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翻来覆去地纠结,我脑子里像是被塞了一团乱麻,走了大概有十多分钟,一抬头才发现来到了市中心广场。し中午时分人流密集,道路变得十分拥挤,我被挤到路边的位置,索性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
炎炎夏日,晒得我头顶上的树叶子都发蔫了,这样的天气一如我的心情般焦灼。
刚坐在长椅上,我气还没喘匀呢,忽然有一个打扮成机器猫玩偶的工作人员从我面前经过。那蓝色肥胖的身躯走起来本就费劲了,更不用说要在人流中前行,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把我放在长椅上的包蹭落在地。
他朝我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立刻弯腰帮我捡包,但机器猫的服装套在身上又大又胖,尽管他努力地伸手够地了,奈何连腰都弯不下来。
我见他不方便,赶紧说道:“没关系的,我自己捡就好了。”
一低头的瞬间,刚巧从头套的两个窟窿眼中看到这个人的眼睛。他目光清冽淡漠,在这灼热的夏天不带一丝烟火气,给我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当我想要再看一眼确认一下的时候,他又很快将视线移了开来。
“你好,我们见过吗?”我把包捡起来,顺口问了一句。
机器猫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顺手将一张传单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一家机器猫的主题餐厅在做广告宣传。
见我接了传单,机器猫憨态可掬地冲我挥了挥手,继续顺着人流走下去。
他一面鞠躬一面发着传单。不管别人是接过还是拒绝,他都会非常友好地和别人挥手道别。当有小朋友看到机器猫扯着他不放的时候,他就会俯下身去,亲切地和小朋友拥抱一下。
我疑惑地看着他,总觉得他刚才看我的眼神分明是认识我的,我当下起身跟在机器猫的身后走了下去,而他却专注地发着传单没有察觉。
正午的大太阳从头顶晒下来,我走了一会儿简直热得不行。背心出的汗把衬衫都弄湿了,头发汗湿成小股黏黏糊糊地贴在脸上,再这么走下去,简直是要中暑了。我正想着要不要把机器猫叫住,亲口问他一下,没想到他的步子也跟着停了下来。
他在树荫下的长椅上坐下,一抬手把头套摘下透气。当他无意中扭头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正脸——沈冽。果然有着这样眼神的人,除了沈洌还有谁?
这大热天的,我走在太阳底下都热得吃不消,他穿着一身厚厚的棉服戴着头套,岂不是要闷坏了?
我刚想上前和他说两句话,脚一迈出去才觉得不对。他上次找我借钱的事儿还没完呢,我也分明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了,现在过去跟他说话算怎么回事儿,这不是自己抽脸呢吗?再说了,他和我非亲非故的,他愿意自己在大热天的吃这个苦,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我就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远远地打量着沈冽。
他摘下头套的时候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用机器猫的玩偶手套扇着风。他的头发全湿了,脸色憋红得像煮熟的虾子,不用想也知道,他现在一定热得像架在蒸炉上烧。
撩开湿发,沈冽露出了他那张帅气的脸。这张脸天生张来就是招蜂引蝶的,他刚坐下不出两分钟,就有女生红着脸端过来一杯酸梅汁请他喝。沈冽冷冷地看了人家一眼,只是摆了摆手,连个拒绝的句话都没说。
哦,这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少年!我看到这一幕,心中默默地为送酸梅汁的女生默哀。
他脾气太过孤僻怪异了,永远用戒备的眼光看人,和人保持着距离。
又坐了一小会儿,他戴上头套继续投入工作,我看了看前后时间,前后加起来不足五分钟。
看到他这样持续高强度的工作,我不免好奇起来:他到底能坚持多久?等过一会儿他一定会觉得头晕眼花,汗流如柱了吧?说不定他片刻后就会觉得这工作又辛苦又枯燥,很快就会放弃了。
我心中这样想着,为沈冽的耐力估算了一个范围。为了印证我的猜想,我就坐在树荫下面远远地看着。我惬意地在树下的长椅上作壁上观,而沈洌则顶着烈日、忍受着高温,在太阳底下继续发传单。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看竟然就看了一个半小时!
“真是奇了怪了,难道他的身体是铁打的吗?”我焦躁地看着手表,然而手表上不断走字的秒针告诉我,他的确是坚持到了现在,并正在继续坚持下去!
