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过境,整个城市都陷入狂风大作的乱象中,仿佛有人在天际斗法似的,树木花草如龙蛇狂舞。好在今天是周末,徐宜舟不用上班,便窝在家里,这会正抱着个纸箱坐在沙发上,有些怔怔的模样。
那天她与孙翰清提了分手之后,便头也没回地走了。三年感情彻底终结,说不悲伤是假的,但那悲伤里却藏了一丝畅快的滋味,也许在很早以前这感情就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只是她自己不肯承认罢了。
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动,徐宜舟知道是顾琼琳回来了。
顾琼琳是她的大学舍友,毕业之后两人一起留在了S城打拼,因为彼此聊得来便索性合租在一起分担房租。徐宜舟并没有与孙翰清同住,虽然自从毕业后他就不停地明示暗示想要合住,说是可以替她省点房租,但徐宜舟一直没同意。
孙翰清则是S城本地人,在城区有房子,因此他一直和父母一起住。徐宜舟可一点都不想自己还没结婚就要陷入复杂的家庭关系之中。她总是觉得,恋爱就好好享受恋爱。在女人的一辈子中,对爱情所有的美好幻想都在这短暂的恋爱过程之中,而相比数十年的婚姻生活,恋爱的光荫又是非常短暂的。她不逃避婚姻,但也不打算这么早就进入婚姻似的生活里,尤其还是这种连身份都没有婚姻生活。对她而言,什么阶段就做什么事,好好恋爱,然后结婚,好好过日子,该面对的生活和责任她不逃避,但该享受的东西她也不会放弃。
显然,之前的徐宜舟还在享受她的恋爱,每周见面两三次,看电影、吃吃饭,偶尔一起旅游,不见面的时候煲煲电话粥,就像这世界无数的恋人,普通而宁静。
“我回来了!”顾琼琳风风火火进来,看到徐宜舟在客厅就招呼了一声,然后飞起两脚,把十寸细跟的鞋给蹬到地上,便站在门口伸直了脚,舒展着被挤了一天的脚指头。
“这么早回来?”徐宜舟有些奇怪地问她,顾琼琳是个模特,这时间应该约了人在拍照才对。
“嗯,天气不好,光线差,摄影师说改天再拍。”顾琼琳随回答着,视线扫过她手里的纸箱,忽然像发现新大陆般地两步奔到了她身边,随手拾起箱里一张合照,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开口道,“你终于和孙翰清分手了?得要庆祝,我叫几个外卖,再来打啤酒怎样?”
“喂!我失恋了好吗?你能别表现得这么高兴么?”徐宜舟有些无奈地抬头,顺手把抱着的箱子放到了沙发上。
箱子里装的都是和孙翰清有关的东西。感情说结束也就结束了,但满屋子里的东西都还藏着回忆,还有些是孙翰清留下或者借她的,虽然这几天孙翰清没联系过她,但徐宜舟不确定他会不会回来拿,所以她就趁着周末整理出来,顺便把一些合照、礼物之类的东西都收起来,眼不见为净。
虽然分手,但她希望好聚好散,毕竟是曾经爱过的男人,他占据了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她不希望最后的分别成为难看的闹剧。
再见,那就洒脱一点的再也不见吧。
“是谁提的分手?”顾琼琳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我!”徐宜舟回忆起前几天的那个画面,忽然想起那个开smart车的男人,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也算帮她小小教训了一下孙翰清。
想到孙翰清狼狈的模样,徐宜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太棒了!这更要庆祝了,徐包子居然变成徐女王!一打啤酒不够,起码两打!”顾琼琳转身便去拿手机准备叫餐。
徐宜舟看着她那条紧身小短裙在沙发上挪来挪去都要缩到腰上了,忍不住伸手替她扯下来,顺便问道:“他也没那么差吧!当年可是S大出名的校草啊!”
