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墨的义军占领了天华国以北以及以东偏南之地,在北,义军是以汉月城为根据地,在东南,是以扬凌为根据地。汉月城,是义军的军事根据地,而扬凌,则是义军的经济根据地,若是说汉月城是义军的心脏,毫无疑问,扬凌则是义军的喉咙。
王朝,不用说,国都洛安城就是他们的大本营,洛安城是偏于南,地处于中南地带。可以说当初雨夜王朝的创建都甚是明眼光,因为在洛安城分别是被偃师和曦和这两座城池遥遥地拱护着,这两座城池就是洛安城的关要,它们就像是两支张开的手臂,遥遥地把洛安城抱进怀里,只要是这两座城池不破,外来的敌军就是无法攻进洛安城。
现在义军可以说是气势如虹,只不过现在就是遇到了一道难于逾越的障碍,那就是被人称为无敌将军的洛常。洛常把守着偃师,使得叶红枫的铁军无法越雷池一步,只能是地南西一带占地夺城。只可惜,曦和城不是在洛常的手中,不然的话只怕叶红枫都是无法兵发南西一带,因为只要是曦和同偃师连成一体,那就成了两支强有力的手臂,牢牢地钳制住了义军的兵力,让他们无法动弹。但是现在把守曦和的将领是洛常的政敌,他不牵制洛常已经是算好事一件了,合作就不用说了。这大概是天要亡雨夜王朝吧。
叶秋一路向南逃来,但是他是第一次出来,根本就是不知道方向,所以他的逃跑路线是渐渐由南偏东。
绿岭,是偏近于西北,这里早就是成了义军的领土,所以在绿岭这些地段县郡已没有兵灾,相对于东南地区来说,这里是太平之地,叶秋以前都是在西偏北之地逃亡打转,没有见什么兵荒马乱的情景,不过渐渐地偏向东南时就不同了,不少的村子是荒废草长,难见人烟。因为东南边沿是义军和王朝交锋最为频繁之地,在这里的人们不是被拉地做兵丁了就是逃跑了,谁都不想成为两军交战的无辜刀下鬼。
叶秋不由觉得有点饿,可是一眼望去都难于看到人烟,也由于战争的原因,那些飞鸟走兽都躲了起来,免得成了那些流民乱军的腹中之物。叶秋不由大骂:“奶奶的,打什么打,累得老子都饿死了。哼,海北墨也不是好人!就是会欺负穷苦的百姓!”心里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没有,这其中有着海青龙的关系,再者就是对这些义军没有好感,在他的眼中看来这些义军同王朝军没有什么区别,不也是一样要征税。
其实这也没有法子的事,海北墨起事不到五年,最多也是四年多一点点。他所集的义军有不少是桀骜之徒,虽然海北墨是一代人杰,但是他的发展是大快了,而且他又不是军旅出身,而是起于草莽之中,就算他手下有叶红枫、乐破这样的领兵人物,但也是无法把整支义军整理得如同铁旅一般,更何况他们也不能掌握整支义军,所以义军之中也不少出现欺压百姓之徒。
海北墨的前车给了叶秋以后走向帝王之路启示,在以后叶秋占战天下之时,他的每一支军队都是铁旅,没有经过军营的训练这些军队就是不能出来。同时他的兵力都是标准的军队,不像海北墨这般,集草莽为军队。
虽然说草莽之人是骠勇,但是有着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桀骜不驯,难于形成一支铁旅。在海北墨所有的部队之中只有叶红枫和乐破以及海北砚三人手中的军队是军律最严、编排最标准的军队。
叶秋身子一荡一荡地在大道上地走着,这虽看去不快,其实是速度惊。
这一次燕雯雯没有跟来,她现在正缠着魏圣这个宗师之师让她能成为一代宗师呢,而刀意厨也舍不得她这么快就离开,所以说什么都要把她留在刀府。叶秋也觉得这样最好,对燕雯雯留在刀府的决定是举双手的赞成。