我默默地看着对面那个发传单的人,暗想我终究还是小瞧了他。
下午两点半,太阳热得像个火球,晒得树叶子都开始焉耷了。
为了避暑,街头的人纷纷散去,市中心的人流量也开始减少。沈冽发完了所有的传单,终于脱下了一身厚重的玩偶服,到主题餐厅那里去找老板结工资,拿薪水。他拿到薪水之后却没有坐下来歇一歇,喘口气,而是立刻动身朝着下一个地方赶去。
我跟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切,为这个人充沛的精力感到不可思议。我今天还就真不信这个邪了,非要看看他的极限在哪里!他不可能一直这么高强度无休地干下去,工作这么辛苦,我想他的体能应该很快也到达极限了。
我自己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和自己杠上了,尾随着沈洌去了他下一个工作地点。谁知一路跟了下去,我没看到我预想的结果,反倒是吃惊不小。
沈洌一天的时间排得满满当当,被各式各样的兼职所充斥,既是一场耐力战,又是一场车轮战。
他结束了发传单的工作后,先到了一家健身房来来回回擦了一遍地板,将里面的器械收拾归置。他忙得差不多了,健身房开始营业,他又火急火燎地赶到一家餐厅里去洗盘子。
他工作的这家餐厅地处闹市区,到了饭点的时候人头涌动,客人往来不绝。一盘盘沾满油污的盘子被端进后厨,端出来的时候被洗得干净锃亮。我在这家餐厅点了两个菜,慢条斯理地吃着,亲眼看着这里得客流量三个小时之内完全没降过。虽然不知道后厨有几个人在洗盘子,想来他的活不会太轻松。
三个小时后他换了衣服匆匆从后厨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肉夹馍,一面啃一面匆匆往外奔去。我唯恐追丢了他,也顾不上找零了,抄起钱包就跟了上去,却见了进了一家写字楼,之后就再没出来。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写字楼对面的露天咖啡厅里,翻来覆去地看表。我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个多小时了。一个人的时候容易犯困,我喝了两杯咖啡提神。
我跟着他奔波了这一整天,总结下来也就是三个字:我有病。
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跟着这个人横穿大半个b市,跑得我小腿发酸?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在餐厅、咖啡厅里坐着,想尽办法消磨时间,忍受漫长等待的枯寂?
说来说去,这一天横竖不过是我自己在找虐罢了。
到了午夜时分,b市白天的热度总算降了下来,在露天咖啡厅了坐久了,吹着夜风,竟也觉得有些凉意。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之外,周围非常幽谧宁静。
我看看时间,已经深夜十一点半了,若是他再不出来,难道我要在这里陪他耗上一夜?王沁说不定正在家里等我,要不我还是就此放弃尾随,早早回家吧?
心中正在犹豫的时候,却见沈冽终于拖着疲惫的步子从写字楼里出来了。他背着黑色的背包,步履缓慢地往回走。我见状也跟着起身,在他后面约莫两百米的地方,远远地缀着。
他这会儿总算要回家了吧?我在心中如是想道。
任凭一个人体力再好,忙碌了一整天也吃不消,他现在肯定迫切地需要休息。既然如此,那我还有没有必要再跟下去了呢?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盘桓了一会儿,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不过我转念一想,按照他这拼命三郎的架势,若是他接下来继续去打工,若他真要拿命换钱,我发誓这次一定要站出来拦着他。
月色偏西,b市愈发幽静。
我跟着他穿过了两条街道,却发现这不是去地铁站的路,而此时公交都已经停运了。他到底要往哪儿去?我皱着眉头,心中好奇,却又不免忧虑。
沿着老街走了许久,最后他在一个天桥上停了下来。
此时天桥上已无人迹,我走上去会显得很突兀,于是就在天桥下的台阶上停了下来遥遥地看着。
只见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后全是彩色的粉笔,就是那种教师课堂上用的粉笔,各种颜色的都有。他从里面挑拣了几种颜色的粉笔,闭目冥想了一阵,然后开始作画。
不过区区十分钟,他的粉笔画已经初见了端倪,那分明就是临摹的达芬奇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远远地看着他作画,整个人都已经看愣了。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他作画,亲眼见到他作画的冲击力比想象中的更大。他作画速度奇快,简直不需要思索如何下笔,快得如同在看电影里的快镜头!
他明明是临摹,却没有任何的参照物,仿佛那幅画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到何处该用何色调,用何笔法,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全都记在了脑子里,画得分毫不差。更然人惊诧的是他的作画速度,仿佛不是他在运笔,而是笔带着他在走,全程未有丝毫凝滞,笔法浑然天成。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是绝对不敢相信的。这得线条和颜色敏感到何种程度,才能有这样奇迹般的作画速度?