其实在孙翰清把她推去挡车前,她并没觉得孙翰清有多渣。孙翰清是S大的校草,当年追他的女生海了去,偏偏他就是看上了徐宜舟,就跟小说里写的一样,他很认真地追了她一年多,徐宜舟才点了头。他对徐宜舟不差,嘘寒问暖照顾周到,好得让徐宜舟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嫉妒恨,认为徐宜舟踩了狗屎运。
两年前的那场灾难,她在医院昏迷了两天,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人是孙翰清。他比她的父母还早赶到她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整个病房里的护士都羡慕到不行。那时候徐宜舟是感动的,生死过境她忽然觉得人生也许不需要计较太多东西。后来毕业,周灵夕回了老家F市,离S城两小时的车程,见面的机会少了,而徐宜舟和孙翰清也开始为前程奔忙,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反而让他们的感情有了缓和的空间,一晃眼就是两年的时间过去。
孙翰清对她是好的,只不过,他的好带着表现的成份。他对她很好,对别人也一样好,尤其是周灵夕。他没有劈过腿,他只是享受成为大众情人的同时又痴情不负的快感而已,看别人为他伤神。从这一点来看,他和周灵夕是同一类人,周灵夕喜欢和异性称兄道弟,享受着友情与爱情间模糊的关系带来的暧昧情愫,如此而已。
这是很久以后徐宜舟才感觉到的。
徐宜舟心里的愤怒和悲伤,并不是遭遇小三、劈腿或出轨那样简单粗暴的痛,而是随着时间推移日积月累而成的不甘,像埋在心里的种子,一点点生根发芽抽叶。
“看不惯他自以为情圣转世的嘴脸而已。诶,喂,老林小炒吗?给我炒几个菜送过来……”顾琼琳正拔着电话,随口答徐宜舟一句便转开注意力。
不知为何,徐宜舟身边的朋友对孙翰清的印象都不错,唯独顾琼琳,一直都看不顺眼孙翰清,现在看来,她是有先见之明的人。
外卖半小时以后才能送到,顾琼琳回屋去卸妆,徐宜舟便把箱子收好,然后打开了电脑。
电脑的浏览器首页设的是秋河文学网,账号名和密码设了一个月保存,她一打开浏览器便自动登录了。
浅绿色的页面占据了整个屏幕,左右对衬的是两个花花绿绿的广告条,有些违和感,徐宜舟拿鼠标想也没想就先把广告给叉掉了。
秋河文学网的写手合约是五年一签,掐指算来,从大二下学期到现在,断断续续她已经写了四年多的文。合约还剩半年多就要到期,续不续约并不是个问题,问题在于,她还愿不愿意继续写下去。
就像孙翰清说的,有时候她自己也想,这么累为什么还要写呢?
是啊,为什么呢?
徐宜舟打开电脑,登上网站,作者后台里最近一个月的评论栏里,只有寂寥的四个评论,文章的更新日期显示为上个月。她的旧文拖拖拉拉写了大半年总算完结,人气差得一塌糊涂,连当初码第一篇文时一半的人气都达不到;准备开的坑被前男友当成笑话送给了“闺蜜”,然后他们分手,新的坑她还没想好,作者专栏冷清得只剩下“僵丝”粉。
她有些怔然,手机忽然一阵震动。
是苏黎歌的微信,苏黎歌她是徐宜舟在秋河网上认识的同城写手,气味相投,很快成了挚交,可遗憾的是苏黎歌并没有坚持下去,碍于生活问题,她比徐宜舟更早放弃码字,这两年里找了几个文案类的工作,然后在半年前进了《虹语》杂志社当编辑,也算换种方式延续她热爱的梦想。
那三条微信,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徐宜舟先前替《虹语》写的一篇成长小传记被打回来了。那篇文本来已经过稿,可谁知他们老板忽然想看,看完后只说了一句话。
“不够高大上,不够时尚,不符合杂志定位,质感稍弱,重新写!”
徐宜舟这文就算完了。
苏黎歌把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了徐宜舟,然后发了一大串的哭泣表情。
“高大上?时尚?质感弱?”徐宜舟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那几个评语,神经跟着抽搐着。
这人该有多高大上,多时尚,质感多强啊?
