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方若华被叶慎之这一句话噎的仿佛吞了黄连一般,从里到外的冒着苦水,心底又酸又涩,委屈难当。()
她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男生追过,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她家世、相貌、学历,无一不令人骄傲,也因此养成了她自小眼高于顶目无下尘的性子。
后来喜欢上叶慎之,也认为只有这样光芒四射的男人能够配的上自己,她小心翼翼暗藏了多年的感情,放在这个人面前,他却半点不珍惜,一颗心都投在她从小都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方若尔身上,一时间竟如泡在苦水之中,满腹酸苦。
只是人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很多时候一样东西得到了,她反而没那么执着,可越是得不到的,却像是和对方杠上一般,在心底酝酿,酝酿的越久投入的越多,也越难以自拔。
有时候我们爱上的可能不是这个人,而是我们想象当中的爱情。
她压下满心苦涩,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叶学长就不考虑考虑其他人了?”那满腔幽怨,即使她掩饰的再好,也不禁丝丝点点地从这句话中渗透出来。
叶慎之倨傲的眼神一瞥:“你么?”
那句话中隐含的讽刺犹如一把钝刀,狠狠插~入方若华的心口,痛的差点就要落荒而逃。
这个宴会大家都知道是因为叶方两家联姻才举办的,可对外说,却是方若华出国多年归来,告诉S市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她方若华回来了。
毕竟还没订婚呢,两家小辈真正订婚那天,才是正式宣告联姻的那天,现在只是放出风声罢了。
叶慎之来此的目的,就是带着方若尔在此晃一圈,第一是默认叶方两家联姻的事;第二是像众人宣告,他未婚妻对象是方若尔,让一些暗中小动作不断的人,该消停的都消停。
尤其是方咏宁母女和方咏建。
叶方两家联姻的风声一放出来,在国外多年的方若华就立刻回国,并且以如此张扬夺目的姿态出场,进入S市的上流圈子,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带着方若尔在晚会中这么一出面,外面基本都知道叶慎之看中的是谁了。
这次晚宴多是他们这些小辈参加,叶家长辈们并未出现。不过以叶慎之如今的地位,他的决定基本上也代表了叶家的决定了。
不过别人是否会因为他看中方若尔而打消私底下的算计,就未必可知了。
叶慎之现在就如同一块大肥肉,谁都想上去咬一口。
为了给方若尔面子,叶慎之晚宴当天还算耐着性子与周围人寒暄,不过他耐性向来不多,见时间差不多之后,就将她带到花园内一处无人的地方,找了一张欧式白色长椅上坐下,脱下她的鞋子,放到自己腿上,揉了揉她因第一次穿高跟鞋不适造成前面脚尖被挤压的优点发红的脚,“痛么?”
方若尔长期泡在实验室中少见阳光,浑身肌肤白的透明如玉,连脚上肌肤也不例外,细腻柔嫩,被叶大少干燥温暖的大手拿在掌心,细细揉捏着,一股异样的酥麻感透过脚趾通向天灵,和叶大少在一起从不觉尴尬害羞的她,竟无端的面上一红,眼眸低垂,鸦青色长睫随着这个动作微微颤动,在眼帘下投下一片浅影。
她略微局促地摇了摇头,神情无措而不安:“不疼。”
“都红了。”叶慎之手指骨节分明,拇指摁在她脚趾上轻轻按揉一会儿,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双短丝袜出来,给她套上。
若尔动了动脚,轻声道:“造型师不是说不可以穿袜子吗?”
叶慎之笨拙地替她套着袜子:“管他那么多做什么?穿在你脚上,你舒服就行。”
这一幕落在追随叶慎之出来的方若华眼中,如遭重击。
她眼中如太阳神一样总是高高在上骄傲到极点的天之骄子,居然会替别人穿袜子,会给别人揉脚,那真的是叶慎之吗?
