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轻咬了下嘴唇,低头夹了一口红酒,淡淡道:“要知道,我不能确定妳是不是喜欢我。\\.QВ⑸。CǒM/”
“那不重要,只要我自己知道我喜欢妳就足够了,至于妳是不是喜欢我,我还没有去想。”鹏飞自嘲地笑了笑,表情有些沧桑,道:“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废人,而妳却是一个大美女。”
朱雀有点烦,她站起身,挥了挥手,道:“这个问题就不要再讨论下去了,等瓦解了欲血军团再说吧!无论在什么时候,我希望妳都能相信自己,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的运气!”
“当然,这正如在没有死之前,我永远会相信自己能活下去;在妳没有结婚以前,我永远相信我能追到妳一样!但是,最终的结果无论如何,我都会把那当着自己的命运!”
朱雀手下的五万弟兄,一直在朝地狱之城方向撤退,而欲血军团的十万人马,则一直在他們身后追击。当然,欲血军的弟兄并不知道,前面等候他們的,是朱雀手下两万装甲部队。
朱雀手下率领人马去地狱之城的,是黑虎和文涛。黑虎是朱雀手下虎堂的堂主,生性耿直,一手枪法出神入化。文涛,以前是中原洪门的老大,后来在和杨风撕杀失败后被朱雀解救,便带着残余手下投靠朱雀,眼下,文涛正是朱雀手下鹰堂的堂主。这五万人马里面,也只有黑虎和文涛知道,前面地狱之城,有两万装甲部队,但他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文涛自从到了越南朱雀手下做事以后,似乎就没有怎么受到过朱雀的重用,但好在鹰堂的人马全是他在中原时期跟过来的弟兄,所以,他这堂主,还算是做的有滋有味。
男人,吃饱了喝足了,闲的无聊的时候自然会想想那事,文涛是堂主出身,身子骨高贵,自然不会去玩妓女小姐。在越南呆了一年多,文涛确乎没有找到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女孩。
好在,一个人只要坚持,总会有成功的一天!文涛在三个月以前,确乎是遇见了一个女孩,而且还是一个美女,外表精致,冷而不病,艳而不妖,及有冰山美人的诱惑之力。
文涛现在很闲,闲的人总得找点事情来做,他现在终于找到了,他决定追那女孩,不但要得到那女孩的身体,还要得到那女孩的心!只可惜,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虽然那女孩对文涛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可文涛仍旧是连那女孩的手也没有摸上一下。
眼看就要和欲血军团开战,而文涛相信欲血军团的实力,他永远都忘记不了,杨风带着几个手下,在广州洪门的前总部门口,将自己的一千多弟兄杀了个落花流水。文涛觉得,这次就算杨风是昏迷的,朱雀和鹏飞的机会,也绝对不会那么容易得逞,弄不好朱雀还会失败。
这确乎算是朱雀和欲血军团的最后一战了,如果朱雀失败,自己恐怕也难活下去呐!文涛决定,在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一定要把三个月前认识的那女孩干掉,免得错失良机。
月明星稀,越南西部一平旷的原野上,扎满了淡绿色的账篷,犹如生长在草原的天然蘑菇。
许许多多的绿色账篷里面,一大红色的账篷,显得分外现眼,那里面住的,是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老头,表情略微有些呆涩,但身板看起来却硬朗的很;女的是个年轻的美女,脸上表情略微有些忧虑,在她那略微跷起的嘴角上面,似乎还透露着些许的刁蛮。
“丫头,我……我文涛啊!”文涛估计喝了不少的酒,因为他已经醉了。
“鹰堂主,妳来了?”那被叫做丫头的女孩,一改刚刚的忧虑之态,轻笑着迎了出去。
文涛站在账篷门口,吐了口气,定定地看着走出来的美女,道:“我今天来这,是要办了妳!”
“鹰堂主醉了。”那丫头转过头,冲里面喊道:“师父,妳出来下,扶鹰堂主回去休息!”
原来那账篷里面的老头,是丫头的师父。可还不等里面那老头走出来,文涛却自顾地走进了账篷里面,他转头吐了口唾沫,一屁股坐在帐篷里面的床上,撇头看着那丫头,道:“我們认识也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吧?老子连妳的手都没有摸过一下,老子今天等不下去了!”
那丫头轻咬了下嘴唇,而后上前两步,冲文涛挑衅地笑道:“妳不是说要得到我的心吗?”
“心有什么好得的?老子今天先办了妳,至于妳的心,就等以后再说吧!”文涛打了个酒嗝,眯起眼睛,道:“眼下就是朱雀和欲血军团大战的时候了,老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
丫头微微皱了下眉,道:“大丈夫,一言九鼎,鹰堂主难道要做一个说话不算话的小人?”