她咬牙切齿着回复苏黎歌,按完最后一个字,她忽然间脑洞一开,想到了新坑的哏。
如果这是她的最后一个文,她要写什么呢?那就……写她自己吧。
名字就叫——《成神》。
她要写一个苦逼的写手,还要写一个庸俗可恨的杂志社胖老板,这一定是个爽文,爽不爽得到别人她不管,她现在就想要爽到她自己!
不管她是否继续,这个文都是她最迷惘时期的期待,是她写了四年时间唯一一篇送给自己的礼物,也是一个现在看来已遥不可及的目标。
和大部分写手一样,她也曾经以此为目标。
成神!
那天她与孙翰清提了分手之后,便头也没回地走了。三年感情彻底终结,说不悲伤是假的,但那悲伤里却藏了一丝畅快的滋味,也许在很早以前这感情就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只是她自己不肯承认罢了。
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动,徐宜舟知道是顾琼琳回来了。
顾琼琳是她的大学舍友,毕业之后两人一起留在了S城打拼,因为彼此聊得来便索性合租在一起分担房租。徐宜舟并没有与孙翰清同住,虽然自从毕业后他就不停地明示暗示想要合住,说是可以替她省点房租,但徐宜舟一直没同意。
孙翰清则是S城本地人,在城区有房子,因此他一直和父母一起住。徐宜舟可一点都不想自己还没结婚就要陷入复杂的家庭关系之中。她总是觉得,恋爱就好好享受恋爱。在女人的一辈子中,对爱情所有的美好幻想都在这短暂的恋爱过程之中,而相比数十年的婚姻生活,恋爱的光荫又是非常短暂的。她不逃避婚姻,但也不打算这么早就进入婚姻似的生活里,尤其还是这种连身份都没有婚姻生活。对她而言,什么阶段就做什么事,好好恋爱,然后结婚,好好过日子,该面对的生活和责任她不逃避,但该享受的东西她也不会放弃。
显然,之前的徐宜舟还在享受她的恋爱,每周见面两三次,看电影、吃吃饭,偶尔一起旅游,不见面的时候煲煲电话粥,就像这世界无数的恋人,普通而宁静。
“我回来了!”顾琼琳风风火火进来,看到徐宜舟在客厅就招呼了一声,然后飞起两脚,把十寸细跟的鞋给蹬到地上,便站在门口伸直了脚,舒展着被挤了一天的脚指头。
“这么早回来?”徐宜舟有些奇怪地问她,顾琼琳是个模特,这时间应该约了人在拍照才对。
“嗯,天气不好,光线差,摄影师说改天再拍。”顾琼琳随回答着,视线扫过她手里的纸箱,忽然像发现新大陆般地两步奔到了她身边,随手拾起箱里一张合照,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开口道,“你终于和孙翰清分手了?得要庆祝,我叫几个外卖,再来打啤酒怎样?”
“喂!我失恋了好吗?你能别表现得这么高兴么?”徐宜舟有些无奈地抬头,顺手把抱着的箱子放到了沙发上。
箱子里装的都是和孙翰清有关的东西。感情说结束也就结束了,但满屋子里的东西都还藏着回忆,还有些是孙翰清留下或者借她的,虽然这几天孙翰清没联系过她,但徐宜舟不确定他会不会回来拿,所以她就趁着周末整理出来,顺便把一些合照、礼物之类的东西都收起来,眼不见为净。
虽然分手,但她希望好聚好散,毕竟是曾经爱过的男人,他占据了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她不希望最后的分别成为难看的闹剧。
再见,那就洒脱一点的再也不见吧。
“是谁提的分手?”顾琼琳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我!”徐宜舟回忆起前几天的那个画面,忽然想起那个开smart车的男人,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也算帮她小小教训了一下孙翰清。
想到孙翰清狼狈的模样,徐宜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太棒了!这更要庆祝了,徐包子居然变成徐女王!一打啤酒不够,起码两打!”顾琼琳转身便去拿手机准备叫餐。
徐宜舟看着她那条紧身小短裙在沙发上挪来挪去都要缩到腰上了,忍不住伸手替她扯下来,顺便问道:“他也没那么差吧!当年可是S大出名的校草啊!”
