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退出游戏时,已经是六点多了。一共在线六个多小时,算算的话一个小时升一级,这种打法在玩家中还算是快的啦,因为他已经敢去惹八级的怪了,大多数玩家都还在和三级的怪玩,也就是说在现在的玩家平均等级也不会超过三级。
新手村就这么难升级了,到时出了这里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升一级。越想越纠结。
“吃饭啦,小芙。”凌云摆菜上桌,喊道。
“来啦哥哥”小芙从外面捧着一束花蹦蹦跳跳的回来了。
“哥哥,游戏玩的怎么样啦?”小芙问道。
“还好。”凌云也只能这么说了,货币兑换通道还没有开,怎么赚钱还是一个问题。最重要的是,他翻论坛的时候才看到原来以前的游戏里打怪时暴东西的,可是他现在都还没有发现自己杀死怪物后有东西爆出来,一个铜钱都没有。【母神】设置了背包,货币是1金=10银=100铜,背包容量按体积计算是十立方米,背包是储物戒指,这都和以往的游戏一样,可是网上却一直没有人声称杀怪拿到什么东西,对于这个话题论坛里是相当沉默,老玩家们则是推测为了限制玩家和是玩家更好地适应实际的专职。
“哥哥要加油哦!”小芙握紧小拳头挥了挥。
“小芙也要乖乖的,哥哥到时给你买糖吃。”凌云笑了笑,勾了勾小芙的鼻子。
“讨厌啦!小芙十五岁,才小你四岁啦!”
吃完饭后,凌云又进了游戏。头盔式输入器会自动让人体进入半休眠状态,可以长时间使用,当然,用久了不运动的话会使人的肌肉和内脏虚弱,所以需要使用者坚持锻炼以保持良好体质。凌云没有那方面的顾虑,他的内功早已经达到了自己运行的地步,他的体质不但不会变弱,而且会逐渐变得更强壮。
凌云带上头盔进入游戏,在等待室再看了几眼那十三幅画后就进入了【腾龙大陆】。
再次回到游戏里按规则是回到退出点的。刚一进游戏,凌云立马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身体下方的腿部竟然是半透明的,老头子正优哉游哉的在拿着棍子在烤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香味和另一股臭味!
靠!火堆位置竟然是自己的下机点!
凌云连忙跳到一边,可是裤子早已经着火了,一跳出来一阵肉香就从裸露的大腿上传了出来.......
无奈的白了一眼一脸兴奋的老头子,凌云只能感叹一下这游戏做的太逼真了,居然还会烧到玩家的衣服还有大腿,烧到就烧到啦,竟然不带痛感且还有肉香,透着一阵子诡异。
“唉唉唉,小子来啦,你那边的事处理完了吧,来来来,陪老头子吃肉!”老头子挥了挥手手中考好了的肉,喊道。
“你哪来的肉?恩?是狼肉?!”凌云有点惊讶。
“当然啦!唉,现在的年轻人呐,不会珍惜,那些狼啊除了被我戳坏了的屁股,全身都是宝啊!”说着就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件.....额....衣服,对凌云说道:“看看,这是你今天拉下的狼尸上得到的狼皮做的哦,送你啦!”
林云看着那件东西,实在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那件东西。衣服完全是用一条一条的狼皮卷起来,然后用针线缝起来的,咋一看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老头子看着凌云抽搐的嘴角,老脸一红:“咳咳,其实我好久没做,生疏啦生疏啦。”说完直接丢了过去,一眨眼又笑呵呵的吃起了烤狼肉。
凌云接过狼皮衣一看:
【超姐无敌大宗师叶孤云做的衣服】【等级】5【强度】1
【防御】+10【体质】+1【敏捷】+3
【狼血】1%几率进入“狼人”状态,各项速度增加50%
一看属性竟然这么强,凌云着实吓了一跳,对于一件低级装备来说是红的还附带技能.......白蓝黄紫红金和五彩,这么说这件衣服竟是第五阶的装备,还是用满大街都是的狼皮做的,老头子不简单啊!