文涛自嘲地笑了笑,道:“我算什么大丈夫?我文涛以前是中原洪门的帮主,却被后起的杨风踹了,我文涛怕死,所以便投靠了朱雀,妳觉得我这样一个人,还能算是大丈夫吗?”
“谁都怕死,当初洪门大势己去,鹰堂主投靠朱雀,可以说是鹰堂主的明智之举。”
文涛挥了挥手,道:“以前的事情,就让它去吧!老子今天来这里,只是想把妳干掉!然后再在中越的撕杀中扮演一个小丑,能不能活到最后,那只有看自己的造化了!”
“鹰堂主玩笑开大了,雀堂主那么精明,此次进攻欲血军团,那是势在必得,不可能会有意外的。”那丫头不经意地后退了几步,看着文涛,继续道:“我想,鹰堂主今天是喝多了!”
“势在必得?”文涛不屑地笑了笑,道:“丫头,这三个月以来,我对妳也有所了解,虽然我不知道妳的来头,但这三个月妳也没有和外界有过什么联系,今天我就把话和妳明说了吧!朱雀让我們带着人,把欲血军团的人引到前面的地狱之城,而地狱之城,则有朱雀手下两万的装甲部队,朱雀是在想,借这机会,将欲血军团的人全部消灭掉,这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她朱雀为什么要叫我們这些人全都去中原,去S市端了天上人间呢?天上人间附近的丽山,有个军事基地,而杨风,是一个疯子,只要朱雀惹毛了他,他一定会在S市动用军队的!”
丫头的脸色有点不自然,可她依旧来淡而又疑惑地问道:“妳們不是说杨风已经昏迷了吗?再说,朱雀明知道中原S市附近有军事基地,为什么还要让妳們杀过去呢?”
“杨风是不是真的昏迷,那只有天知道!至于朱雀明知道丽山有军事基地还敢进攻,那是因为她因为杨风是昏迷的,而欲血军团除了杨风之外,谁也不敢轻易在S市动用军队作战!”文涛吞了口唾沫,继续道:“我文涛虽然没有什么出息,市是中原第一繁华城市,国家自然不会允许军队在S市撕杀。”
丫头的脸色,明显越来越苍白,她的双手,甚至都在轻微地颤抖,她定定地看着鹏飞,道:“妳说地狱之城,有朱雀的两万装甲部队,可为什么欲血军团的人还要追上来?”
“这事知道的人太少了。就算我,知道地狱之城有军事基地,却不知道军事基地到底在什么地方,欲血军团的人,有怎么会知道地狱之城附近有军事基地?”文涛站起身,上前两步,微微皱了下眉,看着那丫头,道:“我说妳今天是怎么了?竟然问这么多问题?”
“没,只是感觉到好奇而已!”丫头后退两步,紧靠在她师父身边,道:“是不是该休息了?”
“是的,该休息了,该办事了!去了中原就不知道死活了,在死之前,我怎么说也得把妳办了!”文涛很流氓地笑了笑,转头看着那老头,继续道:“妳,出去,在外面守着!”
“鹰堂主,妳真的喝醉了!”丫头暗暗捏紧了拳头,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复杂起来。
“不管我是不是喝醉了,但最少我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文涛真的醉了,这还没有上床,他就在急切地扒着自己的衣服,三两下的功夫,文涛已经是赤身**了。
“妳,畜生!”那丫头突然象是换了个人,她用脚勾起文涛丢在地上的衣服,抛在文涛身上,挡住了文涛的私处,而后上前两步,一脚插到文涛身后,肩膀一用力,文涛便躺在了地上。
文涛虽然不是世界一流的高手,但确实算是一个高手,虽然说他喝醉了,但也不可能会给一个女人一举击败。躺在地上的文涛,终于被吓退了些酒意,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那丫头,厉声道:“妳到底是谁?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可能会有妳这样的身手吧?”
那丫头没有和文涛废话,她双腿跪在文涛身上,从红色的高靴里面掏出匕首,抵住文涛的脖子,冷道:“如果妳想活下去,就听老娘的吩咐,否则老娘先把妳变成个太监!”
“妳要怎么样?”文涛稳住神,双眼不住地在那丫头和那老头子脸上瞄来瞄去。
“我想离开这地方,希望妳能把我送出去!”那丫头的手微微一用力,待文涛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血丝,才继续冷道:“起来,穿好妳的衣服,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带我們出去!”
