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还没整理完,就陆续有几个人冲出来,对着院墙根狂吐。
冲出来的这几个,是下午刚跟着我们过来的。他们头一次见到这种大屠杀场面,完全承受不住的这个刺激。
吐还是轻的。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刚冲到院子里,就翻了白眼儿,软倒在了地上。大家伙只能把他抬回车上,以免把他吓出个三长两短。
“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错。”任酮看了眼院墙边那几个呕吐人员,夸了我一句。
我这人不禁夸,尤其不禁对比着夸。
一听任酮夸我,我那嘴唇立刻就包不住牙了,尾巴也竖了起来。
勉强压下想要自我赞美的那堆话,我谦虚的回答,“还行吧,一般化吧。主要是我这人经历的事儿多,所以承受力就比一般人强一些。”
任酮意味不明的看了我一眼,让我在院子里等着,他转身进了屋。
我跟着他走了两步,临进屋的时候,我退怯了,便停下来,像是门神一样,等在门外。
有个刚吐完的,蹒跚着走过来坐在门边的磨盘上。
他苦大仇深的看着我,像是吃了苦胆似的咧瘪着嘴,声音就象是拉锯子,“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刚才看见那里面那堆人肉,不觉得恶心?”
“恶心啊。”我回答,“很恶心。”
“我看你脸色挺正常的。”他拍拍膝盖,手心在膝盖上转着圈摸压着,“我们六个是从别的地方临时调过来的,说你们这边法医人手不够,让我们过来帮帮忙。我们还以为顶多看见几具尸体,没想到看见这么一堆。受不住,真受不住啊。”
感慨完,他问我:“你是特案科的新成员?骨干?”
“新成员,当然是新成员,我哪能是骨干啊。”我连连摆手。
他狐疑的瞅着我,然后看了看门里面,“可我看你们头儿对你们挺不一般的,看起来挺关照你的。”
“是吗?”我面部保持平静,内心窃喜。
“是。看起来,他很关照你。”他很笃定的点点头。
“嘿嘿。”我绷不住乐了两声。
任酮从里面出来,见我呲牙咧嘴,瞪了我一眼。我赶紧把牙包起来,跟上了任酮,小步紧跑着上了副驾驶。
“我们这就回去了?院子客厅这些地方不再搜搜了?”那个地窖我们还没搜查完呢,只研究了尸块和组合‘人’。
任酮发动车子,“那些留给廖泽,我们回去审问金仲。”
“好。”我立刻回答。
我对金仲的兴趣远远大于尸体,亢奋的期待的一会儿即将到来的审讯。
“你注意观察他的表情和动作,有什么发现,记下来。”紧接着,任酮又加了一句,“一定要仔细观察。”
我一拍胸脯,“你放心,我保证观察的彻彻底底仔仔细细,让他在我面前就和没穿衣服一样。”
任酮别头看了我一眼。
我呲出牙,朝他眯眼笑,夸奖了一番自己,“我在好思佳那么长时间,就和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一样,炼了那么久,炼出了火眼金睛。他要是假神经病,或者不是他杀的,我保准能看出来。”
朝任酮伸出五个手指头,“我的命中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任酮弯了下嘴角,说笑不笑,说怒不怒的,表情挺难以琢磨。
他说:“我看不用你审问了。”
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问题出哪儿了,赶紧改正,“我说错了,我的命中率那是百分之一百的。除非有特别善于伪装的,否则绝对逃不过我这双眼睛。”
用力瞪大眼睛,我把眼睛瞪成牛眼,炯炯照射在任酮侧脸上。
“别让我失望。”任酮用一种大佬给属下下达命令的腔调,语重心长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点了下脑袋。
不用他说,我也不会让他失望。
我现在处于追求他的初级阶段,自然怎么让他满意怎么来。
追求人都得这样。
很久之前,我就从八点档你死我活的爱情剧里面研究出了爱情的精髓,就是顺着贴着赖着。