当然,对于这样一件装备真要挑出点毛病的话........太丑啦!还有名字实在是.........
凌云看了一眼正狼吞虎咽的老头子,直接把衣服穿上了。丑就丑,怕什么,要想笑让别人笑去!
“喂,老头子!你叫叶孤云?”凌云看着衣服上的名字问道。
“当然,我的名字叶孤云可是在大陆上响当当的,随便问个人都知道!”老头子趴着胸口说道,还不忘了把手在衣服上顺便擦干净。
“对啦,还有一点剩的!”老头子说完拿出三卷狼皮丢给凌云。
“是吗?那我到时问问”凌云接过狼皮,说完便提起剑,再次开始猎杀。
豹子的属性和攻击方式类似狼,这是凌云选择这种怪的原因,也是他一直不回城补充的原因。用进入警戒范围的方式把豹子引来,然后在几棵树之间走位,通过走位来引导豹子的攻击和走位,这样他就可以是说等于一直是只面对2~3只豹子,这样的话就不会以为豹子的数量而手忙搅乱啦,格挡几率飙升,生命下滑自然是有但会被控制到很低的地步。
老头子瞟了一眼凌云,喝了口酒又睡了。老子才没兴趣,叫你戳他屁股啦,一下搞暴!
夜幕降临,按照【天神】里的时间制,每天二十四个小时,夜晚是六个小时,白天是十八个小时。也就是说每天9点是夜晚和白天的分界线。
夜晚可不好对付这些猫科动物,于是凌云决定回城了,带上药瓶去更高级的区域。
就在凌云用回城卷刚回到新手城时,一个世界公告播了出来,顿时引来一阵轰动:
【弗利登大陆】的玩家【太阳之心】突破极限,成为第一个到达十级的玩家,特此公告!希望各大陆玩家继续努力,勇创佳绩!
路人甲:“听说太阳之子选择的是那个变态的【自由战士】啊,不过据说好像很难驾驭,很多职业玩家都玩不起啊,太阳之心果然不愧是世界第二!”
路人乙:“是啊,可是怎么不见我们华夏的第一名燕云啊!?”
路人丙:“是不是......啊!快看,论坛上炸开啦!”
路人甲:“这个公告当然会炸论坛啦,有什么奇怪的?”
路人丙:“不是啊,是燕云回复四大公会的帖子啦!快看快看!!”
凌云听着他们的谈话,打开了论坛。
还是原来四大公会的贴,只是此时被顶置的不是原来的公告,而是一个很简短的回复:恩,都被黑了。
看看时间,原来燕云早就在帖子发出不久就回复了,只是太短一回复就被刷到不知多少楼去啦,到了现在才被有心人给翻了出来。这下可把论坛给彻彻底底引爆啦。每个大陆都是只有一个论坛的,于是一下子整个论坛的玩家都疯掉啦,疯狂的刷着帖。
倒是凌云没怎么在意,因为这些他都不在意,他只是个新手甚至还不知道十大排行榜是什么,更不用提对十大高手的实力和威望的印象啦。
收回牛皮纸,凌云迅速的跑到药店门口。因为夜深和大家都在刷论坛的关系,药店很少人。凌云走进去,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客官要什么东西吗?”声音有点尖细。
凌云一愣,退后两步,认真看了一眼牌匾,有间药店,是药店没错,药店不卖药了还是店老板傻了?
“一瓶药要多少钱?”凌云问道。
“10个铜币哦!”
“什么!【母神】总共才送了一银币而已!!!”