若是留心一点就能发现,只怕身上的那只用来盛装珠宝奇玉的豹囊袋不见了,现在在他腰间所别着的是一只不小的角质的酒葫,这酒葫扁平,在灰墨颜色之中还有着金色的色泽,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凡品。这的确不是一件凡品,这正是刀意厨所收藏的最喜欢的犀角酒葫。
原来叶秋对义父所酿的“香醇液”喜欢得要死,在临走之时向燕雯雯讨了一大坛。燕雯雯可真是个心向外的女儿,不但是把刀意厨藏得最久那一坛的“香醇液”给了叶秋,还把刀意厨最喜欢的犀角酒葫也送给了心上人。这让得刀意厨大叹女大不中留。
有了如此的仙酒,叶秋对那一袋的珠宝古玩也不想带在身上了,把它留在燕雯雯那里。这小子打着贼主意,说什么夫妻一对嘛,钱财当然是共有了,这惹得俏人儿娇嗔连连,当然心里少不了一阵甜蜜。
叶秋从怀里掏出一个扁平的呈玉色的有着光泽的小酒瓶,打开塞子,小呷一口,闭上双眼,大大地享受一把。
燕雯雯可真是偏心呀,把刀意厨便于携带的最喜欢的最名贵的“石玉瓶”都送给了心上人盛酒。这让得刀意厨不由又大大叹了一口气,女大不中留呀!
叶秋睁开眼睛,长长地吁一口气,真是天上的仙品呀,难怪是被排为十八种名酒中的第二。他在心里不由打定主意,下次有机会一定向义父再讨上一坛的这个“香醇液”。
这个小子有这样的美酒也免不了像酒鬼一样,要时不时呷上两口。
“的卢、的卢、的卢……”一阵马蹄声传入耳朵。
叶秋一听,心不由一惊,奶奶的,难道是段小白脸他们追上来了?但再听就知道不是他们了。因为他知道像段岳这些五大道派的弟子,绝对不是如此的跋扈,纵马狂奔,不是段岳他们弟子所能做得出来的。
叶秋站在道边,回头一看,只见是身后是飞尘滚滚,铁蹄飞纵而来。
一瞬之间,就是有上百骑铁蹄从叶秋身边飞掠而过。
滚滚的飞尘扑得叶秋浑身都是,叶秋不由大恨,破口大骂:“奶奶的,赶丧是不是?是不是海北墨死了?跑得这么快去赶丧!”他双眼锐利,一下就看出这些是海北墨的义军。
铁骑士兵也是耳尖,竟听到了叶秋的大骂,他们立即调转马头,奔到叶秋的身边。
“小子,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铁骑的那个身着战甲身材魁梧的队长向马鞭指着叶秋气势凌人地说。
这难怪,义军好不容易才夺取到半壁江山,免不了把这美好的江山当作自家的,这样的美好江山当然是好好地享受一把,过过主人的瘾。就算是义军的军律身严也免不了有一些张扬跋扈为非作歹地的士兵。
叶秋无法无天,就是连海青龙都敢揍,还会怕这小小的士兵不成。他拍了拍衣服,凶狠地瞪了他一眼,说:“海北墨是不是死了?你们赶去奔丧是不?”他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欠缺,看海小白脸那样子,就知道海北墨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了。
“小子找死!”队长手中的马鞭劈身叶秋,力道不小,马鞭在空中呼呼作响。
叶秋哪里会把这样的身手放在眼里,右手如电,一把抓住马鞭,一抖,大喝说:“下来!”
这队长一时没有想到叶秋会如此的身手,一时没有防备,被拉了向马下摔去。
叶秋哪里会就如此放过他,上前跨一步,右步飞踢而起,大喝说:“给老子滚蛋!”一脚重重地踢在队长的战甲身上。
这个队长只能怪是时运不好,遇到叶秋这个无法无天的小子,他被叶秋一脚踢得飞了出去,狠狠地撞一路边的一棵树身上摔了下来。
这百来名的士兵都不由愕住了,没想到队长竟被人家一眨眼间收拾了,同时也没有想到竟有人敢同他们作对,现在在这里可是他们的天下,他们就是王法,同他们作对,这不是不要命了吗?
