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方若尔满心不乐意地坐在华丽如西式宫殿的房间里,看着眼前刘海全都梳上去扎着马尾辫面容姣若好女的男子在脸上捣鼓来捣鼓去,这娘们儿兮兮的男人捧着她的脸,露出暴殄天物天打雷劈心疼的仿佛在割他肉的表情,挑剔地皱着两条被修的秀气宛如柳叶的眉,红唇微嘟着:“啧啧啧,你还是女人吗?长着这么一个令人嫉妒的脸,居然不好好保养。( 起笔屋最快更新)”他伸出纤细修长的手指捏着她的下巴,娇声道:“你瞅瞅你这皮肤,平时都不保养吗?都有点糙了!”
那一句‘糙了’简直千回百转勾的人心肝儿乱颤,方若尔耳边不停的回荡着:
糙了……糙了……
操了!
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诡异的小眼神求救的瞥向一边舒展着身体坐在白色真皮长沙发上的男子,男子被她那湿漉漉的眼睛看的喉咙发干,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对那身材妖娆纤细穿着粉色紧身包臀裤的男子道:“三个小时内,务必将她收拾的能看!”
“用‘能看’两字是对我的侮辱你知道吗?”妖娆男子扭动着水蛇一般的小蛮腰,对坐在床上的叶慎之抛了个媚眼,娇滴滴道:“叶大少你真有眼光,交给我,你就擎好吧~”
那尾音勾的叶大少眉头紧皱,淡淡地转过目光投向坐在黑色皮椅中神色痛苦的女子。
女子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一张清水芙蓉面纤尘不染,即使额前刘海被造型师随意地夹了上去,也丝毫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反而因为没了刘海掩盖,将她清艳的面容更加直观地展现出来。
方若尔听到叶慎之的话,就跟捞出水的咸鱼一样,整个人都没精打采了起来,哀叫道:“天啊,三个小时,我都可以……”
话音未落,叶慎之就凤眸一瞥,眼中带着浓浓的不满和醋意:“别和我提实验的事,你一天中有十五个小时都泡在实验室中还不够吗?”
方若尔完全察觉不到他话语中快弥漫整个房间的欲求不满和不悦,望着一旁包装精致的被打开的盒子里一双十公分高的高跟鞋,颤巍巍地抗议:“叶慎之,你确定我穿那个东西不会被摔死?”
叶大少毫不留情的:“摔死也要穿。”
方若尔:“你好恶毒!”
叶大少修长的双腿交叠,闲适地靠在沙发上,摊了摊手。心里想的却是,方若尔168的身高,穿上十公分的高跟鞋就是178,配上他187的身高,两人站在一起正好他发小和他提过的情侣身高。
想到一会儿她穿上他送的礼服,穿上十公分的高跟鞋袅袅婷婷的站在他身边,叶大少唇角就不禁愉悦地扬了起来,她要是走不稳,他正好可以搂着她的细腰,让她整个人都靠在他怀里扶着她走。
叶大少没说的是,他给自己准备的衣服,可是和她要穿的礼服是特意手工定做的情侣服。
晚宴上请的都是S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到时候他搂着她一起出场,再正式宣布叶方两家联姻的事。即使她不愿意……想到她可能不愿意,叶大少就心塞,眸中汹涌暗藏,恨恨地瞪了坐在镜子前没精打采的女子一眼。
哼,不愿意他也会让她愿意。
可怜方若尔这眼里只有实验情商为零的书呆子,哪里知道,方家的晚宴她不在自己家中如主人一般出现,却成为叶大少的女伴和他一起是多么让人误会的一件事。
她都已经好久没有回过家,或者说,她从未将那个地方当过自己家,对于她来说,那只是要参加晚宴的地方,完了还要回来呢。
当然,也是和叶大少一起回来,谁让她和叶大少住门对门呢?以她那负数的情商也不会想到和叶大少同进同出,在旁人眼里又‘同住’是多么暧昧的一件事了。
造型师见两人都不说话了,惋惜地感叹,“啧啧啧,我都没见过你这么不修边幅的女人。”说着兰花指朝方若尔的脸妩媚的一甩:“你还是个女人吗?”
方若尔吃惊地睁大了水眸望着他:“难道你是?”
