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飞机场---
小卖部门口。
宋雨晴的好朋友兼同学,宋志超家的邻居女孩杜春梅,正气呼呼地瞪着小卖部女孩。
眼前的杜春梅特意打扮过,穿着一件很显挑个的鹅黄色紧身毛衣,外面穿着一件女孩们十分流行的敞领红色女士夹克衫,下面是一条苹果牌的蓝色磨砂女仔裤,头发也收拾过,原本扎着的两个羊犄角,变成了一头乌黑的卷发,卷发用红色蝴蝶发卡在左边卡住,斜斜地遮挡住半张俏脸;描了眉,画了紫色的眼影,夸张的眼影让她乌黑的眼睛显得更大;脸蛋扑了粉,红扑扑的,嘴唇更是涂抹红润,整个模样显得成熟许多。
“杜春梅,怎么是你?”宋志超奇道。
毕竟这里是飞机场,不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妹该来的地方。
“我逃学过来的。”杜春梅看着宋志超说。
“逃学?”
“对,就是逃学。”杜春梅说,“我问了你妹妹宋雨晴,她说露嘴,说你今天要离开南都,所以我就来了。”
“你为了送我,专门逃学?”宋志超诧异。
小卖部女孩更是吐舌头,觉得现在的女学生可真不得了,比自己还胆大。
“就是啊,你说过的,只要我好好读书,以后我毕业了,就会娶我的。”杜春梅说,“难道你忘记了吗?”
宋志超这才想起来那是自己之前敷衍她的话,没想到这丫头记得这么清楚。
现在总不能说那是在开玩笑,宋志超只好岔开话题:“那你这样怎么能学好呢?逃学可是不对的。”
“我不管,我要来送你!”说完,杜春梅就走到宋志超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行李箱。
“很重的,小心。”宋志超开说完,就看见杜春梅很麻利地把行李箱提了起来。
乡下女孩干惯了重活儿,这点东西不在话下。
……
须臾---
机场休息厅内。
原本气呼呼的杜春梅此刻正笑眯眯地坐在椅子上,荡着腿儿,嘴里面吃着宋志超特意给她买的烤香肠。
像烤香肠这种高级食物,前世的时候在大街小巷几乎都有,便宜,好吃,还很对孩子们,尤其女孩们的口味。
但在这个年代,烤香肠这种西方舶来的“美食”,还仅限于在机场等地方才有---原因很简单,第一,香肠很贵;第二,烤炉很贵。
看着杜春梅吃的满嘴油腻,宋志超不禁好笑,就从兜内摸出纸巾递给她。
杜春梅拿了纸巾使劲儿擦了擦嘴巴,连嘴唇上红润的口红都擦掉了,随手一丢,纸巾丢在地上。
宋志超却弯腰把纸巾捡起来,然后走几步,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
杜春梅见宋志超回来,就说:“我是不是又做错了---不该把纸巾丢地上?”
习惯这种东西是很难培养的,因为像杜春梅这种乡下女孩早已养成了随手丢垃圾的习惯---倒不是她们不懂,而是无意识。
“没关系的,慢慢就好了。”宋志超说。
杜春梅咬了一口香肠,又说:“我配不上你。”
宋志超笑了笑。
“刚才那个小卖部女的,也配不上你。”
宋志超不说话。
啪嗒一下,眼泪掉了,杜春梅说:“我的手粗糙,有很多茧子。”“我的腿太粗,下地干活弄的。”“我的脸也不够白。”“还有我的皮肤也不够好。”
说完这些,杜春梅抬头看着宋志超:“宋哥哥,你人长得帅,又有本事,最重要的是,你现在是香港人。”
宋志超笑了:“胡说,谁说我是香港人?”
“他们都这样说---说你在香港赚了钱,以后也会留在香港,不会再回来。”杜春梅的眼泪又出来了,“你妹妹宋雨晴也说了---她说以后你会带她去香港,住在那里,看四大天王,看她喜欢的郭富城。”
擦把眼泪,杜春梅问宋志超:“雨晴她真的要去香港吗?”
宋志超无言以对,最后只好点点头,说:“是的,不过有条件---她考试能够考全班前十,我就带她去香港。”
杜春梅哭了,“我能不能也去香港?不要说全班了,让我考全校前十也行啊!”
宋志超:“……”
杜春梅哭得更厉害,“我知道的,你不愿意,因为我不是你妹妹,并且从一开始你也不喜欢我……你说的那些都是为了安慰我,我知道的,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
宋志超,沉默。
杜春梅:“我知道,雨晴去了香港就会改变命运,不用再呆在这种地方,她能见识很多新东西,学习很多新知识---而我呢,如果考不上大学,只能在家里继续种地,命好的话,就去棉纺厂上班,跟机器一样,一个月拼命赚那么点死工资。到时候,可能是十年,二十年,我们重新见面,曾经的朋友却大不一样,她变得洋气,跟电视上的豪门小姐一样,而我呢,还是土不拉几的乡下女人!”
