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丝妹妹在家吗?”
忽听芸娘的声音在街门外响起,阮云丝回过神来,急忙几步走出去,见果然是芸娘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盆衣物,她忙开了街门,笑着道:“姐姐不是说今儿没空,不能过来吗?怎么又过来了?”
“就是昨儿和几位嫂子约好了,今天一起去流花河洗衣服,我想着怎么还不得半天功夫?你又忙,所以倒是不过来扰的好,偏这么快就洗完了,算着你这里大概收拾的差不多,就过来看一眼。”芸娘一边说,就将大木盆放在地上,看着那园子里的蔬菜道:“我只想着你看上去知书达理的,不知是从哪里来,也不知干不干的惯这些庄稼勾当,谁知这前后院的菜竟然让你收拾的很好。难为你身子看上去比我还细,这力气倒大,那两桶水寻常汉子挑了也觉费力,你倒不打怵。”
阮云丝笑了笑,她自然是不会将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因此便只是含混道:“我从前家世虽然不错,可后来流落在外,什么苦没吃过?做这些自然也不在话下。即便如此,却也不能种地,实在忙不过来,我只想着把这园子摆弄好,养些鸡鸭猪羊,这大概也就耗尽我的精力了。”
芸娘倒吸了口冷气,诧异道:“妹妹竟然不打算种地了?这样你吃什么?拿什么换钱?”
阮云丝道:“先前那架织机姐姐也看到了,我就打算纺布来养活自己。”说完却见芸娘摇头道:“这个可是难了,究竟纺布能有几个钱?不过我看着你这织机,倒似乎比我们精巧的多,也许妹妹的手艺好,能靠这个养活自己也难说。”
阮云丝微微一笑,她对于自己的将来早已经有了打算,之前逃出来后不久就遇到了那张家人,租了他们的房子住着,因为银钱充裕,又感叹张灵信怀才不遇,因此倒把预备用来创业的银子都给了对方。及至之后就嫁了给他,又成了秀才娘子举人娘子,自己那些计划也就全都搁置了。如今她终于又是孑然一身,自然就要为了自己曾经的梦想而努力。
阮云丝的前世,在大学恰是学的染织,那时染织类的专业并不是热门。但因为她们家世代都是开着个小染织厂子,她自己又对这个有浓厚兴趣,所以即使是高分考上大学,也毅然进了这个并不热门的专业。经过四年的认真学习,回家后又苦心钻研,到底把那个小染织厂慢慢做大。如今她穿越过来,虽然没有那些现代机器,但是靠染织绝对可以养活自己。有那么多的知识在自己心里,这前程绝不会因为工具落后一点就挣不出来,她是这样确信着的。
只不过现在她可没有什么雄心大志,她毕竟是逃出阮府的人,一旦把生意做大了,名声在外,保不准就会被家里人察觉,到那时,不要说那个被退婚而被别人议论嘲笑了好一阵子的苏家不会饶过自己,就是爹爹和兄长,也绝不会放过自己这个给他们丢人现眼的女儿。
所以,只要能吃饱穿暖,手有余钱,一辈子平平安安,就不错了。以阮云丝的性格,她自然也是想在这古代拼出一番事业,做一个翻云覆雨的大商人,然而曾经的身份所限,让她不能也不敢拥有这样的志向。
芸娘坐着说了一会儿话,便端着那一大木盆衣服离开了。这里阮云丝就在院子里摘茄子,一边盘算着所有的事情既然都定了下来,应该去李保长那里要些材料回来织布,虽然这样赚钱很少,但只要攒到本钱,就可以买麻料或者蚕丝回来自己干,那时卖出去的坯布利润就要丰厚些,等到再日后,有了钱买印染颜料,染好了,或者织出精美花纹来,钱就会更多。只是可惜那十两银子是说什么也不能动的,不然一旦赔了,她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怎么想,这生意似乎都不会赔,但她实在不敢冒险。
正想着这些,忽然就听街门外传来一阵“呜呜”悲鸣,接着几个小孩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在那里在那里。”
阮云丝觉得奇怪,就连忙从园子里站起身,来到街门边,只见一条大黄狗趴在地上,它的嘴里叼着一只小狗崽子,可能是跑不动了,抑或是害怕把小狗咬伤,大黄狗看见阮云丝后,就把小狗崽儿放到自己的前脚边,然后冲着她“呜呜呜”叫了两声。
几乎是一瞬间,阮云丝就明白了这只大黄狗的意思,它是让自己收留这只小狗崽儿。
这就是母爱吗?不顾自身的安危,只是想拼命让子女活下去的最无私的爱。或许这只狗是父亲,但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它都是何其伟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
看着大黄狗满是恳求哀伤的眸子,阮云丝只觉得心潮翻涌,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打开街门走出来,大黄狗似乎是明白她答应自己的请求了,目光猛然就振奋起来,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这时候阮云丝才发现,它的后腿似乎是受了伤,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水。
“在那儿,它在那儿。”
几个小孩儿飞跑了过来,但是看到阮云丝站在门外,登时就不敢上前了,都是些四五岁的小家伙,此时看到有大人出来管这件事,而且这个大人他们还不怎么熟悉,只知道父母说她好像很有钱,对于乡下孩子来说,有钱是地主的代名词,绝对不能招惹的,所以他们就只站在那儿,不敢上前,却也不肯离去。
阮云丝抱起那只小狗,才发现这小狗真是小的可怜,肉肉的一团,双手捧着,还没办法把手掌铺满,眼睛还没睁开,但是身上的毛皮颜色却真心漂亮,雪白的毛上夹杂着一块块纯黑的不规则图案。看着这个小东西,连阮云丝的母爱情怀都不禁泛滥开来。
抬头看了那些小孩儿一眼,她柔声道:“都回去吧,这是我家的狗,以后别打它。”
小孩子们一听说这不是野狗,而是有主的狗,不由得立刻一哄而散,唯恐被阮云丝抓住兴师问罪,要是登门找上家里的大人,那就真的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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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求推荐票求收藏,新书榜已经爬到首页了,但是还需要继续努力啊,现在名次很靠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挤下去的说,求大家给力支持,笨酒拜谢了。评价票不用投,有时候大家的好心,但是给的是三星四星的评价,作品分数一下子就被拉下来了。今早又成了9.0分,我自问我的文还不是那么不堪的。所以不用投这个票了。
这一章,其实是为了偿笨酒的一个心愿。从前看过一本书,里面写到一只母狗带着它的一只狗宝宝,被人追打,后来狗宝宝被主角抱走,那只勇敢的狗妈妈却在把孩子交付给男主后死掉了。虽然只是小说里一个情节,但是有时候想起,笨酒还是会觉得很难过,所以这一次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让狗妈妈和狗宝宝一起被收留。算是偿自己的一个心愿吧。而且这个狗宝宝后来很厉害哦。
忽听芸娘的声音在街门外响起,阮云丝回过神来,急忙几步走出去,见果然是芸娘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盆衣物,她忙开了街门,笑着道:“姐姐不是说今儿没空,不能过来吗?怎么又过来了?”