她捂着嘴,向后踉跄了两步,目光却紧紧盯着叶慎之看向方若尔时,眼中如水的温柔。
他眼中的温柔就像一根削尖了木桩,对着她脆弱骄傲的心脏霍然撞来,却又深深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若说过去她对他只是默默暗恋,那么在看到他眼底溢出的柔情缱绻时,则是深陷。
即使她知道,他温柔的对象不是她。
平日里越是骄傲到极点的人,展现出这样到极处的温柔时,才更加致命。
周围的绿植将她笼罩在阴影里,一身黑色性感晚礼服让她完全与夜色融为一体,长椅上的两人并未发现她。
她知道她该立刻转身离去,可眼睛仿佛黏在那二人身上,一面深陷其中,一面痛苦难当。
过了仿佛一个世纪,又似乎只是一瞬间,方若华神色复杂地转身离开,拿出手机,发了一个短信,只一句话:方若尔要订婚了。
脚一直在对方手中的方若尔低低的应了一声,颊染红翡,几不能支。
叶慎之倏一抬眸,看到的便是美人樱桃红绽玉粳白露的动人美景。
鞋子不论材质还是设计都十分熨帖合脚,并没有不适之处,只是平日穿惯了平地鞋,乍然挑战十公分的高跟鞋,稍微有些不适罢了,至于脚尖会红,也不过是因为穿高跟鞋致使全身重量都抵在脚尖处,才挤得发红。
叶慎之抬眸望她的时候,她也正好睫毛轻颤,朝他望了过来。
许是因有四分之一西方血统的缘故,叶慎之五官相较东方人而言要深刻许多,眉眼飞扬,鼻梁高挺,那一双总是略显张扬倨傲的眼睛,如同汇聚了太阳的光芒,从中看不到一丝阴霾,有的只有无边的自信与岩浆一样的温度,仿佛随时能给予你无穷的勇气和力量。
他和颜佑之简直是两个极致,一个是光明耀眼的白天,一个是深沉冰凉的黑夜。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竟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从中吸取光明和温暖。
她忽然伸出左手,慌乱地覆在他眼睛上,来掩盖这一刻她心脏如擂鼓一般的跳动。
叶大少唇角浅浅上扬,长睫毛缓缓眨动,像小猫伸出的肉爪,轻轻撩动她柔嫩的掌心,又像是有人拿了根羽毛,在她心上勾引似的撩拨了一下。
她几乎是恼羞成怒地说了一句:“不许看!”声音却像是不自觉地传染力造型师的宛转悠扬,声尾颤的勾人。
她微囧,又羞恼地说了一句:“不许笑!”说出口的话却像是撒娇一般。
越是这样说,叶慎之原本只是浅浅的笑意,更是缓缓从胸腔内透出阵阵愉悦的笑声,连着清凉如水的夜都似乎染了春~色。
她懊恼地将手收了回来,想了想,又恶作剧一般,伸出手,将叶大少精心梳理过的发型揉的乱七八糟。
叶大少何时何地都是一副衣冠楚楚精致若仙的人物儿,此刻被她这么一□□,硬是不减他风采分毫,反而给他带了一些潇洒不羁,平添些人味儿。
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敢在他头上动手动脚,都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腰,不能乱动,之前也从未有人对他如此放肆过,方大少一愣之下,手指恶意地在她脚底下一刮,方若尔立刻痒的如蛇一样扭动着身子,难耐地咯咯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方若尔忽觉不对,她潋滟如水的眸子缓缓朝叶慎之望去,乍然闯入那双粲然如星的眼睛里。
干燥的大手忽然蒙在她眼睛上,紧接着唇上便贴了一温热柔软之物。
不知是不是这个夜晚太美的缘故,这个吻格外细腻绵长,两人如美酒般细细品鉴。
叶慎之进攻势如破竹,方若尔沉溺默默承受。
在方若尔看来,叶慎之如同一樽美酒,醇厚香甜,令人欲罢不能。
以至于在两人分开细细喘息时,她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略微有些遗憾地说:“这种好舒服,这么快就结束了么?”
方若尔的这种诚实,对于叶慎之来说,犹如火上浇油,若是叶慎之之前还有三分理智的话,眼下只余半分。
他当下长眉一挑,如受到挑衅的国王一般欺身而上,将她压在身下,嗓音低哑:“随时来战。”
两人在后花园干柴遇见烈火,好好的品味了一番,直到快要擦枪走火,叶慎之才用尽全身的自制力,克制了自己的冲动,要不是地点不对,叶大少怕是直接将她抱到房间,赶紧趁她意醉神迷之际,将她先吃干抹净再说。
饶是如此,叶大少也忍不住将她一把打横抱了起来,在她的惊呼中直接从后花园的门走出去,将她抱到车上,开车一路飞驰开回两人住处,将她放在床上,拉开领带,欺身将她压在身下:“我们明天去登记!”