其实在孙翰清把她推去挡车前,她并没觉得孙翰清有多渣。孙翰清是S大的校草,当年追他的女生海了去,偏偏他就是看上了徐宜舟,就跟小说里写的一样,他很认真地追了她一年多,徐宜舟才点了头。他对徐宜舟不差,嘘寒问暖照顾周到,好得让徐宜舟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嫉妒恨,认为徐宜舟踩了狗屎运。
两年前的那场灾难,她在医院昏迷了两天,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人是孙翰清。他比她的父母还早赶到她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整个病房里的护士都羡慕到不行。那时候徐宜舟是感动的,生死过境她忽然觉得人生也许不需要计较太多东西。后来毕业,周灵夕回了老家F市,离S城两小时的车程,见面的机会少了,而徐宜舟和孙翰清也开始为前程奔忙,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反而让他们的感情有了缓和的空间,一晃眼就是两年的时间过去。
孙翰清对她是好的,只不过,他的好带着表现的成份。他对她很好,对别人也一样好,尤其是周灵夕。他没有劈过腿,他只是享受成为大众情人的同时又痴情不负的快感而已,看别人为他伤神。从这一点来看,他和周灵夕是同一类人,周灵夕喜欢和异性称兄道弟,享受着友情与爱情间模糊的关系带来的暧昧情愫,如此而已。
这是很久以后徐宜舟才感觉到的。
徐宜舟心里的愤怒和悲伤,并不是遭遇小三、劈腿或出轨那样简单粗暴的痛,而是随着时间推移日积月累而成的不甘,像埋在心里的种子,一点点生根发芽抽叶。
“看不惯他自以为情圣转世的嘴脸而已。诶,喂,老林小炒吗?给我炒几个菜送过来……”顾琼琳正拔着电话,随口答徐宜舟一句便转开注意力。
不知为何,徐宜舟身边的朋友对孙翰清的印象都不错,唯独顾琼琳,一直都看不顺眼孙翰清,现在看来,她是有先见之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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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孙翰清说的,有时候她自己也想,这么累为什么还要写呢?
是啊,为什么呢?
徐宜舟打开电脑,登上网站,作者后台里最近一个月的评论栏里,只有寂寥的四个评论,文章的更新日期显示为上个月。她的旧文拖拖拉拉写了大半年总算完结,人气差得一塌糊涂,连当初码第一篇文时一半的人气都达不到;准备开的坑被前男友当成笑话送给了“闺蜜”,然后他们分手,新的坑她还没想好,作者专栏冷清得只剩下“僵丝”粉。
她有些怔然,手机忽然一阵震动。
是苏黎歌的微信,苏黎歌她是徐宜舟在秋河网上认识的同城写手,气味相投,很快成了挚交,可遗憾的是苏黎歌并没有坚持下去,碍于生活问题,她比徐宜舟更早放弃码字,这两年里找了几个文案类的工作,然后在半年前进了《虹语》杂志社当编辑,也算换种方式延续她热爱的梦想。
那三条微信,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徐宜舟先前替《虹语》写的一篇成长小传记被打回来了。那篇文本来已经过稿,可谁知他们老板忽然想看,看完后只说了一句话。
“不够高大上,不够时尚,不符合杂志定位,质感稍弱,重新写!”
徐宜舟这文就算完了。
苏黎歌把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了徐宜舟,然后发了一大串的哭泣表情。
“高大上?时尚?质感弱?”徐宜舟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那几个评语,神经跟着抽搐着。
这人该有多高大上,多时尚,质感多强啊?
她咬牙切齿着回复苏黎歌,按完最后一个字,她忽然间脑洞一开,想到了新坑的哏。
如果这是她的最后一个文,她要写什么呢?那就……写她自己吧。
名字就叫——《成神》。
她要写一个苦逼的写手,还要写一个庸俗可恨的杂志社胖老板,这一定是个爽文,爽不爽得到别人她不管,她现在就想要爽到她自己!
不管她是否继续,这个文都是她最迷惘时期的期待,是她写了四年时间唯一一篇送给自己的礼物,也是一个现在看来已遥不可及的目标。
和大部分写手一样,她也曾经以此为目标。
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