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四章 羊入虎口
“天元,快说啊,还有什么,我还想听呢。”柳梦寻显得很开心,张天元觉得自己能理解这个女人,小时候一直在爷爷的管教之下长大,估计都很少有接触男女之间的事情吧,所以关于那种事儿,对她来说实在太陌生了。
嗯,怎么说呢,有点文艺女青年的感觉。
不过不要紧,她只是现在有点朦胧不懂而已,将来一定会慢慢接受的,毕竟男人和女人总是要感谢上苍的恩赐的。
“天元?”
“哦,对不起啊,我刚刚有点愣神了,刚才说到什么地方了?”张天元问道。
“哎呀,你说了红豆作为定情信物了,除了红豆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啊,感觉应该没有比红豆更具文雅气息的东西了吧?”柳梦寻问道。
“若说浪漫,自然是红豆最佳,不过其它的东西倒也有其妙处,你比如说梳子。”
“梳子?梳子有什么好的,就是梳头用的梳子吗?”柳梦寻疑惑地问道。
“没错,就是梳头用的梳子。细数常见的爱情信物,其实最具浪漫意义的莫过于木梳。除了带给头皮保健,使头发健康美丽的实用功效之外,梳子代表相思,代表很想念很挂念对方;梳子还寓意把心结打开,让烦恼一扫而过;送梳子有私订终身、欲与她(他)白头偕老的意思,每天用爱人送的梳子梳理头发,代表着双方的亲密关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人对头发的重视使木梳成为重要随身物品,有了七夕传说以后,木梳逐渐成为必须赠送的爱情信物,千百年来,传承不断。”张天元笑着回答道。
“听你这么一说,到好像是有点道理啊,比起红豆,这木梳好像也是不错,我不管,你既然说到了,那就一定要给我买啊。”柳梦寻嘻嘻笑道。
“我可是给你买了最好的东西啊,古代更为高贵的赠品,或者说定情信物,那就是玉制品了,比如玉佩。”张天元笑着说道。
“对啊,还有玉佩呢,我差点就把这个给忘记了。玉佩有什么说法吗?“柳梦寻问道。
“古人爱玉,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古语。《古诗笺》中释说:‘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使‘结缡’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诗经》中:‘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描述女儿出嫁时,母亲一面殷殷地叮嘱女儿些私语,一面恋恋不舍地与其束结罗缨。只是这种定情信物那可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即便是在古代,玉也是相当贵重的东西,那可是代表了地位啊。”张天元回答道。
“其实还有一样东西可以替代玉佩,而且更容易弄到手,那就是香囊,香囊的历史由来已久,古时又称香包、香缨、香袋、香球、佩伟、荷包等等,古人佩戴香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子事父母,左右佩用;……衿缨,以适父母舅姑。’就是说青年人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
“梦梦?”
“天元,天色已经不晚了,我们去睡吧。”
正说着,柳梦寻却已经有些困了,然后两个人竟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拉着手去了房间。
夜深人静的时候,张天元倒了一杯红酒坐在了床边。
将红酒的杯子放下,他侧身坐在了床上,然后用手轻轻抚摸着柳梦寻的额头,把底气瞧瞧输入了进去,这地气用来救治别人或许他还会心疼,但是用在自己的女人身上,他一点也不觉得浪费,哪怕是将所有的地气都用光,他也心甘情愿。
眼看着柳梦寻的脸色渐渐好了,张天元才松了口气,然后到浴室里洗了个澡,出来继续坐在床边,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喝着红酒,他睡不着。
虽然以前有过经历,可那毕竟是懵懂未知的时候的事情了,学生时代的第一次充满了羞涩和恐惧,说起来丢人,那个时候第一次也就不到一分钟而已,那个时候的感觉也不够真实,自己好像都是跟随那个女人一起做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女人应该是有经验的,不然不可能那么熟练。
这是上天的补偿吗?
张天元笑了笑,其实都无所谓了,过去的事情他已经懒得再去想了,最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这个在他眼里全世界最美好的女人,这个女人保持了二十多年的童女之身,就这么被他一朝夺去了,不知道柳梦寻的父母和爷爷知道了之后会不会狠狠暴揍自己一顿啊。
管他呢,反正生米都煮成熟饭了,虽然现代社会很开放,男女离婚是常事。就算失了身也无所谓,可是那只是对一般人来说的,越是大家族,反而越是会陷入条条框框的限制之中,他其实觉得自己有些卑鄙,因为占有了柳梦寻的身体,基本上就等于占有了娶柳梦寻的机会了。
大家族的事情,有时候比普通人还要闹心。
这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反正张天元真的是一点都不想睡,坐在那里想想这件事,想想那件事,时而皱眉沉思,时而却是一个人傻笑。
大概早上快六点的时候,柳梦寻醒了过来。
“天元?你在哪儿?”这一刻,柳梦寻有些惊慌,自己的身子昨天晚上被人夺去了,要是早上起来却不见这个人了,那可怎么办,自己要怎么办?