文涛不傻,他还不想死,再说,这丫头在文涛的眼皮底下演了三个月的戏,这让文涛很不爽,他打算一切都听这丫头的,先保住命,只要一找到机会,马上反客为主,将这丫头先奸再奸再奸,奸的不想奸了就卖去泰国做妓女,以示自己不是谁都能惹的起的!
待文涛穿好衣服之后,那丫头将匕首顶在文涛的腰上,三个月来第一次挽住了文涛的胳膊。
文涛心恨的要命,却又不能放肆,当然,在出了帐篷以后,文涛貌似得意,实际上,却在不住咧着嘴角,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发现情况不对。只可惜,大家早就知道文涛养了个女的,眼下见那女的还和文涛挽着手出来了,那里还会去细看,赶紧都把头撇在了一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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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重要,只要我自己知道我喜欢妳就足够了,至于妳是不是喜欢我,我还没有去想。”鹏飞自嘲地笑了笑,表情有些沧桑,道:“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废人,而妳却是一个大美女。”
朱雀有点烦,她站起身,挥了挥手,道:“这个问题就不要再讨论下去了,等瓦解了欲血军团再说吧!无论在什么时候,我希望妳都能相信自己,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的运气!”
“当然,这正如在没有死之前,我永远会相信自己能活下去;在妳没有结婚以前,我永远相信我能追到妳一样!但是,最终的结果无论如何,我都会把那当着自己的命运!”
朱雀手下的五万弟兄,一直在朝地狱之城方向撤退,而欲血军团的十万人马,则一直在他們身后追击。当然,欲血军的弟兄并不知道,前面等候他們的,是朱雀手下两万装甲部队。
朱雀手下率领人马去地狱之城的,是黑虎和文涛。黑虎是朱雀手下虎堂的堂主,生性耿直,一手枪法出神入化。文涛,以前是中原洪门的老大,后来在和杨风撕杀失败后被朱雀解救,便带着残余手下投靠朱雀,眼下,文涛正是朱雀手下鹰堂的堂主。这五万人马里面,也只有黑虎和文涛知道,前面地狱之城,有两万装甲部队,但他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文涛自从到了越南朱雀手下做事以后,似乎就没有怎么受到过朱雀的重用,但好在鹰堂的人马全是他在中原时期跟过来的弟兄,所以,他这堂主,还算是做的有滋有味。
男人,吃饱了喝足了,闲的无聊的时候自然会想想那事,文涛是堂主出身,身子骨高贵,自然不会去玩妓女小姐。在越南呆了一年多,文涛确乎没有找到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女孩。
好在,一个人只要坚持,总会有成功的一天!文涛在三个月以前,确乎是遇见了一个女孩,而且还是一个美女,外表精致,冷而不病,艳而不妖,及有冰山美人的诱惑之力。
文涛现在很闲,闲的人总得找点事情来做,他现在终于找到了,他决定追那女孩,不但要得到那女孩的身体,还要得到那女孩的心!只可惜,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虽然那女孩对文涛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可文涛仍旧是连那女孩的手也没有摸上一下。
眼看就要和欲血军团开战,而文涛相信欲血军团的实力,他永远都忘记不了,杨风带着几个手下,在广州洪门的前总部门口,将自己的一千多弟兄杀了个落花流水。文涛觉得,这次就算杨风是昏迷的,朱雀和鹏飞的机会,也绝对不会那么容易得逞,弄不好朱雀还会失败。
这确乎算是朱雀和欲血军团的最后一战了,如果朱雀失败,自己恐怕也难活下去呐!文涛决定,在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一定要把三个月前认识的那女孩干掉,免得错失良机。
月明星稀,越南西部一平旷的原野上,扎满了淡绿色的账篷,犹如生长在草原的天然蘑菇。
许许多多的绿色账篷里面,一大红色的账篷,显得分外现眼,那里面住的,是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老头,表情略微有些呆涩,但身板看起来却硬朗的很;女的是个年轻的美女,脸上表情略微有些忧虑,在她那略微跷起的嘴角上面,似乎还透露着些许的刁蛮。
“丫头,我……我文涛啊!”文涛估计喝了不少的酒,因为他已经醉了。
“鹰堂主,妳来了?”那被叫做丫头的女孩,一改刚刚的忧虑之态,轻笑着迎了出去。
文涛站在账篷门口,吐了口气,定定地看着走出来的美女,道:“我今天来这,是要办了妳!”
“鹰堂主醉了。”那丫头转过头,冲里面喊道:“师父,妳出来下,扶鹰堂主回去休息!”
