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瑰说到这里,语速越来越快,脸色也象喝醉了酒似的,变得红润起来,他挥舞着拳头,厉声道:“想想吧,要是这时候撤军,回去免不了要给隋人秋后算账,各个击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象我那叔父一样,给抓到大兴软禁起来,以后永远地离开自己的族人和峒子。是为自由而战,还是屈辱地去死,听凭各位选择!”
帐内的众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军师,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要是撤军回峒,还有转环的余地,未必象你说的这样不堪,真要是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仲宣冷笑道:“你们以为现在还有转环的余地?你们以为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家当初歃血而盟,而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指望能回头,你们其实也是一样!”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有抱团能活,分散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希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可能得到。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一定会在中央,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走狗兵,中央集中全力突破隋军,一定可以赢下这仗!”
高千里的眼中突然透出了一丝坚定,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这次可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军师啦!”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多渠帅和首领们纷纷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得意的表情一闪而过:“那大家抓紧时间先去伐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五天以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大军摆开了漫长的阵线,隔了三里的距离相对,北边的中央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帜,阵形散乱,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中在一起。形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帜。
而反观中央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帜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左右宽的阵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错,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旗子,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相比,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士兵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斗的渴望。
而在隋军的对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其实算不得什么阵,基本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全没有旗号和组织,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团体,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心事重重,只有中央的蛮兵们,倒是看着纪律性强了许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根本没有牧场,战马是完全无法饲养的,这种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有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不多的体形,可是在这岭南之地,居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自己正对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军师,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小心了,要是早知道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用做了,直接冲过去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不少,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可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部队应该也是小瞧了对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王仲宣笑得更得意了,露在皮甲外面的双臂上肌肉都在抖动着:“任军师,你不是已经作了准备嘛,我看这些箭再强再快,也不可能射穿你的那些大盾和挡板吧。”
任瑰回头看了一眼隐藏在前军五千人后面的那几百部竖着挡板的大车,又看了看前军手中人手一个的宽大木盾,会心一笑:“当然,这点没有问题!”
任瑰突然想到了些什么,眉头微微一皱:“只 是王帅,您让那高千里和李光仕守大营,真的没有问题吗?”
王仲宣摆了摆手:“任军师,我知道你对这两个家伙放心不下,其实我也和你一样,尤其是李光仕,已经降了隋军一次了,还带着周帅所部的首级回来,分明就是想扰乱我军心,但是当时疑虑不定的各部首领们还是不少,你也看到了,我一时半会儿杀他不得,只能先记下这笔帐,等打赢了再算。
姓高的也是,最摇摆不定的就是这家伙了,今天我不能带这两个家伙上战场,让他们在大营里防守着番禺城的敌军,也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这里的战况,应该是最稳妥的办法。”
任瑰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这战大胜后,王帅您的威望空前,到时候再想办法收拾这两个不听话的内贼。哎,对了,王帅,你看隋军中央面前挖的那两道浅浅的沟,是做什么的?”
王仲宣擦了擦眼睛,看了一眼隋军面前的那条长达二里,深约半尺的沟子,摇了摇头:“不明白。”
隋军阵中的王世充和裴世矩这会儿正立马于阵后,而站在他们身边的,则是头戴着羽毛皮盔,身穿一身犀皮甲的冯盎,他年约二十五六,又黑又瘦,长相不太象中原人,倒有些象在大兴集市上卖艺的南洋昆仑奴,眼睛微微地眯着,两条眉毛又黑又粗,唇上两道钩须,脸上的棱角线条倒是非常明显。
冯盎今天还穿了一件绿色披风 ,犀皮皮甲上五颜六色地点缀着各种晃眼的宝石,虽是全身戎装,却自有一番珠光贵气。
王世充笑着对一脸凝重的冯盎说道:“冯将军,好象你的信心不是太足啊!”
冯盎叹了口气:“王将军,卑将一直建议等后续的大军到来后再与敌军决战,毕竟他们的人数是我军的一倍有余,而且最要命的是您今天拒绝我的提议,在中央只布了三千天兵,虽然天兵强悍,但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啊。敌军中军可是王仲宣的本部精锐,四万打三千,还是难啊!”
冯盎看了一眼裴世矩,舔了舔嘴唇,说道:“裴巡抚,您看是不是从两翼抽调一万人,列于中央的天兵之后,以作后援呢?”
王世充冷冷地看了冯盎一眼,眼神如寒茫冷剑,刺得他心头一动:“冯将军,这里是战场,只有我王世充一个主将,你有什么提议,直接向我提就可以。”
冯盎唇上的胡须抖了抖,声音抬高了一些:“王将军,那请问你对卑将的提议有什么高见?现在敌军布阵还没结束,我们还有时间调整,再迟就不行了!”