我从远处遥看着他画画,甚至已经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当他笔下的蒙娜丽莎终于成形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实拍画在水泥地上的粉笔画----《蒙娜丽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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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晒得我头顶上的树叶子都发蔫了,这样的天气一如我的心情般焦灼。
刚坐在长椅上,我气还没喘匀呢,忽然有一个打扮成机器猫玩偶的工作人员从我面前经过。那蓝色肥胖的身躯走起来本就费劲了,更不用说要在人流中前行,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把我放在长椅上的包蹭落在地。
他朝我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立刻弯腰帮我捡包,但机器猫的服装套在身上又大又胖,尽管他努力地伸手够地了,奈何连腰都弯不下来。
我见他不方便,赶紧说道:“没关系的,我自己捡就好了。”
一低头的瞬间,刚巧从头套的两个窟窿眼中看到这个人的眼睛。他目光清冽淡漠,在这灼热的夏天不带一丝烟火气,给我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当我想要再看一眼确认一下的时候,他又很快将视线移了开来。
“你好,我们见过吗?”我把包捡起来,顺口问了一句。
机器猫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顺手将一张传单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一家机器猫的主题餐厅在做广告宣传。
见我接了传单,机器猫憨态可掬地冲我挥了挥手,继续顺着人流走下去。
他一面鞠躬一面发着传单。不管别人是接过还是拒绝,他都会非常友好地和别人挥手道别。当有小朋友看到机器猫扯着他不放的时候,他就会俯下身去,亲切地和小朋友拥抱一下。
我疑惑地看着他,总觉得他刚才看我的眼神分明是认识我的,我当下起身跟在机器猫的身后走了下去,而他却专注地发着传单没有察觉。
正午的大太阳从头顶晒下来,我走了一会儿简直热得不行。背心出的汗把衬衫都弄湿了,头发汗湿成小股黏黏糊糊地贴在脸上,再这么走下去,简直是要中暑了。我正想着要不要把机器猫叫住,亲口问他一下,没想到他的步子也跟着停了下来。
他在树荫下的长椅上坐下,一抬手把头套摘下透气。当他无意中扭头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正脸——沈冽。果然有着这样眼神的人,除了沈洌还有谁?
这大热天的,我走在太阳底下都热得吃不消,他穿着一身厚厚的棉服戴着头套,岂不是要闷坏了?
我刚想上前和他说两句话,脚一迈出去才觉得不对。他上次找我借钱的事儿还没完呢,我也分明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了,现在过去跟他说话算怎么回事儿,这不是自己抽脸呢吗?再说了,他和我非亲非故的,他愿意自己在大热天的吃这个苦,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我就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远远地打量着沈冽。
他摘下头套的时候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用机器猫的玩偶手套扇着风。他的头发全湿了,脸色憋红得像煮熟的虾子,不用想也知道,他现在一定热得像架在蒸炉上烧。
撩开湿发,沈冽露出了他那张帅气的脸。这张脸天生张来就是招蜂引蝶的,他刚坐下不出两分钟,就有女生红着脸端过来一杯酸梅汁请他喝。沈冽冷冷地看了人家一眼,只是摆了摆手,连个拒绝的句话都没说。
哦,这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少年!我看到这一幕,心中默默地为送酸梅汁的女生默哀。
他脾气太过孤僻怪异了,永远用戒备的眼光看人,和人保持着距离。
又坐了一小会儿,他戴上头套继续投入工作,我看了看前后时间,前后加起来不足五分钟。
看到他这样持续高强度的工作,我不免好奇起来:他到底能坚持多久?等过一会儿他一定会觉得头晕眼花,汗流如柱了吧?说不定他片刻后就会觉得这工作又辛苦又枯燥,很快就会放弃了。
我心中这样想着,为沈冽的耐力估算了一个范围。为了印证我的猜想,我就坐在树荫下面远远地看着。我惬意地在树下的长椅上作壁上观,而沈洌则顶着烈日、忍受着高温,在太阳底下继续发传单。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看竟然就看了一个半小时!
“真是奇了怪了,难道他的身体是铁打的吗?”我焦躁地看着手表,然而手表上不断走字的秒针告诉我,他的确是坚持到了现在,并正在继续坚持下去!
