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去的是我和廖泽二人组。
要走的时候,我才知道,任酮也和我们一块儿去。
我们到了之后,沿着藏在书柜后下方的楼梯朝下走,来到地窖门外。
扯开封条,推开白色的小门,隐匿在屋子底下的凶案现场,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凶手把地窖建的简直就像是一个杀猪间。
里面空间很大,很空旷。地板和墙壁上贴满了白色的瓷砖,顶棚是白色的顶棚贴,中间吊着一个长灯。
对面墙壁上,嵌着一排屠户挂猪用的大铁钩子。
我粗略数数,有十二三个。
除了大铁钩子,墙壁上还挂着各种刀、斧头、锯子等能用来切割尸体的工具。
工具下面,贴墙横排放着一溜铁床。
最右边铁床上,有一滩西瓜大小的肉,碎碎烂烂堆在上头。那滩肉,表面发黑发紫,已经快要腐坏。
铁床右边角落,有一个白色的塑料水龙头,水龙头下面放着一个巨大的白桶。水龙头偶尔滴两滴水进去,里面会发出清脆的滴溅声。
站在门口,捂着鼻子朝里看,并不会感到太大的不适。因为所有的组合‘人’和肉块,都在铁床的对面,我们在门口并不能看到。
可等进去,直面那些尸体的时候,我有种被雷电直击心脏的感觉。那瞬间,我浑身发软,脑袋发白,整个人晕晕乎乎的,简直像是醉酒踩在豆腐上似的。
稳了好一会儿,我才勉强镇定下来。
这场面,太冲击眼球!太恐撼人心!
这根本不是正常人能接受的场面。
门左边贴墙堆满用红色粗线封组在一起的‘人’,门右边则贴墙放着一大堆尸块。
‘人’上面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盐,所以腐烂的并不是很厉害。
尸块那边,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烂出了大滩大滩的黑脓汤子。
味儿就甭提了,那就不是人能够受的了的。
我戴了两层口罩,还用袖子捂着鼻子,都阻挡不住那能熏死人的尸臭味。
相对比我的不能承受,廖泽简直就像是饿狼见到了肥兔子似的,那眼珠子,不止冒绿光,简直都要冒出七彩光芒了。
他进来就冲到了组合‘人’那里,在那边对着组合‘人’仔细的研究着。那兴奋而又专注的模样,就像是一头扎进实验发明里的科学家。
任酮镇定平静,看尸体和看地板墙壁这样的死物,几乎没什么区别。他仿佛闻不到尸臭味儿似的,近距离蹲在腐烂尸块旁边,研究着。
“宁彩,过来。”因为隔着口罩,所以任酮的声音比平常闷一些。
“哦。”我走到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然后弓着身子朝他那边凑。
任酮加重语气,“过来,蹲下。”
他这语气和手势,简直就像是在召唤狗。
我又不是狗,为什么要听他的话,我在心里腹诽。
实际我还不如狗,因为狗是心甘情愿听话的,而我是表里不如一类型。
我心里腹诽的厉害,表面上却不敢违抗,乖乖蹲到他旁边。
凑的越近,臭味越大。
我简直要被熏死了。
“看看这个。”任酮指着一滩黑红色的脓血,让我看。
我眯着眼睛,从睫毛缝隙看向那滩脓血。
“你睁开眼睛看。”任酮眉头微微皱起来,严厉的命令着我,“闭着眼睛,你能看见什么。”
我用力抬高眉毛,眼皮子却使劲朝下抻,让我的眼睛大部分都被包裹在眼皮子里面。这么做,会使露在外面的眼珠,比眯眼宽不了多少。
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
就像捂着眼睛,从手缝看恐怖片一样,看的并不会比不挡眼睛少,也并不会因此减消恐惧。
任酮盯着我,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直到我把眼睛恢复正常,他才别开脸。
我看向他指的那滩脓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个字,像是阿拉伯数码七,也像是英文字母Z。