原来那账篷里面的老头,是丫头的师父。可还不等里面那老头走出来,文涛却自顾地走进了账篷里面,他转头吐了口唾沫,一屁股坐在帐篷里面的床上,撇头看着那丫头,道:“我們认识也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吧?老子连妳的手都没有摸过一下,老子今天等不下去了!”
那丫头轻咬了下嘴唇,而后上前两步,冲文涛挑衅地笑道:“妳不是说要得到我的心吗?”
“心有什么好得的?老子今天先办了妳,至于妳的心,就等以后再说吧!”文涛打了个酒嗝,眯起眼睛,道:“眼下就是朱雀和欲血军团大战的时候了,老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
丫头微微皱了下眉,道:“大丈夫,一言九鼎,鹰堂主难道要做一个说话不算话的小人?”
文涛自嘲地笑了笑,道:“我算什么大丈夫?我文涛以前是中原洪门的帮主,却被后起的杨风踹了,我文涛怕死,所以便投靠了朱雀,妳觉得我这样一个人,还能算是大丈夫吗?”
“谁都怕死,当初洪门大势己去,鹰堂主投靠朱雀,可以说是鹰堂主的明智之举。”
文涛挥了挥手,道:“以前的事情,就让它去吧!老子今天来这里,只是想把妳干掉!然后再在中越的撕杀中扮演一个小丑,能不能活到最后,那只有看自己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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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在必得?”文涛不屑地笑了笑,道:“丫头,这三个月以来,我对妳也有所了解,虽然我不知道妳的来头,但这三个月妳也没有和外界有过什么联系,今天我就把话和妳明说了吧!朱雀让我們带着人,把欲血军团的人引到前面的地狱之城,而地狱之城,则有朱雀手下两万的装甲部队,朱雀是在想,借这机会,将欲血军团的人全部消灭掉,这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她朱雀为什么要叫我們这些人全都去中原,去S市端了天上人间呢?天上人间附近的丽山,有个军事基地,而杨风,是一个疯子,只要朱雀惹毛了他,他一定会在S市动用军队的!”
丫头的脸色有点不自然,可她依旧来淡而又疑惑地问道:“妳們不是说杨风已经昏迷了吗?再说,朱雀明知道中原S市附近有军事基地,为什么还要让妳們杀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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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该休息了,该办事了!去了中原就不知道死活了,在死之前,我怎么说也得把妳办了!”文涛很流氓地笑了笑,转头看着那老头,继续道:“妳,出去,在外面守着!”
“鹰堂主,妳真的喝醉了!”丫头暗暗捏紧了拳头,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复杂起来。
“不管我是不是喝醉了,但最少我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文涛真的醉了,这还没有上床,他就在急切地扒着自己的衣服,三两下的功夫,文涛已经是赤身**了。
“妳,畜生!”那丫头突然象是换了个人,她用脚勾起文涛丢在地上的衣服,抛在文涛身上,挡住了文涛的私处,而后上前两步,一脚插到文涛身后,肩膀一用力,文涛便躺在了地上。
文涛虽然不是世界一流的高手,但确实算是一个高手,虽然说他喝醉了,但也不可能会给一个女人一举击败。躺在地上的文涛,终于被吓退了些酒意,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那丫头,厉声道:“妳到底是谁?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可能会有妳这样的身手吧?”
那丫头没有和文涛废话,她双腿跪在文涛身上,从红色的高靴里面掏出匕首,抵住文涛的脖子,冷道:“如果妳想活下去,就听老娘的吩咐,否则老娘先把妳变成个太监!”
“妳要怎么样?”文涛稳住神,双眼不住地在那丫头和那老头子脸上瞄来瞄去。
“我想离开这地方,希望妳能把我送出去!”那丫头的手微微一用力,待文涛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血丝,才继续冷道:“起来,穿好妳的衣服,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带我們出去!”
文涛不傻,他还不想死,再说,这丫头在文涛的眼皮底下演了三个月的戏,这让文涛很不爽,他打算一切都听这丫头的,先保住命,只要一找到机会,马上反客为主,将这丫头先奸再奸再奸,奸的不想奸了就卖去泰国做妓女,以示自己不是谁都能惹的起的!
待文涛穿好衣服之后,那丫头将匕首顶在文涛的腰上,三个月来第一次挽住了文涛的胳膊。
文涛心恨的要命,却又不能放肆,当然,在出了帐篷以后,文涛貌似得意,实际上,却在不住咧着嘴角,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发现情况不对。只可惜,大家早就知道文涛养了个女的,眼下见那女的还和文涛挽着手出来了,那里还会去细看,赶紧都把头撇在了一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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