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毗都城,宇那城堡。
这是一座建设在高山之上的石制城堡,与旧都噶尔城堡极其相似,只不过为了显示小女王的地位在大女王之下,城堡中的主楼,也就是类似于后世里日本式的天守阁,只建了八重,不过即使如此,居于高岭之上的城堡,仍然可以对三四里外的四周平原一览无遗。
主楼的顶层,一对四十多岁的男女并肩而立,与一般苏毗人穿着的皮制藏袍不同,这两人都穿着华美的丝绸,披金戴银,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身后的侍从和侍女们都穿着藏袍,垂首恭立,只从背后看,还真会以为这是一对汉人贵族呢。
苏毗女王赤邦松的脸上涂着黄色的油彩,这是苏毗人特殊的风俗,无论男女都要以颜料涂面,有时候一天会变换几次颜色,宛如变色龙一般,而这黄色,则是赤邦松最喜欢的一种,一旦涂上去,也只会好几天后再换别的颜色。
赤邦松看着站在她身边,脸上涂着蓝色颜料的几松,笑道:“几松,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几松的眼睛不是很大,由于长期被日光直晒的原因,他的眼睛一直微微地眯着,这让别人很难通过他的眼睛而看到他内心的想法,也正因为这样,前任的苏毗大女王达甲吾才始终看不透他的内心,最终惨死在他的手下。
几松摇了摇头,神情还是非常地严肃:“女王啊,我的感觉不是太好,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不,应该是说最近几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的左眼皮一直在跳,从小时候开始,每次我左眼皮一跳 ,就会有倒霉的事情,上次达甲吾没收我三分之一领地之前的那一天。我的左眼皮也跳了几次。”
赤邦松笑着摇了摇头,拾起了几松的右手:“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呢,现在的苏毗国,就是我们两人的天下。说一不二,有谁能反抗我们的意志呢?更不会有人能给我们带来灾难了!”
几松的眉头仍然紧紧地锁着:“女王陛下啊,国内应该是没有人敢反抗我们了,自从前年达甲吾的死忠噶尔部落举兵反叛,被我们镇压之后。那些部落就温顺地象一群绵羊,可是越是这种平静,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对劲,象念,农,韦这三个部落,我这几年来无论怎么侵占他们的领地,夺取他们的牲畜,他们都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爽快地就把这些东西交了出来。”
赤邦松笑道:“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你的手段。也不敢反抗我这个唯一的女王啊,这是他们识相的表现。”
几松松开了赤邦松的手,正色道:“我不这样看,这些部落当初肯和我一起毒杀达甲吾,本身就证明他们并不是怕事的人,也不会把女王的权威放在眼里,可是被我这样打压,居然没有任何动作,这太奇怪了。而且这次祭祀大会,别的部落都来人了。就连噶尔部落都派了头人的儿子过来,唯独这三个部落没有派人过来,不是说头人生病,就是说头人有要事走不开!哼。有什么事能比一年一度的祭祀更重要呢?!”
赤邦松的眼中光芒闪闪,她也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疑道:“他们不会真的在搞什么鬼名堂吧,不过我派在各部落的耳目都没有什么情报传回来啊。”
几松咬了咬牙,摇头道:“听说汉人那里有本兵法书,名叫《孙子兵法》。里面就详细介绍了国与国之间如何使用间谍,防备间谍,专门列到和作战同样重要的地位,名叫用间篇。这个间谍,就是我们所说的耳目。女王啊,若是这些部落真的下了决心要背叛我们,只怕也会想办法避开你派去的各个眼线的。象是上次我毒死达甲吾的时候,不也是靠着各种欺瞒手段骗过了她派在我们念部落的奸细吗?”
赤邦松有点紧张了起来:“那怎么办,要不要召集军队,讨伐他们?”