她是个坚强的女人没错,但是这种事情毕竟第一次经历,害怕非常正常。
“我在这儿,别害怕。”张天元急忙走了过去,扶住了想要起身的柳梦寻:“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的,你想跑都没门。”
柳梦寻低着头,脸色飘红,他听到张天元的那番话,真得是非常感动,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真得是值得去爱的,急忙又缩回到了被子里面。
“奇怪啊天元,我听别人说第一次的时候会感觉到很疼,而且你昨天晚上那么欺负人家,今天应该很疼才对啊,为什么一点感觉都没有?”柳梦寻很纳闷,难道书上和朋友讲得都是错的?
“别瞎想了,别忘了我可是个绝世神医啊!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你也别遮遮掩掩了,在你睡着的时候我都看光了,给你好好治疗了一下,所以才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张天元一边在嘴巴上占便宜,一边却是胡吹牛,反正他有行医资格证,而且柳老爷子也证实过他的医术了,他这么说,柳梦寻肯定会信的,总比说自己有超能力更加合适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柳梦寻顿时恍然大悟,也同时松了口气,如果自己跟别的女人不一样,那肯定会惊慌失措的,毕竟这种事情可不敢出现特例,不然就麻烦了。
“快起来,别瞎想了,去洗个澡,咱们一起吃早点去。”张天元溺爱的看着自己的妻子,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这个女人就是可以相伴自己一辈子的人,自己一定要好好疼她。
“你坏死了!”柳梦寻虽然娇羞,不过却没有了这件事之前的那种畏缩,现在她变得多了一些女人味,而且多了几分真正为人妻之后的美丽,这一点只要是有点眼光的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以前带着些青涩和果敢的柳梦寻虽然对男人同样有着很致命的吸引力,但那仅仅是精神上的。
而现在的柳梦寻,却能够让男人失魂落魄,这大概就是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区别了吧。
柳梦寻想了想,本打算躲着穿衣服的,可是一想到昨天晚上都做了那种事情了,还有什么可遮掩的,于是干脆大大方方地穿了浴巾去洗澡,出来之后还让张天元帮她挑衣服。
虽然张天元不懂女人的衣服,更不懂流行。但柳梦寻要的就是给他看,别人觉得好不好看她一点都不在乎,只要这个男人觉得好看,那就足够了。
等柳梦寻换好了衣服之后,张天元说道:“你看这早点是在屋里吃啊,还是去外面吃?”
“就在屋里吃吧,我现在还不想出去。”柳梦寻似乎总觉得自己出去之后,别人都能看出来她昨天干了什么了,所以执意不肯出去,张天元拗不过她,也只能随了他了,打电话让酒店送来了早餐。
这里的早点都是面包、牛奶、沙拉之类的西餐,说实话不太对张天元的口味,不是他对西餐有什么偏见,而是他的确吃不惯牛奶和沙拉。
但为了自己这心爱的人儿,他也是忍了,反正不就一顿早餐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送餐的服务员过来的时候,果然是用一种很奇特的目光看着柳梦寻,然后又看了看被张天元取下来的床单,脸上露出了一片红晕。
张天元给服务员塞了五百块的小费,笑了笑道:“劳驾了,这床单的钱过后我会补上的,先拿出去处理了吧,不要让别人看到了。”
服务员点了点头,五百块的小费或许对张天元来说真得不多,但对这个服务员来说那已经不少了,她们这些人都是最底层的服务员,她当然乐意效劳了。
“来,亲爱的吃东西了,要不要我喂你啊?”张天元笑眯眯地问道。
“好啊。”柳梦寻以前是绝对不会这么说的,不过现在几乎随口就来,大概觉得自己现在真得是属于张天元了吧,也不在乎这些事儿了。
张天元笑了笑,一手托着柳梦寻的小手,一手给他喂吃的,就像是照顾婴儿似的,虽然是自己在动手,可是心里头却非常的高兴,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爱人了,现在、以后,永远都属于自己,谁要是敢跟自己抢,自己就跟谁拼命!
两个人吃过早点之后,又在那儿腻味了半天,哎呀呀,这要是让牟莹看到了,一定又要拍着额头大叫世风日下了,这对“不知廉耻的男女啊”,大白天的居然还这么卿卿我我,也不怕这酒店里安装了摄像头吗?