以前我没有用过,那是我懒得用。但是,现在我决定要充分利用所学,将任酮在短期内拿下。
金仲在我们回到科里半个多小时后,才被送了进来。
送过来的人说,他们在半路遇上了堵车。车子一停下来,金仲就发疯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经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疯狗一样对着押他的两个警察乱咬,把其中一个的耳朵差点儿咬掉,另一个的腮帮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来。
因为两个警察受伤了,所以车子半途转了弯,先把那两个警察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押他进来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边可劲儿的抽面巾纸擦脸上的汗,一边愤怒的嚷着:“他简直就是个疯狗,差点儿连我也咬了。他就是个疯子,肯定是疯子,脑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杂碎一样杀那么多人,更不可能还缝起来。我跟你说啊,你看见他的眼神了么?和他妈得了羊癫疯的蛇一样,又冷又癫。要我说,赶紧毙了他是正事儿。”
我嗯嗯哦哦的应和了几声,递给他一杯开水。
胖警察接过水后,乐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进这里面来。”
他将西瓜一样圆的脑袋朝我面前凑,贼头贼脑的问我:“这里面待遇怎么样?听说休假特别多,工资也高。”
“我刚来,很多事儿不知道呢。”我敷衍他。
将金仲送进审讯室的三个大块头警察,朝我们走了过来。见胖警察在和我说话,这三个就像大猴子附体一样,朝着胖警察挤眉弄眼,还唔唔哦哦拖腔拉调儿的发出促狭声。
我简单的和他们问了好,就一股脑儿的扎进审讯室,想赶紧看看金仲的模样。
刚刚,他们押金仲进来的时候,在金仲嘴里捆了破布,脑袋上蒙了个黑色的塑料袋。
我唯一能看见的是金仲的两个鼻孔。因为他们在金仲鼻孔那地方撕了两个洞出来,供金仲呼吸。
看到金仲容貌的瞬间,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金仲不是凶手。
凶手不可能是金仲这类型的。
冲出来的这几个,是下午刚跟着我们过来的。他们头一次见到这种大屠杀场面,完全承受不住的这个刺激。
吐还是轻的。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刚冲到院子里,就翻了白眼儿,软倒在了地上。大家伙只能把他抬回车上,以免把他吓出个三长两短。
“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错。”任酮看了眼院墙边那几个呕吐人员,夸了我一句。
我这人不禁夸,尤其不禁对比着夸。
一听任酮夸我,我那嘴唇立刻就包不住牙了,尾巴也竖了起来。
勉强压下想要自我赞美的那堆话,我谦虚的回答,“还行吧,一般化吧。主要是我这人经历的事儿多,所以承受力就比一般人强一些。”
任酮意味不明的看了我一眼,让我在院子里等着,他转身进了屋。
我跟着他走了两步,临进屋的时候,我退怯了,便停下来,像是门神一样,等在门外。
有个刚吐完的,蹒跚着走过来坐在门边的磨盘上。
他苦大仇深的看着我,像是吃了苦胆似的咧瘪着嘴,声音就象是拉锯子,“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刚才看见那里面那堆人肉,不觉得恶心?”
“恶心啊。”我回答,“很恶心。”
“我看你脸色挺正常的。”他拍拍膝盖,手心在膝盖上转着圈摸压着,“我们六个是从别的地方临时调过来的,说你们这边法医人手不够,让我们过来帮帮忙。我们还以为顶多看见几具尸体,没想到看见这么一堆。受不住,真受不住啊。”
感慨完,他问我:“你是特案科的新成员?骨干?”