造型师:……
他受伤地缩回自己漂亮的兰花指,跺了下脚:“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人类的性别分三种了!”
这话只要是现代人基本上人人都懂,偏偏方若尔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只见她一脸了然地地眨了眨眼睛,上下打量了眼前美丽妖娆的男子一番,点头道:“我懂。”
造型师被她眼神看的不由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你懂什么?”
方若尔:“男人,女人,人妖呀。”
造型师先是一愣,马上反应过来,气的掐着兰花指指着她的脸手直抖,用力跺了跺脚,朝叶慎之娇声道:“叶大少~~~这活儿没法儿干啦~~~~”
方若尔完全是从人体生理学的角度实事求是的说这个问题,一点都没有羞辱他的意思,见他如此反应,知道自己回答错误,心想难道自己记错了?不应该啊。
她十分真诚地求教:“难道不是?”
造型师见她认错态度还算可以,况且他也知道她的大名,年纪轻轻就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物理学家和光学家,知道学物理的人脑回路和正常都不同,不过还是娇滴滴地哼了一声:“是男人,女人,博士后~~~~~~”
那个后字简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方若尔不解,求教道:“为什么?”
“为什么?看你就明白啦!”造型师气哼哼地说:“素面朝天、不做保养、平底鞋。”他嫌弃地拎起一缕她散落在背上的黑发:“还有你这发型,几百年都没剪过了吧?真是白瞎了你这一张好脸和这么好的头发,都不知道保养!别以为你天生丽质难自弃,女人~~~都要是要靠保养滴~~~~”
他一边在她脸上涂涂抹抹做按摩,一边扭动着身体看着镜中的她说教,“所谓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再加上衣着和气质,再普通的女人经过我的手打造,不说天仙,我也能给她整出十分来!”
说这话时,他那张美丽动人的小脸可骄傲了。
这确实头一次有人给她上这样的课,对什么都好奇的她,听得津津有味,眸光烁烁地盯着他。
造型师被她这闪闪发光的小眼神看的更有说教的了,再以她为例说:“你看看你,别说普通人,就是美女当中,你这长相都是上佳的,可偏偏你自己毫无所觉,居然用这么难看的刘海将整个额头都挡住了,还有你这发型。”他突然惊呼一声:“天哪,你居然连耳洞都没有!”
“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再过两年你就泯然于众人了!像你这样脸就差被上帝亲过的都把自己糟蹋成这样,你说说,其它那些博士、博士后是不是男人不是男人,女人不是女人了?”
方若尔被说服了,连连点头:“有点道理。”她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过去从未在意过的脸,自语道:“想不到我还是个人妖。”
一旁正在看财经杂志的叶慎之听到这句话,喝着红茶顿时呛的差点喷了出来,怒道:“你胡说什么?”
她要是人妖,他不是看上了人妖?亏她说的出来。
方若尔却没有出声,而是怔愣地抚着脸上那道淡的不注意看已经完全看不出来的伤疤。
这道疤痕当时有五六寸长,几乎划开了她半边脸,只是中间伤口较深,开头和末尾的地方伤口稍浅,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只剩下中间淡淡的一点,就如同那些曾经深刻到刻骨铭心深入骨髓镌入灵魂的记忆,此刻也淡的如同脸上这道已经看不出来的疤痕一样,不痛不痒。
只是疤痕依旧是疤痕,若细细摩挲,它依然是在的,只是被掩盖在了光滑细腻的皮肤里面而已。
那时她都不觉得的痛呢,满心满眼里都是那捅过来的西瓜刀,都是漫天血红,或许,她已经恐惧到忘记去痛。
就如同他的离开。
她开始也是不痛的,只是不敢相信而已,恍恍惚惚,恍若做梦。
直到有天她忽然反应过来,他已经走了,已经离开,离开她的生活,没有只字片语,再也不会回来,她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痛。
像是有什么东西硬生生的从她的心脏,透过她的骨髓,从她的血液,穿透她的皮肤,一点一点像外拔,没拔出一分,便痛不可挡,宛如削肉刮骨。