柳梦寻看了看时间,不知不觉都已经八点了,想到自己都到HK一晚上了,也没给家里打个电话,就打算报个平安。(未完待续。)
“天元,快说啊,还有什么,我还想听呢。”柳梦寻显得很开心,张天元觉得自己能理解这个女人,小时候一直在爷爷的管教之下长大,估计都很少有接触男女之间的事情吧,所以关于那种事儿,对她来说实在太陌生了。
嗯,怎么说呢,有点文艺女青年的感觉。
不过不要紧,她只是现在有点朦胧不懂而已,将来一定会慢慢接受的,毕竟男人和女人总是要感谢上苍的恩赐的。
“天元?”
“哦,对不起啊,我刚刚有点愣神了,刚才说到什么地方了?”张天元问道。
“哎呀,你说了红豆作为定情信物了,除了红豆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啊,感觉应该没有比红豆更具文雅气息的东西了吧?”柳梦寻问道。
“若说浪漫,自然是红豆最佳,不过其它的东西倒也有其妙处,你比如说梳子。”
“梳子?梳子有什么好的,就是梳头用的梳子吗?”柳梦寻疑惑地问道。
“没错,就是梳头用的梳子。细数常见的爱情信物,其实最具浪漫意义的莫过于木梳。除了带给头皮保健,使头发健康美丽的实用功效之外,梳子代表相思,代表很想念很挂念对方;梳子还寓意把心结打开,让烦恼一扫而过;送梳子有私订终身、欲与她(他)白头偕老的意思,每天用爱人送的梳子梳理头发,代表着双方的亲密关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人对头发的重视使木梳成为重要随身物品,有了七夕传说以后,木梳逐渐成为必须赠送的爱情信物,千百年来,传承不断。”张天元笑着回答道。
“听你这么一说,到好像是有点道理啊,比起红豆,这木梳好像也是不错,我不管,你既然说到了,那就一定要给我买啊。”柳梦寻嘻嘻笑道。
“我可是给你买了最好的东西啊,古代更为高贵的赠品,或者说定情信物,那就是玉制品了,比如玉佩。”张天元笑着说道。
“对啊,还有玉佩呢,我差点就把这个给忘记了。玉佩有什么说法吗?“柳梦寻问道。
“古人爱玉,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古语。《古诗笺》中释说:‘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使‘结缡’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诗经》中:‘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描述女儿出嫁时,母亲一面殷殷地叮嘱女儿些私语,一面恋恋不舍地与其束结罗缨。只是这种定情信物那可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即便是在古代,玉也是相当贵重的东西,那可是代表了地位啊。”张天元回答道。
“其实还有一样东西可以替代玉佩,而且更容易弄到手,那就是香囊,香囊的历史由来已久,古时又称香包、香缨、香袋、香球、佩伟、荷包等等,古人佩戴香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子事父母,左右佩用;……衿缨,以适父母舅姑。’就是说青年人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
“梦梦?”
“天元,天色已经不晚了,我们去睡吧。”
正说着,柳梦寻却已经有些困了,然后两个人竟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拉着手去了房间。
夜深人静的时候,张天元倒了一杯红酒坐在了床边。
将红酒的杯子放下,他侧身坐在了床上,然后用手轻轻抚摸着柳梦寻的额头,把底气瞧瞧输入了进去,这地气用来救治别人或许他还会心疼,但是用在自己的女人身上,他一点也不觉得浪费,哪怕是将所有的地气都用光,他也心甘情愿。
眼看着柳梦寻的脸色渐渐好了,张天元才松了口气,然后到浴室里洗了个澡,出来继续坐在床边,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喝着红酒,他睡不着。
虽然以前有过经历,可那毕竟是懵懂未知的时候的事情了,学生时代的第一次充满了羞涩和恐惧,说起来丢人,那个时候第一次也就不到一分钟而已,那个时候的感觉也不够真实,自己好像都是跟随那个女人一起做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女人应该是有经验的,不然不可能那么熟练。
这是上天的补偿吗?
张天元笑了笑,其实都无所谓了,过去的事情他已经懒得再去想了,最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这个在他眼里全世界最美好的女人,这个女人保持了二十多年的童女之身,就这么被他一朝夺去了,不知道柳梦寻的父母和爷爷知道了之后会不会狠狠暴揍自己一顿啊。
管他呢,反正生米都煮成熟饭了,虽然现代社会很开放,男女离婚是常事。就算失了身也无所谓,可是那只是对一般人来说的,越是大家族,反而越是会陷入条条框框的限制之中,他其实觉得自己有些卑鄙,因为占有了柳梦寻的身体,基本上就等于占有了娶柳梦寻的机会了。
大家族的事情,有时候比普通人还要闹心。
这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反正张天元真的是一点都不想睡,坐在那里想想这件事,想想那件事,时而皱眉沉思,时而却是一个人傻笑。
大概早上快六点的时候,柳梦寻醒了过来。
“天元?你在哪儿?”这一刻,柳梦寻有些惊慌,自己的身子昨天晚上被人夺去了,要是早上起来却不见这个人了,那可怎么办,自己要怎么办?
