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顶,微风习习。
宋志超躺在椅子上,听完傅云亨的叙述之后,眸子闪出一丝精光。
精光一闪而逝,他笑着对傅云亨说道:“此事不必紧张---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解释不清的。何况人家只是往华投行存钱。”
“存的钱少,我们埋怨人家不够大方;存的钱多,我们又疑神疑鬼,这都是不应该的---客户是上帝,既然上帝要帮我们发展银行,我们又怎么能拒之门外呢。”
傅云亨:“……”
表情有些诧异地看着宋志超,习惯性地他握了握拐杖把手处的那头金钱豹。
“阿超,这可是你的真心话?”目光深深地望着宋志超。
宋志超微微一笑:“当然是真心话---傅伯伯,我知你这阵子为了银行的事情日理万机,操碎了心;不如这样,此事你暂且交给我来处理,万一出了什么事情,也与你无关,可好?”
“呃,这个---”傅云亨表情迟疑了一下,要知道这可是八十亿的大业务,出了事情他当然扛不住,可万一……万一此事只是虚惊一场,那么这么大的便宜岂不是被宋志超抢走了?
宋志超是什么人,一看傅云亨迟疑模样,就知道他在动什么心思---没办法,这就是人性,趋利避害,有了好处人人都想上凑,遇到危险谁都躲得远远。
“呵呵,傅伯伯,你请放心。如果这几事情没什么意外,这功劳还是您老人家的---您是行长嘛,行长最大。”
宋志超如此直白,反而让傅云亨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咳嗽两声说道:“阿超,你真爱讲笑---我老骨头一把,哪还计较那么多,真有事情我会自己扛的。”
“千万别这样说,这都是我做晚辈该做的,何况这家银行是我创立,出了事情,我当然要负全责。”
见宋志超这么“坚持”,傅云亨就厚着脸干笑几下,不再接话。
……
等到傅云亨离开后不久,短信就又响了起来。
宋志超一看,却是傅家俊发来的,“谢谢,请你饮酒!”
不等宋志超回复同不同意,紧接着就发来了地址。
宋志超一看,香港最近成立的一家高档酒吧,位于香港最豪华的泰丰大酒店之内。
……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宋志超穿了一身干净整洁的休闲装。
上身是黑的长袖体恤,红色的皮夹克外套,下面是磨砂牛仔裤---衣服都不是什么大牌子,却是当下最流行的着装。据说刘德华拍摄《赌侠2》的时候,可是这么一身造型。
宋志超来自未来,一直以来他的审美几乎都是前世那种很前卫的,可是来到这个时代四五年之后,他的审美已经完全被这个时代“带偏”。
原本被他认为不入流的大背头发型,男性长腿喇叭裤,女性大波浪发型,蝙蝠衫,健美裤……如今看在眼里竟然也感觉很是时髦。
宋志超下了二楼,刚来到大厅,就看见戴着近视眼镜正在苦读法律条文的杜春梅。
原来这几天学校放假,宋志超的妹妹宋雨晴早已疯了一样跑出去玩了。
作为父母宋海明和王金凤这段时间也没工夫去管女儿---因为他们夫妇二人已经彻底被香港纸醉金迷的生活给迷住了。
早上让私人司机开车跑十几公里外最著名的龙凤茶楼吃早茶;中午去澳门富丽华大酒店做水疗养生;晚上则约了一帮子新认识的老头老太太在附近随便找个地方打麻将---生活充满了乐趣。
事实上,一开始宋志超还怕父母待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会寂寞,可宋志超却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现在无数人翘首以待,等着巴结自己。
可惜宋志超声名日隆,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结交认识的,而他这对从乡下来的父母很快就成了众人“认识”宋志超的便捷“桥梁”。
可以说从大陆来香港的宋海明,王金凤,以及妹妹宋雨晴,邻家小妹杜春梅四人当中,三个都已经“变质”。
尤其宋雨晴,更是为了明星梦不好好学习,却四处疯玩,美其名曰建立人脉关系,实际上就是和一帮没脑年轻人成天鬼混。
宋志超给她十万额度的信用卡早已刷爆数次,不用说,出去玩的钱基本上都是她掏的。