“宋大哥,我不甘心呀!为什么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难道就因为我没有你这样的好哥哥吗?”杜春梅哭了出来,哭得稀里哗啦。
宋志超诧异了,看着哭泣的杜春梅,忍不住多看了这个小姑娘一眼……
宋志超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不起眼才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竟然会有这么深刻的思想。
说真的,杜春梅比起他妹妹宋雨晴来,学习上好的不止一倍两倍,人也勤快,最主要的是为人心地善良---不像宋雨晴,有时候喜欢偷懒,也不太喜欢读书,反倒喜欢追星,摆弄一些粉底,口红,洗面乳之类的化妆品。
从各方面来讲,杜春梅都要比宋雨晴要好。
但是,她没有一个好哥哥,不能轻易地改变她的命运。
如她所说,如果她未来考不上大学,那么唯一的出路不是种地,就是进厂当女工。
看着眼前这个渴望改变命运的女孩,宋志超又想起了临走前和父母的一番对话。
宋志超劝他们把这边的一切放下,未来和他一起去香港---毕竟这个年代的香港,不管是生活条件,还是生活质量,都要比内地的高很多,尤其南都这样的四线城市更不能比。
但,宋志超这番好意却被父母宋海明和王金凤拒绝了,理由是,他们岁数都很大了,已经适应了在这里生活,亲戚朋友都在这边,去了香港人生地不熟,连个能说话唠嗑的人都没有,一切从头开始,太难!
看着眼前的杜春梅,想起拒绝自己的父母,宋志超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青春有梦”“展翅高飞”。
“别再哭了!”宋志超递给杜春梅一片纸巾,“你不就是想跟雨晴一块儿去香港念书吗?我答应你,只要你能考全校前十,我就送你和雨晴一起去香港。”
杜春梅:“……”
傻呆呆地看着宋志超,眼泪还在眼眶里面打转。
“你说的……是真的?”
一副难以相信模样。
“我从不骗人的。”宋志超见她不接纸巾,就拿着纸巾亲自擦了擦她挂在脸上的泪水。“不过等你在香港毕业以后,需要在我的公司帮我做事,这点你答应吗?”
妹妹宋雨晴有些不靠谱,相比之下杜春梅更是难得的人才。
杜春梅忙不迭点头:“不要说帮你做事情,就是嫁给你也行!”说完,她的脸立马就红了。
宋志超莞尔,忽然想起了前世玩过的游戏---难道说,这就叫做“萝莉养成”?
小卖部门口。
宋雨晴的好朋友兼同学,宋志超家的邻居女孩杜春梅,正气呼呼地瞪着小卖部女孩。
眼前的杜春梅特意打扮过,穿着一件很显挑个的鹅黄色紧身毛衣,外面穿着一件女孩们十分流行的敞领红色女士夹克衫,下面是一条苹果牌的蓝色磨砂女仔裤,头发也收拾过,原本扎着的两个羊犄角,变成了一头乌黑的卷发,卷发用红色蝴蝶发卡在左边卡住,斜斜地遮挡住半张俏脸;描了眉,画了紫色的眼影,夸张的眼影让她乌黑的眼睛显得更大;脸蛋扑了粉,红扑扑的,嘴唇更是涂抹红润,整个模样显得成熟许多。
“杜春梅,怎么是你?”宋志超奇道。
毕竟这里是飞机场,不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妹该来的地方。
“我逃学过来的。”杜春梅看着宋志超说。
“逃学?”
“对,就是逃学。”杜春梅说,“我问了你妹妹宋雨晴,她说露嘴,说你今天要离开南都,所以我就来了。”
“你为了送我,专门逃学?”宋志超诧异。
小卖部女孩更是吐舌头,觉得现在的女学生可真不得了,比自己还胆大。
“就是啊,你说过的,只要我好好读书,以后我毕业了,就会娶我的。”杜春梅说,“难道你忘记了吗?”
宋志超这才想起来那是自己之前敷衍她的话,没想到这丫头记得这么清楚。
现在总不能说那是在开玩笑,宋志超只好岔开话题:“那你这样怎么能学好呢?逃学可是不对的。”
“我不管,我要来送你!”说完,杜春梅就走到宋志超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行李箱。
“很重的,小心。”宋志超开说完,就看见杜春梅很麻利地把行李箱提了起来。
乡下女孩干惯了重活儿,这点东西不在话下。
……
须臾---
机场休息厅内。
原本气呼呼的杜春梅此刻正笑眯眯地坐在椅子上,荡着腿儿,嘴里面吃着宋志超特意给她买的烤香肠。
像烤香肠这种高级食物,前世的时候在大街小巷几乎都有,便宜,好吃,还很对孩子们,尤其女孩们的口味。
但在这个年代,烤香肠这种西方舶来的“美食”,还仅限于在机场等地方才有---原因很简单,第一,香肠很贵;第二,烤炉很贵。
看着杜春梅吃的满嘴油腻,宋志超不禁好笑,就从兜内摸出纸巾递给她。
杜春梅拿了纸巾使劲儿擦了擦嘴巴,连嘴唇上红润的口红都擦掉了,随手一丢,纸巾丢在地上。
宋志超却弯腰把纸巾捡起来,然后走几步,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
杜春梅见宋志超回来,就说:“我是不是又做错了---不该把纸巾丢地上?”