所以她那么听话的就任由叶慎之将自己住了那么多年,满满都是她和他回忆的地方给毁了,毁的再也找不出一丝她和他存在过的痕迹,从此再也不踏足于那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着叶慎之搬到新的地方,住进新的房子,和过去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新家。
新家里面再无一丝他的痕迹,他的气息。因为都是叶慎之布置的。
叶慎之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风格,方若尔便想到小时候的家。
那是学校分的房子,面积却不小,足足有一百三十平米,偌大的客厅内就只有一个沙发和一个茶几,茶几是用来吃饭的,剩下的满满都是零零碎碎随便乱扔的零件和器械。
周母那时候每天宁愿和周妍待在一起给她当经纪人也不愿意回家,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毕竟没有女人愿意自己住的家是机械窝。
每次周母回来收拾好之后,每隔几天,又恢复成原样。
方若尔小时候没有抓着那些器械零件一把放在嘴里给活活卡死,后来还在光学研究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不得不说是福大命大。
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时,叶大少已经完全把她无视了。
即使叶大少童年时期的梦想是长大当一个科学家,身体和精神双重洁癖的叶大少也无法忍受自己每天睡在狗窝里。
于是她现在住的房子完全是按照他的喜好来装修的,从壁纸到壁画、从床到沙发、从地毯到被单、从窗帘到房间里的每样物品,满满的都是华丽的叶大少风格。
就差没在她衣橱里放几件自己的衬衫内裤,宣示自己的所有权了。
叶大少的心计啊!
对待感情,她反应迟钝,就连痛觉也是姗姗来迟,可前面的毫无所觉就像是为后面的痛在累积等着一次性爆发似的,仿佛被放大了百倍,千倍,万倍,那霍然清醒后所带来的痛铺天盖地连绵不绝,而她身在其中无处可躲无处可藏,只能生生承受。
所以那时候有多痛,她就有多感谢叶慎之。
若不是他一直陪伴,用他的方式鼓励她关心她,若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许在那无穷无尽的黑暗中,或许那次事故不是意外,只是大家都以为是意外。
作者有话要说:新卷开始了。
这文灵感时,就是从这一章开始的,前面的内容都算是背景,所以写的异常艰难,前几天卡文也把我卡的半死。
好在,终于写到这里了。
话说,小伙伴忘记出水了,不出水不性福!
方若尔满心不乐意地坐在华丽如西式宫殿的房间里,看着眼前刘海全都梳上去扎着马尾辫面容姣若好女的男子在脸上捣鼓来捣鼓去,这娘们儿兮兮的男人捧着她的脸,露出暴殄天物天打雷劈心疼的仿佛在割他肉的表情,挑剔地皱着两条被修的秀气宛如柳叶的眉,红唇微嘟着:“啧啧啧,你还是女人吗?长着这么一个令人嫉妒的脸,居然不好好保养。( 起笔屋最快更新)”他伸出纤细修长的手指捏着她的下巴,娇声道:“你瞅瞅你这皮肤,平时都不保养吗?都有点糙了!”
那一句‘糙了’简直千回百转勾的人心肝儿乱颤,方若尔耳边不停的回荡着:
糙了……糙了……
操了!
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诡异的小眼神求救的瞥向一边舒展着身体坐在白色真皮长沙发上的男子,男子被她那湿漉漉的眼睛看的喉咙发干,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对那身材妖娆纤细穿着粉色紧身包臀裤的男子道:“三个小时内,务必将她收拾的能看!”
“用‘能看’两字是对我的侮辱你知道吗?”妖娆男子扭动着水蛇一般的小蛮腰,对坐在床上的叶慎之抛了个媚眼,娇滴滴道:“叶大少你真有眼光,交给我,你就擎好吧~”
那尾音勾的叶大少眉头紧皱,淡淡地转过目光投向坐在黑色皮椅中神色痛苦的女子。
女子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一张清水芙蓉面纤尘不染,即使额前刘海被造型师随意地夹了上去,也丝毫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反而因为没了刘海掩盖,将她清艳的面容更加直观地展现出来。
方若尔听到叶慎之的话,就跟捞出水的咸鱼一样,整个人都没精打采了起来,哀叫道:“天啊,三个小时,我都可以……”
话音未落,叶慎之就凤眸一瞥,眼中带着浓浓的不满和醋意:“别和我提实验的事,你一天中有十五个小时都泡在实验室中还不够吗?”