这个字的颜色,比脓血的颜色略浅,微微发黄,像是腐烂的黄脓流进去无意中形成。但仔细看看,却又透着股刻意。
“你有什么看法?”任酮问我。
我歪着脖子盯着字看了几秒钟,回答任酮,“有一部分冷静型的病态精神病,智商特别高胆子特别大,他们喜欢在破坏现场或者杀人现场留下一些隐蔽的暗号,让人猜答案。我看这里面这个字母,很像他们的作风。”
停顿了一瞬,我继续说:“如果这是故意弄出来的,那杀人凶手,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但也有可能是冷血的普通人,他们感情匮乏,大脑有些区域的活动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没有道德观,追求杀人的刺激感,很容易干出这种事情。”
这两种类型,都并不罕见,好思佳就有两个第一种类型的。而第二种类型的人,为数不多,但也不少,他们平时就像是普通人一样隐匿在人群之中。
他们这两种人,并不是百分百都会犯案,因为他们其中有一部分,会克制住自己,管束住自己。
而另一部分人,一旦犯罪,就会成为令警察们最头疼的罪犯。
他们智商很高,善于反侦察。他们喜欢主动出击,喜欢和警察们玩游戏,故意留下线索,和警察们斗智斗勇。
任酮按照字手尾以及尖角指着的方向,挨着片儿的仔细检查着,却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回想了一下,拉住任酮的衣袖,“这个字,也许是他下一个要作案或者躲藏的地点,是他开辟的另一个屠杀现场。好思佳有这毛病的其中一个,他喜欢在破坏了东西之后,留下一个小图案。那个小图案,就是他下一个要破坏的地方。”
“不过,每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另一个有这毛病的,他也喜欢留下点儿东西,但他是在书里留下一堆奇怪的乱码,让人猜他要干什么。他并不像另一个那样有目的性。一大半时候,他都只是在里面乱画,并不付诸于行动。”
当初我曾一度闲到发慌,就拿破解他画的那一堆乱码当消遣。
十次有八九次,他都在瞎糊弄,根本没有目的性。
有目的性的只有寥寥几次。
我猜出来过三次,被他故意耍弄了一次。
被他耍的那次,我以为他是要在半夜三点,在房间东南角落拉屎。
其实不是,他是要在放风的时候,插瞎一位看护的眼睛。
毫无疑问,他如愿以偿达到目的。
因为他下手的时候,毫无预兆,上一秒还在笑着和看护说话,下一秒就突然出手,将食指和中指****了看护的两个眼睛里。
要走的时候,我才知道,任酮也和我们一块儿去。
我们到了之后,沿着藏在书柜后下方的楼梯朝下走,来到地窖门外。
扯开封条,推开白色的小门,隐匿在屋子底下的凶案现场,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凶手把地窖建的简直就像是一个杀猪间。
里面空间很大,很空旷。地板和墙壁上贴满了白色的瓷砖,顶棚是白色的顶棚贴,中间吊着一个长灯。
对面墙壁上,嵌着一排屠户挂猪用的大铁钩子。
我粗略数数,有十二三个。
除了大铁钩子,墙壁上还挂着各种刀、斧头、锯子等能用来切割尸体的工具。
工具下面,贴墙横排放着一溜铁床。
最右边铁床上,有一滩西瓜大小的肉,碎碎烂烂堆在上头。那滩肉,表面发黑发紫,已经快要腐坏。
铁床右边角落,有一个白色的塑料水龙头,水龙头下面放着一个巨大的白桶。水龙头偶尔滴两滴水进去,里面会发出清脆的滴溅声。
站在门口,捂着鼻子朝里看,并不会感到太大的不适。因为所有的组合‘人’和肉块,都在铁床的对面,我们在门口并不能看到。
可等进去,直面那些尸体的时候,我有种被雷电直击心脏的感觉。那瞬间,我浑身发软,脑袋发白,整个人晕晕乎乎的,简直像是醉酒踩在豆腐上似的。
稳了好一会儿,我才勉强镇定下来。
这场面,太冲击眼球!太恐撼人心!