“杀了他!”“对,把他剁成肉酱!”“把他乱刀分尸……!”
当这些骑兵回过神来时都是不由叫嚣起来,这不是挑战他们的威严吗?若是不把这小子乱刀分尸了那以后他们还能在这块土地上称雄吗?他们都纷纷抽出身上的兵器,模样是嚣狂万分。
叶秋哪里会惧怕他们,还待他们动手就已经出手了,整个人飞跃而起,双拳左右开弓,最前面的两个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叶秋打断了鼻梁,跌下了高马。
叶秋哪里给他们出手的机会,双脚交换盘扫,卷起了一阵阵的脚风,飞卷而起。
脚风卷过,如同飓飞而来一般,这些只适应于战场上扬威的士兵哪里是叶秋的对手,没有两下就被叶秋扫落在地。
一时间是尘土飞扬,闷声乱响,这些士兵纷纷坠地。
“噢呀、噢呀、噢呀……”一时间是惨叫声四起。
叶秋拍了拍手,对自己的战果很是满意,对满地叫囔的士兵一点同情心都奉欠。
叶秋本就是最擅长群斗了,像这些士兵这样的身手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当这些士兵站起身来时已经是没有刚才的嚣张劲了,看到叶秋这个煞星都不由双眼露出惧怕之光。
叶秋这小子也手够狠,不是把他们的手臂打断就是把他们的鼻梁打断,再不就是把他们的脚打断了。
“还要不要再来一次?”叶秋笑嘻嘻地说。自己逃跑以来,一般受揍都是他自己,现在有一大群能被他揍的人送上门来,他都不由手痒痒的。
这些士兵哪里还敢同他再来一次,除非是真的不要命了,都忙摇手惊声说:“不用了,不用了。小的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叶秋笑着说:“那难道还要我送你们一程不成?”虽然说是手痒,但还是没有欺弱的习惯。
这些士兵就是等这句话了,如奉纶音,立即爬上马。
“对了,给老子留一匹马,要不要老子动手抢?”叶秋嘿嘿地说。这小子真是有做强盗的潜质,若是占山为王,只怕迟早都是成为霜睛大陆上是出色的强盗。
这些士兵哪里敢吭声,只好乖乖地留下一匹马,灰溜溜地跑了。
叶秋不由大为得意,说:“奶奶的,老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利害,以一敌百,若是做大将军岂不是成为无人能敌的大将军。唔,这个注意不错。”这小子爬上马,不由做起将军梦来。
叶秋骑着高马,做着将军的白日梦,顺着大道而去。
烈日,已经是正头之顶。
在这时人流已经是渐渐地多起来,大道上已渐渐地热闹起来。
不一会儿,一座城池已经是遥遥在望。
叶秋不由大喜,奶奶的,总算见到有人的地方了。不由忙赶马向城池跑去。
当叶秋近城池之时发现有不对之处,在大道之上竟然已排起了一条长长的人流队伍,甚是拥挤,在城门口竟是有得兵把守,对行人一一地搜查。
原来刚才被叶秋打了一顿的队长越想越不是滋味,所以回去以后就在守备的面前煽风点火,说有王朝内奸想潜入城内做内应。这守备信以为真,就派出重兵搜查进城的行人,而那个小队长则是心里打着小九九,只要叶秋一到来就先把他给逮住,让他受尽折磨,非把他折磨死不可。
在这时轮到一个身材高大满头红发的老者了。
已下马站在远处乘凉的叶秋见到这老者不由一怔,奶奶的,这老鬼怎来了?
这个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在叶秋手中吃过亏的红发冲天。
“把手举起,搜身!”守城的士兵大喝。
红发冲天排队都有已经是受了一肚子气了,又不好拿身边的百姓来出气,免得落个欺凌无辜百姓的名声。现在这士兵还说要举起手来搜身,这不是火上加油吗?他本不是什么信男善女,双眼一瞪,如同冷电,负着手,冷傲地说:“给老夫滚!”
