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药包,庞元英转身离去。♀
他们一家子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有些偏僻,但比起开封城的寻常人家还是要好上不少,家里也能雇得起几个下人,生活还算安稳,至少不用受寻常小官小吏的气。
庞家虽然落败了,但是毕竟曾经是望族,虽说大部分亲朋好友不敢在庞家落难的时候帮衬一把,但如今事过境迁,他们伸把手拉扯一下庞家的后人,却还是愿意的,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好,也不可能任由庞家子弟当真落入泥淖。
庞元英回到家里,去厨房把药给熬上,他的动作很娴熟,手指也不若十年前那样白皙,上面布满老茧,很是粗糙。
一碗药煎好,他亲自端着送去嫂子的屋里,让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子端了进去,隐约听到卧房里传来几声压抑的咳嗽。
“娘子,听说高贼在延州吃了大亏,自己也被刺杀,受了重伤,我看啊,这都是报应,他回不来了,咱们郎君也能瞑目……”
那婆子是庞元英大嫂的奶娘,伺候了主子大半辈子,哪怕庞家落难,也不肯离开,往日养尊处优惯了,如今生活一落魄,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跟七老八十似的,这会儿喂了自家主子喝完药,心里不忿,就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庞元英在窗外听见,不知为何,心里却没多少快意,只是想起刚才见到的秦娘子,才略略自嘲——即便是丈夫生死未卜,她的神色间也坦然如初,就像当年一样,虽然落入险境,可她从无一丝惧怕,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能稳得住。
“那样的女人。还是让高枫去消受,别人吞不到肚子里去。”
庞元英回过头,慢慢起身离开,他的侄子和他不一样,他只是庞家的异类,他侄子却是正经庞家人的样子,聪明,孝顺,读书读的极好,可以想见。庞家的将来,就要着落在他的身上,自己这个当叔父的。唯一能做的便是保证下一代能顺利健康地长大,能有读书习武的机会。
偶遇了庞元英,秦亚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那个曾经的贵公子并不是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也多多少少给她带来了些许麻烦,但不得不承认,那人实在是很讨人喜欢,也并未实质意义上伤害到她。
哪个女人没做过被白马王子倾心爱慕的美梦?虽然庞元英不是白马王子,但对秦亚茹来说,他怎么也和二十一世纪砸钱追美人的富豪公子哥相差仿佛。
未来矜持而又理智的灰姑娘们。或许会因为种种因由,并不答应贵公子的追求,不愿意成为贵公子的禁脔。失去一生的自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她们的心里,恐怕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得,哪怕外表再冷若冰霜。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真正厌恨愿意为了自己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秦亚茹不过随意想一想,追忆一下逝去已久的似水年华。
又是旬月过去,秦亚茹总算是从秦小秀那里知道了些比较确切的情况,大宋和党项之间的战争,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党项的军队数量众多,实力强横,战局对大宋十分不利。
听说高枫的麒麟军到达延州,不但不受欢迎,还引起了延州守军的警惕,战场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守将意见不统一,起了争执,若是换了几年前,根本没有人能挑战高枫的权威,但这些年来,温柔乡是英雄冢,高枫在京城呆久了,他的威名,已经没法子给人太大的压迫感,更何况,和党项之间的战争,与同辽人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一回事儿,延州的守将不信任高枫,到也并非令人难以理解。
听到高枫确实受了重伤的消息,略微犹豫了片刻,秦亚茹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尽量简单,多带了许多最近新制成的药材,准备了一辆精心打造的,镶嵌了钢板的马车,两匹在宋朝也罕见的骏马。
在古代,大部分时候战场都是女人走开,秦亚茹本也没想要和二十一世纪一样,到战场上去,但高枫离开的日子,她却明白了,别看日日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感觉不到那个男人重要,可一朝分别,她却知道,他们夫妻二人一体,高枫成了她的骨肉,占据她的灵魂,高枫死了,她不会主动寻死,却不算是活着,她想离那个男人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即便不能帮到他,也想要呼吸一样的空气,想要为他解决后顾之忧。
若是以前,女人接近战场,那简直是罪过,绝对的不吉利,但这些年,高枫训练的新军有专门的医疗兵,大部分都是男人,可这是精细活儿,女人做起来比男人细心,到后来,渐渐也有了女人。
虽然女人们都在后方,不可能上战场,但帮着做一些包扎伤口,照顾病患的活儿,却也不是不行。
秦亚茹一开始收拾东西,秦易之便知道了,也很清楚自家的宝贝闺女想要做什么,只是暂时瞒着程氏,怕影响到她。
*潢色秦易之只是看着自家闺女神色平静地吩咐人把自己的马车填满,面上露出一丝苦笑:“你这孩子小时候最乖巧听话,和你大哥不同,很少让我费心,没成想长到现在,却是总让老父我吃惊。”
秦亚茹叹了口气,偎依在秦易之身旁,就像很小的时候一般,缓缓伏下身,趴在父亲的膝盖上,由着老父粗糙如枯木的手,一下又一下,抚摸她满头的青丝……虽是青丝,却已经多多少少地染了一点儿白霜。
“最近朝中肯定要派出援军,我就随着辎重营一起去,路上会平平安安的,到时候再跟高枫一起回来,还请爹爹放心。”
秦易之到底没有反对,和别人家的父亲不同,秦易之总是愿意放纵自己的女儿的,哪怕女儿要做的事情,有些惊世骇俗。
“老夫会照顾好你大嫂,还有你大哥的孩子,家里不用你们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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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鸟书院)