这根本不是正常人能接受的场面。
门左边贴墙堆满用红色粗线封组在一起的‘人’,门右边则贴墙放着一大堆尸块。
‘人’上面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盐,所以腐烂的并不是很厉害。
尸块那边,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烂出了大滩大滩的黑脓汤子。
味儿就甭提了,那就不是人能够受的了的。
我戴了两层口罩,还用袖子捂着鼻子,都阻挡不住那能熏死人的尸臭味。
相对比我的不能承受,廖泽简直就像是饿狼见到了肥兔子似的,那眼珠子,不止冒绿光,简直都要冒出七彩光芒了。
他进来就冲到了组合‘人’那里,在那边对着组合‘人’仔细的研究着。那兴奋而又专注的模样,就像是一头扎进实验发明里的科学家。
任酮镇定平静,看尸体和看地板墙壁这样的死物,几乎没什么区别。他仿佛闻不到尸臭味儿似的,近距离蹲在腐烂尸块旁边,研究着。
“宁彩,过来。”因为隔着口罩,所以任酮的声音比平常闷一些。
“哦。”我走到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然后弓着身子朝他那边凑。
任酮加重语气,“过来,蹲下。”
他这语气和手势,简直就像是在召唤狗。
我又不是狗,为什么要听他的话,我在心里腹诽。
实际我还不如狗,因为狗是心甘情愿听话的,而我是表里不如一类型。
我心里腹诽的厉害,表面上却不敢违抗,乖乖蹲到他旁边。
凑的越近,臭味越大。
我简直要被熏死了。
“看看这个。”任酮指着一滩黑红色的脓血,让我看。
我眯着眼睛,从睫毛缝隙看向那滩脓血。
“你睁开眼睛看。”任酮眉头微微皱起来,严厉的命令着我,“闭着眼睛,你能看见什么。”
我用力抬高眉毛,眼皮子却使劲朝下抻,让我的眼睛大部分都被包裹在眼皮子里面。这么做,会使露在外面的眼珠,比眯眼宽不了多少。
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
就像捂着眼睛,从手缝看恐怖片一样,看的并不会比不挡眼睛少,也并不会因此减消恐惧。
任酮盯着我,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直到我把眼睛恢复正常,他才别开脸。
我看向他指的那滩脓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个字,像是阿拉伯数码七,也像是英文字母Z。
这个字的颜色,比脓血的颜色略浅,微微发黄,像是腐烂的黄脓流进去无意中形成。但仔细看看,却又透着股刻意。
“你有什么看法?”任酮问我。
我歪着脖子盯着字看了几秒钟,回答任酮,“有一部分冷静型的病态精神病,智商特别高胆子特别大,他们喜欢在破坏现场或者杀人现场留下一些隐蔽的暗号,让人猜答案。我看这里面这个字母,很像他们的作风。”
停顿了一瞬,我继续说:“如果这是故意弄出来的,那杀人凶手,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但也有可能是冷血的普通人,他们感情匮乏,大脑有些区域的活动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没有道德观,追求杀人的刺激感,很容易干出这种事情。”
这两种类型,都并不罕见,好思佳就有两个第一种类型的。而第二种类型的人,为数不多,但也不少,他们平时就像是普通人一样隐匿在人群之中。
他们这两种人,并不是百分百都会犯案,因为他们其中有一部分,会克制住自己,管束住自己。
而另一部分人,一旦犯罪,就会成为令警察们最头疼的罪犯。
他们智商很高,善于反侦察。他们喜欢主动出击,喜欢和警察们玩游戏,故意留下线索,和警察们斗智斗勇。
任酮按照字手尾以及尖角指着的方向,挨着片儿的仔细检查着,却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回想了一下,拉住任酮的衣袖,“这个字,也许是他下一个要作案或者躲藏的地点,是他开辟的另一个屠杀现场。好思佳有这毛病的其中一个,他喜欢在破坏了东西之后,留下一个小图案。那个小图案,就是他下一个要破坏的地方。”
“不过,每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另一个有这毛病的,他也喜欢留下点儿东西,但他是在书里留下一堆奇怪的乱码,让人猜他要干什么。他并不像另一个那样有目的性。一大半时候,他都只是在里面乱画,并不付诸于行动。”
当初我曾一度闲到发慌,就拿破解他画的那一堆乱码当消遣。
十次有八九次,他都在瞎糊弄,根本没有目的性。
有目的性的只有寥寥几次。
我猜出来过三次,被他故意耍弄了一次。
被他耍的那次,我以为他是要在半夜三点,在房间东南角落拉屎。
其实不是,他是要在放风的时候,插瞎一位看护的眼睛。
毫无疑问,他如愿以偿达到目的。
因为他下手的时候,毫无预兆,上一秒还在笑着和看护说话,下一秒就突然出手,将食指和中指****了看护的两个眼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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