这名士兵被他目光一瞪不由心一寒,但回过神来时也不由觉得窝囊,不由心头大恨,怒声说:“老家伙,找死是不是?快把手举起来!否则以乱党处置!”老子身后有几千号的兄弟,难道是怕你一个快进棺材的老头不成。
就是段岳这样的人物都不够资格如此对红发冲天叫嚣,这士兵可真是胆子不小,可惜也死得快。
“滚!”红发冲天大喝一声。
这名士兵觉得内腑突然挤成一团,撕心破肺,整个人如同是受到巨锤狠狠地撞了一下一般,整个人倒飞出去。“噗”的一声,喷了一口鲜血,整个人软软地倒下了,不用看都会到没救了。红发冲天可是同六大宗师同一辈的人物,虽然武功远不及六大宗师,但绝对是同段岳之流有得一拼,像这士兵这样的人物哪里受得起他的一击,虽是隔空一击,但也是令他内脏尽碎。
在场的人都不由一怔,没想到红发冲天还没有出手就杀了一人,那些士兵更是一怔,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敢在这里杀了他们的兄弟,可要知道单是在这里他们就是驻有三千的士兵,这人不想活了吗?在这时不论是谁对谁错,杀了他们的兄弟,那只有死路一条,这简直就是挑战他们义军的尊威。可惜,这些士兵没有想到,就算是海北墨亲临,红发冲天也不见得把他放在眼里,可以说在他的眼中只有六大宗师这样的人物。
等到在场的人回过神来时整个场面是混乱不堪。
“杀了他!”周围的士兵操兵器就上,想是来个乱刀分尸,在这个时候谁对谁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杀掉眼前的这个人来立威,不然他们义军如何能在天华国立住足,别人都会以为他们好欺负。
红发冲天身后的平民百姓一见到出了人命了,都不由纷纷后退,挤倒了不少人,在这时大家还能顾得了什么,不少人是从别人的身上踏过,虽然说不能踏死人,但被踏的人只怕是不好过吧,只可以让他们在床上躺上一、二个月了。
“噗——”鲜血冲天而起。
热红的鲜血在空中形成了一个“?d”的佛家真言血印,一个巨大的真言血印浮在空中显出有着说不出的诡异,让人看了都不由心寒。
叶秋对这真言血印一点都不陌生,这正是《血魔七绝》中的“真言血印”,对于红发冲天会这种武功当然是一点都不奇怪了,他的武功秘笈本就是从这老家伙的身上抢来的。
在场有些胆小一点的人被这景象吓得双腿发软,倒在地上。
看来红发冲天火气不小,出手就是“真言血印”。说实在的话,用这样的神功对付这些不入流的角色,红发冲天那实在是抬举他们了。
这也是该这些士兵倒霉,红发冲天被叶秋整倒之后就是满肚子的火,早就是想找人开刀了,所以他一养好伤就跑了出来,想找叶秋算帐,可是这些士兵竟是成了代死鬼。
这些士兵也不由是吓得面色发土,但是一想到身后还有几千名的兄弟胆子又是壮了不少,几千人就算是累也把你累死。
“冲啊,杀!把他分尸了!”
