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
江千帆正要转身回到车上,林可颂如同火箭一般立马抓住了他的胳膊:“愿意!愿意!一千美金是现金还是转账还是支票!”
当这句话喊完之后,她顿时觉得自己好像在金钱的面前低下了自己一向不怎么高傲的头颅,露出了当宋意然用麻辣小龙虾奴役自己时候的狗腿本性。
可是一千美金啊!折合六千多人民币!
如果自己真的要去纽约,肯定是得带点儿资本过去的啊!
一天就挣一千美金,不过带着这位眼睛不怎么好使的冰山先生去吃吃喝喝而已,正当劳动所得,为什么不要?
但是江千帆却蹙起了眉头,十分用力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糟了……难道自己太过猴急,惹怒了老板了?
“这位小姐,江先生不喜欢别人碰他。”助理李彦出声提醒。
林可颂赶紧收回自己的手。
“另外,江先生在华人饮食界是很重要的人物。特别是他的味觉。所以我希望你不会带着他去吃什么影响身体健康的东西或者环境脏乱的地方。”
李彦的暗示十分清楚明白。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江千帆说想吃有特色的东西,但是有特色的小吃估计达不到李彦的要求啊。
这时候江千帆却将自己的盲杖甩开。
那个动作十分优雅,有一种古代剑客亮剑时候的冷静与锋锐。
他将盲杖的另一端伸向林可颂,示意她握住,说了声:“我们走吧。”
“江先生,为什么不坐车?”
“不用了。坐进那辆车,哪里都去不了。”
“可是……江先生……你坐不惯出租车啊!”
李彦不敢触碰江千帆,但是却一把摁住了带路的林可颂,林可颂左右为难。
看来这一千元美金不好挣。
还有,出租车有什么坐不惯的?
江千帆沉默不语。
李彦只好对林可颂说:“如果你们是做出租车去某个地方,你要记住一定要主动替江先生开门。
江先生不会去碰被许多人碰过的东西。还有记住,你要抵住门框,千万别让江先生撞到自己。你要给江先生垫上垫子,江先生不会坐被许多人坐过的地方!坐下之后,你要摇下出租车的玻璃,通风透气!江先生不喜欢闻烟味还有其他的异味!”
林可颂已经抑制不住自己满脸黑线的心情了。
说白了,这位江先生不但眼瞎,还是个洁癖男!
不是都说眼不见为净吗?
他这么洁癖是闹怎样?
这时候,江千帆终于开口了。
“我是不会坐地铁、公交以及出租车的。”
林可颂只能望向那辆闪亮亮的宾利,由衷地建议还是坐车去吧。
但是江千帆说的下一句话彻底让林可颂无语了。
“你会骑自行车吗?”
“六岁就会了。”
“李彦,你现在去买一辆自行车来。让她骑自行车带我去。”
林可颂傻眼了,“什么?”
她不是没带过人。曾经学校组织骑自行车去郊游的时候,宋意然少爷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他骑了两个多小时,导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别是两条腿连走路都迈不开步子了。
“这样太危险了!”李彦再次反对。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满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断否决我的决定。”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
李彦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
林可颂尴尬地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站在路上。
不少行人路过都忍不住多看他们两眼。毕竟江千帆有着过分出色的外貌以及极有疏离感的气质,而林可颂现在却觉得自己是在遛帅哥……啊,是被冰山帅哥遛。
李彦的办事效率超乎林可颂的想象。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买来了一辆自行车。
林可颂瞄了一眼贴在上面的价格,差点没吓死,够她两个月实习薪水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前车篓子里放上了江千帆专用的餐具、纸巾等等。
李彦还把林可颂的身份证给拍了下来,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会报警抓她。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林可颂忽然有点不想接这个活儿了。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林可颂扶着自行车,硬着头皮说了声:“您可以坐上来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颂一咬牙,踩了出去。
还好有宋意然给她做练习,不然她搭着江千帆这个目测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么可能还骑得这么英姿煞爽?错了……是英姿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江千帆问。
“林可颂。”林可颂吸一口气,身后这位金主必须得小心对待啊,“江先生对小吃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档餐厅里吃不到的东西就好。”
这样冰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可颂因为用力蹬脚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这会儿又是凉飕飕一片了。
林可颂在脑海里飞速搜索。
自行车也远离大街,驶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间小吃,那就肯定不会像是浪花饭店那么讲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质了。”
林可颂得提前给这位江先生打好预防针。不合他口味不要紧,万一他在吃东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满和不开心的话,场面会很尴尬啊!
“嗯。”
“那个……我选的地方也是我觉得相对比较干净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没闹过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写街边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对方的家。”
“嗯。”
林可颂忽然觉得词穷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还会说点别的吗?
同样是坐在她的自行车后面,林可颂忽然觉得比起这位江先生,宋意然绝对是“萌萌哒”!
“江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可颂觉得要是连坐在自己单车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实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这就是回答,三个字。比如哪个“千”,哪个“帆”,一点附加的解释都没有。
直到几秒钟之后,林可颂终于反应过来对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东逝,千帆尽过。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尽沧桑的惆怅。
但名字的主人却漠然到让人不知如何相处。
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江千帆正要转身回到车上,林可颂如同火箭一般立马抓住了他的胳膊:“愿意!愿意!一千美金是现金还是转账还是支票!”
