洞内,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流浪汉被噪吵的声音惊醒。
他睁开眼看了看四周,几个同伴还盖着报纸蜷缩着身子睡懒觉。
他摸摸肚子,有些饿了。
打了一个哈欠,浓烈的口臭连他自己都抽眉头。
他从枕头底下小心翼翼地摸出一瓶捡来威士忌酒---酒瓶是他捡来的,酒水是从垃圾桶的酒瓶中兑出来的,什么酒都有,威士忌最多,所以他就拿它当威士忌喝。
咕咕!黑人流浪汉灌了一大口酒,只觉得满嘴酒气,把那口臭掩盖许多。
他咂咂嘴,小心翼翼地把瓶盖重新拧好,再次塞进枕头底下,可是想了想,警惕地看了一眼四周,又拿出来直接带在了身上。
自从做了流浪汉以后,他很少起来这么早,穿了鞋子,也不用叠被子---他根本无被子可叠,而他的床铺也只是一张简单的纸板。
收拾好纸板,黑人流浪汉活动着身子骨,眯着眼享受着桥洞外面照射进来的灿烂阳光。
晒太阳是他最舒服也奢侈的享受。
不,准确地说,对于像他这样的流浪汉,晒太阳才是真正的幸福。
不远处,依靠着桥洞,五六个其它流浪汉也都在眯着眼晒太阳。反正阳光充足的狠,也不争不用抢。
黑人流浪汉一边靠在墙上晒着太阳,一边用手去挠胸口的死灰---几个月没洗澡了,浑身痒的狠。
他使劲儿地抓,没使劲儿地挠,很快就搓出几团脏灰来,就在他舒服地把指甲缝里粘着的脏灰弹掉时,突然,什么东西遮挡住了温暖的阳光。
“怎么回事儿?阳光呢!”
“天阴了吗?不可能吧!”
“我们的阳光呢?”
所有人看去,然后就见从桥洞上面打下下一卷什么东西,宽宽长长的,直接把桥洞一大半的阳光都给遮挡住了。
大怒!
不仅黑人流浪汉大怒,其它人也大怒,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唯一幸福的源泉就是这免费的,温馨的,大家都能享受到的阳光,可是现在---他们的阳光竟然被人抢走了!
“狗屎!这是什么东西!”
“上帝呀,扯烂这个鬼东西!”
“让我们看看这是什么该死的玩意!”
这些平时十分懒惰的流浪汉们难得一心地行动起来,他们站起来,跑到桥洞外面,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情分。
黑人流浪汉也跟在众人后面,搓着灰,放在鼻子尖嗅了嗅,走出桥洞。
此时那些提前走出桥洞的流浪汉已经站在了外面,一个个表情怪异地抬头盯着桥洞上面。
“嗯,发生了什么事情?”黑人流浪汉有些狐疑。
他凑过去,然后也抬头上看,看清楚了,他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只见在他头顶是一幅足足有电影屏幕大的巨型海报,海报上面出现的人物赫然就是世界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
没办法,迈克实在是太有名了,不要说一般人了,连他们这些流浪汉都是他的歌迷和粉丝。
黑人流浪汉也是其一。他很崇拜迈克,觉得迈克为黑人争了光,当然,他喜欢迈克更因为他的歌实在好听。
不过让他惊奇的是,这次迈克没有在海报上宣传他的歌曲,而是一只手捧着一个古怪的玩意。另一只手指着这玩意,嘴里吐出一串字:“万科VCD,带你进入新科技!”
“啊哦,这是什么鬼?”黑人流浪汉怔住了。
其他人也都发呆。
……
美国纽约,时代广场---
作为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在高科技方面一向都是很先进的。比如说这时代广场,就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室外荧幕,一般播放大型的商业广告,或者给政客做选举宣传。
也就是说,这个大银幕并不是什么人都能登上去的,也不是什么内容都可以播放的。
此时荧幕上正在播放的是日本大企业索尼的商业广告---日本巨星酒井法子在逛美国家电商场,忽然发现了“索尼”牌子的录像机,然后就兴高采烈地唱着英文歌曲买回家去了,最后还不忘谄媚一下美国,“我爱美国,我爱索尼!”
对于日本这种“舔屁股”式的广告美国人已经习以为常,而对于索尼这个录像机牌子,美国人也是很认可的---没办法,索尼在这方面的确很强势,不管是技术还是其它方面,都是全世界最强的。
如今,日本索尼公司在美国录像机的销售量远远超过其他品牌,例如松下,日立,JVC,以及飞利浦等等,成为当今音像市场的霸主。
既然是霸主,那么索尼的电器广告就会满天飞,不,满世界飞才对---几乎在他所有的大市场内,亚洲,欧美,甚至非洲(主要是发达的南非),都会拍摄不同的广告来宣传自己的品牌。
其中,美国是索尼最大的市场,当然更要抓牢点,因此才会在纽约时代广场投入这么大,搞广告宣传。
美国时代广场大银幕的播放是按照秒来计费的,单单几秒钟的广告,其费用就高达几百万美金,因此很多广告都是超短的,像索尼这样一下子搞个二十三秒的广告已经算是很牛叉了。
时代广场上,就在美国人民习惯性地欣赏完这个日本索尼的录像机广告之后,突然,大屏幕上面一闪,一个新广告出来了。
“迈克,天啊,是迈克!”突然有人大叫着。
众人一惊,看去。
只见此时已经有很多人指着那大屏幕,更多人在大叫“哦上帝呀,真的是他!”
“是他,迈克,没错的!”
一些歌迷更是惊讶地捂着嘴巴,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因为这个年代迈克杰克逊实在是太红了,再加上他喜欢保持神秘,因此平时很多媒体都拍摄不到他的举动,可是现在,迈克却出现在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大屏幕上。
屏幕上:细雨纷飞,迈克漫步在雨中,没有像以前那样劲歌热舞,而是在轻声吟唱宋志超为他创作的新歌《吻别》。
英文版的《吻别》荡漾在时代广场上,这一刻,所有人都捂着嘴,惊讶地驻足聆听。
匆匆上班的行人夹着公文包,抬头盯着大屏幕。
踩着滑板的少年,抬着头盯着大屏幕。
和朋友谈笑风生的女子,和朋友一起,抬着头盯着大屏幕。
扫地的黑人大妈也停止了扫地,抬头,盯着大屏幕。
迈克悠扬动听的歌声荡漾在广场周围。
优美的旋律,打动人的歌词,抚慰着所有人的心扉。
如梦如幻。
太美了。
太温馨,太感动了。
这歌声,简直就是神的杰作。
天王不亏是天王,竟然能够唱出这样动人的歌曲来。
所有人都被天王迈克的这首新歌感动的一塌糊涂。
就在这时---
正在唱歌的迈克忽然伸手一指,出现一个古怪的东西,“万科VCD,音质一流,视听享受---听歌就选万科!”
“……”
“……”
所有人,愕然。
迈克在做广告?
该死的,这个万科又是什么鬼?
突变的画风,让所有人风中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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