他们一家子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有些偏僻,但比起开封城的寻常人家还是要好上不少,家里也能雇得起几个下人,生活还算安稳,至少不用受寻常小官小吏的气。
庞家虽然落败了,但是毕竟曾经是望族,虽说大部分亲朋好友不敢在庞家落难的时候帮衬一把,但如今事过境迁,他们伸把手拉扯一下庞家的后人,却还是愿意的,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好,也不可能任由庞家子弟当真落入泥淖。
庞元英回到家里,去厨房把药给熬上,他的动作很娴熟,手指也不若十年前那样白皙,上面布满老茧,很是粗糙。
一碗药煎好,他亲自端着送去嫂子的屋里,让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子端了进去,隐约听到卧房里传来几声压抑的咳嗽。
“娘子,听说高贼在延州吃了大亏,自己也被刺杀,受了重伤,我看啊,这都是报应,他回不来了,咱们郎君也能瞑目……”
那婆子是庞元英大嫂的奶娘,伺候了主子大半辈子,哪怕庞家落难,也不肯离开,往日养尊处优惯了,如今生活一落魄,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跟七老八十似的,这会儿喂了自家主子喝完药,心里不忿,就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庞元英在窗外听见,不知为何,心里却没多少快意,只是想起刚才见到的秦娘子,才略略自嘲——即便是丈夫生死未卜,她的神色间也坦然如初,就像当年一样,虽然落入险境,可她从无一丝惧怕,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能稳得住。
“那样的女人。还是让高枫去消受,别人吞不到肚子里去。”
庞元英回过头,慢慢起身离开,他的侄子和他不一样,他只是庞家的异类,他侄子却是正经庞家人的样子,聪明,孝顺,读书读的极好,可以想见。庞家的将来,就要着落在他的身上,自己这个当叔父的。唯一能做的便是保证下一代能顺利健康地长大,能有读书习武的机会。
偶遇了庞元英,秦亚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那个曾经的贵公子并不是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也多多少少给她带来了些许麻烦,但不得不承认,那人实在是很讨人喜欢,也并未实质意义上伤害到她。
哪个女人没做过被白马王子倾心爱慕的美梦?虽然庞元英不是白马王子,但对秦亚茹来说,他怎么也和二十一世纪砸钱追美人的富豪公子哥相差仿佛。
未来矜持而又理智的灰姑娘们。或许会因为种种因由,并不答应贵公子的追求,不愿意成为贵公子的禁脔。失去一生的自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她们的心里,恐怕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得,哪怕外表再冷若冰霜。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真正厌恨愿意为了自己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秦亚茹不过随意想一想,追忆一下逝去已久的似水年华。
又是旬月过去,秦亚茹总算是从秦小秀那里知道了些比较确切的情况,大宋和党项之间的战争,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党项的军队数量众多,实力强横,战局对大宋十分不利。
听说高枫的麒麟军到达延州,不但不受欢迎,还引起了延州守军的警惕,战场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守将意见不统一,起了争执,若是换了几年前,根本没有人能挑战高枫的权威,但这些年来,温柔乡是英雄冢,高枫在京城呆久了,他的威名,已经没法子给人太大的压迫感,更何况,和党项之间的战争,与同辽人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一回事儿,延州的守将不信任高枫,到也并非令人难以理解。
听到高枫确实受了重伤的消息,略微犹豫了片刻,秦亚茹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尽量简单,多带了许多最近新制成的药材,准备了一辆精心打造的,镶嵌了钢板的马车,两匹在宋朝也罕见的骏马。
在古代,大部分时候战场都是女人走开,秦亚茹本也没想要和二十一世纪一样,到战场上去,但高枫离开的日子,她却明白了,别看日日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感觉不到那个男人重要,可一朝分别,她却知道,他们夫妻二人一体,高枫成了她的骨肉,占据她的灵魂,高枫死了,她不会主动寻死,却不算是活着,她想离那个男人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即便不能帮到他,也想要呼吸一样的空气,想要为他解决后顾之忧。
若是以前,女人接近战场,那简直是罪过,绝对的不吉利,但这些年,高枫训练的新军有专门的医疗兵,大部分都是男人,可这是精细活儿,女人做起来比男人细心,到后来,渐渐也有了女人。
虽然女人们都在后方,不可能上战场,但帮着做一些包扎伤口,照顾病患的活儿,却也不是不行。
秦亚茹一开始收拾东西,秦易之便知道了,也很清楚自家的宝贝闺女想要做什么,只是暂时瞒着程氏,怕影响到她。
*潢色秦易之只是看着自家闺女神色平静地吩咐人把自己的马车填满,面上露出一丝苦笑:“你这孩子小时候最乖巧听话,和你大哥不同,很少让我费心,没成想长到现在,却是总让老父我吃惊。”
秦亚茹叹了口气,偎依在秦易之身旁,就像很小的时候一般,缓缓伏下身,趴在父亲的膝盖上,由着老父粗糙如枯木的手,一下又一下,抚摸她满头的青丝……虽是青丝,却已经多多少少地染了一点儿白霜。
“最近朝中肯定要派出援军,我就随着辎重营一起去,路上会平平安安的,到时候再跟高枫一起回来,还请爹爹放心。”
秦易之到底没有反对,和别人家的父亲不同,秦易之总是愿意放纵自己的女儿的,哪怕女儿要做的事情,有些惊世骇俗。
“老夫会照顾好你大嫂,还有你大哥的孩子,家里不用你们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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