当这句话喊完之后,她顿时觉得自己好像在金钱的面前低下了自己一向不怎么高傲的头颅,露出了当宋意然用麻辣小龙虾奴役自己时候的狗腿本性。
可是一千美金啊!折合六千多人民币!
如果自己真的要去纽约,肯定是得带点儿资本过去的啊!
一天就挣一千美金,不过带着这位眼睛不怎么好使的冰山先生去吃吃喝喝而已,正当劳动所得,为什么不要?
但是江千帆却蹙起了眉头,十分用力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糟了……难道自己太过猴急,惹怒了老板了?
“这位小姐,江先生不喜欢别人碰他。”助理李彦出声提醒。
林可颂赶紧收回自己的手。
“另外,江先生在华人饮食界是很重要的人物。特别是他的味觉。所以我希望你不会带着他去吃什么影响身体健康的东西或者环境脏乱的地方。”
李彦的暗示十分清楚明白。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江千帆说想吃有特色的东西,但是有特色的小吃估计达不到李彦的要求啊。
这时候江千帆却将自己的盲杖甩开。
那个动作十分优雅,有一种古代剑客亮剑时候的冷静与锋锐。
他将盲杖的另一端伸向林可颂,示意她握住,说了声:“我们走吧。”
“江先生,为什么不坐车?”
“不用了。坐进那辆车,哪里都去不了。”
“可是……江先生……你坐不惯出租车啊!”
李彦不敢触碰江千帆,但是却一把摁住了带路的林可颂,林可颂左右为难。
看来这一千元美金不好挣。
还有,出租车有什么坐不惯的?
江千帆沉默不语。
李彦只好对林可颂说:“如果你们是做出租车去某个地方,你要记住一定要主动替江先生开门。
江先生不会去碰被许多人碰过的东西。还有记住,你要抵住门框,千万别让江先生撞到自己。你要给江先生垫上垫子,江先生不会坐被许多人坐过的地方!坐下之后,你要摇下出租车的玻璃,通风透气!江先生不喜欢闻烟味还有其他的异味!”
林可颂已经抑制不住自己满脸黑线的心情了。
说白了,这位江先生不但眼瞎,还是个洁癖男!
不是都说眼不见为净吗?
他这么洁癖是闹怎样?
这时候,江千帆终于开口了。
“我是不会坐地铁、公交以及出租车的。”
林可颂只能望向那辆闪亮亮的宾利,由衷地建议还是坐车去吧。
但是江千帆说的下一句话彻底让林可颂无语了。
“你会骑自行车吗?”
“六岁就会了。”
“李彦,你现在去买一辆自行车来。让她骑自行车带我去。”
林可颂傻眼了,“什么?”
她不是没带过人。曾经学校组织骑自行车去郊游的时候,宋意然少爷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他骑了两个多小时,导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别是两条腿连走路都迈不开步子了。
“这样太危险了!”李彦再次反对。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满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断否决我的决定。”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
李彦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
林可颂尴尬地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站在路上。
不少行人路过都忍不住多看他们两眼。毕竟江千帆有着过分出色的外貌以及极有疏离感的气质,而林可颂现在却觉得自己是在遛帅哥……啊,是被冰山帅哥遛。
李彦的办事效率超乎林可颂的想象。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买来了一辆自行车。
林可颂瞄了一眼贴在上面的价格,差点没吓死,够她两个月实习薪水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前车篓子里放上了江千帆专用的餐具、纸巾等等。
李彦还把林可颂的身份证给拍了下来,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会报警抓她。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林可颂忽然有点不想接这个活儿了。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林可颂扶着自行车,硬着头皮说了声:“您可以坐上来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颂一咬牙,踩了出去。
还好有宋意然给她做练习,不然她搭着江千帆这个目测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么可能还骑得这么英姿煞爽?错了……是英姿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江千帆问。
“林可颂。”林可颂吸一口气,身后这位金主必须得小心对待啊,“江先生对小吃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档餐厅里吃不到的东西就好。”
这样冰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可颂因为用力蹬脚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这会儿又是凉飕飕一片了。
林可颂在脑海里飞速搜索。
自行车也远离大街,驶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间小吃,那就肯定不会像是浪花饭店那么讲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质了。”
林可颂得提前给这位江先生打好预防针。不合他口味不要紧,万一他在吃东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满和不开心的话,场面会很尴尬啊!
“嗯。”
“那个……我选的地方也是我觉得相对比较干净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没闹过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写街边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对方的家。”
“嗯。”
林可颂忽然觉得词穷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还会说点别的吗?
同样是坐在她的自行车后面,林可颂忽然觉得比起这位江先生,宋意然绝对是“萌萌哒”!
“江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可颂觉得要是连坐在自己单车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实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这就是回答,三个字。比如哪个“千”,哪个“帆”,一点附加的解释都没有。
直到几秒钟之后,林可颂终于反应过来对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东逝,千帆尽过。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尽沧桑的惆怅。
但名字的主人却漠然到让人不知如何相处。
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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