宋志超批评她,宋雨晴却反唇相讥,说宋志超不关心她这个妹妹,很多有钱人家的女孩子信用卡额度都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她的却只有十万,跟打发乞丐似的。
对于妹妹这样说,宋志超简直无语,真想拎着她脖子带她去看看香港那些贫民窟---让她知道在香港还有很多穷人,十万块足够救活她们很多人的命。
相对于宋雨晴的不知所谓,跟着一起来香港的杜春梅却让宋志超多少得到一些安慰。
这个小丫头很懂事儿,知道这次来香港自己是寄人篱下,因此在宋志超家里住的时候,经常抢着干活,要么就帮宋志超洗衣服,整理文件……
宋志超让她不必做,家里杂务有佣人做就行,她只需安心学习,以后当了大律师再还账。
原本宋志超这句话只是说着玩的,可杜春梅却把宋志超这句话记住,自此开启疯狂学习模式。
宋志超从没见过像她这样努力的女孩子,以至于有些后悔自己开的那个玩笑。
此刻,看着杜春梅抱着一本比砖头还要厚一倍的法律词典在卖力地背诵条例,宋志超就有些过意不去,招呼她说,不要太辛苦。
杜春梅回头看见是他,就羞涩地笑了笑,说自己没事儿,现在养成了习惯,不背上一大堆书就睡不着。
宋志超见此,就说睡不着有很多办法治疗的,比如说出去玩,又说自己要去酒吧,问杜春梅愿不愿意跟自己一块出去。
宋志超的意思是想要让杜春梅稍微放松一下,学习嘛,也不用脑子绷紧,人毕竟不是机器,适当的休息才最好。
听了宋志超的建议,杜春梅脸颊微红,眼神发亮,显然有些心动,却不好意思立马答应。
宋志超就再接再厉,让她快些去楼上换身衣服准备下,又说这次去的地方很好玩,包准她一辈子难忘。
杜春梅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就跑去了楼上。
讲真,自从来到香港以后,杜春梅除了学校,就一直呆在家里,从未出去过,好像香港的繁花似锦和自己无关。
实际上像她这样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哪能真的心静如水,她又不是尼姑,这里更不尼姑庵。有时候站在窗户旁,眺望外面灿烂的灯光,她偶尔也会遐思。
不过这次她之所以会答应,主要还是因为宋志超要带她出去玩。
在学校的时候,因为她长得漂亮,很多男孩子都有约她,却被她一一拒绝,搞得很多男同学认为她太高傲,称呼她为“冰美人”;很多嫉妒她的女同学则称呼她为“灭绝师太”。
却哪里有人知道,这个小“灭绝师太”不是真的冰冷,也不是真的无情;
在某个人面前,她也会笑,也会撒娇,更会露出难得一见女孩家的娇羞。
宋志超躺在椅子上,听完傅云亨的叙述之后,眸子闪出一丝精光。
精光一闪而逝,他笑着对傅云亨说道:“此事不必紧张---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解释不清的。何况人家只是往华投行存钱。”
“存的钱少,我们埋怨人家不够大方;存的钱多,我们又疑神疑鬼,这都是不应该的---客户是上帝,既然上帝要帮我们发展银行,我们又怎么能拒之门外呢。”
傅云亨:“……”
表情有些诧异地看着宋志超,习惯性地他握了握拐杖把手处的那头金钱豹。
“阿超,这可是你的真心话?”目光深深地望着宋志超。
宋志超微微一笑:“当然是真心话---傅伯伯,我知你这阵子为了银行的事情日理万机,操碎了心;不如这样,此事你暂且交给我来处理,万一出了什么事情,也与你无关,可好?”
“呃,这个---”傅云亨表情迟疑了一下,要知道这可是八十亿的大业务,出了事情他当然扛不住,可万一……万一此事只是虚惊一场,那么这么大的便宜岂不是被宋志超抢走了?
宋志超是什么人,一看傅云亨迟疑模样,就知道他在动什么心思---没办法,这就是人性,趋利避害,有了好处人人都想上凑,遇到危险谁都躲得远远。
“呵呵,傅伯伯,你请放心。如果这几事情没什么意外,这功劳还是您老人家的---您是行长嘛,行长最大。”
宋志超如此直白,反而让傅云亨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咳嗽两声说道:“阿超,你真爱讲笑---我老骨头一把,哪还计较那么多,真有事情我会自己扛的。”
“千万别这样说,这都是我做晚辈该做的,何况这家银行是我创立,出了事情,我当然要负全责。”
见宋志超这么“坚持”,傅云亨就厚着脸干笑几下,不再接话。
……
等到傅云亨离开后不久,短信就又响了起来。
宋志超一看,却是傅家俊发来的,“谢谢,请你饮酒!”