几松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行,这次祭祀大会,也算是一个探查方式,能看清楚哪些部落是忠心于我们的,哪些不是,当年中原的汉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夏朝,他们的开国国君启的父亲,就是著名的传说中治水英雄大禹,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曾让当时各个部落都来参加盟会,结果有一个防风氏的酋长没来,大禹就出兵消灭了这个部落,把这个酋长杀了祭神,这就是作为王者竖立自己权威的办法。”
“现在我们要先好好地笼络这次参加祭祀的那些个部落,尤其是噶尔部落,只有这些部落都听我们的话,到时候以他们为前驱,许诺分掉这三个部落一半的牲畜和土地给他们,他们一定会兴高采烈地拼命作战的!”
赤邦松的那张黄脸上终于眉头舒展了开来:“几松,你是我们苏毗国最聪明的人,一切依你说的办就是。”
几松笑着抬起了赤邦松的手,这双手以汉家女子的标准来看,可谓粗糙,但跟其他的苏毗侍女们那些因为终日被紫外线照射而变得象枯树皮一样,到处开裂的皮肤相比,已经算得上是芊芊柔荑了。赤邦松的黄色油彩下的脸色微微一红,即使是女王,在这些侍女面前给自己的丈夫这样宠着,也让她有些不好意思,她正要下令把这些碍眼的奴隶们赶走,突然楼梯上响起一阵声音,二人不约而同地向楼梯口看去,顺便把拉在一起的四只手给放了下来。
只见一个赤脚的披发奴隶跑了上来(苏毗人都穿皮质的鞋子,根据鞋子的质量能看出人的身份,奴隶是不穿鞋的。同样,奴隶们披发不梳辫子,而贵族无论男女都留辫子,而且盘得很好),几松看了一眼这个奴隶,皱了皱眉头:“东赞,有什么事吗?”
这个奴隶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个子瘦小,双眼发亮,却比那些站在几松和赤邦松身后的奴隶们肤色白了许多,更奇怪的是,他身为奴隶,赤着上身,只用一条湿牛皮系在腰间,却仍然扎着两条梳得整整齐齐的辫子,如同汉人姑娘的羊角辫一样,拖在头的两侧,似乎提醒着别人,这是一个出身贵族的奴隶。(未完待续。)
这是一座建设在高山之上的石制城堡,与旧都噶尔城堡极其相似,只不过为了显示小女王的地位在大女王之下,城堡中的主楼,也就是类似于后世里日本式的天守阁,只建了八重,不过即使如此,居于高岭之上的城堡,仍然可以对三四里外的四周平原一览无遗。
主楼的顶层,一对四十多岁的男女并肩而立,与一般苏毗人穿着的皮制藏袍不同,这两人都穿着华美的丝绸,披金戴银,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身后的侍从和侍女们都穿着藏袍,垂首恭立,只从背后看,还真会以为这是一对汉人贵族呢。
苏毗女王赤邦松的脸上涂着黄色的油彩,这是苏毗人特殊的风俗,无论男女都要以颜料涂面,有时候一天会变换几次颜色,宛如变色龙一般,而这黄色,则是赤邦松最喜欢的一种,一旦涂上去,也只会好几天后再换别的颜色。
赤邦松看着站在她身边,脸上涂着蓝色颜料的几松,笑道:“几松,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几松的眼睛不是很大,由于长期被日光直晒的原因,他的眼睛一直微微地眯着,这让别人很难通过他的眼睛而看到他内心的想法,也正因为这样,前任的苏毗大女王达甲吾才始终看不透他的内心,最终惨死在他的手下。
几松摇了摇头,神情还是非常地严肃:“女王啊,我的感觉不是太好,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不,应该是说最近几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的左眼皮一直在跳,从小时候开始,每次我左眼皮一跳 ,就会有倒霉的事情,上次达甲吾没收我三分之一领地之前的那一天。我的左眼皮也跳了几次。”
赤邦松笑着摇了摇头,拾起了几松的右手:“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呢,现在的苏毗国,就是我们两人的天下。说一不二,有谁能反抗我们的意志呢?更不会有人能给我们带来灾难了!”