“先生,本店是大陆连锁,绝对的信誉保证,这样的反应今天你已经不是第一个啦。请问你还要什么吗?”还要什么还要什么?!望着药店老板笑眯眯的大脸,凌云终于明白了他的迎客词是什么意思啦。压根没有人在这买过药吧,所以老板还不如这样说来得直接:没事就滚。
可是现在不是省钱的时候。
“那....给我十瓶红药......”凌云纠结的拿出唯一的一个银币,递给了双眼发光的老板。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来到这的第一笔生意啊啊啊啊啊!”药店老板递过十瓶药,然后捧着那一个银币像个胖猩猩一样乱叫满店跑。
“咦?客官你怎么还没走?”好半天老板才停下来,疑问这客人怎么回事,于是又屁颠屁颠的跑回了前台,可是还是满脸通红的,这算是兴奋洋溢于表吗?还有.......你作为老板很想客人走吗?!
“额,就是想问问您是不是曾在大陆上开过店什么的。”凌云道。
“当然!【百花王朝】的首都里最大的药店就是我一手开的!”药店老板胖手往台上一拍,说道:“我来这是为了探探【外来人】的行情的,老板我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叶孤云的人?他说自己很有名的,随便问个人都知道的说。”凌云问道。
“叶孤云?很有名的人?我活了这么多年没听说过啊!”药店老板真诚地说道。
“呃呃,是个老头,真没听说过吗?”凌云问道。
“老头?老头?没有,没有,真没听说过。”药店老板摇摇头。
“哦,谢谢你。”凌云没再多问,转身走出药店。
药店老板看着凌云的身影,忽然想起了什么,可是又很块被自己否决了:“我小时候好像听说过一千多年前是有个很著名的剑圣叫叶孤云,可是一千多年过去了,那个剑圣怎么可能还活着。”夜深的【腾龙大陆】分外的静谧,繁星遍布的天空中十三轮大大小小的月亮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暗夜下的世界散发着一阵阵的浓郁的香气,仿佛是月宫上的仙子倒下的美酒般醉人。最唯美的夜晚,最令人沉醉的美景,就连不少的小草也发着微微的光亮,有的树木上的果实像一盏盏的灯笼一样亮着,有的夜生生物踏着碎步在寻觅食物,用发光的角敲着石头,有的像昙花一样地花正一遍一遍的开着,辛勤播撒着会漂浮的发光种子。
夜幕下,一双布鞋踏碎了宁静,沉重的步履坚定地向更黑暗处行去,仿佛隐秘在森林中的野兽。
绕过狼区,凌云终于找到了目的地。
拉开牛皮纸,曾走过的地方已经在地图中点亮,再次确认了地图以及自己的判断,凌云点亮了火把。
老头子在他说要出去练级后给了他十多把火把,然后说了声去找朋友聊聊天就跑掉了。
在黑暗中点亮火把是种很危险的举动,之前一直没点是因为有地图,但是现在的位置是没法判断的,如果没有火把就是找死。
凌云现在六级,在玩家中算是高等级的,毕竟他越了很多级去打高级怪。也是这种高级怪的猎杀中,他逐渐发现这款游戏不再是以前的那种慢吞吞的模式了,击杀与被击杀只是在一瞬间决定,玩家和怪物的属性往往只会体现在破坏力上而不是防御,因此游戏技术会被无限放大,每一次的击中、格挡、闪避都决定着胜负。
据论坛上的说法,大公会可能已经找到了新手城附近的十级练功点,要是被他们霸占了先机,那么他们的核心层就会彻底与普通玩家曾拉开差距,凌云想得更多的是今天的世界第一个十级玩家,他彻底使凌云热血沸腾了!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热血沸腾过了呢。
凌云又向前走了好远后,地图的名字终于改变了。
【科布伦茨部落】?
