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迷惑
顾宇的精力不济,没多久,就又上床睡下了。//..
王氏拧了拧手里的帕子,面无表情,缓缓起身,到外厅坐下,身边的伺候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递上一碗参茶。
王氏闭上眼,迟疑道:“表少爷又出去了?”
两个贴身的大丫鬟低声应了一句。
王氏的手一紧,脸色骤变,许久,才恢复平静,皱眉冷道:“我听说,表少爷倾慕一个外地来的女子,还为了她,倾尽千金?”
身边的丫头面面相觑,穿粉红衣裳的桃红低声回道:“表少爷跟着了魔似的,日日去迎风客栈与那女子宴饮。”
“迎风客栈?”王氏怔了怔,迎风客栈别看名字普通,可不是一般人能入住的。
这迎风客栈的主人是乐安侯水波,听说水波开这家客栈,不为赚钱,只是为了自己享受,为了建它,软磨硬泡,把水泽的内库都掏空了一小半。
里面有天下最好的厨子,天下最好的酿酒师,有从倚翠楼挖来的绝色歌姬,每一间雅阁,每一户庭院客房,都是让负责宫廷建造的大师设计,里面每一样摆设,都价值连城。
可以说,寻常富贵人家的子弟想去消遣,三五日就可能耗尽家财,不是真正权贵人家,或者富甲天下的大豪商,见到迎风客栈的招牌,就是要退避三舍的。
“黄杰,居然去了迎风客栈?”王氏坐直了身体,脸色微变“看来。那女子不一般,怪不得黄杰不依计划行事!”
“夫人?”
王氏身体一震,吐出口气,低声道:“桃红。告诉顾海波。以后表少爷再去账上支银子,就先支给他,不够的,我事后补上。还有,告诉表少爷。让他也不要冷落了顾婉。”
“是。奴婢这就去。”桃红的目光一闪,似有些不屑,却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下。
让黄杰魂牵梦绕的女子,姓水。闺名水清烟,十日前才从外地来到大庸,来的第一天,就入住迎风客栈。还占据了客栈里最富贵的迎风阁来宴客。
每日迎风阁里菜肴飘香,丝竹声声,欢声笑语一片,来往的客人,有宁王府的世子,有郑家的九公子,有罗家的玉面神医,反正,满座宾客都是一跺脚就能让大庸震动的大人物。阿甘
本来像黄杰这等人,在这样的席面上,恐怕连给人布菜的资格都没有,他偶然听族学里的狐朋狗友说到这桩新鲜事,也不过是羡慕一番,想着要是他能娶一个这样豪富,还有如此人脉的媳妇,哪里还用在顾家受气,恐怕早就飞黄腾达了。
却没想到,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一块儿大馅饼。
那天,他偶然听族中几个同窗好友谈起京城的新鲜事,就说到迎风客栈的这位佳人,大家争辩一番,都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此大的面子,黄杰琢磨了半晌,甚至猜测,这女子姓水,乃是国姓,指不定是一位郡主。
下了课,黄杰想起听到的那几句闲言,不觉对水清烟更多了几分好奇心,虽然迎风客栈是进不去的,但他还是未回顾家,直接去了迎风客栈对面的酒楼,叫了几个小菜,喝起酒,顺便在酒楼里打听下消息,看看能不能找机会,给那些贵公子留下几分印象,好为将来入仕做准备。
刚饮了几杯,门外却溜进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娇小女孩子,一进门,四处张望了下,便惊惶地钻到黄杰的桌子底下。
没片刻,外面就吵吵嚷嚷涌进来十几个人,有贵公子打扮的,有家丁打扮的,还有丫鬟打扮的,即使是丫鬟,却也是绫罗绸缎,满身珠翠,其中一个公子,还是一身的朱色,这年头,敢正大光明穿朱色的衣裳,那只能是王侯。
黄杰自以为眼力不差,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知道刚才那小厮,肯定是个姑娘,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哪怕是粗布衣裳,也难掩她一身风华。
心里一动,黄杰本能地就说了谎,把外面这群人给骗走,才请自己桌下的女孩子出来,刚才没看清楚,此时一见,黄杰一瞬间就觉得嗓子发干。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如何美丽!
