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逢敌手 28 回忆

小说:情逢敌手 作者:蔚空 更新时间:2017-03-07 09:59:33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是什么时候,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林佳河的?

  麻木,冷漠,不近人情,喜怒不形于色,似乎连自己的心跳都感受不到,就像一具行走的傀儡。

  是什么时候?

  这个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从林佳河记事起,父亲林广言就非常非常忙碌。

  当时的林正不过是借着改革浪潮,刚刚成立的一间小公司,但是不过十年之间,便在林广言手中发展成为了江城的龙头企业。

  那时候他还太小,并不知道林正的壮大,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他只是知道,他住在大房子中,拥有一切想要拥有的玩具,学校的老师对他非常优待,班上的小朋友对他羡慕有加。但这些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并不见得有多宝贵。

  在童年的林佳河心里,最最让他快乐的,不过是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肆无忌惮。

  实际上,在他八岁之前,因为父亲的忙碌,和母亲的纵容,他的生活也确确实实称得上肆无忌惮。

  直到有一天,当他和别的小朋友打输了架,哭着跑回家时,正好撞见几天不见的父亲。

  他哭着抱住林广言的腿:“爸爸,爸爸,他们和我比赛射弹弓,输了还耍赖,我不服气,和他们打架,但是他们人多,我打不过。”

  那个已经成为江城传奇的男人,看着自己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长子,忽然就意识到了一些什么。他并没有安抚这个不谙世事的小男孩,而是开车带他去了一栋刚刚拔地而起的大楼前——那是新建的林正大厦。

  林广言指着这栋还未竣工的大楼,对犹在抽泣的男孩说:“佳河,你是林家的长子,等你长大以后,你会坐在这栋楼的最顶层,爸爸一手建立的林正将来会全部交给你。”

  懵懵懂懂的男孩显然不知道父亲的意思,仍旧沉浸在打输架的懊恼里:“可是我只想和小朋友玩游戏,让他们不要再耍赖,打架也不能以多对少。”

  林广言对他摇摇头,脸上尽是严肃:“佳河,你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从今以后,不能再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胡闹。”

  八岁的林佳河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

  但是,那一句“林家的长子”,从此之后便成为了他身上的一副枷锁。并由此开始了属于他的精英式教育。

  当弟弟佳明还在和其他小朋友继续打架嬉闹的时候,他必须待在家中跟着严苛的家庭教师学习。

  弟弟上二年级时,迷上了圣斗士,父母便买给了他成套的漫画和圣斗士公仔玩具,由他在家天天角色扮演。

  而他买回来悄悄放在床头的变形金刚漫画,却被父亲收走扔掉,然后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佳河,你不能将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东西上。”

  弟弟十岁时,想要做科学家,房间里堆了大堆大堆的科学读物和光盘。而这个时候,才上初中的他,却已经开始接触经济和管理类的书籍。

  后来母亲也因看不惯父亲的满身铜臭,带着佳明出国寻找自由。

  当时送母亲和弟弟上飞机时,她问母亲:“妈妈,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母亲用怜悯而遗憾的眼神看着他,摸了摸他的头:“佳河,你是林家的长子,你爸爸把林正的未来都寄托在你身上,妈妈不能带你走。”

  那时他不过十五岁,却第一次感觉到了对命运的无能为力。

  十七岁的他,对绘画逐渐痴迷,并且画艺日臻进步,却忽然被父亲强迫放弃,专心备考大学的经济专业。

  而也就在当时,比他小三岁,身在大洋彼岸的弟弟佳明,理想从科学家变成了摇滚歌手,与几个狐朋狗友组成了一支乐队,三不五时就从学校翘了课。

  最让他难以理解的是,易佳明第一次在露天舞台表演时,父亲甚至专程飞到美国,跟母亲一起带着鲜花去捧场观看。

  十九岁,如父亲所愿进入江城大学经济系念书的他,喜欢上同系的一个漂亮女生,俊男美女,郎才女貌,山盟海誓,如胶似漆,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十分美好。

  那是他的第一场恋爱,仿佛排山倒海而来。

  刚刚恋爱的他,并没有告诉父母,即使这个女孩漂亮并且优秀,即使他知道,犹在上高中的弟弟不久前的暑假,带着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画着烟熏眼影的女孩,在自家花园里接吻,父亲撞见后,也只是摇头笑笑什么都没说。

  他此时早已知道,他与弟弟不一样,从来都不一样——因为他是林佳的长子,一个大集团的继承者,而弟弟只是父母的孩子。

  在那段初恋一个月之后,父亲专程将他从学校叫回家,直截了当地对他说:“你不能和那个女孩在一起。”

  一直以来,他都是非常顺从的儿子,即使是对于自己和弟弟迥然不同的教育方式,他也从来没有异议,但是这一次他还是忍不住质疑:“为什么?”