灭掉火把,借着林地里的微光继续向前。地图名字的改变意味着新的地方到啦,但是凌云不确定是什么方向有怪,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但这样也很危险,所以他的精神这时高度集中,耳朵微颤听着四周细微的变化。
但事实证明,这里还不是怪区。走了不远的上坡路后,来到了坡的顶点,凌云终于发现了怪区——在一个几乎九十度的斜坡下的一个小型的营寨,火光很集中,这样的规模,少说也有一两百个怪住在这里,只是还没能确定种类和等级而已。
凌云借着微弱的光仔细看清了这里的地势,开始盘算怎么进去,只有进去了才可能展开暗杀以期获得经验,在这里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因为这是个部族,绝对不能用之前的方法了,那样会招致整个部落的攻击。
新手村就这么难升级了,到时出了这里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升一级。越想越纠结。
“吃饭啦,小芙。”凌云摆菜上桌,喊道。
“来啦哥哥”小芙从外面捧着一束花蹦蹦跳跳的回来了。
“哥哥,游戏玩的怎么样啦?”小芙问道。
“还好。”凌云也只能这么说了,货币兑换通道还没有开,怎么赚钱还是一个问题。最重要的是,他翻论坛的时候才看到原来以前的游戏里打怪时暴东西的,可是他现在都还没有发现自己杀死怪物后有东西爆出来,一个铜钱都没有。【母神】设置了背包,货币是1金=10银=100铜,背包容量按体积计算是十立方米,背包是储物戒指,这都和以往的游戏一样,可是网上却一直没有人声称杀怪拿到什么东西,对于这个话题论坛里是相当沉默,老玩家们则是推测为了限制玩家和是玩家更好地适应实际的专职。
“哥哥要加油哦!”小芙握紧小拳头挥了挥。
“小芙也要乖乖的,哥哥到时给你买糖吃。”凌云笑了笑,勾了勾小芙的鼻子。
“讨厌啦!小芙十五岁,才小你四岁啦!”
吃完饭后,凌云又进了游戏。头盔式输入器会自动让人体进入半休眠状态,可以长时间使用,当然,用久了不运动的话会使人的肌肉和内脏虚弱,所以需要使用者坚持锻炼以保持良好体质。凌云没有那方面的顾虑,他的内功早已经达到了自己运行的地步,他的体质不但不会变弱,而且会逐渐变得更强壮。
凌云带上头盔进入游戏,在等待室再看了几眼那十三幅画后就进入了【腾龙大陆】。
再次回到游戏里按规则是回到退出点的。刚一进游戏,凌云立马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身体下方的腿部竟然是半透明的,老头子正优哉游哉的在拿着棍子在烤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香味和另一股臭味!
靠!火堆位置竟然是自己的下机点!
凌云连忙跳到一边,可是裤子早已经着火了,一跳出来一阵肉香就从裸露的大腿上传了出来.......
无奈的白了一眼一脸兴奋的老头子,凌云只能感叹一下这游戏做的太逼真了,居然还会烧到玩家的衣服还有大腿,烧到就烧到啦,竟然不带痛感且还有肉香,透着一阵子诡异。
“唉唉唉,小子来啦,你那边的事处理完了吧,来来来,陪老头子吃肉!”老头子挥了挥手手中考好了的肉,喊道。
“你哪来的肉?恩?是狼肉?!”凌云有点惊讶。
“当然啦!唉,现在的年轻人呐,不会珍惜,那些狼啊除了被我戳坏了的屁股,全身都是宝啊!”说着就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件.....额....衣服,对凌云说道:“看看,这是你今天拉下的狼尸上得到的狼皮做的哦,送你啦!”
林云看着那件东西,实在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那件东西。衣服完全是用一条一条的狼皮卷起来,然后用针线缝起来的,咋一看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老头子看着凌云抽搐的嘴角,老脸一红:“咳咳,其实我好久没做,生疏啦生疏啦。”说完直接丢了过去,一眨眼又笑呵呵的吃起了烤狼肉。
凌云接过狼皮衣一看:
【超姐无敌大宗师叶孤云做的衣服】【等级】5【强度】1
【防御】+10【体质】+1【敏捷】+3
【狼血】1%几率进入“狼人”状态,各项速度增加50%
一看属性竟然这么强,凌云着实吓了一跳,对于一件低级装备来说是红的还附带技能.......白蓝黄紫红金和五彩,这么说这件衣服竟是第五阶的装备,还是用满大街都是的狼皮做的,老头子不简单啊!
当然,对于这样一件装备真要挑出点毛病的话........太丑啦!还有名字实在是.........