诚然她是漂亮的,娇容吹弹欲破,眼波温柔如水,但比起顾家的两个千金,顾婉和顾媛,还是有些差距,就是黄杰平日里见到的美女也不少,他是个很实际的男人,光是容貌美丽,很难让他动容。
但这个外表只是小厮装扮的女子,腰上随意束着的腰带,却让他吓了一跳,那腰带是紫色的,上面坠了一只飞燕形状的水晶吊坠,薄如蝉翼,晶莹剔透。
这吊坠黄杰认识,而且印象深刻,不只是他,估计所有还记得清和公主那一场盛大的婚礼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一个吊坠。
当时清和公主出嫁,就在大庸东城清明门前,遥遥跪拜父皇,并将随身的这一枚水晶吊坠,当场送给了来送嫁的好友,也就是现任郑国公的儿媳妇,陈素柔。
因为在场围观的人众多,口口相传,清和公主的举动也传扬出去,黄杰当时站在最前排,他的眼力又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个吊坠的形状,他对自己在珠宝鉴定上的能力,也很自信,事实上,在十二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认错过任何一样珠宝首饰。
……能佩带清和公主所赠之物的,那该是什么身份?
此人自然不是陈素柔,陈素柔已经年过三十!但是,能够佩戴清和公主所赠之物,显然,此人肯定与陈素柔关系密切,而且,还很有可能和清和公主相识,否则,陈素柔也不会把清和公主的东西交给她,这么说来,这姑娘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就是皇室中人,无论怎么看,都是贵人一个!
黄杰忽然觉得,自己要转运了,一颗心砰砰直跳……暗中打量了一下,此女明显对周围的环境非常好奇,目光纯净,脸上的神色,也一直懵懵懂懂,但礼仪极佳,行为举止无不透露出高雅,这种雅韵,是融入骨子里的,毫无造作之情。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被家人宠坏了的名门千金,代表着很单纯,很好哄,十六七岁的年纪,又正是春心荡漾的时候!
黄杰的心一下子活泛起来,想起十年前那位寒门出身,却因为郡主倾慕,一朝翻身,不到十年,就做到了左仆射的郡马爷,他黄杰,怎么也不会比一个寒门小户,除了皮相,什么都没有的男人差。
果然如他所想,这姑娘单纯无比,也对黄杰毫无戒心,没几句话,就被黄杰探出,这人就是在迎风客栈大宴宾客的水清烟水姑娘,是随父亲进京的,因为她年纪到了,她爹爹想在京城为她择婿,这姑娘很得父亲宠爱,甚至磨得她爹许诺,只要品行不差,夫婿随她选择,哪怕是寒门子弟,她相中了,她爹爹也无二话。
“可是爹爹说话不算数,来参加宴饮的人,都好无趣,个个都是所谓的名门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顾宇的精力不济,没多久,就又上床睡下了。//..
王氏拧了拧手里的帕子,面无表情,缓缓起身,到外厅坐下,身边的伺候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递上一碗参茶。
王氏闭上眼,迟疑道:“表少爷又出去了?”
两个贴身的大丫鬟低声应了一句。
王氏的手一紧,脸色骤变,许久,才恢复平静,皱眉冷道:“我听说,表少爷倾慕一个外地来的女子,还为了她,倾尽千金?”
身边的丫头面面相觑,穿粉红衣裳的桃红低声回道:“表少爷跟着了魔似的,日日去迎风客栈与那女子宴饮。”
“迎风客栈?”王氏怔了怔,迎风客栈别看名字普通,可不是一般人能入住的。
这迎风客栈的主人是乐安侯水波,听说水波开这家客栈,不为赚钱,只是为了自己享受,为了建它,软磨硬泡,把水泽的内库都掏空了一小半。
里面有天下最好的厨子,天下最好的酿酒师,有从倚翠楼挖来的绝色歌姬,每一间雅阁,每一户庭院客房,都是让负责宫廷建造的大师设计,里面每一样摆设,都价值连城。
可以说,寻常富贵人家的子弟想去消遣,三五日就可能耗尽家财,不是真正权贵人家,或者富甲天下的大豪商,见到迎风客栈的招牌,就是要退避三舍的。
“黄杰,居然去了迎风客栈?”王氏坐直了身体,脸色微变“看来。那女子不一般,怪不得黄杰不依计划行事!”
“夫人?”