  “因为那个女孩看中的是你的身份,而不是真的爱你。”他的父亲冷静而残忍地告诉他。

  他当然不相信父亲所说。

  而这一刻,他也忽然对这种□□纵的生活方式心生厌倦。

  第二天,他背着一个简单的行李包,独自一人来到火车站,然后打电话给他喜欢的女孩,告诉她他要离开,他会在火车站等她。

  但是等到深夜,那女孩也没有来。来的只有父亲派来接他回家的司机。

  回到学校后,他拦住那女孩问她为什么不选择跟他离开。却只得到她的嘲弄:“你真傻,这么大了还想玩私奔。你也不想想,要是你真的离开,就什么都不是,我怎么可能和你去受那种苦。”

  不久之后,他便看到女孩和另外的一个校园小开在校道里拥吻。

  并不觉得有多难过,只是觉得心中忽然空空荡荡。

  其实他知道,那场自己准备的私奔,毫无意义。即使女孩真的跟自己离开,不出几日,他自己大约也会因为不堪忍受颠沛潦倒而回来。

  但这场初恋,却真真实实彻彻底底败坏了他对爱情的胃口,即使在内心深处,他自己都不确定,他是否是真的爱过那个女孩——因为不久之后,他连女孩的脸都想不起来。

  他夭折的初恋,让他从此对爱情兴趣缺缺。反正他想,他的父亲总会帮他安排一个适合做林正继承□□子的女人,他又何必费心浪费时间寻寻觅觅。

  十九岁的林佳河,终于认命。渐渐成为一个林佳河需要的人,不再富有幻想,不再宽容轻信。

  在认命的同时,他也不再有命运不公的感叹,不再有父母将他当做林正继承人,而弟弟才是他们孩子的抱怨。

  实际上,当看到弟弟佳明如愿以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哪怕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却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他的肆无忌惮和明朗时,他想的是:我的弟弟可以选择他想要的生活方式,不用像我一样。真好!

  大二结束,二十岁的他被父亲送去了英国最著名的商学院。

  继续攻读mba之前的那个暑假,他回国在林正实习。

  那是一个漫长而寂寥的夏天,每天都是各种繁琐的业务。

  即使这么多年,他每门功课都得优,也深得导师们的喜爱,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真正爱上商业这一行。想到日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这些工作,他多少还是有些绝望。

  于是,那个夏天,每天下午开车回家的那段路,似乎就变成了他唯一的救赎。

  他并不太多思考,因为思考太多,会让他失去继续下去的动力,他唯一做的就是放空思想,天马行空。

  那是一段并不算太长的路,途中会路过一个繁华的商场,路口的红绿灯有漫长的六十秒。于是,他每天都会在这个路口停下六十秒。

  假期是商场的旺季,商场门口在那段时间,有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

  他记不得是从哪天开始,他在等待这六十秒红绿灯的时候,注意到了其中一个促销饮料的女孩。

  从车内到促销台,不过十几米的距离,他可以将女孩的面孔尽收眼底。

  其实并不是顶漂亮的女孩,大约是暑期兼职的大学生,因为年纪尚轻,脸上的婴儿肥还未褪尽,皮肤被夏日的阳光晒得有些黑。

  然而,她的笑容非常非常好看,眉眼弯弯,目光清澈,像是发自心底的快乐,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温暖的笑容。

  也许是青春逼人,那身蠢蠢的蓝色紧身促销服,穿在女孩身上,竟然线条分明,别有一番味道。他想起小时候,弟弟佳明从他小女朋友拿来的那套《美少女战士》的漫画。

  美少女战士,他自嘲地笑了笑,看着这个女孩,他竟然有了这种幼稚的想法。

  于是,接下来的很多天,在等待红绿灯的那六十秒,那女孩便成了他短暂的风景。

  他看她笑着同来往的人群打招呼,礼貌地饮料递给顾客。颔首弯腰,顾盼神采。

  没来由的,他就觉得胸口温暖。

  当时的他对这种情绪,并没有想太多,仿佛只是不经意的一种习惯而已。

  大约过了二十多天,天气进入伏暑。他习惯性地在等待红绿灯时,看向那女孩,然后清清楚楚看见女孩额头的一滴汗水滴落。

  在空调开得很足的汽车里,他忽然也觉得有些燥热。

  他破天荒地将车靠边停下,走到到女孩的促销台前。

  半米的距离,他看清楚了女孩的脸,包括她跳动的眼睫和嘴角浅浅的笑涡,他随意指了指桌子上的饮料:“我要两瓶。”