习惯这种东西是很难培养的,因为像杜春梅这种乡下女孩早已养成了随手丢垃圾的习惯---倒不是她们不懂,而是无意识。
“没关系的,慢慢就好了。”宋志超说。
杜春梅咬了一口香肠,又说:“我配不上你。”
宋志超笑了笑。
“刚才那个小卖部女的,也配不上你。”
宋志超不说话。
啪嗒一下,眼泪掉了,杜春梅说:“我的手粗糙,有很多茧子。”“我的腿太粗,下地干活弄的。”“我的脸也不够白。”“还有我的皮肤也不够好。”
说完这些,杜春梅抬头看着宋志超:“宋哥哥,你人长得帅,又有本事,最重要的是,你现在是香港人。”
宋志超笑了:“胡说,谁说我是香港人?”
“他们都这样说---说你在香港赚了钱,以后也会留在香港,不会再回来。”杜春梅的眼泪又出来了,“你妹妹宋雨晴也说了---她说以后你会带她去香港,住在那里,看四大天王,看她喜欢的郭富城。”
擦把眼泪,杜春梅问宋志超:“雨晴她真的要去香港吗?”
宋志超无言以对,最后只好点点头,说:“是的,不过有条件---她考试能够考全班前十,我就带她去香港。”
杜春梅哭了,“我能不能也去香港?不要说全班了,让我考全校前十也行啊!”
宋志超:“……”
杜春梅哭得更厉害,“我知道的,你不愿意,因为我不是你妹妹,并且从一开始你也不喜欢我……你说的那些都是为了安慰我,我知道的,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
宋志超,沉默。
杜春梅:“我知道,雨晴去了香港就会改变命运,不用再呆在这种地方,她能见识很多新东西,学习很多新知识---而我呢,如果考不上大学,只能在家里继续种地,命好的话,就去棉纺厂上班,跟机器一样,一个月拼命赚那么点死工资。到时候,可能是十年,二十年,我们重新见面,曾经的朋友却大不一样,她变得洋气,跟电视上的豪门小姐一样,而我呢,还是土不拉几的乡下女人!”
“宋大哥,我不甘心呀!为什么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难道就因为我没有你这样的好哥哥吗?”杜春梅哭了出来,哭得稀里哗啦。
宋志超诧异了,看着哭泣的杜春梅,忍不住多看了这个小姑娘一眼……
宋志超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不起眼才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竟然会有这么深刻的思想。
说真的,杜春梅比起他妹妹宋雨晴来,学习上好的不止一倍两倍,人也勤快,最主要的是为人心地善良---不像宋雨晴,有时候喜欢偷懒,也不太喜欢读书,反倒喜欢追星,摆弄一些粉底,口红,洗面乳之类的化妆品。
从各方面来讲,杜春梅都要比宋雨晴要好。
但是,她没有一个好哥哥,不能轻易地改变她的命运。
如她所说,如果她未来考不上大学,那么唯一的出路不是种地,就是进厂当女工。
看着眼前这个渴望改变命运的女孩,宋志超又想起了临走前和父母的一番对话。
宋志超劝他们把这边的一切放下,未来和他一起去香港---毕竟这个年代的香港,不管是生活条件,还是生活质量,都要比内地的高很多,尤其南都这样的四线城市更不能比。
但,宋志超这番好意却被父母宋海明和王金凤拒绝了,理由是,他们岁数都很大了,已经适应了在这里生活,亲戚朋友都在这边,去了香港人生地不熟,连个能说话唠嗑的人都没有,一切从头开始,太难!
看着眼前的杜春梅,想起拒绝自己的父母,宋志超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青春有梦”“展翅高飞”。
“别再哭了!”宋志超递给杜春梅一片纸巾,“你不就是想跟雨晴一块儿去香港念书吗?我答应你,只要你能考全校前十,我就送你和雨晴一起去香港。”
杜春梅:“……”
傻呆呆地看着宋志超,眼泪还在眼眶里面打转。
“你说的……是真的?”
一副难以相信模样。
“我从不骗人的。”宋志超见她不接纸巾,就拿着纸巾亲自擦了擦她挂在脸上的泪水。“不过等你在香港毕业以后,需要在我的公司帮我做事,这点你答应吗?”
妹妹宋雨晴有些不靠谱,相比之下杜春梅更是难得的人才。
杜春梅忙不迭点头:“不要说帮你做事情,就是嫁给你也行!”说完,她的脸立马就红了。
宋志超莞尔,忽然想起了前世玩过的游戏---难道说,这就叫做“萝莉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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