凌云看了一眼正狼吞虎咽的老头子,直接把衣服穿上了。丑就丑,怕什么,要想笑让别人笑去!
“喂,老头子!你叫叶孤云?”凌云看着衣服上的名字问道。
“当然,我的名字叶孤云可是在大陆上响当当的,随便问个人都知道!”老头子趴着胸口说道,还不忘了把手在衣服上顺便擦干净。
“对啦,还有一点剩的!”老头子说完拿出三卷狼皮丢给凌云。
“是吗?那我到时问问”凌云接过狼皮,说完便提起剑,再次开始猎杀。
豹子的属性和攻击方式类似狼,这是凌云选择这种怪的原因,也是他一直不回城补充的原因。用进入警戒范围的方式把豹子引来,然后在几棵树之间走位,通过走位来引导豹子的攻击和走位,这样他就可以是说等于一直是只面对2~3只豹子,这样的话就不会以为豹子的数量而手忙搅乱啦,格挡几率飙升,生命下滑自然是有但会被控制到很低的地步。
老头子瞟了一眼凌云,喝了口酒又睡了。老子才没兴趣,叫你戳他屁股啦,一下搞暴!
夜幕降临,按照【天神】里的时间制,每天二十四个小时,夜晚是六个小时,白天是十八个小时。也就是说每天9点是夜晚和白天的分界线。
夜晚可不好对付这些猫科动物,于是凌云决定回城了,带上药瓶去更高级的区域。
就在凌云用回城卷刚回到新手城时,一个世界公告播了出来,顿时引来一阵轰动:
【弗利登大陆】的玩家【太阳之心】突破极限,成为第一个到达十级的玩家,特此公告!希望各大陆玩家继续努力,勇创佳绩!
路人甲:“听说太阳之子选择的是那个变态的【自由战士】啊,不过据说好像很难驾驭,很多职业玩家都玩不起啊,太阳之心果然不愧是世界第二!”
路人乙:“是啊,可是怎么不见我们华夏的第一名燕云啊!?”
路人丙:“是不是......啊!快看,论坛上炸开啦!”
路人甲:“这个公告当然会炸论坛啦,有什么奇怪的?”
路人丙:“不是啊,是燕云回复四大公会的帖子啦!快看快看!!”
凌云听着他们的谈话,打开了论坛。
还是原来四大公会的贴,只是此时被顶置的不是原来的公告,而是一个很简短的回复:恩,都被黑了。
看看时间,原来燕云早就在帖子发出不久就回复了,只是太短一回复就被刷到不知多少楼去啦,到了现在才被有心人给翻了出来。这下可把论坛给彻彻底底引爆啦。每个大陆都是只有一个论坛的,于是一下子整个论坛的玩家都疯掉啦,疯狂的刷着帖。
倒是凌云没怎么在意,因为这些他都不在意,他只是个新手甚至还不知道十大排行榜是什么,更不用提对十大高手的实力和威望的印象啦。
收回牛皮纸,凌云迅速的跑到药店门口。因为夜深和大家都在刷论坛的关系,药店很少人。凌云走进去,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客官要什么东西吗?”声音有点尖细。
凌云一愣,退后两步,认真看了一眼牌匾,有间药店,是药店没错,药店不卖药了还是店老板傻了?
“一瓶药要多少钱?”凌云问道。
“10个铜币哦!”
“什么!【母神】总共才送了一银币而已!!!”
“先生,本店是大陆连锁,绝对的信誉保证,这样的反应今天你已经不是第一个啦。请问你还要什么吗?”还要什么还要什么?!望着药店老板笑眯眯的大脸,凌云终于明白了他的迎客词是什么意思啦。压根没有人在这买过药吧,所以老板还不如这样说来得直接:没事就滚。
可是现在不是省钱的时候。
“那....给我十瓶红药......”凌云纠结的拿出唯一的一个银币,递给了双眼发光的老板。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来到这的第一笔生意啊啊啊啊啊!”药店老板递过十瓶药,然后捧着那一个银币像个胖猩猩一样乱叫满店跑。
“咦?客官你怎么还没走?”好半天老板才停下来,疑问这客人怎么回事,于是又屁颠屁颠的跑回了前台,可是还是满脸通红的,这算是兴奋洋溢于表吗?还有.......你作为老板很想客人走吗?!