方若尔稍稍一愣,在叶慎之紧张迫人的眼神中,缓缓舒展了眉尖,唇角微扬:“好呀。”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问方若尔为何会答应,她的思维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或许可以这样来评价她:投入时深情到极致,放手时(绝情?潇洒?好像都不对,求填空)到极致。
方若华被叶慎之这一句话噎的仿佛吞了黄连一般,从里到外的冒着苦水,心底又酸又涩,委屈难当。()
她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男生追过,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她家世、相貌、学历,无一不令人骄傲,也因此养成了她自小眼高于顶目无下尘的性子。
后来喜欢上叶慎之,也认为只有这样光芒四射的男人能够配的上自己,她小心翼翼暗藏了多年的感情,放在这个人面前,他却半点不珍惜,一颗心都投在她从小都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方若尔身上,一时间竟如泡在苦水之中,满腹酸苦。
只是人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很多时候一样东西得到了,她反而没那么执着,可越是得不到的,却像是和对方杠上一般,在心底酝酿,酝酿的越久投入的越多,也越难以自拔。
有时候我们爱上的可能不是这个人,而是我们想象当中的爱情。
她压下满心苦涩,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叶学长就不考虑考虑其他人了?”那满腔幽怨,即使她掩饰的再好,也不禁丝丝点点地从这句话中渗透出来。
叶慎之倨傲的眼神一瞥:“你么?”
那句话中隐含的讽刺犹如一把钝刀,狠狠插~入方若华的心口,痛的差点就要落荒而逃。
这个宴会大家都知道是因为叶方两家联姻才举办的,可对外说,却是方若华出国多年归来,告诉S市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她方若华回来了。
毕竟还没订婚呢,两家小辈真正订婚那天,才是正式宣告联姻的那天,现在只是放出风声罢了。
叶慎之来此的目的,就是带着方若尔在此晃一圈,第一是默认叶方两家联姻的事;第二是像众人宣告,他未婚妻对象是方若尔,让一些暗中小动作不断的人,该消停的都消停。
尤其是方咏宁母女和方咏建。
叶方两家联姻的风声一放出来,在国外多年的方若华就立刻回国,并且以如此张扬夺目的姿态出场,进入S市的上流圈子,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带着方若尔在晚会中这么一出面,外面基本都知道叶慎之看中的是谁了。
这次晚宴多是他们这些小辈参加,叶家长辈们并未出现。不过以叶慎之如今的地位,他的决定基本上也代表了叶家的决定了。
不过别人是否会因为他看中方若尔而打消私底下的算计,就未必可知了。
叶慎之现在就如同一块大肥肉,谁都想上去咬一口。
为了给方若尔面子,叶慎之晚宴当天还算耐着性子与周围人寒暄,不过他耐性向来不多,见时间差不多之后,就将她带到花园内一处无人的地方,找了一张欧式白色长椅上坐下,脱下她的鞋子,放到自己腿上,揉了揉她因第一次穿高跟鞋不适造成前面脚尖被挤压的优点发红的脚,“痛么?”
方若尔长期泡在实验室中少见阳光,浑身肌肤白的透明如玉,连脚上肌肤也不例外,细腻柔嫩,被叶大少干燥温暖的大手拿在掌心,细细揉捏着,一股异样的酥麻感透过脚趾通向天灵,和叶大少在一起从不觉尴尬害羞的她,竟无端的面上一红,眼眸低垂,鸦青色长睫随着这个动作微微颤动,在眼帘下投下一片浅影。
她略微局促地摇了摇头,神情无措而不安:“不疼。”
“都红了。”叶慎之手指骨节分明,拇指摁在她脚趾上轻轻按揉一会儿,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双短丝袜出来,给她套上。
若尔动了动脚,轻声道:“造型师不是说不可以穿袜子吗?”
叶慎之笨拙地替她套着袜子:“管他那么多做什么?穿在你脚上,你舒服就行。”
这一幕落在追随叶慎之出来的方若华眼中,如遭重击。
她眼中如太阳神一样总是高高在上骄傲到极点的天之骄子,居然会替别人穿袜子,会给别人揉脚,那真的是叶慎之吗?
