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最炽烈的欲望、最纯粹的目标前进,只待登上巅峰肆意啸傲的那一刻到来!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这一次千里奔袭的斩首插旗行动,我不是随口说说头脑发热就莽撞而为,而是有过深思熟虑的,各种补给自然早已拜托怜彩准备妥当,并且也规划出了详细行军线路,而且选定了相对合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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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一走,走得不但雷厉风行,同样也走得胸有成竹。
走出要塞大门时,却来了意外的送行者。
“知道第三军扬我军威的壮举,我这当司令的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这批好酒,是我特意拿出来给你们送行的!”林正神笑道。
在他身旁摆着堆叠如小山的酒坛子,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五瓶。
司令和总参谋长亲自来送行,还送酒赠饮,这是何等的殊荣?
征战良久的战士们,胸臆中豪情激荡,直感就此战死沙场也无悔无畏!
“还等什么?”我往前一指:“尽饮此酒!”
得了我的指令,弟兄们再无拘束,每人拿起一壶好酒,也不管是不是豪饮之人,此刻尽都仰头对准壶口,咕咚咕咚大口往下灌去。
“这是大范围转移用的传送灵器。”余天指了指身旁不起眼的箱子,说:“第三军此行固然壮志凌云,但若事不可为,切记要明哲保身为上!”
我淡然的点了点头,说:“参谋长的一番好意,东西我收下了,但不会有用到它的那一刻!我王子铮领着第三军弟兄出去,是带他们去建功立业的,不是带他们去送死的!有了差池,我拿脑袋来赔!”
余天少有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年轻就是好!”
把壶中美酒喝尽,我把酒壶重重砸碎在地上。
自我而下,第三军所有弟兄们也都依样画葫芦,把所有酒壶通通砸碎,声势喧天!
“弟兄们!司令和参谋长的美意我们心领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就由我这老大作个主,待到凯旋之日买下好酒千坛,再请司令和参谋一起畅饮,不醉无归可好?”
“老大你说了算!”
应和声响成一片。
我向林正神和余天再次拱手致谢,然后挟着这股昂扬士气带队前行,离长歌要塞渐行渐远。
“第三军的精气神,都已养起来了!”林正神感叹说道:“只要他们胜利归来,肯定会成为我们远征军不可或缺的一张王牌!”
“那么,该我出马了吧?”
李世龙伸了个懒腰舒展筋骨,笑说道:“总不好让第三军把所有风头都抢走了,这第一枪,就由我第一军来打响好了!”
林正神他们的后手应援布置,我并不知情。
包括余天赠予的紧急传送装置,我原来就没有把这些外力帮忙预算在内。
整个计划,我都是以第三军独立完成为前提策划的,现在自然要有自己负责排除万难去达成。
跟初到洪荒世界时,从传送点跋涉到长歌要塞的策略一样,这次行动我没有选择那些已被开发出来的固定线路,而是直接一头扎进了茫茫荒野之中。
斩首插旗行动必须雷厉风行,千里奔袭出其不意攻敌无备就是此战的关键。选择在荒野之中行军,固然要承担被各种凶兽袭击的风险,但却避免天魔一族的提前发现,更能防止从内部泄密出去。毕竟长歌要塞中还有着许多通敌者堂而皇之存在,从背后捅来的刀子可防不胜防,而且最为致命。
匿迹于荒野之中,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我们的行踪,也没有人知道行军目的地,又与外界几乎彻底隔离,情报保密方面自然可以做到极致。
至于杀机重重的荒野,在我的灵识全力监控之下,倒是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一百人的精锐队伍,也足以应对绝大部分的危险了,保持小心谨慎应该不至于会出差池。
行军过程中,我时刻对比着地图以防止走偏,同时也不断指挥着队伍调整前行,避开我出现在我感知中的凶兽免去不必要的战斗,不知死活执意撵上来的则第一时间斩尽杀绝。
在我这活雷达的指挥之下,一路前行并没有多少波折磨难。
荒野的一点点恶劣环境,对这些久经磨练的远征军老兵来说完全不算事儿。往日在他们眼中视如龙潭虎穴的荒野,原本以为这一趟走下来不死也得掉层皮,但现在却走得如此轻松写意,这大大出乎战士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兵都不是傻瓜,很快便回味过来这是我对队伍频繁指挥调控的成果了。心里对我这个老大更加的信服,愿意死心塌地的跟我一条黑路走到底。
为了防止暴露,也为了积蓄力量保持最佳状态,这一路我们走得不急不缓。但即便如此,在二十个小时左右的行军以后,我们也已经把预定路程走了大半,马上就要到天魔一族的势力范围边沿了。
就在此时,我叫停了队伍。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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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要塞大门时,却来了意外的送行者。
“知道第三军扬我军威的壮举,我这当司令的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这批好酒,是我特意拿出来给你们送行的!”林正神笑道。
在他身旁摆着堆叠如小山的酒坛子,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五瓶。
司令和总参谋长亲自来送行,还送酒赠饮,这是何等的殊荣?