“额,就是想问问您是不是曾在大陆上开过店什么的。”凌云道。
“当然!【百花王朝】的首都里最大的药店就是我一手开的!”药店老板胖手往台上一拍,说道:“我来这是为了探探【外来人】的行情的,老板我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叶孤云的人?他说自己很有名的,随便问个人都知道的说。”凌云问道。
“叶孤云?很有名的人?我活了这么多年没听说过啊!”药店老板真诚地说道。
“呃呃,是个老头,真没听说过吗?”凌云问道。
“老头?老头?没有,没有,真没听说过。”药店老板摇摇头。
“哦,谢谢你。”凌云没再多问,转身走出药店。
药店老板看着凌云的身影,忽然想起了什么,可是又很块被自己否决了:“我小时候好像听说过一千多年前是有个很著名的剑圣叫叶孤云,可是一千多年过去了,那个剑圣怎么可能还活着。”夜深的【腾龙大陆】分外的静谧,繁星遍布的天空中十三轮大大小小的月亮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暗夜下的世界散发着一阵阵的浓郁的香气,仿佛是月宫上的仙子倒下的美酒般醉人。最唯美的夜晚,最令人沉醉的美景,就连不少的小草也发着微微的光亮,有的树木上的果实像一盏盏的灯笼一样亮着,有的夜生生物踏着碎步在寻觅食物,用发光的角敲着石头,有的像昙花一样地花正一遍一遍的开着,辛勤播撒着会漂浮的发光种子。
夜幕下,一双布鞋踏碎了宁静,沉重的步履坚定地向更黑暗处行去,仿佛隐秘在森林中的野兽。
绕过狼区,凌云终于找到了目的地。
拉开牛皮纸,曾走过的地方已经在地图中点亮,再次确认了地图以及自己的判断,凌云点亮了火把。
老头子在他说要出去练级后给了他十多把火把,然后说了声去找朋友聊聊天就跑掉了。
在黑暗中点亮火把是种很危险的举动,之前一直没点是因为有地图,但是现在的位置是没法判断的,如果没有火把就是找死。
凌云现在六级,在玩家中算是高等级的,毕竟他越了很多级去打高级怪。也是这种高级怪的猎杀中,他逐渐发现这款游戏不再是以前的那种慢吞吞的模式了,击杀与被击杀只是在一瞬间决定,玩家和怪物的属性往往只会体现在破坏力上而不是防御,因此游戏技术会被无限放大,每一次的击中、格挡、闪避都决定着胜负。
据论坛上的说法,大公会可能已经找到了新手城附近的十级练功点,要是被他们霸占了先机,那么他们的核心层就会彻底与普通玩家曾拉开差距,凌云想得更多的是今天的世界第一个十级玩家,他彻底使凌云热血沸腾了!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热血沸腾过了呢。
凌云又向前走了好远后,地图的名字终于改变了。
【科布伦茨部落】?
灭掉火把,借着林地里的微光继续向前。地图名字的改变意味着新的地方到啦,但是凌云不确定是什么方向有怪,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但这样也很危险,所以他的精神这时高度集中,耳朵微颤听着四周细微的变化。
但事实证明,这里还不是怪区。走了不远的上坡路后,来到了坡的顶点,凌云终于发现了怪区——在一个几乎九十度的斜坡下的一个小型的营寨,火光很集中,这样的规模,少说也有一两百个怪住在这里,只是还没能确定种类和等级而已。
凌云借着微弱的光仔细看清了这里的地势,开始盘算怎么进去,只有进去了才可能展开暗杀以期获得经验,在这里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因为这是个部族,绝对不能用之前的方法了,那样会招致整个部落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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