“喀嚓、喀嚓、喀嚓……”红发冲天一点都不觉得手软,双手一动就是把最近的十二个士兵的脖子扭断,这些士兵还不知道如何一回事就魂归地狱了。
在这城门甬道中是大狭小了,这些士兵根本就是无法发挥军阵的威力,要这样小的地方同像红发冲天这样的高手动手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红发冲天是锐不可挡,如同是虎入羊群,士兵只有受宰的份。
叶秋趁着这混乱潜入了城内,他一点不这关心这些人的死活,红发冲天是他的敌人,死掉是好不过,而那些士兵,他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没有,他的部下他当然是希望死得一干二净最好不过了。
海北墨的义军占领了天华国以北以及以东偏南之地,在北,义军是以汉月城为根据地,在东南,是以扬凌为根据地。汉月城,是义军的军事根据地,而扬凌,则是义军的经济根据地,若是说汉月城是义军的心脏,毫无疑问,扬凌则是义军的喉咙。
王朝,不用说,国都洛安城就是他们的大本营,洛安城是偏于南,地处于中南地带。可以说当初雨夜王朝的创建都甚是明眼光,因为在洛安城分别是被偃师和曦和这两座城池遥遥地拱护着,这两座城池就是洛安城的关要,它们就像是两支张开的手臂,遥遥地把洛安城抱进怀里,只要是这两座城池不破,外来的敌军就是无法攻进洛安城。
现在义军可以说是气势如虹,只不过现在就是遇到了一道难于逾越的障碍,那就是被人称为无敌将军的洛常。洛常把守着偃师,使得叶红枫的铁军无法越雷池一步,只能是地南西一带占地夺城。只可惜,曦和城不是在洛常的手中,不然的话只怕叶红枫都是无法兵发南西一带,因为只要是曦和同偃师连成一体,那就成了两支强有力的手臂,牢牢地钳制住了义军的兵力,让他们无法动弹。但是现在把守曦和的将领是洛常的政敌,他不牵制洛常已经是算好事一件了,合作就不用说了。这大概是天要亡雨夜王朝吧。
叶秋一路向南逃来,但是他是第一次出来,根本就是不知道方向,所以他的逃跑路线是渐渐由南偏东。
绿岭,是偏近于西北,这里早就是成了义军的领土,所以在绿岭这些地段县郡已没有兵灾,相对于东南地区来说,这里是太平之地,叶秋以前都是在西偏北之地逃亡打转,没有见什么兵荒马乱的情景,不过渐渐地偏向东南时就不同了,不少的村子是荒废草长,难见人烟。因为东南边沿是义军和王朝交锋最为频繁之地,在这里的人们不是被拉地做兵丁了就是逃跑了,谁都不想成为两军交战的无辜刀下鬼。
叶秋不由觉得有点饿,可是一眼望去都难于看到人烟,也由于战争的原因,那些飞鸟走兽都躲了起来,免得成了那些流民乱军的腹中之物。叶秋不由大骂:“奶奶的,打什么打,累得老子都饿死了。哼,海北墨也不是好人!就是会欺负穷苦的百姓!”心里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没有,这其中有着海青龙的关系,再者就是对这些义军没有好感,在他的眼中看来这些义军同王朝军没有什么区别,不也是一样要征税。
其实这也没有法子的事,海北墨起事不到五年,最多也是四年多一点点。他所集的义军有不少是桀骜之徒,虽然海北墨是一代人杰,但是他的发展是大快了,而且他又不是军旅出身,而是起于草莽之中,就算他手下有叶红枫、乐破这样的领兵人物,但也是无法把整支义军整理得如同铁旅一般,更何况他们也不能掌握整支义军,所以义军之中也不少出现欺压百姓之徒。
海北墨的前车给了叶秋以后走向帝王之路启示,在以后叶秋占战天下之时,他的每一支军队都是铁旅,没有经过军营的训练这些军队就是不能出来。同时他的兵力都是标准的军队,不像海北墨这般,集草莽为军队。
虽然说草莽之人是骠勇,但是有着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桀骜不驯,难于形成一支铁旅。在海北墨所有的部队之中只有叶红枫和乐破以及海北砚三人手中的军队是军律最严、编排最标准的军队。