她捂着嘴,向后踉跄了两步,目光却紧紧盯着叶慎之看向方若尔时,眼中如水的温柔。
他眼中的温柔就像一根削尖了木桩,对着她脆弱骄傲的心脏霍然撞来,却又深深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若说过去她对他只是默默暗恋,那么在看到他眼底溢出的柔情缱绻时,则是深陷。
即使她知道,他温柔的对象不是她。
平日里越是骄傲到极点的人,展现出这样到极处的温柔时,才更加致命。
周围的绿植将她笼罩在阴影里,一身黑色性感晚礼服让她完全与夜色融为一体,长椅上的两人并未发现她。
她知道她该立刻转身离去,可眼睛仿佛黏在那二人身上,一面深陷其中,一面痛苦难当。
过了仿佛一个世纪,又似乎只是一瞬间,方若华神色复杂地转身离开,拿出手机,发了一个短信,只一句话:方若尔要订婚了。
脚一直在对方手中的方若尔低低的应了一声,颊染红翡,几不能支。
叶慎之倏一抬眸,看到的便是美人樱桃红绽玉粳白露的动人美景。
鞋子不论材质还是设计都十分熨帖合脚,并没有不适之处,只是平日穿惯了平地鞋,乍然挑战十公分的高跟鞋,稍微有些不适罢了,至于脚尖会红,也不过是因为穿高跟鞋致使全身重量都抵在脚尖处,才挤得发红。
叶慎之抬眸望她的时候,她也正好睫毛轻颤,朝他望了过来。
许是因有四分之一西方血统的缘故,叶慎之五官相较东方人而言要深刻许多,眉眼飞扬,鼻梁高挺,那一双总是略显张扬倨傲的眼睛,如同汇聚了太阳的光芒,从中看不到一丝阴霾,有的只有无边的自信与岩浆一样的温度,仿佛随时能给予你无穷的勇气和力量。
他和颜佑之简直是两个极致,一个是光明耀眼的白天,一个是深沉冰凉的黑夜。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竟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从中吸取光明和温暖。
她忽然伸出左手,慌乱地覆在他眼睛上,来掩盖这一刻她心脏如擂鼓一般的跳动。
叶大少唇角浅浅上扬,长睫毛缓缓眨动,像小猫伸出的肉爪,轻轻撩动她柔嫩的掌心,又像是有人拿了根羽毛,在她心上勾引似的撩拨了一下。
她几乎是恼羞成怒地说了一句:“不许看!”声音却像是不自觉地传染力造型师的宛转悠扬,声尾颤的勾人。
她微囧,又羞恼地说了一句:“不许笑!”说出口的话却像是撒娇一般。
越是这样说,叶慎之原本只是浅浅的笑意,更是缓缓从胸腔内透出阵阵愉悦的笑声,连着清凉如水的夜都似乎染了春~色。
她懊恼地将手收了回来,想了想,又恶作剧一般,伸出手,将叶大少精心梳理过的发型揉的乱七八糟。
叶大少何时何地都是一副衣冠楚楚精致若仙的人物儿,此刻被她这么一□□,硬是不减他风采分毫,反而给他带了一些潇洒不羁,平添些人味儿。
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敢在他头上动手动脚,都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腰,不能乱动,之前也从未有人对他如此放肆过,方大少一愣之下,手指恶意地在她脚底下一刮,方若尔立刻痒的如蛇一样扭动着身子,难耐地咯咯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方若尔忽觉不对,她潋滟如水的眸子缓缓朝叶慎之望去,乍然闯入那双粲然如星的眼睛里。
干燥的大手忽然蒙在她眼睛上,紧接着唇上便贴了一温热柔软之物。
不知是不是这个夜晚太美的缘故,这个吻格外细腻绵长,两人如美酒般细细品鉴。
叶慎之进攻势如破竹,方若尔沉溺默默承受。
在方若尔看来,叶慎之如同一樽美酒,醇厚香甜,令人欲罢不能。
以至于在两人分开细细喘息时,她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略微有些遗憾地说:“这种好舒服,这么快就结束了么?”
方若尔的这种诚实,对于叶慎之来说,犹如火上浇油,若是叶慎之之前还有三分理智的话,眼下只余半分。
他当下长眉一挑,如受到挑衅的国王一般欺身而上,将她压在身下,嗓音低哑:“随时来战。”
两人在后花园干柴遇见烈火,好好的品味了一番,直到快要擦枪走火,叶慎之才用尽全身的自制力,克制了自己的冲动,要不是地点不对,叶大少怕是直接将她抱到房间,赶紧趁她意醉神迷之际,将她先吃干抹净再说。
饶是如此,叶大少也忍不住将她一把打横抱了起来,在她的惊呼中直接从后花园的门走出去,将她抱到车上,开车一路飞驰开回两人住处,将她放在床上,拉开领带,欺身将她压在身下:“我们明天去登记!”
方若尔稍稍一愣,在叶慎之紧张迫人的眼神中,缓缓舒展了眉尖,唇角微扬:“好呀。”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问方若尔为何会答应,她的思维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或许可以这样来评价她:投入时深情到极致,放手时(绝情?潇洒?好像都不对,求填空)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