她是个坚强的女人没错,但是这种事情毕竟第一次经历,害怕非常正常。
“我在这儿,别害怕。”张天元急忙走了过去,扶住了想要起身的柳梦寻:“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的,你想跑都没门。”
柳梦寻低着头,脸色飘红,他听到张天元的那番话,真得是非常感动,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真得是值得去爱的,急忙又缩回到了被子里面。
“奇怪啊天元,我听别人说第一次的时候会感觉到很疼,而且你昨天晚上那么欺负人家,今天应该很疼才对啊,为什么一点感觉都没有?”柳梦寻很纳闷,难道书上和朋友讲得都是错的?
“别瞎想了,别忘了我可是个绝世神医啊!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你也别遮遮掩掩了,在你睡着的时候我都看光了,给你好好治疗了一下,所以才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张天元一边在嘴巴上占便宜,一边却是胡吹牛,反正他有行医资格证,而且柳老爷子也证实过他的医术了,他这么说,柳梦寻肯定会信的,总比说自己有超能力更加合适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柳梦寻顿时恍然大悟,也同时松了口气,如果自己跟别的女人不一样,那肯定会惊慌失措的,毕竟这种事情可不敢出现特例,不然就麻烦了。
“快起来,别瞎想了,去洗个澡,咱们一起吃早点去。”张天元溺爱的看着自己的妻子,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这个女人就是可以相伴自己一辈子的人,自己一定要好好疼她。
“你坏死了!”柳梦寻虽然娇羞,不过却没有了这件事之前的那种畏缩,现在她变得多了一些女人味,而且多了几分真正为人妻之后的美丽,这一点只要是有点眼光的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以前带着些青涩和果敢的柳梦寻虽然对男人同样有着很致命的吸引力,但那仅仅是精神上的。
而现在的柳梦寻,却能够让男人失魂落魄,这大概就是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区别了吧。
柳梦寻想了想,本打算躲着穿衣服的,可是一想到昨天晚上都做了那种事情了,还有什么可遮掩的,于是干脆大大方方地穿了浴巾去洗澡,出来之后还让张天元帮她挑衣服。
虽然张天元不懂女人的衣服,更不懂流行。但柳梦寻要的就是给他看,别人觉得好不好看她一点都不在乎,只要这个男人觉得好看,那就足够了。
等柳梦寻换好了衣服之后,张天元说道:“你看这早点是在屋里吃啊,还是去外面吃?”
“就在屋里吃吧,我现在还不想出去。”柳梦寻似乎总觉得自己出去之后,别人都能看出来她昨天干了什么了,所以执意不肯出去,张天元拗不过她,也只能随了他了,打电话让酒店送来了早餐。
这里的早点都是面包、牛奶、沙拉之类的西餐,说实话不太对张天元的口味,不是他对西餐有什么偏见,而是他的确吃不惯牛奶和沙拉。
但为了自己这心爱的人儿,他也是忍了,反正不就一顿早餐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送餐的服务员过来的时候,果然是用一种很奇特的目光看着柳梦寻,然后又看了看被张天元取下来的床单,脸上露出了一片红晕。
张天元给服务员塞了五百块的小费,笑了笑道:“劳驾了,这床单的钱过后我会补上的,先拿出去处理了吧,不要让别人看到了。”
服务员点了点头,五百块的小费或许对张天元来说真得不多,但对这个服务员来说那已经不少了,她们这些人都是最底层的服务员,她当然乐意效劳了。
“来,亲爱的吃东西了,要不要我喂你啊?”张天元笑眯眯地问道。
“好啊。”柳梦寻以前是绝对不会这么说的,不过现在几乎随口就来,大概觉得自己现在真得是属于张天元了吧,也不在乎这些事儿了。
张天元笑了笑,一手托着柳梦寻的小手,一手给他喂吃的,就像是照顾婴儿似的,虽然是自己在动手,可是心里头却非常的高兴,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爱人了,现在、以后,永远都属于自己,谁要是敢跟自己抢,自己就跟谁拼命!
两个人吃过早点之后,又在那儿腻味了半天,哎呀呀,这要是让牟莹看到了,一定又要拍着额头大叫世风日下了,这对“不知廉耻的男女啊”,大白天的居然还这么卿卿我我,也不怕这酒店里安装了摄像头吗?
柳梦寻看了看时间,不知不觉都已经八点了,想到自己都到HK一晚上了,也没给家里打个电话,就打算报个平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