叶秋身子一荡一荡地在大道上地走着,这虽看去不快,其实是速度惊。
这一次燕雯雯没有跟来,她现在正缠着魏圣这个宗师之师让她能成为一代宗师呢,而刀意厨也舍不得她这么快就离开,所以说什么都要把她留在刀府。叶秋也觉得这样最好,对燕雯雯留在刀府的决定是举双手的赞成。
若是留心一点就能发现,只怕身上的那只用来盛装珠宝奇玉的豹囊袋不见了,现在在他腰间所别着的是一只不小的角质的酒葫,这酒葫扁平,在灰墨颜色之中还有着金色的色泽,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凡品。这的确不是一件凡品,这正是刀意厨所收藏的最喜欢的犀角酒葫。
原来叶秋对义父所酿的“香醇液”喜欢得要死,在临走之时向燕雯雯讨了一大坛。燕雯雯可真是个心向外的女儿,不但是把刀意厨藏得最久那一坛的“香醇液”给了叶秋,还把刀意厨最喜欢的犀角酒葫也送给了心上人。这让得刀意厨大叹女大不中留。
有了如此的仙酒,叶秋对那一袋的珠宝古玩也不想带在身上了,把它留在燕雯雯那里。这小子打着贼主意,说什么夫妻一对嘛,钱财当然是共有了,这惹得俏人儿娇嗔连连,当然心里少不了一阵甜蜜。
叶秋从怀里掏出一个扁平的呈玉色的有着光泽的小酒瓶,打开塞子,小呷一口,闭上双眼,大大地享受一把。
燕雯雯可真是偏心呀,把刀意厨便于携带的最喜欢的最名贵的“石玉瓶”都送给了心上人盛酒。这让得刀意厨不由又大大叹了一口气,女大不中留呀!
叶秋睁开眼睛,长长地吁一口气,真是天上的仙品呀,难怪是被排为十八种名酒中的第二。他在心里不由打定主意,下次有机会一定向义父再讨上一坛的这个“香醇液”。
这个小子有这样的美酒也免不了像酒鬼一样,要时不时呷上两口。
“的卢、的卢、的卢……”一阵马蹄声传入耳朵。
叶秋一听,心不由一惊,奶奶的,难道是段小白脸他们追上来了?但再听就知道不是他们了。因为他知道像段岳这些五大道派的弟子,绝对不是如此的跋扈,纵马狂奔,不是段岳他们弟子所能做得出来的。
叶秋站在道边,回头一看,只见是身后是飞尘滚滚,铁蹄飞纵而来。
一瞬之间,就是有上百骑铁蹄从叶秋身边飞掠而过。
滚滚的飞尘扑得叶秋浑身都是,叶秋不由大恨,破口大骂:“奶奶的,赶丧是不是?是不是海北墨死了?跑得这么快去赶丧!”他双眼锐利,一下就看出这些是海北墨的义军。
铁骑士兵也是耳尖,竟听到了叶秋的大骂,他们立即调转马头,奔到叶秋的身边。
“小子,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铁骑的那个身着战甲身材魁梧的队长向马鞭指着叶秋气势凌人地说。
这难怪,义军好不容易才夺取到半壁江山,免不了把这美好的江山当作自家的,这样的美好江山当然是好好地享受一把,过过主人的瘾。就算是义军的军律身严也免不了有一些张扬跋扈为非作歹地的士兵。
叶秋无法无天,就是连海青龙都敢揍,还会怕这小小的士兵不成。他拍了拍衣服,凶狠地瞪了他一眼,说:“海北墨是不是死了?你们赶去奔丧是不?”他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欠缺,看海小白脸那样子,就知道海北墨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了。
“小子找死!”队长手中的马鞭劈身叶秋,力道不小,马鞭在空中呼呼作响。
叶秋哪里会把这样的身手放在眼里,右手如电,一把抓住马鞭,一抖,大喝说:“下来!”
这队长一时没有想到叶秋会如此的身手,一时没有防备,被拉了向马下摔去。
叶秋哪里会就如此放过他,上前跨一步,右步飞踢而起,大喝说:“给老子滚蛋!”一脚重重地踢在队长的战甲身上。
这个队长只能怪是时运不好,遇到叶秋这个无法无天的小子,他被叶秋一脚踢得飞了出去,狠狠地撞一路边的一棵树身上摔了下来。
这百来名的士兵都不由愕住了,没想到队长竟被人家一眨眼间收拾了,同时也没有想到竟有人敢同他们作对,现在在这里可是他们的天下,他们就是王法,同他们作对,这不是不要命了吗?