“新成员,当然是新成员,我哪能是骨干啊。”我连连摆手。
他狐疑的瞅着我,然后看了看门里面,“可我看你们头儿对你们挺不一般的,看起来挺关照你的。”
“是吗?”我面部保持平静,内心窃喜。
“是。看起来,他很关照你。”他很笃定的点点头。
“嘿嘿。”我绷不住乐了两声。
任酮从里面出来,见我呲牙咧嘴,瞪了我一眼。我赶紧把牙包起来,跟上了任酮,小步紧跑着上了副驾驶。
“我们这就回去了?院子客厅这些地方不再搜搜了?”那个地窖我们还没搜查完呢,只研究了尸块和组合‘人’。
任酮发动车子,“那些留给廖泽,我们回去审问金仲。”
“好。”我立刻回答。
我对金仲的兴趣远远大于尸体,亢奋的期待的一会儿即将到来的审讯。
“你注意观察他的表情和动作,有什么发现,记下来。”紧接着,任酮又加了一句,“一定要仔细观察。”
我一拍胸脯,“你放心,我保证观察的彻彻底底仔仔细细,让他在我面前就和没穿衣服一样。”
任酮别头看了我一眼。
我呲出牙,朝他眯眼笑,夸奖了一番自己,“我在好思佳那么长时间,就和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一样,炼了那么久,炼出了火眼金睛。他要是假神经病,或者不是他杀的,我保准能看出来。”
朝任酮伸出五个手指头,“我的命中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任酮弯了下嘴角,说笑不笑,说怒不怒的,表情挺难以琢磨。
他说:“我看不用你审问了。”
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问题出哪儿了,赶紧改正,“我说错了,我的命中率那是百分之一百的。除非有特别善于伪装的,否则绝对逃不过我这双眼睛。”
用力瞪大眼睛,我把眼睛瞪成牛眼,炯炯照射在任酮侧脸上。
“别让我失望。”任酮用一种大佬给属下下达命令的腔调,语重心长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点了下脑袋。
不用他说,我也不会让他失望。
我现在处于追求他的初级阶段,自然怎么让他满意怎么来。
追求人都得这样。
很久之前,我就从八点档你死我活的爱情剧里面研究出了爱情的精髓,就是顺着贴着赖着。
以前我没有用过,那是我懒得用。但是,现在我决定要充分利用所学,将任酮在短期内拿下。
金仲在我们回到科里半个多小时后,才被送了进来。
送过来的人说,他们在半路遇上了堵车。车子一停下来,金仲就发疯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经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疯狗一样对着押他的两个警察乱咬,把其中一个的耳朵差点儿咬掉,另一个的腮帮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来。
因为两个警察受伤了,所以车子半途转了弯,先把那两个警察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押他进来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边可劲儿的抽面巾纸擦脸上的汗,一边愤怒的嚷着:“他简直就是个疯狗,差点儿连我也咬了。他就是个疯子,肯定是疯子,脑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杂碎一样杀那么多人,更不可能还缝起来。我跟你说啊,你看见他的眼神了么?和他妈得了羊癫疯的蛇一样,又冷又癫。要我说,赶紧毙了他是正事儿。”
我嗯嗯哦哦的应和了几声,递给他一杯开水。
胖警察接过水后,乐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进这里面来。”
他将西瓜一样圆的脑袋朝我面前凑,贼头贼脑的问我:“这里面待遇怎么样?听说休假特别多,工资也高。”
“我刚来,很多事儿不知道呢。”我敷衍他。
将金仲送进审讯室的三个大块头警察,朝我们走了过来。见胖警察在和我说话,这三个就像大猴子附体一样,朝着胖警察挤眉弄眼,还唔唔哦哦拖腔拉调儿的发出促狭声。
我简单的和他们问了好,就一股脑儿的扎进审讯室,想赶紧看看金仲的模样。
刚刚,他们押金仲进来的时候,在金仲嘴里捆了破布,脑袋上蒙了个黑色的塑料袋。
我唯一能看见的是金仲的两个鼻孔。因为他们在金仲鼻孔那地方撕了两个洞出来,供金仲呼吸。
看到金仲容貌的瞬间,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金仲不是凶手。
凶手不可能是金仲这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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