不等宋志超回复同不同意,紧接着就发来了地址。
宋志超一看,香港最近成立的一家高档酒吧,位于香港最豪华的泰丰大酒店之内。
……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宋志超穿了一身干净整洁的休闲装。
上身是黑的长袖体恤,红色的皮夹克外套,下面是磨砂牛仔裤---衣服都不是什么大牌子,却是当下最流行的着装。据说刘德华拍摄《赌侠2》的时候,可是这么一身造型。
宋志超来自未来,一直以来他的审美几乎都是前世那种很前卫的,可是来到这个时代四五年之后,他的审美已经完全被这个时代“带偏”。
原本被他认为不入流的大背头发型,男性长腿喇叭裤,女性大波浪发型,蝙蝠衫,健美裤……如今看在眼里竟然也感觉很是时髦。
宋志超下了二楼,刚来到大厅,就看见戴着近视眼镜正在苦读法律条文的杜春梅。
原来这几天学校放假,宋志超的妹妹宋雨晴早已疯了一样跑出去玩了。
作为父母宋海明和王金凤这段时间也没工夫去管女儿---因为他们夫妇二人已经彻底被香港纸醉金迷的生活给迷住了。
早上让私人司机开车跑十几公里外最著名的龙凤茶楼吃早茶;中午去澳门富丽华大酒店做水疗养生;晚上则约了一帮子新认识的老头老太太在附近随便找个地方打麻将---生活充满了乐趣。
事实上,一开始宋志超还怕父母待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会寂寞,可宋志超却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现在无数人翘首以待,等着巴结自己。
可惜宋志超声名日隆,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结交认识的,而他这对从乡下来的父母很快就成了众人“认识”宋志超的便捷“桥梁”。
可以说从大陆来香港的宋海明,王金凤,以及妹妹宋雨晴,邻家小妹杜春梅四人当中,三个都已经“变质”。
尤其宋雨晴,更是为了明星梦不好好学习,却四处疯玩,美其名曰建立人脉关系,实际上就是和一帮没脑年轻人成天鬼混。
宋志超给她十万额度的信用卡早已刷爆数次,不用说,出去玩的钱基本上都是她掏的。
宋志超批评她,宋雨晴却反唇相讥,说宋志超不关心她这个妹妹,很多有钱人家的女孩子信用卡额度都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她的却只有十万,跟打发乞丐似的。
对于妹妹这样说,宋志超简直无语,真想拎着她脖子带她去看看香港那些贫民窟---让她知道在香港还有很多穷人,十万块足够救活她们很多人的命。
相对于宋雨晴的不知所谓,跟着一起来香港的杜春梅却让宋志超多少得到一些安慰。
这个小丫头很懂事儿,知道这次来香港自己是寄人篱下,因此在宋志超家里住的时候,经常抢着干活,要么就帮宋志超洗衣服,整理文件……
宋志超让她不必做,家里杂务有佣人做就行,她只需安心学习,以后当了大律师再还账。
原本宋志超这句话只是说着玩的,可杜春梅却把宋志超这句话记住,自此开启疯狂学习模式。
宋志超从没见过像她这样努力的女孩子,以至于有些后悔自己开的那个玩笑。
此刻,看着杜春梅抱着一本比砖头还要厚一倍的法律词典在卖力地背诵条例,宋志超就有些过意不去,招呼她说,不要太辛苦。
杜春梅回头看见是他,就羞涩地笑了笑,说自己没事儿,现在养成了习惯,不背上一大堆书就睡不着。
宋志超见此,就说睡不着有很多办法治疗的,比如说出去玩,又说自己要去酒吧,问杜春梅愿不愿意跟自己一块出去。
宋志超的意思是想要让杜春梅稍微放松一下,学习嘛,也不用脑子绷紧,人毕竟不是机器,适当的休息才最好。
听了宋志超的建议,杜春梅脸颊微红,眼神发亮,显然有些心动,却不好意思立马答应。
宋志超就再接再厉,让她快些去楼上换身衣服准备下,又说这次去的地方很好玩,包准她一辈子难忘。
杜春梅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就跑去了楼上。
讲真,自从来到香港以后,杜春梅除了学校,就一直呆在家里,从未出去过,好像香港的繁花似锦和自己无关。
实际上像她这样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哪能真的心静如水,她又不是尼姑,这里更不尼姑庵。有时候站在窗户旁,眺望外面灿烂的灯光,她偶尔也会遐思。
不过这次她之所以会答应,主要还是因为宋志超要带她出去玩。
在学校的时候,因为她长得漂亮,很多男孩子都有约她,却被她一一拒绝,搞得很多男同学认为她太高傲,称呼她为“冰美人”;很多嫉妒她的女同学则称呼她为“灭绝师太”。
却哪里有人知道,这个小“灭绝师太”不是真的冰冷,也不是真的无情;
在某个人面前,她也会笑,也会撒娇,更会露出难得一见女孩家的娇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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