“杀了他!”“对,把他剁成肉酱!”“把他乱刀分尸……!”
当这些骑兵回过神来时都是不由叫嚣起来,这不是挑战他们的威严吗?若是不把这小子乱刀分尸了那以后他们还能在这块土地上称雄吗?他们都纷纷抽出身上的兵器,模样是嚣狂万分。
叶秋哪里会惧怕他们,还待他们动手就已经出手了,整个人飞跃而起,双拳左右开弓,最前面的两个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叶秋打断了鼻梁,跌下了高马。
叶秋哪里给他们出手的机会,双脚交换盘扫,卷起了一阵阵的脚风,飞卷而起。
脚风卷过,如同飓飞而来一般,这些只适应于战场上扬威的士兵哪里是叶秋的对手,没有两下就被叶秋扫落在地。
一时间是尘土飞扬,闷声乱响,这些士兵纷纷坠地。
“噢呀、噢呀、噢呀……”一时间是惨叫声四起。
叶秋拍了拍手,对自己的战果很是满意,对满地叫囔的士兵一点同情心都奉欠。
叶秋本就是最擅长群斗了,像这些士兵这样的身手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当这些士兵站起身来时已经是没有刚才的嚣张劲了,看到叶秋这个煞星都不由双眼露出惧怕之光。
叶秋这小子也手够狠,不是把他们的手臂打断就是把他们的鼻梁打断,再不就是把他们的脚打断了。
“还要不要再来一次?”叶秋笑嘻嘻地说。自己逃跑以来,一般受揍都是他自己,现在有一大群能被他揍的人送上门来,他都不由手痒痒的。
这些士兵哪里还敢同他再来一次,除非是真的不要命了,都忙摇手惊声说:“不用了,不用了。小的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叶秋笑着说:“那难道还要我送你们一程不成?”虽然说是手痒,但还是没有欺弱的习惯。
这些士兵就是等这句话了,如奉纶音,立即爬上马。
“对了,给老子留一匹马,要不要老子动手抢?”叶秋嘿嘿地说。这小子真是有做强盗的潜质,若是占山为王,只怕迟早都是成为霜睛大陆上是出色的强盗。
这些士兵哪里敢吭声,只好乖乖地留下一匹马,灰溜溜地跑了。
叶秋不由大为得意,说:“奶奶的,老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利害,以一敌百,若是做大将军岂不是成为无人能敌的大将军。唔,这个注意不错。”这小子爬上马,不由做起将军梦来。
叶秋骑着高马,做着将军的白日梦,顺着大道而去。
烈日,已经是正头之顶。
在这时人流已经是渐渐地多起来,大道上已渐渐地热闹起来。
不一会儿,一座城池已经是遥遥在望。
叶秋不由大喜,奶奶的,总算见到有人的地方了。不由忙赶马向城池跑去。
当叶秋近城池之时发现有不对之处,在大道之上竟然已排起了一条长长的人流队伍,甚是拥挤,在城门口竟是有得兵把守,对行人一一地搜查。
原来刚才被叶秋打了一顿的队长越想越不是滋味,所以回去以后就在守备的面前煽风点火,说有王朝内奸想潜入城内做内应。这守备信以为真,就派出重兵搜查进城的行人,而那个小队长则是心里打着小九九,只要叶秋一到来就先把他给逮住,让他受尽折磨,非把他折磨死不可。
在这时轮到一个身材高大满头红发的老者了。
已下马站在远处乘凉的叶秋见到这老者不由一怔,奶奶的,这老鬼怎来了?
这个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在叶秋手中吃过亏的红发冲天。
“把手举起,搜身!”守城的士兵大喝。
红发冲天排队都有已经是受了一肚子气了,又不好拿身边的百姓来出气,免得落个欺凌无辜百姓的名声。现在这士兵还说要举起手来搜身,这不是火上加油吗?他本不是什么信男善女,双眼一瞪,如同冷电,负着手,冷傲地说:“给老夫滚!”