“就是昨儿和几位嫂子约好了,今天一起去流花河洗衣服,我想着怎么还不得半天功夫?你又忙,所以倒是不过来扰的好,偏这么快就洗完了,算着你这里大概收拾的差不多,就过来看一眼。”芸娘一边说,就将大木盆放在地上,看着那园子里的蔬菜道:“我只想着你看上去知书达理的,不知是从哪里来,也不知干不干的惯这些庄稼勾当,谁知这前后院的菜竟然让你收拾的很好。难为你身子看上去比我还细,这力气倒大,那两桶水寻常汉子挑了也觉费力,你倒不打怵。”
阮云丝笑了笑,她自然是不会将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因此便只是含混道:“我从前家世虽然不错,可后来流落在外,什么苦没吃过?做这些自然也不在话下。即便如此,却也不能种地,实在忙不过来,我只想着把这园子摆弄好,养些鸡鸭猪羊,这大概也就耗尽我的精力了。”
芸娘倒吸了口冷气,诧异道:“妹妹竟然不打算种地了?这样你吃什么?拿什么换钱?”
阮云丝道:“先前那架织机姐姐也看到了,我就打算纺布来养活自己。”说完却见芸娘摇头道:“这个可是难了,究竟纺布能有几个钱?不过我看着你这织机,倒似乎比我们精巧的多,也许妹妹的手艺好,能靠这个养活自己也难说。”
阮云丝微微一笑,她对于自己的将来早已经有了打算,之前逃出来后不久就遇到了那张家人,租了他们的房子住着,因为银钱充裕,又感叹张灵信怀才不遇,因此倒把预备用来创业的银子都给了对方。及至之后就嫁了给他,又成了秀才娘子举人娘子,自己那些计划也就全都搁置了。如今她终于又是孑然一身,自然就要为了自己曾经的梦想而努力。
阮云丝的前世,在大学恰是学的染织,那时染织类的专业并不是热门。但因为她们家世代都是开着个小染织厂子,她自己又对这个有浓厚兴趣,所以即使是高分考上大学,也毅然进了这个并不热门的专业。经过四年的认真学习,回家后又苦心钻研,到底把那个小染织厂慢慢做大。如今她穿越过来,虽然没有那些现代机器,但是靠染织绝对可以养活自己。有那么多的知识在自己心里,这前程绝不会因为工具落后一点就挣不出来,她是这样确信着的。
只不过现在她可没有什么雄心大志,她毕竟是逃出阮府的人,一旦把生意做大了,名声在外,保不准就会被家里人察觉,到那时,不要说那个被退婚而被别人议论嘲笑了好一阵子的苏家不会饶过自己,就是爹爹和兄长,也绝不会放过自己这个给他们丢人现眼的女儿。
所以,只要能吃饱穿暖,手有余钱,一辈子平平安安,就不错了。以阮云丝的性格,她自然也是想在这古代拼出一番事业,做一个翻云覆雨的大商人,然而曾经的身份所限,让她不能也不敢拥有这样的志向。
芸娘坐着说了一会儿话,便端着那一大木盆衣服离开了。这里阮云丝就在院子里摘茄子,一边盘算着所有的事情既然都定了下来,应该去李保长那里要些材料回来织布,虽然这样赚钱很少,但只要攒到本钱,就可以买麻料或者蚕丝回来自己干,那时卖出去的坯布利润就要丰厚些,等到再日后,有了钱买印染颜料,染好了,或者织出精美花纹来,钱就会更多。只是可惜那十两银子是说什么也不能动的,不然一旦赔了,她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怎么想,这生意似乎都不会赔,但她实在不敢冒险。
正想着这些,忽然就听街门外传来一阵“呜呜”悲鸣,接着几个小孩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在那里在那里。”
阮云丝觉得奇怪,就连忙从园子里站起身,来到街门边,只见一条大黄狗趴在地上,它的嘴里叼着一只小狗崽子,可能是跑不动了,抑或是害怕把小狗咬伤,大黄狗看见阮云丝后,就把小狗崽儿放到自己的前脚边,然后冲着她“呜呜呜”叫了两声。
几乎是一瞬间,阮云丝就明白了这只大黄狗的意思,它是让自己收留这只小狗崽儿。
这就是母爱吗?不顾自身的安危,只是想拼命让子女活下去的最无私的爱。或许这只狗是父亲,但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它都是何其伟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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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儿,它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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