方若尔完全察觉不到他话语中快弥漫整个房间的欲求不满和不悦,望着一旁包装精致的被打开的盒子里一双十公分高的高跟鞋,颤巍巍地抗议:“叶慎之,你确定我穿那个东西不会被摔死?”
叶大少毫不留情的:“摔死也要穿。”
方若尔:“你好恶毒!”
叶大少修长的双腿交叠,闲适地靠在沙发上,摊了摊手。心里想的却是,方若尔168的身高,穿上十公分的高跟鞋就是178,配上他187的身高,两人站在一起正好他发小和他提过的情侣身高。
想到一会儿她穿上他送的礼服,穿上十公分的高跟鞋袅袅婷婷的站在他身边,叶大少唇角就不禁愉悦地扬了起来,她要是走不稳,他正好可以搂着她的细腰,让她整个人都靠在他怀里扶着她走。
叶大少没说的是,他给自己准备的衣服,可是和她要穿的礼服是特意手工定做的情侣服。
晚宴上请的都是S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到时候他搂着她一起出场,再正式宣布叶方两家联姻的事。即使她不愿意……想到她可能不愿意,叶大少就心塞,眸中汹涌暗藏,恨恨地瞪了坐在镜子前没精打采的女子一眼。
哼,不愿意他也会让她愿意。
可怜方若尔这眼里只有实验情商为零的书呆子,哪里知道,方家的晚宴她不在自己家中如主人一般出现,却成为叶大少的女伴和他一起是多么让人误会的一件事。
她都已经好久没有回过家,或者说,她从未将那个地方当过自己家,对于她来说,那只是要参加晚宴的地方,完了还要回来呢。
当然,也是和叶大少一起回来,谁让她和叶大少住门对门呢?以她那负数的情商也不会想到和叶大少同进同出,在旁人眼里又‘同住’是多么暧昧的一件事了。
造型师见两人都不说话了,惋惜地感叹,“啧啧啧,我都没见过你这么不修边幅的女人。”说着兰花指朝方若尔的脸妩媚的一甩:“你还是个女人吗?”
方若尔吃惊地睁大了水眸望着他:“难道你是?”
造型师:……
他受伤地缩回自己漂亮的兰花指,跺了下脚:“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人类的性别分三种了!”
这话只要是现代人基本上人人都懂,偏偏方若尔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只见她一脸了然地地眨了眨眼睛,上下打量了眼前美丽妖娆的男子一番,点头道:“我懂。”
造型师被她眼神看的不由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你懂什么?”
方若尔:“男人,女人,人妖呀。”
造型师先是一愣,马上反应过来,气的掐着兰花指指着她的脸手直抖,用力跺了跺脚,朝叶慎之娇声道:“叶大少~~~这活儿没法儿干啦~~~~”
方若尔完全是从人体生理学的角度实事求是的说这个问题,一点都没有羞辱他的意思,见他如此反应,知道自己回答错误,心想难道自己记错了?不应该啊。
她十分真诚地求教:“难道不是?”
造型师见她认错态度还算可以,况且他也知道她的大名,年纪轻轻就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物理学家和光学家,知道学物理的人脑回路和正常都不同,不过还是娇滴滴地哼了一声:“是男人,女人,博士后~~~~~~”
那个后字简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方若尔不解,求教道:“为什么?”
“为什么?看你就明白啦!”造型师气哼哼地说:“素面朝天、不做保养、平底鞋。”他嫌弃地拎起一缕她散落在背上的黑发:“还有你这发型,几百年都没剪过了吧?真是白瞎了你这一张好脸和这么好的头发,都不知道保养!别以为你天生丽质难自弃,女人~~~都要是要靠保养滴~~~~”
他一边在她脸上涂涂抹抹做按摩,一边扭动着身体看着镜中的她说教,“所谓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再加上衣着和气质,再普通的女人经过我的手打造,不说天仙,我也能给她整出十分来!”
说这话时,他那张美丽动人的小脸可骄傲了。
这确实头一次有人给她上这样的课,对什么都好奇的她,听得津津有味,眸光烁烁地盯着他。
造型师被她这闪闪发光的小眼神看的更有说教的了,再以她为例说:“你看看你,别说普通人,就是美女当中,你这长相都是上佳的,可偏偏你自己毫无所觉,居然用这么难看的刘海将整个额头都挡住了,还有你这发型。”他突然惊呼一声:“天哪,你居然连耳洞都没有!”