王世充突然笑了起来:“冯将军,你好象忘了,周师举那两万人可是在我军面前全灭,而我军当时也不过只有三千人,伤亡加起来不到二十。”
冯盎急得一指对面的王仲宣所部:“王将军,您可看好了,今天的敌军都是戴了大木盾的,卑将虽是边陲野人,也知道天兵所仗者,主要是强弓硬弩,但象他们手上这种厚达半尺的大木盾,弓弩是射不穿的,要是贼军能撑到短兵相接的时候,麻烦就大了!”(未完待续。)
PS:下一更,12点。
帐内的众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军师,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要是撤军回峒,还有转环的余地,未必象你说的这样不堪,真要是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仲宣冷笑道:“你们以为现在还有转环的余地?你们以为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家当初歃血而盟,而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指望能回头,你们其实也是一样!”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有抱团能活,分散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希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可能得到。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一定会在中央,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走狗兵,中央集中全力突破隋军,一定可以赢下这仗!”
高千里的眼中突然透出了一丝坚定,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这次可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军师啦!”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多渠帅和首领们纷纷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得意的表情一闪而过:“那大家抓紧时间先去伐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五天以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大军摆开了漫长的阵线,隔了三里的距离相对,北边的中央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帜,阵形散乱,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中在一起。形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帜。
而反观中央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帜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左右宽的阵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错,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旗子,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相比,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士兵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斗的渴望。
而在隋军的对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其实算不得什么阵,基本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全没有旗号和组织,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团体,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心事重重,只有中央的蛮兵们,倒是看着纪律性强了许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根本没有牧场,战马是完全无法饲养的,这种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有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不多的体形,可是在这岭南之地,居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自己正对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军师,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小心了,要是早知道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用做了,直接冲过去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不少,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可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部队应该也是小瞧了对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王仲宣笑得更得意了,露在皮甲外面的双臂上肌肉都在抖动着:“任军师,你不是已经作了准备嘛,我看这些箭再强再快,也不可能射穿你的那些大盾和挡板吧。”
任瑰回头看了一眼隐藏在前军五千人后面的那几百部竖着挡板的大车,又看了看前军手中人手一个的宽大木盾,会心一笑:“当然,这点没有问题!”
任瑰突然想到了些什么,眉头微微一皱:“只 是王帅,您让那高千里和李光仕守大营,真的没有问题吗?”
王仲宣摆了摆手:“任军师,我知道你对这两个家伙放心不下,其实我也和你一样,尤其是李光仕,已经降了隋军一次了,还带着周帅所部的首级回来,分明就是想扰乱我军心,但是当时疑虑不定的各部首领们还是不少,你也看到了,我一时半会儿杀他不得,只能先记下这笔帐,等打赢了再算。
姓高的也是,最摇摆不定的就是这家伙了,今天我不能带这两个家伙上战场,让他们在大营里防守着番禺城的敌军,也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这里的战况,应该是最稳妥的办法。”
任瑰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这战大胜后,王帅您的威望空前,到时候再想办法收拾这两个不听话的内贼。哎,对了,王帅,你看隋军中央面前挖的那两道浅浅的沟,是做什么的?”
王仲宣擦了擦眼睛,看了一眼隋军面前的那条长达二里,深约半尺的沟子,摇了摇头:“不明白。”
隋军阵中的王世充和裴世矩这会儿正立马于阵后,而站在他们身边的,则是头戴着羽毛皮盔,身穿一身犀皮甲的冯盎,他年约二十五六,又黑又瘦,长相不太象中原人,倒有些象在大兴集市上卖艺的南洋昆仑奴,眼睛微微地眯着,两条眉毛又黑又粗,唇上两道钩须,脸上的棱角线条倒是非常明显。
冯盎今天还穿了一件绿色披风 ,犀皮皮甲上五颜六色地点缀着各种晃眼的宝石,虽是全身戎装,却自有一番珠光贵气。
王世充笑着对一脸凝重的冯盎说道:“冯将军,好象你的信心不是太足啊!”
冯盎叹了口气:“王将军,卑将一直建议等后续的大军到来后再与敌军决战,毕竟他们的人数是我军的一倍有余,而且最要命的是您今天拒绝我的提议,在中央只布了三千天兵,虽然天兵强悍,但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啊。敌军中军可是王仲宣的本部精锐,四万打三千,还是难啊!”
冯盎看了一眼裴世矩,舔了舔嘴唇,说道:“裴巡抚,您看是不是从两翼抽调一万人,列于中央的天兵之后,以作后援呢?”
王世充冷冷地看了冯盎一眼,眼神如寒茫冷剑,刺得他心头一动:“冯将军,这里是战场,只有我王世充一个主将,你有什么提议,直接向我提就可以。”
冯盎唇上的胡须抖了抖,声音抬高了一些:“王将军,那请问你对卑将的提议有什么高见?现在敌军布阵还没结束,我们还有时间调整,再迟就不行了!”
王世充突然笑了起来:“冯将军,你好象忘了,周师举那两万人可是在我军面前全灭,而我军当时也不过只有三千人,伤亡加起来不到二十。”
冯盎急得一指对面的王仲宣所部:“王将军,您可看好了,今天的敌军都是戴了大木盾的,卑将虽是边陲野人,也知道天兵所仗者,主要是强弓硬弩,但象他们手上这种厚达半尺的大木盾,弓弩是射不穿的,要是贼军能撑到短兵相接的时候,麻烦就大了!”(未完待续。)
PS:下一更,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