这名士兵被他目光一瞪不由心一寒,但回过神来时也不由觉得窝囊,不由心头大恨,怒声说:“老家伙,找死是不是?快把手举起来!否则以乱党处置!”老子身后有几千号的兄弟,难道是怕你一个快进棺材的老头不成。
就是段岳这样的人物都不够资格如此对红发冲天叫嚣,这士兵可真是胆子不小,可惜也死得快。
“滚!”红发冲天大喝一声。
这名士兵觉得内腑突然挤成一团,撕心破肺,整个人如同是受到巨锤狠狠地撞了一下一般,整个人倒飞出去。“噗”的一声,喷了一口鲜血,整个人软软地倒下了,不用看都会到没救了。红发冲天可是同六大宗师同一辈的人物,虽然武功远不及六大宗师,但绝对是同段岳之流有得一拼,像这士兵这样的人物哪里受得起他的一击,虽是隔空一击,但也是令他内脏尽碎。
在场的人都不由一怔,没想到红发冲天还没有出手就杀了一人,那些士兵更是一怔,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敢在这里杀了他们的兄弟,可要知道单是在这里他们就是驻有三千的士兵,这人不想活了吗?在这时不论是谁对谁错,杀了他们的兄弟,那只有死路一条,这简直就是挑战他们义军的尊威。可惜,这些士兵没有想到,就算是海北墨亲临,红发冲天也不见得把他放在眼里,可以说在他的眼中只有六大宗师这样的人物。
等到在场的人回过神来时整个场面是混乱不堪。
“杀了他!”周围的士兵操兵器就上,想是来个乱刀分尸,在这个时候谁对谁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杀掉眼前的这个人来立威,不然他们义军如何能在天华国立住足,别人都会以为他们好欺负。
红发冲天身后的平民百姓一见到出了人命了,都不由纷纷后退,挤倒了不少人,在这时大家还能顾得了什么,不少人是从别人的身上踏过,虽然说不能踏死人,但被踏的人只怕是不好过吧,只可以让他们在床上躺上一、二个月了。
“噗——”鲜血冲天而起。
热红的鲜血在空中形成了一个“?d”的佛家真言血印,一个巨大的真言血印浮在空中显出有着说不出的诡异,让人看了都不由心寒。
叶秋对这真言血印一点都不陌生,这正是《血魔七绝》中的“真言血印”,对于红发冲天会这种武功当然是一点都不奇怪了,他的武功秘笈本就是从这老家伙的身上抢来的。
在场有些胆小一点的人被这景象吓得双腿发软,倒在地上。
看来红发冲天火气不小,出手就是“真言血印”。说实在的话,用这样的神功对付这些不入流的角色,红发冲天那实在是抬举他们了。
这也是该这些士兵倒霉,红发冲天被叶秋整倒之后就是满肚子的火,早就是想找人开刀了,所以他一养好伤就跑了出来,想找叶秋算帐,可是这些士兵竟是成了代死鬼。
这些士兵也不由是吓得面色发土,但是一想到身后还有几千名的兄弟胆子又是壮了不少,几千人就算是累也把你累死。
“冲啊,杀!把他分尸了!”
“喀嚓、喀嚓、喀嚓……”红发冲天一点都不觉得手软,双手一动就是把最近的十二个士兵的脖子扭断,这些士兵还不知道如何一回事就魂归地狱了。
在这城门甬道中是大狭小了,这些士兵根本就是无法发挥军阵的威力,要这样小的地方同像红发冲天这样的高手动手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红发冲天是锐不可挡,如同是虎入羊群,士兵只有受宰的份。
叶秋趁着这混乱潜入了城内,他一点不这关心这些人的死活,红发冲天是他的敌人,死掉是好不过,而那些士兵,他对海北墨一点好感都没有,他的部下他当然是希望死得一干二净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