我默默地看着对面那个发传单的人,暗想我终究还是小瞧了他。
下午两点半,太阳热得像个火球,晒得树叶子都开始焉耷了。
为了避暑,街头的人纷纷散去,市中心的人流量也开始减少。沈冽发完了所有的传单,终于脱下了一身厚重的玩偶服,到主题餐厅那里去找老板结工资,拿薪水。他拿到薪水之后却没有坐下来歇一歇,喘口气,而是立刻动身朝着下一个地方赶去。
我跟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切,为这个人充沛的精力感到不可思议。我今天还就真不信这个邪了,非要看看他的极限在哪里!他不可能一直这么高强度无休地干下去,工作这么辛苦,我想他的体能应该很快也到达极限了。
我自己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和自己杠上了,尾随着沈洌去了他下一个工作地点。谁知一路跟了下去,我没看到我预想的结果,反倒是吃惊不小。
沈洌一天的时间排得满满当当,被各式各样的兼职所充斥,既是一场耐力战,又是一场车轮战。
他结束了发传单的工作后,先到了一家健身房来来回回擦了一遍地板,将里面的器械收拾归置。他忙得差不多了,健身房开始营业,他又火急火燎地赶到一家餐厅里去洗盘子。
他工作的这家餐厅地处闹市区,到了饭点的时候人头涌动,客人往来不绝。一盘盘沾满油污的盘子被端进后厨,端出来的时候被洗得干净锃亮。我在这家餐厅点了两个菜,慢条斯理地吃着,亲眼看着这里得客流量三个小时之内完全没降过。虽然不知道后厨有几个人在洗盘子,想来他的活不会太轻松。
三个小时后他换了衣服匆匆从后厨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肉夹馍,一面啃一面匆匆往外奔去。我唯恐追丢了他,也顾不上找零了,抄起钱包就跟了上去,却见了进了一家写字楼,之后就再没出来。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写字楼对面的露天咖啡厅里,翻来覆去地看表。我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个多小时了。一个人的时候容易犯困,我喝了两杯咖啡提神。
我跟着他奔波了这一整天,总结下来也就是三个字:我有病。
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跟着这个人横穿大半个b市,跑得我小腿发酸?若不是我有病,为什么我要在餐厅、咖啡厅里坐着,想尽办法消磨时间,忍受漫长等待的枯寂?
说来说去,这一天横竖不过是我自己在找虐罢了。
到了午夜时分,b市白天的热度总算降了下来,在露天咖啡厅了坐久了,吹着夜风,竟也觉得有些凉意。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之外,周围非常幽谧宁静。
我看看时间,已经深夜十一点半了,若是他再不出来,难道我要在这里陪他耗上一夜?王沁说不定正在家里等我,要不我还是就此放弃尾随,早早回家吧?
心中正在犹豫的时候,却见沈冽终于拖着疲惫的步子从写字楼里出来了。他背着黑色的背包,步履缓慢地往回走。我见状也跟着起身,在他后面约莫两百米的地方,远远地缀着。
他这会儿总算要回家了吧?我在心中如是想道。
任凭一个人体力再好,忙碌了一整天也吃不消,他现在肯定迫切地需要休息。既然如此,那我还有没有必要再跟下去了呢?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盘桓了一会儿,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不过我转念一想,按照他这拼命三郎的架势,若是他接下来继续去打工,若他真要拿命换钱,我发誓这次一定要站出来拦着他。
月色偏西,b市愈发幽静。
我跟着他穿过了两条街道,却发现这不是去地铁站的路,而此时公交都已经停运了。他到底要往哪儿去?我皱着眉头,心中好奇,却又不免忧虑。
沿着老街走了许久,最后他在一个天桥上停了下来。
此时天桥上已无人迹,我走上去会显得很突兀,于是就在天桥下的台阶上停了下来遥遥地看着。
只见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后全是彩色的粉笔,就是那种教师课堂上用的粉笔,各种颜色的都有。他从里面挑拣了几种颜色的粉笔,闭目冥想了一阵,然后开始作画。
不过区区十分钟,他的粉笔画已经初见了端倪,那分明就是临摹的达芬奇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远远地看着他作画,整个人都已经看愣了。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他作画,亲眼见到他作画的冲击力比想象中的更大。他作画速度奇快,简直不需要思索如何下笔,快得如同在看电影里的快镜头!
他明明是临摹,却没有任何的参照物,仿佛那幅画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到何处该用何色调,用何笔法,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全都记在了脑子里,画得分毫不差。更然人惊诧的是他的作画速度,仿佛不是他在运笔,而是笔带着他在走,全程未有丝毫凝滞,笔法浑然天成。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是绝对不敢相信的。这得线条和颜色敏感到何种程度,才能有这样奇迹般的作画速度?
我从远处遥看着他画画,甚至已经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当他笔下的蒙娜丽莎终于成形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实拍画在水泥地上的粉笔画----《蒙娜丽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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