几松的眉头仍然紧紧地锁着:“女王陛下啊,国内应该是没有人敢反抗我们了,自从前年达甲吾的死忠噶尔部落举兵反叛,被我们镇压之后。那些部落就温顺地象一群绵羊,可是越是这种平静,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对劲,象念,农,韦这三个部落,我这几年来无论怎么侵占他们的领地,夺取他们的牲畜,他们都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爽快地就把这些东西交了出来。”
赤邦松笑道:“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你的手段。也不敢反抗我这个唯一的女王啊,这是他们识相的表现。”
几松松开了赤邦松的手,正色道:“我不这样看,这些部落当初肯和我一起毒杀达甲吾,本身就证明他们并不是怕事的人,也不会把女王的权威放在眼里,可是被我这样打压,居然没有任何动作,这太奇怪了。而且这次祭祀大会,别的部落都来人了。就连噶尔部落都派了头人的儿子过来,唯独这三个部落没有派人过来,不是说头人生病,就是说头人有要事走不开!哼。有什么事能比一年一度的祭祀更重要呢?!”
赤邦松的眼中光芒闪闪,她也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疑道:“他们不会真的在搞什么鬼名堂吧,不过我派在各部落的耳目都没有什么情报传回来啊。”
几松咬了咬牙,摇头道:“听说汉人那里有本兵法书,名叫《孙子兵法》。里面就详细介绍了国与国之间如何使用间谍,防备间谍,专门列到和作战同样重要的地位,名叫用间篇。这个间谍,就是我们所说的耳目。女王啊,若是这些部落真的下了决心要背叛我们,只怕也会想办法避开你派去的各个眼线的。象是上次我毒死达甲吾的时候,不也是靠着各种欺瞒手段骗过了她派在我们念部落的奸细吗?”
赤邦松有点紧张了起来:“那怎么办,要不要召集军队,讨伐他们?”
几松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行,这次祭祀大会,也算是一个探查方式,能看清楚哪些部落是忠心于我们的,哪些不是,当年中原的汉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夏朝,他们的开国国君启的父亲,就是著名的传说中治水英雄大禹,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曾让当时各个部落都来参加盟会,结果有一个防风氏的酋长没来,大禹就出兵消灭了这个部落,把这个酋长杀了祭神,这就是作为王者竖立自己权威的办法。”
“现在我们要先好好地笼络这次参加祭祀的那些个部落,尤其是噶尔部落,只有这些部落都听我们的话,到时候以他们为前驱,许诺分掉这三个部落一半的牲畜和土地给他们,他们一定会兴高采烈地拼命作战的!”
赤邦松的那张黄脸上终于眉头舒展了开来:“几松,你是我们苏毗国最聪明的人,一切依你说的办就是。”
几松笑着抬起了赤邦松的手,这双手以汉家女子的标准来看,可谓粗糙,但跟其他的苏毗侍女们那些因为终日被紫外线照射而变得象枯树皮一样,到处开裂的皮肤相比,已经算得上是芊芊柔荑了。赤邦松的黄色油彩下的脸色微微一红,即使是女王,在这些侍女面前给自己的丈夫这样宠着,也让她有些不好意思,她正要下令把这些碍眼的奴隶们赶走,突然楼梯上响起一阵声音,二人不约而同地向楼梯口看去,顺便把拉在一起的四只手给放了下来。
只见一个赤脚的披发奴隶跑了上来(苏毗人都穿皮质的鞋子,根据鞋子的质量能看出人的身份,奴隶是不穿鞋的。同样,奴隶们披发不梳辫子,而贵族无论男女都留辫子,而且盘得很好),几松看了一眼这个奴隶,皱了皱眉头:“东赞,有什么事吗?”
这个奴隶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个子瘦小,双眼发亮,却比那些站在几松和赤邦松身后的奴隶们肤色白了许多,更奇怪的是,他身为奴隶,赤着上身,只用一条湿牛皮系在腰间,却仍然扎着两条梳得整整齐齐的辫子,如同汉人姑娘的羊角辫一样,拖在头的两侧,似乎提醒着别人,这是一个出身贵族的奴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