征战良久的战士们,胸臆中豪情激荡,直感就此战死沙场也无悔无畏!
“还等什么?”我往前一指:“尽饮此酒!”
得了我的指令,弟兄们再无拘束,每人拿起一壶好酒,也不管是不是豪饮之人,此刻尽都仰头对准壶口,咕咚咕咚大口往下灌去。
“这是大范围转移用的传送灵器。”余天指了指身旁不起眼的箱子,说:“第三军此行固然壮志凌云,但若事不可为,切记要明哲保身为上!”
我淡然的点了点头,说:“参谋长的一番好意,东西我收下了,但不会有用到它的那一刻!我王子铮领着第三军弟兄出去,是带他们去建功立业的,不是带他们去送死的!有了差池,我拿脑袋来赔!”
余天少有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年轻就是好!”
把壶中美酒喝尽,我把酒壶重重砸碎在地上。
自我而下,第三军所有弟兄们也都依样画葫芦,把所有酒壶通通砸碎,声势喧天!
“弟兄们!司令和参谋长的美意我们心领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就由我这老大作个主,待到凯旋之日买下好酒千坛,再请司令和参谋一起畅饮,不醉无归可好?”
“老大你说了算!”
应和声响成一片。
我向林正神和余天再次拱手致谢,然后挟着这股昂扬士气带队前行,离长歌要塞渐行渐远。
“第三军的精气神,都已养起来了!”林正神感叹说道:“只要他们胜利归来,肯定会成为我们远征军不可或缺的一张王牌!”
“那么,该我出马了吧?”
李世龙伸了个懒腰舒展筋骨,笑说道:“总不好让第三军把所有风头都抢走了,这第一枪,就由我第一军来打响好了!”
林正神他们的后手应援布置,我并不知情。
包括余天赠予的紧急传送装置,我原来就没有把这些外力帮忙预算在内。
整个计划,我都是以第三军独立完成为前提策划的,现在自然要有自己负责排除万难去达成。
跟初到洪荒世界时,从传送点跋涉到长歌要塞的策略一样,这次行动我没有选择那些已被开发出来的固定线路,而是直接一头扎进了茫茫荒野之中。
斩首插旗行动必须雷厉风行,千里奔袭出其不意攻敌无备就是此战的关键。选择在荒野之中行军,固然要承担被各种凶兽袭击的风险,但却避免天魔一族的提前发现,更能防止从内部泄密出去。毕竟长歌要塞中还有着许多通敌者堂而皇之存在,从背后捅来的刀子可防不胜防,而且最为致命。
匿迹于荒野之中,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我们的行踪,也没有人知道行军目的地,又与外界几乎彻底隔离,情报保密方面自然可以做到极致。
至于杀机重重的荒野,在我的灵识全力监控之下,倒是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一百人的精锐队伍,也足以应对绝大部分的危险了,保持小心谨慎应该不至于会出差池。
行军过程中,我时刻对比着地图以防止走偏,同时也不断指挥着队伍调整前行,避开我出现在我感知中的凶兽免去不必要的战斗,不知死活执意撵上来的则第一时间斩尽杀绝。
在我这活雷达的指挥之下,一路前行并没有多少波折磨难。
荒野的一点点恶劣环境,对这些久经磨练的远征军老兵来说完全不算事儿。往日在他们眼中视如龙潭虎穴的荒野,原本以为这一趟走下来不死也得掉层皮,但现在却走得如此轻松写意,这大大出乎战士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兵都不是傻瓜,很快便回味过来这是我对队伍频繁指挥调控的成果了。心里对我这个老大更加的信服,愿意死心塌地的跟我一条黑路走到底。
为了防止暴露,也为了积蓄力量保持最佳状态,这一路我们走得不急不缓。但即便如此,在二十个小时左右的行军以后,我们也已经把预定路程走了大半,马上就要到天魔一族的势力范围边沿了。
就在此时,我叫停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