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至圣 第2540章 良法与恶法

小说:儒道至圣 作者:永恒之火 更新时间:2018-06-28 11:02:40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其实,其余各家在羡慕法家。”颜域空说。

  众人纷纷点头。

  待众人议论了一阵,方运继续道:“我想说,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都想等别人说出来,以致于一等再等,无休无止。今天,我就把这个道理说出来。从此以后,你们再说这个道理,便不用担心遭到群起而攻之,让他们朝我方运来。”

  许多人露出善意的笑容。

  方运道:“我们可以简单想一想,我们都是人,人必然有私心,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人生观念,不同的人看待这个世界的观念也不同,不同的人判断一切的观念同样不同,即便是众圣,也有其心之所向。所以,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存在绝对公正公平的法律,这一点,哪怕法家人也不会反对吧?”

  数百万人齐齐点头,这是常识。

  方运道:“所以,在制定法律这件事上,或者说在任何政务上,都存在至公和至私两个极端的点,但是,至公听着好,却未必完美。因为很多大公无私的情况,会损害个人,比如之前说的,原始社会的食物分配,为了族群发展,应该给青壮年更多的粮食,给老幼较少的粮食。对于整个族群来说,这是好的,但是,对于那些弱势的老幼之人,却不能说是好。我们不能说这种食物的分配是错的,只能说,这种方法不够完美。”

  “有没有完美的法律?可能存在,但我们不去讨论,因为既然完美了,也就没有讨论的价值。有没有完美的法家人?可能存在,但绝大多数都不是。所以,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挑出不完美的法律,将其分为两类,一种是比较正义的法律,一种是比较不正义的法律。”

  “有人会觉得诧异,法律为什么会有不正义的?我们是人,不是完美的圣人,所以终究会做出一些可能不正确的决定,或者说,因为不正义的原因,制定了不正义的法律。”

  “正义和不正义,叫法有些特别。之前我说过,法律深受道德影响,那么,我们个人甚至大多数人,判断法律是否正义,往往要通过道德标准判断。如果一条法律比较接近大众的道德标准,那么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条法律是比较正义的。所以,我们觉得这是好的,可以称之为良法。”

  “那什么是不正义的法律?那对应之前的话可以得出,那便是远离大众道德标准的法律。”

  “我们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古代的一些法律中,仆从的一切属于家主,家主可以不管不顾将其打杀,在我们现如今看来,这种法律违背道德,是不好的,是坏的,是不正义的,我们可以称其为恶法。”

  许多人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都感到有兴趣。

  反倒是一切法家人流露出厌恶之色,在他们心里,法家半圣制定的标准才是正确,任何不是法家大儒和半圣的说法,都是歪理邪说,都是落后愚昧。

  他们最痛恨杂家礼殿官员用这种态度对待法家人,但他们却用相同的态度对待方运。

  方运继续道:“实际上,用不同的律法标准,良法与恶法的意义也不同,我们现在只遵循圣元大陆的大众标准来谈。我们之前说到法律应该由谁制定,答案已经给出,因为读书人更优秀,所以应该由读书人决定,尤其是专注法律的法家读书人,但是因为法家人终究是少数,我们还要考虑更多的人族,所以实际上,人族的法律还是全人族共同制定,只不过,读书人的话语权,多于非读书人。至少这一条,我们这里的人达成共识。”

  方运说完笑起来,会场的人也跟着笑。

  因为这里都是读书人,没有人会扔掉到手的权力。

  方运笑完之后,面色迅速变冷,道:“为什么刚才没有人竭力反对我?”

  许多人的笑容僵在脸上,会场的气氛突然降到冰点。

  一些低文位的读书人心中咯噔一下,生出一丝畏惧,毕竟,说话的是一位虚圣,半圣之下第一人。

  方运的表情慢慢缓和,道:“诸位刚才的表现,证明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人人都有私心。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认为,既然我们成为读书人,就自然而然掌握权力,也自然而然有不同于非读书人的特权,没人会觉得不对。实际上,我们如放眼万界,就会发现一条真理,无论是人族、妖蛮、异族、水族还是飞禽走兽、花鸟鱼虫,骨子里都是利己的。除却少数古墨家人,哪怕是儒家,都要分出远近薄厚。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所有生灵的本能。”

  许多人没能理解方运突然说这话的目的。

  “那么,法律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之中,往往会因为这种利己的本能,影响法律。我这些天,研究法律,发现人族这些年的法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趋势。当法律制定者是国君的时候,所有贪吞钱财的官员,所受的惩罚都非常重,甚至动辄死刑。但是随着读书人逐渐获得更多的权力,开始影响法律,涉嫌贪吞钱财的罪名,惩罚力度在不断降低。”

  “至少目前为止,大多数法家的刑罚都是为了惩罚罪犯,但是,为什么犯同样的罪,现在的量刑会减轻?一直有人说,取人性命才是罪大恶极,否则只要不杀人,就不应该判死刑。但是,那些贪吞钱财的官员,必然会导致一些人家破人亡,必然会导致更多百姓贫困从而降低寿命,他们杀的人,减的命,手段之恶劣之凶残,远远超过一个杀人犯。他们对社会的破坏,远远大于杀人犯,为什么对他们的惩罚往往很低?”

  “甚至于,我们人人都知道,真正中层和高层的官员,之所以被判刑,贪吞钱财永远不是主要原因。你们会觉得我在批判他们,不,我只是用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大家,能影响法律的人,必然会想方设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进而,利用法律为自己牟取利益。”

  “在场的许多读书人不是官员,看似无法影响法律,但实际上,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所形成的大众的道德标准,还是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法律。不过,万界有不同的群体,那么,不同群体的大众道德水平是接近的吗?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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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行一定程度的规避,本书中的一些词语可能会异于习惯用语,比如贪吞,比如花楼,这也是无奈,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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