王氏身体一震,吐出口气,低声道:“桃红。告诉顾海波。以后表少爷再去账上支银子,就先支给他,不够的,我事后补上。还有,告诉表少爷。让他也不要冷落了顾婉。”
“是。奴婢这就去。”桃红的目光一闪,似有些不屑,却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下。
让黄杰魂牵梦绕的女子,姓水。闺名水清烟,十日前才从外地来到大庸,来的第一天,就入住迎风客栈。还占据了客栈里最富贵的迎风阁来宴客。
每日迎风阁里菜肴飘香,丝竹声声,欢声笑语一片,来往的客人,有宁王府的世子,有郑家的九公子,有罗家的玉面神医,反正,满座宾客都是一跺脚就能让大庸震动的大人物。阿甘
本来像黄杰这等人,在这样的席面上,恐怕连给人布菜的资格都没有,他偶然听族学里的狐朋狗友说到这桩新鲜事,也不过是羡慕一番,想着要是他能娶一个这样豪富,还有如此人脉的媳妇,哪里还用在顾家受气,恐怕早就飞黄腾达了。
却没想到,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一块儿大馅饼。
那天,他偶然听族中几个同窗好友谈起京城的新鲜事,就说到迎风客栈的这位佳人,大家争辩一番,都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此大的面子,黄杰琢磨了半晌,甚至猜测,这女子姓水,乃是国姓,指不定是一位郡主。
下了课,黄杰想起听到的那几句闲言,不觉对水清烟更多了几分好奇心,虽然迎风客栈是进不去的,但他还是未回顾家,直接去了迎风客栈对面的酒楼,叫了几个小菜,喝起酒,顺便在酒楼里打听下消息,看看能不能找机会,给那些贵公子留下几分印象,好为将来入仕做准备。
刚饮了几杯,门外却溜进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娇小女孩子,一进门,四处张望了下,便惊惶地钻到黄杰的桌子底下。
没片刻,外面就吵吵嚷嚷涌进来十几个人,有贵公子打扮的,有家丁打扮的,还有丫鬟打扮的,即使是丫鬟,却也是绫罗绸缎,满身珠翠,其中一个公子,还是一身的朱色,这年头,敢正大光明穿朱色的衣裳,那只能是王侯。
黄杰自以为眼力不差,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知道刚才那小厮,肯定是个姑娘,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哪怕是粗布衣裳,也难掩她一身风华。
心里一动,黄杰本能地就说了谎,把外面这群人给骗走,才请自己桌下的女孩子出来,刚才没看清楚,此时一见,黄杰一瞬间就觉得嗓子发干。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如何美丽!
诚然她是漂亮的,娇容吹弹欲破,眼波温柔如水,但比起顾家的两个千金,顾婉和顾媛,还是有些差距,就是黄杰平日里见到的美女也不少,他是个很实际的男人,光是容貌美丽,很难让他动容。
但这个外表只是小厮装扮的女子,腰上随意束着的腰带,却让他吓了一跳,那腰带是紫色的,上面坠了一只飞燕形状的水晶吊坠,薄如蝉翼,晶莹剔透。
这吊坠黄杰认识,而且印象深刻,不只是他,估计所有还记得清和公主那一场盛大的婚礼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一个吊坠。
当时清和公主出嫁,就在大庸东城清明门前,遥遥跪拜父皇,并将随身的这一枚水晶吊坠,当场送给了来送嫁的好友,也就是现任郑国公的儿媳妇,陈素柔。
因为在场围观的人众多,口口相传,清和公主的举动也传扬出去,黄杰当时站在最前排,他的眼力又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个吊坠的形状,他对自己在珠宝鉴定上的能力,也很自信,事实上,在十二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认错过任何一样珠宝首饰。
……能佩带清和公主所赠之物的,那该是什么身份?
此人自然不是陈素柔,陈素柔已经年过三十!但是,能够佩戴清和公主所赠之物,显然,此人肯定与陈素柔关系密切,而且,还很有可能和清和公主相识,否则,陈素柔也不会把清和公主的东西交给她,这么说来,这姑娘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就是皇室中人,无论怎么看,都是贵人一个!
黄杰忽然觉得,自己要转运了,一颗心砰砰直跳……暗中打量了一下,此女明显对周围的环境非常好奇,目光纯净,脸上的神色,也一直懵懵懂懂,但礼仪极佳,行为举止无不透露出高雅,这种雅韵,是融入骨子里的,毫无造作之情。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被家人宠坏了的名门千金,代表着很单纯,很好哄,十六七岁的年纪,又正是春心荡漾的时候!
黄杰的心一下子活泛起来,想起十年前那位寒门出身,却因为郡主倾慕,一朝翻身,不到十年,就做到了左仆射的郡马爷,他黄杰,怎么也不会比一个寒门小户,除了皮相,什么都没有的男人差。
果然如他所想,这姑娘单纯无比,也对黄杰毫无戒心,没几句话,就被黄杰探出,这人就是在迎风客栈大宴宾客的水清烟水姑娘,是随父亲进京的,因为她年纪到了,她爹爹想在京城为她择婿,这姑娘很得父亲宠爱,甚至磨得她爹许诺,只要品行不差,夫婿随她选择,哪怕是寒门子弟,她相中了,她爹爹也无二话。
“可是爹爹说话不算数,来参加宴饮的人,都好无趣,个个都是所谓的名门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