“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再过两年你就泯然于众人了!像你这样脸就差被上帝亲过的都把自己糟蹋成这样,你说说,其它那些博士、博士后是不是男人不是男人,女人不是女人了?”
方若尔被说服了,连连点头:“有点道理。”她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过去从未在意过的脸,自语道:“想不到我还是个人妖。”
一旁正在看财经杂志的叶慎之听到这句话,喝着红茶顿时呛的差点喷了出来,怒道:“你胡说什么?”
她要是人妖,他不是看上了人妖?亏她说的出来。
方若尔却没有出声,而是怔愣地抚着脸上那道淡的不注意看已经完全看不出来的伤疤。
这道疤痕当时有五六寸长,几乎划开了她半边脸,只是中间伤口较深,开头和末尾的地方伤口稍浅,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只剩下中间淡淡的一点,就如同那些曾经深刻到刻骨铭心深入骨髓镌入灵魂的记忆,此刻也淡的如同脸上这道已经看不出来的疤痕一样,不痛不痒。
只是疤痕依旧是疤痕,若细细摩挲,它依然是在的,只是被掩盖在了光滑细腻的皮肤里面而已。
那时她都不觉得的痛呢,满心满眼里都是那捅过来的西瓜刀,都是漫天血红,或许,她已经恐惧到忘记去痛。
就如同他的离开。
她开始也是不痛的,只是不敢相信而已,恍恍惚惚,恍若做梦。
直到有天她忽然反应过来,他已经走了,已经离开,离开她的生活,没有只字片语,再也不会回来,她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痛。
像是有什么东西硬生生的从她的心脏,透过她的骨髓,从她的血液,穿透她的皮肤,一点一点像外拔,没拔出一分,便痛不可挡,宛如削肉刮骨。
所以她那么听话的就任由叶慎之将自己住了那么多年,满满都是她和他回忆的地方给毁了,毁的再也找不出一丝她和他存在过的痕迹,从此再也不踏足于那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着叶慎之搬到新的地方,住进新的房子,和过去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新家。
新家里面再无一丝他的痕迹,他的气息。因为都是叶慎之布置的。
叶慎之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风格,方若尔便想到小时候的家。
那是学校分的房子,面积却不小,足足有一百三十平米,偌大的客厅内就只有一个沙发和一个茶几,茶几是用来吃饭的,剩下的满满都是零零碎碎随便乱扔的零件和器械。
周母那时候每天宁愿和周妍待在一起给她当经纪人也不愿意回家,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毕竟没有女人愿意自己住的家是机械窝。
每次周母回来收拾好之后,每隔几天,又恢复成原样。
方若尔小时候没有抓着那些器械零件一把放在嘴里给活活卡死,后来还在光学研究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不得不说是福大命大。
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时,叶大少已经完全把她无视了。
即使叶大少童年时期的梦想是长大当一个科学家,身体和精神双重洁癖的叶大少也无法忍受自己每天睡在狗窝里。
于是她现在住的房子完全是按照他的喜好来装修的,从壁纸到壁画、从床到沙发、从地毯到被单、从窗帘到房间里的每样物品,满满的都是华丽的叶大少风格。
就差没在她衣橱里放几件自己的衬衫内裤,宣示自己的所有权了。
叶大少的心计啊!
对待感情,她反应迟钝,就连痛觉也是姗姗来迟,可前面的毫无所觉就像是为后面的痛在累积等着一次性爆发似的,仿佛被放大了百倍,千倍,万倍,那霍然清醒后所带来的痛铺天盖地连绵不绝,而她身在其中无处可躲无处可藏,只能生生承受。
所以那时候有多痛,她就有多感谢叶慎之。
若不是他一直陪伴,用他的方式鼓励她关心她,若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许在那无穷无尽的黑暗中,或许那次事故不是意外,只是大家都以为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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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灵感时,就是从这一章开始的,前面的内容都算是背景,所以写的异常艰难,前几天卡文也把我卡的半死。
好在,终于写到这里了。
话说,小伙伴忘记出水了,不出水不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