  “好的。”女孩笑着对他点头,从身后的箱子拿出两瓶饮料递给他,声音柔而轻快,“总共六块钱。”

  他从钱夹掏出一张一百的钞票,她小心翼翼地数好零钱给他,朝他笑道:“谢谢。”

  他点点头,自始至终没有再开口说话。

  其实,他很想对女孩说点什么,却发觉没有任何语言,因为他们到底只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

  他在心中怅然地笑笑,在女生转身取东西时,他拿着手中饮料转身走回了自己的车里。

  只是刚低头要发动车子时,忽然听到有人轻敲车窗。他转头,看见刚刚的女孩在车窗外,拿着一个杯子朝他扬了扬。

  他有些不明所以地放下窗,对她报以一个疑惑的眼神。

  “先生,你忘了拿你的赠品了。”她将杯子从外面递进来,给他解释,“我们是在做促销,买两瓶饮料,送一个杯子。”

  他淡笑着接过她手中做工粗糙的马克杯,上面是一只可爱的邦尼兔图案。

  “先生,开车注意安全哦!”女孩对他挥手笑笑,不等他回应,已经转身往自己的促销台跑去。

  他朝着那个轻快的背影看了一眼,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发动车子后,他打开了饮料轻轻饮了一口。

  他向来很少喝碳酸饮料,也不喜欢这类饮料,但是当那浓郁的柠檬气味冲上来,从喉咙凉到心底时,他觉得这种感觉似乎也不错。

  而那个摆在驾驶台上的邦尼兔图案的马克杯,更是莫名让他心情愉悦。

  接下来的日子,每次路过商场门口,他还是会下意识地去看向那个女孩,只是没有再心血来潮地走下车,去买两瓶饮料。

  对他来说,女孩就是他回家路途的一道风景。

  仅此而已。

  最后一次见到女孩,是暑期结束的那天。因为一些繁琐的事情,他回家稍稍晚了一些,路过商场时,促销台已经撤下。

  他以为他不会再看到那女孩,但是就在他转回头看向车前的斑马线时,他竟然看到女孩正坐在一个年轻男孩的单车后座上,从斑马线穿过。

  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裙子,半靠在男孩背上。

  夕阳西下,女孩的裙角在霞光中随着微风飞舞,脸上覆着一层柔光,恬淡的笑容,娴静美好。

  那一刻,他忽然想,即使女孩只是他回家路上的一道风景,那也一定是此生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他当然不觉得那就是爱情。可是当他那一刻意识到,如此美好的风景永远都不可能属于自己时,忽然就觉得有些莫名失落。

  心动真的只是一刹那的事情。一个温暖美好的笑容就足以让人沉沦。

  回英国前,收拾行李时,他鬼使神差地将那个马克杯装进了行李箱。

  而回到英国之后,他开始莫名焦躁,魂牵梦绕中,总是出现那样一个模糊的笑脸,甚至连年轻的身体都在黑夜中躁动,属于本能和*的躁动。

  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再次开始和女人约会,有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女朋友。

  即使英国留学生大都是来自家底丰厚的家庭,但是江城的林正无疑也是个中翘楚。何况他高大挺拔面容俊朗,也并非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所以在华人学生圈中是绝对的光芒人物。不用甜言蜜语,不用鲜花巧克力,自然有漂亮的女孩靠过来。

  他跟她们约会、做/爱,分手,然后循环往复,一个又一个。

  他被初恋败坏的爱情胃口,终于因为一个陌生的女孩,燃起了某种渴望。可是他知道,那无关爱情,即使是在回国之前交往了快一年的那位女友,也与爱情无关——直到,很多年后,他再次看到当年的那个女孩。

  他其实很久都没有再想起过那张笑颜。他甚至怀疑那不过是自己年轻时的一段臆想。

  没想到时隔多年,再见她时,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虽然瘦了许多,皮肤也白了很多,较之记忆中的样子,有了成熟的韵味,也更加漂亮,但那样的眉眼,却还是一模一样。唯一真正不同的是,笑起来的真诚和温暖已经完全没有,脸上有种苍茫和迷惘,表情疏离淡漠,有种碎冰的寒冷。

  他不知道她是否在这些年的成长中,经历过了什么?那个曾经在夕阳下,用单车载着她,让她露出那种美好笑容的年轻男孩,此时又身在何方?

  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有些难过。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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